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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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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20 03:55
公司诉讼案件核心信息 - 公司作为原告,就买卖合同纠纷向康定富强有限责任公司等五被告提起诉讼,案件已被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处于已受理但尚未开庭的阶段 [1][2] - 涉案总金额为42,037,064.03元,其中包括货款本金32,376,918.58元和暂计利息9,660,145.45元 [2] - 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并对五被告的银行存款等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 [2] 诉讼背景与事实 - 纠纷源于公司为保障锌精矿原料稳定供应,向被告一及其关联企业支付多笔预付货款,但截至2011年,被告仍有价值3000余万元的货物未交付,且已无力继续供货 [2][3] - 2011年至2023年间,双方签署多份《还款协议》,确认被告一需返还预付货款共计32,776,918.58元,被告二至被告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 - 被告一仅陆续返还了40万元货款,公司多次催收和谈判后,被告支付了部分利息,但双方未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截至起诉日,仍欠付货款本金32,376,918.58元 [3] 公司诉讼请求 - 请求判令被告一返还货款本金32,376,918.58元 [4] - 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暂计利息9,660,145.45元 [4] - 请求判令被告二、三、四、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 - 请求判令五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 [4] 对公司财务的潜在影响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已于2016年对相关货款本金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2][5] - 由于诉讼尚未开庭且被告偿债能力不确定,该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取决于法院判决及实际收回金额 [2][5] - 公司表示本次诉讼系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5] 公司其他诉讼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其他诉讼(不含本次案件)涉案总金额为55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14% [6] - 该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被诉要求返还货款55万元,已于2025年6月调解结案,子公司已退还货款33万元 [6] - 公司认为上述其他诉讼事项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 [6]
特斯拉车顶维权当事人就被限高再发声:将按程序给付赔偿款
南方都市报· 2025-12-31 19:21
名誉权纠纷案件进展 - 特斯拉起诉维权车主侵犯名誉权并索赔,法院二审判决车主败诉,需向特斯拉赔礼道歉并赔偿17万元人民币 [1] - 因未履行赔偿义务,维权车主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涉及执行金额约17.23万元人民币 [1] - 维权车主表示已就名誉权案件向上海高院申请再审 [1] 数据知情权纠纷案件进展 - 维权车主起诉特斯拉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法院责令特斯拉向车主提供事故前半小时完整行车数据 [1] - 法院认定提供数据属于消费者知情权范畴,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1] - 特斯拉方面已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件二审正在进行中 [2]
特斯拉车顶维权当事人被限制高消费!回应称已向法院申请再审
南方都市报· 2025-12-30 20:38
名誉权纠纷案进展 - 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因名誉权纠纷起诉维权车主张亚周 二审判决认定张亚周侵犯特斯拉名誉权 需向特斯拉赔礼道歉并赔偿17万元[1] - 因张亚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约17.23万元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对张亚周采取限制消费措施[1] - 张亚周表示已就名誉权案件向上海高院申请再审[1][2] 相关法律诉讼情况 - 特斯拉曾起诉张亚周2021年4月19日在上海车展的“车顶维权”行为侵犯其名誉权 并要求赔偿因此事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暂计500万元”[1] - 张亚周与特斯拉另有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案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责令特斯拉向张亚周提供事故前半小时完整行车数据 法院认定此属消费者知情权范畴[1] - 针对上述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 特斯拉方面已提起上诉 二审正在进行中[2]
欣旺达暴雷,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威睿电动汽车技术(宁波)有限公司起诉,涉案金额23.14亿!股价放量大跌近16%创近4个月新低
格隆汇· 2025-12-29 14:16
公司股价表现 - 欣旺达股价在12月29日盘中一度放量大跌近16%至25元,创近4个月新低,随后跌幅收窄至11%以内 [1] 重大诉讼事件 - 欣旺达全资子公司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威睿电动汽车技术(宁波)有限公司起诉,涉案金额高达23.14亿元 [3] - 原告方主张,欣旺达动力在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交付的电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并提出赔偿损失、承担鉴定与律师费用及全部诉讼费用等多项诉求 [3] 公司官方回应 - 欣旺达公告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3] -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评估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3] -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结合案件进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3]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案件核心判决 - 公司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需向兴业银行苏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4831.63万元,以及截至2025年10月10日的利息15.88万元、罚息153.66万元、复利2.64万元,并支付后续罚息和复利[3] - 公司对棒杰新能源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 - 若被告未按期履行债务,原告有权对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在17.07%的抵押份额内优先受偿[4] - 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29.05万元由三被告负担[4] 公司资产冻结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银行存款合计1459.24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45%[6] - 公司持有的10家子公司股权被全部冻结,涉及棒杰新能源、棒杰针织、棒杰光伏等核心子公司[7][8][14] - 子公司扬州棒杰厂房内多批机器设备被查封,涉及案件金额合计超过10亿元,被查封设备截至2024年底的账面净值合计约21.6亿元[19][21][22][23][24][25][26] 其他诉讼案件进展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5] - 涉及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已收到一审判决并上诉[11][12][23] - 涉及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已收到二审判决,所涉查封资产存在被执行风险[9][10] - 涉及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的另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5)苏05民初498号)尚在审理阶段,未判决[14][24]
买来还没超过3年,672辆纯电公交就因电池故障大面积停运!东莞最大公交公司起诉卖家:赔我4.31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5 23:09
诉讼案件概述 - 控股孙公司中汽宏远因买卖合同纠纷涉及两起重大诉讼 案件已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 目前处于一审待判决阶段 [1] - 两案原告分别为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 涉案金额分别为2.05亿元和2.26亿元 合计约4.31亿元 [5] - 此外 公司披露截至公告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小额诉讼累计涉诉金额为8328.52万元 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16% [9] 诉讼起因与背景 - 诉讼核心起因为2018年中汽宏远销售的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故障问题 [7] - 2018年10月 两原告通过公开招标分别向中汽宏远采购配置微宏公司锰酸锂动力电池的纯电动公交车250辆和422辆 合同约定动力电池质保期为8年 [7] - 车辆交付后自2021年10月起陆续出现动力电池故障或异常衰减 导致车辆大面积停运 [8] - 另有一类似案件于今年8月披露 原告东莞市滨海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因2019年采购的166辆同款公交车出现同类问题提起诉讼 涉案金额1.23亿元 [9][10] 公司应对措施与现状 - 中汽宏远已与两位原告就故障车辆质保及维修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 目前售后维修工作已完成或基本完成 [8] - 中汽宏远已于2024年度分别计提了上述250辆、422辆及166辆公交车的售后维修相关费用 [8][13] - 公司将督促中汽宏远就动力电池问题产生的维修费用及停运赔偿损失向电池生产商微宏公司进行追偿 [8][13] 公司业务与财务表现 - 龙洲股份业务覆盖现代物流、汽车制造与销售服务、汽车客运与站务服务、成品油与天然气销售等 [15] - 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 2022年至2024年净亏损分别为7922.69万元、3.52亿元、3.48亿元 [15] - 2025年前三季度 公司营业收入为18.25亿元 同比下降26.61% 归母净利润为-9563.57万元 同比下降32.45% [18] - 截至11月25日收盘 公司股价报5.59元/股 总市值约31.44亿元 今年以来股价累计上涨超32% [18] 行业背景信息 - 原告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为大型国有独资企业 负责东莞市28个镇街的公交运营 是当地规模最大的公交企业 截至2024年6月底拥有339条线路、5311辆运营车辆 [5] - 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由东莞巴士有限公司100%控股 [5] - 据此前公告 中汽宏远在2018年和2019年共销售1196辆搭载微宏公司动力电池的纯电动公交车 其中938辆因电池故障陆续停驶 [1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08 04:58
诉讼概况 - 公司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4月1日新增诉讼、仲裁84个,涉及本金金额2.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0% [2][8] - 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2日,公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56个,涉及本金金额2.26亿元 [11] - 自2025年9月2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36项,涉及诉讼金额9310.33万元 [11] 本次披露案件详情 - 本次公告核心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本金金额为950.63万元 [2] - 案件原告为公司,被告为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涉及未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 [3][4][5] - 公司诉讼请求合计为979.15万元,包括货款950.63万元、资金占用损失28.52万元及诉讼费用 [5][6][7] 案件进展 - 案件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分五期支付剩余货款845.63万元及案件受理费 [8] - 因被告未完全履行调解协议,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支付货款本金249.63万元及相关利息等,合计255.45万元 [8][10] - 案件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2][5][8] 诉讼事项特征 - 公司在前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中主要处于原告地位 [8] - 案件涉及的事项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 [8]
亿利达涉买卖合同纠纷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结果或影响利润
新浪财经· 2025-10-16 18:02
案件背景与核心判决 -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判决已由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案件终审落定 [1] - 案件源于2022年1月,江淮汽车就两项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导致亿利达及子公司银行账户合计1388万元资金被查封冻结 [1] - 二审法院驳回铁城信息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2] 一审判决结果 - 一审判决要求铁城信息支付江淮汽车赔偿款3680904.28元及利息,并驳回江淮汽车对亿利达的全部诉讼请求以及铁城信息的反诉请求 [2] -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4339元,由江淮汽车负担4555元,铁城信息负担19784元;一审本诉保全费5000元及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35667元均由铁城信息负担 [2] 二审判决结果与财务影响 - 因不服一审判决,铁城信息提起上诉,合肥中院于2025年10月13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 - 二审案件受理费48678元由铁城信息负担 [2] - 亿利达表示,本次判决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 公司后续行动 -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期股份回购进展及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10 05:01
第五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 公司第五期股份回购方案于2025年7月1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价格不超过13.88元/股,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回购期限为3个月 [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回购实施期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66,849股,占总股本的0.61%,回购最高价14.43元/股,最低价9.8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0,449,243.15元 [3] -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三年内未使用完毕将依法注销,回购使用自有资金,未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 [3][6] 第一期股份回购注销情况 - 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已于2025年1月13日完成注销,注销股份数量为2,206,360股 [2] - 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1,253,874股减少至159,047,514股 [2][6] 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 自2025年6月12日首次披露第五期回购事项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5] 提起诉讼事项 - 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向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浙江格派钴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法院已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8][9][10] - 诉讼源于2024年11月25日签订的硫酸钴采购合同,货值39,449,600元,公司已支付预付款3900万元,因被告逾期交货超过20日,公司主张解除合同 [11] - 公司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返还3900万元预付款及利息损失,并支付7,889,920元违约金 [11]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5 03:37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冻结 [1] - 冻结涉及资金共计3,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1.89%,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 [2] 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 冻结系公司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 [1] - 明志科技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账户 [1] -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1] 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解决措施 - 冻结金额占比较小,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 -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序开展,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2] - 保全措施为程序性措施,非实体权利义务裁判 [2] - 纠纷涉及D系列发动机铝合金缸盖产品的三包索赔费用问题 [2] - 公司将积极应诉,通过反诉等措施维护权益,争取尽快解除冻结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