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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分类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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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大而全”与“小而专”各美其美
期货日报· 2025-09-15 00:07
《中庸》有言"致广大而尽精微",其中包含着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的辩证关系。最新发布实施的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简称《规定》)既着眼于行业大局,又重视细节落地,充分体现了这一理 念。 与之对应的是,单一业务领域排名靠前的期货公司也能够获得对应加分,且业务条线少、管理压力小, 有利于长期保持持续合规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加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获得分类评价结果的比较 优势,用"小而专"也可以实现高质量发展。 事实上,近年来,部分大型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境外业务利润贡献占比稳步提升,部分中小 型期货公司在自有资金投资、交易咨询业务开展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大而全"的"规模化"发展路 径之外,一些"小而专"的"专业化"发展模式在行业中崭露头角,正悄然改变着行业格局。 《规定》通过完善扣分机制,突出依法行政;优化加分项,将期货公司全部业务类型纳入指标体系;整 合专项评价,减轻行业负担,进一步引导期货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和合规风控能力提升。 分类评价结果关乎期货公司增加业务类型、获得新业务试点顺序,分类监管制度也因此被行业视为高质 量发展的"指挥棒"。对比此前施行的版本,《规定》有三大变化: 一是明确 ...
重磅!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
期货日报· 2025-09-12 18:36
本次修订的总体思路有三个:一是坚持目标导向。通过完善分类评价制度,更好反映期货公司合规风控 能力,提高对期货公司监管效能,引导期货公司合规稳健经营。二是坚持协调统一。统一扣分指标的评 价标准和扣分逻辑,统一市场竞争力等指标的加分逻辑。三是简化指标流程。删除和简化部分指标,优 化评价流程,压降专项评价指标,减轻行业负担。 据证监会9月12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 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4〕 47号)要求,完善期货行业分类监管体系,更好分配监管资源,证监会修订了《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 定》(以下简称《规定》)。 本次修订将标题由《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调整为《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是完善扣分机制。明确原则上以生效监管措施为依据实施扣分,消除重复扣分情形,合理设置扣分梯 度,促进发挥多种监管手段的综合惩治效果。二是优化加分体系。完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指标,将市场 竞争力指标调整为三大类9项指标,全面评价期货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整体盈利水平和资本实力。 三是删除部分指标。删除" ...
中国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
智通财经网· 2025-09-12 17:29
原文如下: 智通财经APP获悉,日前,中国证监会修订了《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本次修订将标题由《期货公 司分类监管规定》调整为《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内容包括完善扣分机制、优化加分体系、删 除部分指标、调整专项评价以及调整特殊激励。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完善扣分机制。明确原则上以生效监管措施为依据实施扣分,消除重复扣分情 形,合理设置扣分梯度,促进发挥多种监管手段的综合惩治效果。二是优化加分体系。完善服务实体经 济能力指标,将市场竞争力指标调整为三大类9项指标,全面评价期货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整体盈 利水平和资本实力。 三是删除部分指标。删除"加权调整后日均机构客户权益总额""成本管理能力""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适应行业发展现状。四是调整专项评价。将专项评价整合和优化为3项,分别为服务国家战略、党建与 文化建设、信息技术建设。五是调整特殊激励。对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风险处置、连续3个评价期内持续 合规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无扣分、与其他期货公司合并等情形予以加分激励。 本次修订将标题由《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调整为《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是完善扣分机制。明确原则上以生效监管措施 ...
★证监会修订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则
证券时报· 2025-07-03 09:56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核心内容 - 证监会就《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旨在适应期货市场形势和行业发展变化 [1] - 修订重点包括明确扣分标准 优化加分标准 简化评价流程 以更好发挥分类评价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1][4] 扣分标准调整 - 明确除特定情形外 原则上需按照监管措施等扣分 扣分分值从0.5分至10分不等 [1] - 风险监管指标不达标 保证金预警等具有客观标准的情形无需监管措施即可直接扣分 [1] - 评价期外被采取监管措施但违规行为发生在评价期内的 可纳入本期评价以反映最新风控状况 [1] - 删除市场竞争力加分的最低合规分数线 改为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或重大风险则不予加分 [2] - 期货公司和从业人员涉及同一违规事项时 择其重者扣分而非重复扣分 [2] 评价指标优化 - 删除"加权调整后日均机构客户权益总额"指标以避免与经纪业务评价重复 [2] - 删除"成本管理能力""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以鼓励公司加大投入和规模化经营 [2] - 删除"A类评级需客户权益总额排名超行业中位数"的限制性条件以适应业务范围扩大 [2] - 将"机构客户日均持仓"调整为"产业客户日均持仓" 新增"中长期资金客户日均持仓"指标 [3] - 市场竞争力指标调整为三大类9项 新增期货做市 衍生品交易业务等细分指标 [3] 专项评价调整 - 将"保险+期货"从服务实体经济评价移至专项评价 [4] - 新增党建与文化建设专项评价 并将交易者教育并入该专项 [4] - 对配合风险处置 持续合规无扣分 公司合并等情形给予加分激励 [4] 修订目标与导向 - 通过差异化监管资源倾斜 引导期货公司合规稳健经营并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5] - 将股权管理 法人治理 经营活动全过程纳入评价 全面反映公司综合实力 [5] - 优化服务实体经济评价指标 强化对产业客户和长期资金入市的支持 [3][5]
★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拟"升级"
中国证券报· 2025-07-03 09:55
分类评价规定修订背景与意义 - 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对2009年实施的分类监管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以应对市场新形势下的局限性[1] - 修订重点包括优化扣分/加分标准、简化评价流程,强化对合规风控、服务实体经济和业务创新的引导[1][2] - 分类监管制度历经三次修订,过去在促进行业规范、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此次修订被业内视为行业发展的"风向标"和"指挥棒"[1][6] 扣分标准优化 - 扣分标准从主观裁量转向刚性量化:明确风险监管指标不达标可直接扣分,无需监管措施[2] - 根据违规严重性设置0.5-10分扣分区间,并堵住"跨期规避"漏洞,评价期外违规行为可追溯扣分[2] 加分标准调整 - 突出服务实体经济导向:将"机构客户日均持仓"改为"产业客户日均持仓",新增"中长期资金客户日均持仓"指标[3] - 强化业务创新:增加期货做市、衍生品交易业务指标,删除"成本管理能力"等财务指标[3][4] - 精简评价指标如删除"净资产收益率",鼓励中长期多元业务投入[5][6] 行业竞争格局变化 - 头部公司优势强化:资本实力强、业务种类全,可开展跨境做市等重资本业务,"马太效应"显著[7] - 中小机构差异化路径:聚焦区域特色产业或小微客户,借助数字化工具降低服务成本[7][8] - 行业集中度或加速提升,形成"头部做精做深、中小聚焦特色"的生态格局[7][8] 服务实体经济痛点与突破 - 现存问题:企业认知鸿沟(认为套保门槛高)、工具适配不足、同质化竞争导致服务深度欠缺[3][4] - 解决方案:通过"含权贸易""基差定价"等工具降低套保成本,提供定制化风险管理方案[3][4] - 政策引导:将"保险+期货"移至专项评价,推动服务模式从"粗放覆盖"转向"精准滴灌"[3][6] 未来发展方向 - 三大主线: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大宗商品定价权、数字化转型[10] - 国际化战略:开展境外人民币衍生品服务,参与国际做市业务[10][11] - 产品创新:开发碳期货、光伏组件期货等工具服务新兴产业链[10] - 生态构建:以科技与资本为双轮驱动,推动从"通道服务商"向"综合风险管理商"转型[11] 监管政策建议 - 呼吁加快《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配套制度落地[11] - 建议跨部门协同破除参与期货市场的制度障碍[11] - 扩大境外投资者可参与品种范围,探索境外期货经纪业务[11]
重塑分类评价体系 强化服务实体能力
期货日报网· 2025-06-27 09:01
核心观点 -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体现监管层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心,核心逻辑为"三个转向":从规模导向转向质量与能力导向,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风控,从单一业务评价转向综合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评价 [2] - 新规通过优化加分标准和完善评价体系,系统性提升期货公司竞争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标志着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2][9] 评价标准优化 - 市场竞争力指标全面调整为三大类9项指标,新增期货做市、衍生品交易等业务评价,更全面反映公司多元化业务开拓情况 [3] - 资产管理业务评价指标从"产品日均衍生品权益"调整为"产品日均持仓保证金",更关注实际风险暴露 [4] - 剩余净资本指标从年末调整为月均,防止短期资本运作粉饰数据,促进行业建立常态化资本管理机制 [4] 服务实体经济导向 - 将"机构客户日均持仓"调整为"产业客户日均持仓",新增"中长期资金客户日均持仓"指标,明确两类客户定义 [5] - 突出产业客户服务引导,增强产业参与度;鼓励养老金、保险资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提升市场稳定性 [5] - "保险+期货"业务调整至专项评价,强化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功能 [6] - 新增党建与文化建设、交易者教育等专项评价维度 [6] 行业影响 - 明确扣分标准加强合规约束,违规行为追溯评价期,同时通过加分机制形成正向激励 [8] - 引导行业资源聚焦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资源配置、价格发现、风险管理) [9] - 推动形成"合规为基、服务实体、创新驱动"的行业新格局,提升与实体经济融合度 [9]
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拟“升级”
中国证券报· 2025-06-21 04:49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 - 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对2009年实施的分类监管制度进行系统修订,优化扣分、加分标准及评价流程,强化合规风控、服务实体经济及业务创新导向 [1][2] - 扣分标准从主观裁量转向刚性量化,明确风险监管指标不达标直接扣分,扣分分值根据违规严重性为0.5-10分,并堵住"跨期规避"漏洞 [2] - 加分标准调整突出服务实体经济,如将"机构客户日均持仓"改为"产业客户日均持仓",新增"中长期资金客户日均持仓"指标,并增加期货做市、衍生品交易业务指标 [3] 行业竞争格局变化 - 修订后分类评价将加速行业集中度提升,头部公司凭借资本实力、品牌影响力和股东资源强化优势,中小机构需通过差异化路径生存 [8] - 头部公司可开展跨境做市、境外子公司等重资本业务,中小机构可聚焦区域特色产业或数字化服务小微客户 [8][9] - 行业生态趋向"各美其美",头部公司引领创新,中小机构填补市场空白 [9] 服务实体经济与业务创新 - 当前期货行业存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认知鸿沟"和"工具适配"问题,需通过含权贸易、基差定价等工具降低企业套保成本 [4] - 同质化竞争导致服务深度不足,征求意见稿鼓励综合化经营,将做市、衍生品交易纳入业务指标,推动定制化服务 [5][7] - 修订推动行业从"规模至上"转向"质量优先",拆分经纪业务收入指标,新增做市业务加分,引导深耕细分领域 [7] 未来发展方向 - 国际化与服务实体经济是核心主题,包括开发碳期货等新兴工具,以及提升跨境衍生品定价能力 [11] - 建议通过制度供给、跨部门协同和对外开放"三重突破",如扩大境外投资者参与品种范围,破解市场参与障碍 [13] - 行业需以科技与资本为双轮驱动,构建"跨境服务、产业赋能、科技引领"的发展生态,实现向综合风险管理商转型 [12]
国泰海通|非银:综合展业的期货龙头优势将更为突出
政策修订背景 - 证监会于6月13日发布《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2] - 修订旨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公平,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及《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2] 《规定》主要修订内容 - 扣分项修订:不再一一规定特定违规行为扣分,原则上按监管措施类型扣分,但风险监管指标不达标、保证金预警等情形除外[3] - 加分项修订:优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指标,突出对产业客户参与商品期货市场和中长期资金客户参与金融期货市场的支持[3] - 市场竞争力加分体系重塑:将原业务收入指标拆分为经纪业务净收入和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净收入指标,并增加期货做市、衍生品交易业务等指标[3] 行业影响 - 新规建立了综合性的收入评价体系,更利好综合展业的头部期货公司[3] - 鼓励期货公司通过服务产业客户、中长期机构资金来服务实体经济,头部公司在服务这类客群方面更具优势[3] - 头部期货公司能够为产业客户和中长期机构资金提供包括期货经纪、风险管理、资管在内的综合服务[3]
期货业大消息!年度“大考”最新修订
券商中国· 2025-06-15 07:15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 - 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对2009年发布的原规定进行第四次修订,共44条,优化扣分和加分标准并简化流程 [2] - 分类评价采用计分制(基准分100分),根据得分将期货公司分为5类11级(A到E),每年评价一次并公开结果 [3] - 评价期划分:持续合规与风控指标采用上年5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其他指标采用上年全年数据,财务数据以审计报表为准 [3] 扣分标准调整 - 细化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扣分(0.5-10分),例如撤销业务许可从扣20分降至7分,罚款从扣15分降至5分 [4] - 新增评价期外监管措施追溯条款:若违规行为发生在评价期内且监管认为必要,可纳入当期评价 [4] - 删除市场竞争力加分的最低合规线,改为严重违规或重大风险事件直接取消加分 [4] - 风险监管指标不达标被扣分时,月均剩余净资本指标不予加分 [4] - 同一违规事项对公司和人员不重复扣分,按较重者执行 [4] 加分指标优化 - 服务实体经济指标调整:将"机构客户日均持仓"改为"产业客户日均持仓",新增"中长期资金客户日均持仓"并明确定义 [5] - 市场竞争力指标重组为3大类9项:新增期货做市、衍生品交易业务指标,资产管理业务评价改为"日均持仓保证金" [5] - 衍生品交易服务实体企业规模排名前10%至80%的公司,按区间加0.2-1分 [6] - 删除"加权调整后日均机构客户权益总额""成本管理能力""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取消A类评级的客户权益总额限制条件 [6] - 特殊情形激励包括配合风险处置、连续3期无扣分、公司合并等 [6] 监管导向 - 修订旨在差异化配置监管资源,引导期货公司合规经营并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6] - 同步发布《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强化全过程监管,2025年10月实施 [2]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征求意见,五大加分项透露新趋势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6-14 16:17
核心观点 - 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聚焦7项调整,包括两大扣分项与五大加分项,释放四大关键信号 [1] 违法违规扣分更严 - 评价期外被采取监管措施,但违规行为发生在评价期内且监管部门认为必要的,仍可纳入当期扣分 [1] - 直接扣分项包括风险监管指标不达标、保证金预警等特定情形 [8] - 分级扣分按照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同,扣分分值从0.5分至10分不等 [9] - 追溯评价允许将评价期外监管措施纳入当期评价 [9] 力挺实体经济 - 新增"产业客户日均持仓"和"中长期资金客户日均持仓"指标 [2] - 明确支持商品期货服务产业、金融期货服务长期资金 [2] - 明确产业客户、中长期资金客户定义,突出对产业客户参与商品期货市场以及中长期资金客户参与金融期货市场的支持 [15] 竞争力评价体系升级 - 市场竞争力指标调整为三大类9项,覆盖业务类型、盈利水平及资本实力 [3] - 将原业务收入指标拆分为经纪业务净收入和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净收入指标 [16] - 增加期货做市、衍生品交易业务等指标 [16] - 将资产管理业务评价指标调整为期货资产管理产品日均持仓保证金 [16] - 将年末剩余净资本指标调整为月均剩余净资本指标 [16] 专项评价调整 - 将"保险+期货"纳入服务国家战略专项 [4] - 党建与文化建设首次写入评价体系 [4] - 将交易者教育并入党建与文化建设专项评价 [19] - "保险+期货"由服务实体经济评价移至专项评价 [19] 从严监管 - 明确扣分情形,除特定情形外原则上需按照监管措施等扣分 [8] - 直接扣分项包括风险监管指标不达标、保证金预警等 [8] - 分级扣分按照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同 [9] - 追溯评价允许将评价期外监管措施纳入当期评价 [9] 从宽优化 - 删除市场竞争力加分的最低合规分数线 [10] - 期货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重大风险的,对应市场竞争力指标不予加分 [10] - 评价期内因风险监管指标不达标被扣分的,月均剩余净资本指标不予加分 [11] - 期货公司和从业人员涉及同一违规事项的,择其重者扣分 [12] 加分指标优化 - 调整"机构客户日均持仓"为"产业客户日均持仓",增加"中长期资金客户日均持仓"指标 [15] - 删除"加权调整后日均机构客户权益总额"以避免重复 [17] - 删除"成本管理能力""净资产收益率"两项指标 [18] - 删除"期货公司加权调整后日均客户权益总额排名行业中位数以下的,不得评为 A 类"等限制性条件 [18] - 特殊情形激励评价针对持续合规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无扣分、期货公司合并等情形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