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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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06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在杭州市余杭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6人以通讯方式参会 [1] - 会议由董事长郑勇军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报告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披露内容真实完整 [1][2] - 相关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 [1] 募集资金管理 - 董事会确认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监管规则,无违规情形 [2] - 批准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使用 [2][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因14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其已获授未归属的27,344股限制性股票 [4] - 因业绩指标未达标,作废首次授予第二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归属期涉及的361,110股 [4] - 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388,454股 [4] 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以7票同意、0票反对或弃权的结果通过 [2][4][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8-16 14:04
激励计划自查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1] - 核查对象包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填报 [2] - 公司通过中登公司查询核查对象在草案公布前6个月(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7月29日)的股票交易记录 [2] 股票交易核查结果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无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3] - 22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交易过公司股票,但交易行为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 [4] 合规性结论 -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限定参与人员范围并采取保密措施 [5] - 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或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泄露信息 [5] 备查文件 - 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日报· 2025-08-16 06:34
兴民智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公告 核心事件 -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完成信息披露[1] - 根据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2025年1月27日至7月29日)的股票交易行为进行自查[2][3] 核查范围与程序 - 核查对象包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填报[2] - 通过中登公司查询核查对象股票交易记录,获取《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3] 股票交易核查结果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无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行为[4] - 22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股票交易,但交易行为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未涉及内幕信息利用[5] 合规结论 -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限定策划人员范围并采取保密措施[6] - 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或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信息泄露[6] 文件备查 - 公告附有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及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作为核查依据[7]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6 04:06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送达全体董事,经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间要求 [1] - 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6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5人以通讯方式参会) [1] - 董事长郭丽勤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心内容 - 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核心人才,绑定股东、公司与员工利益 [2] - 激励对象涵盖董事、高管、关键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需回避表决的董事徐林浙未参与投票 [4][5] - 配套通过《考核管理办法》,明确绩效考核指标、解除限售条件等实施细则 [7][8] - 两项议案均获5票同意(1票回避),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6][10] 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 董事会获16项授权,包括确定授予日、调整股票数量/价格、办理登记结算、变更终止计划等 [11][12][13] - 授权范围涵盖中介机构委任、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等程序性事项 [12][13] - 授权期限与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部分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直接行使 [13][16] 监事会审议情况 - 监事会全票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办法,认为内容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利益 [24][25][27][28] - 强调激励计划有助于业绩持续发展,未损害股东权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26][27][29] 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定于2025年9月4日召开,采用现场+网络投票方式,股权登记日为8月28日 [34][35][36][38] - 审议4项议案(含激励计划相关3项),均为需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的特别决议事项 [40] - 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激励对象及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8][40]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6 03:42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报告 -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于2025年7月2日在上交所官网披露 [1] 核查范围与程序 - 核查对象包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全部激励对象 [2]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 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核查对象在2025年1月2日至7月1日期间的股票交易记录 [3] 股票交易核查结果 - 自查期间共有41名核查对象存在股票买卖行为 [4] - 上述交易行为均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未涉及内幕信息利用 [4] - 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无股票交易记录 [5] 内幕信息管理合规性 - 公司严格限定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执行登记制度 [6] - 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信息 [6] - 所有核查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6]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16 03:2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股票代码为688228,简称为开普云,注册于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寰宇汇金中心凯旋大厦9B座33层 [1][4]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已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8票全票同意,监事会3票全票同意 [4][15][16]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5.18元/股调整为15.029元/股,调整原因是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每10股派息1.51元) [54][59][61] 募集资金管理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8.973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余额为1.462亿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其中专户存款0.932亿元,理财产品0.53亿元 [21][22][33] - 募集资金使用合规,专户存储于建设银行、广州银行等机构,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新增宿迁子公司为实施主体 [23][24][47] - 历史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从6亿元逐步降至2025年的1.6亿元,投资标的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低风险产品 [27][30][31]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 公司自2025年8月11日起停牌,筹划以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金泰克半导体有限公司或其存储业务资产控制权 [68] - 截至2025年8月16日,交易方案仍在协商论证中,预计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后续将根据监管要求披露进展 [69][7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45名对象100万股,预留授予25名对象25万股,原授予价格15.81元/股,经两次调整后降至15.029元/股 [54][56][58] - 调整依据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派息调整机制(P=P0-V),2024年分红方案实施后触发价格调整 [60][61] - 监事会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65]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16 03:2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股票简称为菱电电控,证券代码为688667 [1] - 公司存托凭证不适用 [1] -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1,812,140元变更为人民币52,214,531元,股本总数由51,812,140股变更为52,214,531股 [2] 公司变更事项 - 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实际完成归属登记402,391股 [2]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内容涉及注册资本变更 [4][5] - 公司董事会已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5] 公司公告信息 -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披露了《菱电电控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3]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5]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报· 2025-08-16 03:1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8月6日至8月15日进行内部公示 公示期10天且未收到任何异议 [1][2][14][1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核查确认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4][5][6][17] 新能源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项目 - 公司收到某国企汽车集团关于新能源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的定点通知书 但尚未签订批量交付订单 [8][9] - 该项目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具体金额取决于后续正式订单情况 [10] - 根据自愿披露标准 单个项目预计销售金额超过1亿元时需及时披露 公司符合该条件 [13] 公司治理动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分别出具核查意见 确认激励计划流程合规且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6][17] - 公司同步披露两份公告 分别涉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供应商定点意向书 显示业务与治理双线推进 [1][7][14]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16 02: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股票代码为688657,简称为浩辰软件,属于科创板上市公司[1][2]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内容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5][80] - 公司总股本为65,514,288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501,063股后实际参与分红的股本数为65,013,225股[40] 股权激励计划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0.24元/股调整为19.55元/股,调整原因是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35][42] - 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0.02万股,授予日为2025年8月15日,授予价格19.55元/股[48][54]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需满足相应归属条件[62] - 预计2025-2028年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89.03万元、66.77万元、22.26万元,合计178.06万元[71]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0.50亿元,发行价格103.40元/股,发行数量1,121.82万股[1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6.55亿元[25] - 2025年1-6月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4亿元,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34]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01,063股,支付资金总额1,947.78万元[29] 公司治理 - 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议案[79] - 聘任万世平先生为副总经理,顾尚元女士为内审负责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100][101] - 万世平先生曾任参数技术公司销售总监、剑维软件大中华区总经理,2025年4月起任公司国内营销中心总经理[103] - 顾尚元女士曾任职于德勤、安永、百胜中国,2025年4月加入公司[104]
美信科技: 中伦: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6 00:36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美信科技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为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426万股的2.26%,其中首次授予80万股(1.81%),预留20万股(0.45%)[16]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等,共涉及48人,其中高管获授比例在0.07%-7%之间[16][17]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30.63元,为公告前1个交易日和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50%[23] 激励计划实施安排 - 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设三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部分分别在24/36/48个月后解除限售40%/30%/30%[18][19] - 预留部分若在2025年三季报后授予,则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50%[19] - 激励对象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双重条件方可解除限售[26][27][29] 业绩考核指标 - 首次授予部分考核2025-2027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10%/25%/40%和10%/15%/20%[27] - 采用双指标考核机制,当任一指标达到目标值时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其他组合情况下为80%[27][29] - 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将无法解除限售,合格者按100%比例解除[29] 公司治理与合规性 -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31][37] - 计划尚需履行股东会审议、公示等程序,股东会表决需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34] - 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