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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大代表大讲堂|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 以法治护航民企高质量发展
搜狐财经· 2025-06-06 05:36
深圳新闻网2025年5月30日讯(记者 张玲 翁任莹 张宇杰)5月26日,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之际,第三十四期深圳人 大代表大讲堂以"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组织来自科创企业、物流商贸、文化创意等领域的企业届人大代表走进基层 法院和产业一线现场调研,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中级法院开展法律讲座,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举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代表议事 会,共同交流座谈、建言献策。市、区人大常委会共同启用市人大代表低空经济产业联系点、宝安区前海人大代表联络站。 大讲堂活动现场。 以案释法明法理 深入浅出讲新规 作为商事主体密度全国第一,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市50%以上的GDP、70%的税收的城市,民营经济在深圳占据了重要地位,深圳也被称为"中国民 营经济第一城"。为更好实施新颁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发挥人大代表力量,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次代表大讲堂调研了宝安区法院、宝安 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并聚焦民营企业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律宣讲,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审 判委员会委员李兴旺为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主题讲座。 现场召开代表议事会建言献 ...
连续三年下降,去年全国法院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4.5万余件
新京报· 2025-06-05 13:03
环境资源审判案件数据 - 2024年全国法院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4.5万余件,审结21.9万余件,受理量和审结量连续三年下降[1] - 受理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2.8万余件,审结近2.6万件[3] - 受理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16.7万件,审结15.1万余件[3] - 受理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5万件,审结4.2万余件[3] - 受理环境公益诉讼一审案件4822件,审结4168件[3] - 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审案件346件,审结246件,判令赔偿资金96亿元,同比增长87.5%[3] 环境资源审判成效 - 审结污染环境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4900余件[4] - 审结非法采矿、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地矿等案件6.04万件[4] - 审结滥伐林木、生态破坏、渔业等案件2.6万件[4] - 审结破坏自然保护地、放射性污染、土地等案件2.3万件[4] 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 - 全国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2424个,增设合肥环境资源法庭[5] - 从事环境资源审判的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1.6万余人[5] - 1700余家法院实行环境资源案件归口审理[5] - 设立综合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1000余个[5] - 研究起草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矿产资源纠纷等司法解释[5] - 探索碳汇认购、动物野化放归、人工鱼巢建设等修复执行方式[5]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央视网· 2025-06-05 10:19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背景 - 发布背景为六五环境日,主题是"美丽中国我先行",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1] -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全方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1]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1] -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1] 2024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成效 - 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7.4万件[3] - 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1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3万件[3] - 提起公益诉讼6700余件,约占全部领域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57%[3] - 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四级检察机关共立案602件[4] - 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活动共办理公益诉讼2719件[4] - 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行动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4307件[4] 典型案例特点与意义 - 本批发布10个案例,6件行政公益诉讼,4件民事公益诉讼[7] - 涉及水污染、固废危废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及农用地、矿产、湿地生态等保护[7] - 浙江嘉兴检察机关针对长三角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违法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 - 广东省中山市检察院针对非法挖掘海洋沙洲破坏海洋生态行为提起诉讼[7] - 湖北检察机关对长江流域非法采矿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 下一步工作举措 - 聚焦生态保护重点工作,持续加大办案力度[11] - 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和流域水环境治理专项监督活动[11] - 深入推进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11] - 坚持高质效办案理念,提升公益保护质效[12] - 加快制定水污染、大气污染等重点领域办案指引[12] - 强化执法司法协作联动,汇聚生态保护合力[13] - 加强岗位练兵和业务实训,提升专业化履职水平[13]
有效防治新型腐败隐性腐败
新型腐败与隐性腐败防治 - 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已成为污染政治生态、破坏发展环境的主要危害源之一,需作为长期任务紧抓不懈 [1] - 腐败主体趋于隐匿、手段更具迷惑性、危害更甚,需强化穿透思维揭开权钱交易本质 [2] - 需严查"隐身化"问题(如"一把手"利用职权为亲友牟利、"一家两制")、"市场化"问题(如虚假交易、低买高卖)、"一体化"问题(风腐交织) [2] 科技反腐应用 - 通过大数据平台(如"智慧监督云""惠农补贴一卡通")提升监督和办案质效 [3] - 健全与审计、税务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增强问题线索发现精准度 [3] - 加强电子数据取证能力,排查涉案资金流向和社会关系 [3] - 强化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政校合作、案例教学提升办案能力 [3] 法治化治理 - 需运用法治思维把握新型腐败变化趋势,系统总结执纪执法经验 [4] - 重点研判职务行为中的利益冲突问题,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 [4] - 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案件合规性 [4] 综合治理协作 - 需建立跨领域协作机制(如"室组地"联合办案、纪检监察与审计/财会监督联动) [5] - 通过典型案件剖析堵塞制度漏洞,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改革 [5] - 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如庭审旁听、警示录编印),揭露腐败手法 [5]
这里有家“民商法治诊所”
人民日报· 2025-06-05 05:56
核心观点 - 浙江宁波宁海县创新设立"民商法治诊所"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解决知识产权侵权等法律纠纷 [1][2][3] - "民商法治诊所"通过法律咨询 法治体检 合规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2][3] - 该服务已覆盖4256家企业 解决2817个问题 惠及9431家次市场主体 [3] 企业案例 - 宁海某模塑公司被指控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 面临销毁模具和订单违约风险 [1] - 企业通过"民商法治诊所"专家服务确认不构成侵权 避免重大损失 [1] - 律师团队通过专利检索和技术特征比对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1] 服务模式 - 组建优秀律师 基层法律工作者 人民调解员等专业顾问团队 [2] - 提供法律咨询 法治体检 合规指导 风险防控 法治宣传 纠纷化解等全方位服务 [2][3] - 采用《企业法治体检项目表》系统排查合同管理 知识产权 人事管理等法律风险 [3] 服务成效 - 全县设立27家"民商法治诊所"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 [3] - 已帮助企业梳理法律意见3997条 [3] - 重点解决中小微企业法律纠纷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 [1][3]
筑牢长三角“双链”融合发展的法治屏障
新华日报· 2025-06-05 05:03
长三角区域"双链"融合发展的战略意义 - 长三角区域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是地理集聚优势与协同研发、产业集聚优势的重组与凝聚,对区域经济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1] - 法治建设是保障"双链"融合的关键力量,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区域司法合作,建立适配的法治体系 [1] 立法调研与协同立法机制 - 深入全面的立法调研是筑牢法律屏障的前提条件,需梳理紧迫性、关键性问题 [2] - 各地人大常委会应开展专项调研,组织专家、学者等深入了解企业在研发、生产、技术转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与需求 [3] - 需拓宽社会公众、民营企业参与立法的渠道,依托基层党建构建立法联系点,提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 [3] - 立法部门应强化协同立法保障,共同组成法治协同专项调研会和工作专班,坚持共同调研、起草和修改 [3] 立法规范与政策衔接 - 高质量推进政府立法项目,加强对"双链"融合的立法研究与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4] - 以立法形式明确长三角区域"双链"融合发展的目标、任务、原则,制定《长三角产业促进法》《长三角产业促进条例》等跨省域法律法规 [4] - 各地政府应加快完善管理政策,如《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科创融合积极性 [4] 信息共享与法律服务 - 强化信息共享,落实规则互认机制,提升立法质效和执法自觉 [5] - 构建跨区域的服务保障体系,强化规则互认、资质互认、指标融通,落实"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等举措 [5] - 加快建立长三角区域统一集成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解决产业信息零散化、碎片化问题,推动信息要素和资源流通 [6] 知识产权保护与纠纷调解 - 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技术标准体系,避免资源流失和合作成本 [6] - 建立集中式的案源管理平台,为区域内不同省市间的纠纷调解提供案例支持,减少案件流转时间成本 [6] 监管与执法机制 - 依托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建立长三角区域的智能监管系统和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动态监督政策实施进展与效果 [6] - 构建统一的奖赏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对表现突出的企业给予补贴优惠,对违规违法行为采取常态化信息披露等措施 [6] - 统筹构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执法专项行动,打造跨区域、跨部门的执法队伍,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检 [7] 普法宣传与政策落实 - 构建跨区域的一体化普法宣传队伍,通过政策宣讲会、培训会等方式帮助企业精准理解政策精神 [7] - 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在线答疑、政策解读等服务,将政策送达企业"门口" [7]
贵州黎平税务:春风化雨破坚冰 法理相融润企心
搜狐财经· 2025-06-04 15:15
税务执法方式创新 - 税务部门未采取简单罚款方式处理投诉 而是组建专项小组进行现场沟通和辅导[1] - 通过真实案例和法律条文转化 将拒开发票的法律风险和企业信誉损害清晰传达给企业[1] - 协助企业当场补开发票并辅导开票流程薄弱环节 确保后期开票顺畅[3] 企业税务合规 - 企业因系统故障拒开发票 面临消费者投诉和税务部门调查[1] - 拒开发票行为可能导致企业纳税信用等级降级 影响企业信誉[1] - 发票不仅是税收法治载体 更是企业诚信名片[1] 税收治理探索 - 税务部门变刚性执法为柔性说理 变事后追责为事前引导[3] - 采用春风话语代替冷硬罚单 在执法中传递法治温度[3] - 该事件是对新时代税收治理方式的有益探索[3]
国际调解院为动荡世界注入和平新动力
环球时报· 2025-06-03 16:36
国际调解院倡导的是和平友好解决国际争端,目的是为了构建更为和谐的国际关系,体现了兼容并蓄的 法治文明。在当前全球秩序深刻调整的背景下,国际调解院为国际社会提供了和平、公正、互信、高效 的全球法治公共产品。在国际法层面,国际调解院是回应《联合国宪章》关于和平解决争端原则的创新 举措,突破了传统国家之间、国家与投资者之间、平等商事主体之间争端解决的固有方式,为各方主体 提供了更灵活、更经济、更便捷、更高效的选择,同时与诉讼、仲裁等现有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相互补 充、协同增效,构建起更为完整的国际争端多元解决机制。 经各谈判国协商,香港被确定为国际调解院总部所在地,这是国际社会对"一国两制"下香港法治文明的 高度认可。香港回归本身就是和平解决争端的成功典范,其繁荣稳定充分证明"一国两制"的生命力。同 时,香港兼具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优势,拥有成熟的法治环境和丰富的"超级调解人"经验。这座背靠祖 国、联通世界的国际都市,将为国际调解院提供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国际调解院这颗"国际法治新 星",必将与"东方之珠"交相辉映,共创辉煌。 当世界走到历史的十字路口,各国呼唤的不是一个权力竞技场,而是超越你输我赢的零和思维,促进争 端 ...
海南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海南日报· 2025-06-03 09:13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 -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共22条,严格规范全链条涉企行政检查 [2] - 规定无法定依据、未经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不得实施,不具备法定资格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 [2] - 严格控制检查频次,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对信用评价结果为最高等次的企业,同一主管部门对其开展的日常现场检查原则上一年不超过1次 [2] 检查方式优化 - 推行"综合查一次"措施,能合并检查的不得重复检查,能联合检查的不得多头检查 [2] - 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监管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 [2] 监管原则 - 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坚持过罚相当,更多采用柔性监管方式,通过风险提示、责任约谈、督促整改、合规指导等方式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3] - 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 [3] 企业权益保护 - 明确企业拒绝权和知情权,检查结果能够当场确定的应立即告知,需经检验检测等程序不能当场确定的应在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 [3] - 对于违反国家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的,企业有权拒绝 [3] 政策目标 - 构建"无事不扰"企业服务体系,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 - 靶向施策提升监管精准性,规范检查程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3] 后续措施 - 持续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数字化监督,在涉企行政检查中全面推行"亮码检查" [4] - 严格录入并及时监督行政检查数据,保障各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措施落地见效 [4]
“苏式法治”有了“新湾样板”
苏州日报· 2025-06-03 08:21
法治建设与普法教育 - 姑苏区白洋湾街道司法所通过"文化+法治"和"趣味+普法"方式打造"沉浸式"法治建设体验,并实施"法治体检+绿色通道"精准化助企服务 [1] - 街道司法所所长担任金阊实验中学校"法治副校长",联合学校、社区、律师形成"四方合力"推进校园法治工作 [2] - 自去年以来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6次,覆盖师生3000余人次 [2] 基层纠纷调解 - 白洋湾街道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涉及传媒公司、装修公司和驾培公司的三方纠纷,通过背靠背和面对面调解达成协议 [3] - 街道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湾纷无忧"培训和"法律明白人"培育项目,重点推出"金言小筑""常议长亲"等调解品牌 [3] - 今年以来已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64件 [3] 企业法律服务 - "法润新湾"项目律师介入一起物流运输纠纷,通过"法治体检"和实地勘验帮助A、C两公司顺利收回运输款 [4] - 街道构建覆盖6000家小微企业的"24小时公共法律服务辐射圈",提供法律咨询、公证、仲裁、调解等多元化服务 [5] - 去年以来"法润新湾"项目走访企业200余家,参与调解6次,挽回经济损失85万余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