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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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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7 17:16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并提高使用效率 依据包括《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1] - 制度适用于通过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的募投项目 公司需按监管规定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1][3]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多次融资需分别设户 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管理[2]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签订后方可使用资金 签订后需及时公告主要内容[2] - 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时 需由公司、子公司、银行及保荐人共同签署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视为共同一方 协议提前终止需一个月内重签并公告[2]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需按招股说明书用途使用 不得擅自改变 不得用于质押、委托贷款等变相改变用途的投资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或挪用资金[3][4]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且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3]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超募资金 以及使用节余资金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需经股东会审议 涉及关联交易等需按规则履行程序[4]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 并及时披露 若发行文件已披露且金额确定 置换前需公告[4]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需通过专户或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不得影响投资计划 产品需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等 不得质押[4]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 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 需符合不改变用途、已归还前次、单次不超过12个月、不进行高风险投资等条件[4]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需归还至专户并公告 若无法按期归还需提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5]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包括取消原项目实施新项目或永久补流、改变实施主体或方式等 超额度、期限或用途使用现金管理或补流资金可能视为擅自改变用途[5] - 新投资项目需董事会进行可行性分析 确保市场前景、盈利能力和风险防范[5] - 变更为合资经营需确保公司控股 变更用途收购控股股东资产需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6] - 改变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后公告 部分项目终止或完成后有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流需符合到账超一年、不影响其他项目、履行变更程序等要求[6][7]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净额10%需按第九条履行程序 达到或超过10%需股东会审议 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但在年报披露[7]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及新项目、股份回购并注销 至迟于同批次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 使用需披露项目信息 涉及关联交易等需履行程序[7] - 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流需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 经董事会审议且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及时披露 年度专项报告需说明使用情况及下一年计划[8]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一年、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等情形时 公司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决定是否继续实施[8] - 项目无法按期完成拟延期时需董事会审议且保荐人发表意见 及时披露原因、资金存放情况、预计完成时间及保障措施[9]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制度 履行审批手续[9] - 项目实施单位需确保按计划进度实施 实际进度与计划差异需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 需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定期报送财务部[9] - 财务部需设立台账详细记录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 支付时需审查付款条件、金额、时间、方式及对象等[9] - 内部审计部门需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存在违规或风险时需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需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0][11] - 董事会需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 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 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调整投资计划需在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计划、实际进度、调整后计划及原因[11]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会计年度结束后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11]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11]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2]
汇通控股: 关于注销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7 16:0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50.7704万股,发行价格为24.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6,185.6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329.5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856.04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2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1] 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情况 - 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将原项目"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之合肥长丰项目"尚未使用的1,900万元用于新项目"年产7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NVH声学产品及350万只车轮分装项目" [1] - 实施主体由合肥金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庆金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 - 中信银行安庆分行原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2301011501071921)余额为0,已办理销户手续 [2] 新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 安庆金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安庆分行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2301012801114546),用于新项目 [3][4] - 公司与中信银行安庆分行、中银国际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用于募投项目 [5] - 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现场调查、查询专户资料等 [6] - 公司需定期向保荐机构提供专户对账单,大额支出(超过募集资金净额20%)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6] - 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7]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日报· 2025-08-07 05:4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24.999亿元,每股发行价36.18元,发行数量6909.89万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24.874亿元,资金已于2022年6月23日到账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中包括8亿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 - 2025年4月公司再次审议通过使用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该笔资金已投入使用 [3]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7家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条款符合深交所范本要求 [4][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因资金使用完毕已完成销户,涉及中国进出口银行等3家银行账户 [6] - 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使用期限为12个月 [3] 募集资金使用与变更 - 2023年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终止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项目,将剩余资金全部转入油气技术服务项目 [7] - 调整后承诺投资总额增加198.14万元,主要因原募投项目利息和理财收益1981.65万元扣除手续费后转入新项目 [12]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对照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包含结息款补流43.11万元 [11][12] 利润分配方案 - 2025年半年度拟以总股本10.207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1.531亿元,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15][21] - 分配方案基于合并未分配利润144.455亿元,按孰低原则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6.511亿元为上限确定 [15] - 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已获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35][42] 重大经营动态 - 全资子公司获阿联酋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9.2亿美元(约65.55亿元)井场数字化改造EPC项目,2025年2月签署正式合同 [24] - 全资子公司获阿尔及利亚国家石油公司8.5亿美元(约61.26亿元)天然气增压站总承包项目,含美元及第纳尔两部分支付 [28] - 2025年公司启动1.5-2.5亿元股份回购计划,截至7月31日已回购308.75万股,耗资1.062亿元,回购价区间33.67-38.65元/股 [25] 股东增持情况 - 董事长等高管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累计增持20.36万股,金额716.83万元,完成原定700-900万元增持计划 [26]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2025年4月至7月累计增持164.59万股,金额6000.32万元,完成5000-7000万元增持计划 [27]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07 02:2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股票代码为688267,简称为中触媒,属于科创板上市公司 [1] - 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保证报告真实性 [1] - 公司存续债券、优先股、控股股东变更等情况均不适用 [1][2] 募集资金情况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资净额16.91亿元,发行价41.90元/股 [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2亿元 [6] - 开设多个募集资金专户,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4][5] - 2025年3月批准使用不超过8.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1][12] 经营与投资 - 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项目已试生产完成并部分投产 [27] - 控股股东中触媒集团2025年3-8月累计增持200.1万股,占总股本1.1357%,耗资4995万元 [52][53] - 增持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6631.44万股 [53] 公司治理 - 2025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等议案 [34][35] - 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确认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43][44] - 计划2025年8月21日召开半年度业绩说明会,董事长等高管将出席 [29][30] 信息披露 - 公司确认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4] - 所有公告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 [36][38][46]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07 02:27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情况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可归属数量为28.7275万股,涉及176名激励对象 [16][19][22]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39.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2%,授予价格为48.50元/股 [4][5][22] - 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累计值和专利申请数,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公式为X*80%+Y*20% [7][8]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 -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授予价格由49.15元/股调整为48.50元/股,调整依据为P=P0–V公式 [36][37][38] - 调整后授予价格仍满足激励计划要求,不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9][40]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84,086,363.87元,其中9,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 [46][50] - 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5亿元已于2025年6月20日归还 [53][54] - 继续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64][69][70] 募投项目变更与结项 - 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盛美韩国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将2.45亿元变更至"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 [56][58][6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包括"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等项目 [58] 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 作废22.81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原因包括17名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资格(22.35万股)及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0.46万股) [109][110] - 作废处理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激励计划规定 [111][112]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7 02:27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6,000万元 [2][11][25] - 扣除承销费用490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为45,510万元,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364.96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145.04万元 [2][11][25] - 募集资金于2025年6月26日到账,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170号) [2][11][25] - 公司设立专项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3][12][25] 募集资金置换安排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866.8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318.74万元,合计30,185.63万元 [1][5][40] - 置换事项已于2025年8月6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的规定 [6][40]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5917号),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无异议 [8][9][40] 募投项目支付方式创新 - 公司获准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至非募集资金账户 [10][13][42] - 操作流程包括专项台账管理、月度汇总、资金划转审核及保荐机构监督 [14][15] - 该方式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16][17][42]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22][24][44] - 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2][29][44] - 现金管理旨在提高资金收益,且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23][27][36] 公司治理与合规性 - 上述所有议案均于2025年8月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8票赞成) [40][42][44] - 保荐机构甬兴证券对募集资金置换、支付方式创新及现金管理事项均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9][18][36] - 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等法规要求 [6][9][36]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7 02:1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5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1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858,791.2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9,141,208.73元 [2]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专户管理 [2]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 - 公司在华夏银行北京魏公村支行开立专户存放募集资金,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四方监管协议 [3] - 专户仅用于一体化云服务平台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 - 公司可将闲置募集资金以符合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确保不影响投资计划 [4] -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银行需按月向保荐机构提供产品受限情况及账户状态 [5]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配合提供 [5][6] - 银行需按月向公司及保荐机构提供对账单,并审核资金划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7] - 专户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保荐机构 [7] - 若银行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配合调查,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8] - 协议自签署生效至资金全部支出且保荐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8] 备查文件 - 经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9]
首都在线: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7 00:2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5500万股 发行价格为13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7.15亿元[1] - 扣除发行费用1585.88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6.99亿元[1]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1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账[1] 募集资金专户设置 - 在华夏银行北京魏公村支行开设专项账户 用于一体化云服务平台升级项目[1] - 专户存储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仅限指定项目使用[1] - 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1] 资金监管协议要点 - 签署四方监管协议 涉及公司、子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1] - 允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符合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 需通过专户操作[2] -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银行需按月向保荐机构提供账户状态报告[2]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账户资料 银行须配合提供完整资料[3] -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 并抄送保荐机构[4]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 需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保荐机构[4] 监管机制与责任 - 保荐代表人马孝峰、熊冬被授权进行账户查询和监督[3] - 银行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配合调查时 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账户[4] - 协议有效期至资金全部支出且保荐督导期结束[5]
盛美上海: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19:3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355,753股 发行价格为85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3,685,239,005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41,319,101.59元 手续费支出1,504.11元 利息收入1,562,379.54元[1] - 期末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484,086,363.87元 其中专户存储余额394,086,363.87元 另有9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签订多方监管协议 明确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监督规范[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主要存放于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等五家银行 合计活期存款394,086,363.87元[1] - 期间中国银行、上海银行等六家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 其他监管协议履行正常[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 - 公司于2024年6月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并于2025年6月20日全额归还至专户[2] - 2025年6月26日董事会批准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期末尚未实际使用[2] 现金管理情况 - 2024年8月董事会批准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持有兴业银行大额存单90,000,000元 年化收益率3.15% 到期日为2026年1月31日[3] -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3] 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 2025年1月董事会决定终止"盛美韩国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 并将24,5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至"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4] - 变更后"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增加至144,500万元 总投资额维持156,890万元不变[4] - 终止韩国项目主因是2024年上半年全球营商环境变化及2024年12月被美国BIS列入实体清单 为规避风险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7][8] 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 2025年6月公司宣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募投项目已完成投入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决定全部结项[5] - 截至期末"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86,147,030.29元 将用于支付合同尾款、设备款及质保金等[5] - 根据附表1数据 四大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107,787,817.92元 整体投资进度达94.87%[7]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6] - 变更用途募集资金总额为245,000,000元 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04%[7] - "高端半导体设备拓展研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承诺投资13,475,953.77元 系利息净额投入所致[7]
银星能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6 19:1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11,835,699股,发行价格6.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68,458,615.54元 [1] - 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6,629,201.4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61,829,414.14元 [1] - 截至2025年8月6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09,608,332.25元,尚未使用余额252,221,081.89元,专项账户余额255,537,551.65元(含利息收入) [2][6]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进行规范 [2] -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5年8月6日,四个专户余额合计255,537,551.65元 [3][4] - 公司与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监管要求 [4]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 - 2023年9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8,362.30万元 [5] - 2023年10月使用不超过3.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8月使用不超过2.5亿元 [5][6] - 2023年9月批准使用不超过5.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 - 截至2025年8月6日,募集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节余资金255,537,551.65元(含利息收入) [6][7] 节余原因及使用计划 - 节余主要因优化项目设计方案、招标竞价降低采购成本、加强费用控制 [8] -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55,537,551.6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9] - 尚未支付尾款将由自有资金支付,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 审议程序及监管意见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尚需股东会批准 [9][10] - 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符合监管规则,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