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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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2 12:09
总则与制度适用范围 - 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并提高审计质量 公司制定本制度以实现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 促进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有效性 财务信息真实性 完整性及经营活动效率效果的评价活动 [1] 内部控制定义与审计机构设置 - 内部控制是由董事会 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控制活动 目标包括遵守法律法规 遵循发展战略 提高经营效率 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和保障资产安全 [2] -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审计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 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受其指导和监督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董事会任免 [2] - 审计部保持独立性 不得置于财务管理中心领导之下或与其合署办公 并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干涉 [2][3]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部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合规性 协助反舞弊机制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配合外部审计和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 [3][4] - 审计工作涵盖所有重要业务环节 如销售收款 采购付款 存货管理 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等 并可基于行业特点调整 [5] - 审计部具有审计监督权 包括对财务收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重大合同执行 人员离任调岗进行审计 并可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 [5][6] - 审计部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对外投资 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等事项作为检查和评估重点 [6] - 审计部对发现的内控缺陷督促整改 并进行后续审查监督落实情况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6][7][8] 审计工作程序 - 审计部根据年度计划确定审计重点 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 实施项目审计时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报告 [9] - 审计项目立项由审计部负责人确定或由相关子公司提出批准 立项后制定审计方案并在审计前三日送达审计通知书 [9] - 审计步骤包括核对财务会计资料 查核实物 调查访问 编写工作底稿和听取被审计方意见 工作底稿需真实并存档备查 [9][10] - 审计终结后出具审计报告 被审计方十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审计报告经核准后作为下达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有效依据 [10] - 审计处理决定包括审计内容范围 违规事实 定性处理 整改事项和执行期限要求 被审计方必须执行决定 有异议可提出复审但不停止执行 [10] 审计档案管理与监督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 相关性和可靠性 工作底稿应清晰完整记录证据信息 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分类整理归档 [11] - 审计档案包括审计通知书 方案 报告 工作底稿 证据 被审计方书面文件 审计委员会指示 处理决定及执行报告等 资料至少保存十年 [11] - 内部审计资料未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不得泄露 特殊情况需查阅时须办理手续 [11] - 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监督考核 评价工作绩效 发现重大问题追究责任 审计部可对显著效益和维护财经法纪的集体个人提出表彰建议 [12] - 对拒绝提供资料 阻挠审计 弄虚作假 转移毁弃资料 拒不执行决定或打击报复的行为 公司有权处分并追究经济责任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12]
连亏三年 景区停运 曲江文旅持续经营能力被问询
上海证券报· 2025-08-12 02:18
公司经营状况 - 公司连续三年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2024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均为-1.31亿元,2025年上半年预计扣非归母净利润预亏6900万元至7290万元 [1][2]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12.5亿元,同比下降16.7%,景区运营管理业务营业收入9.7亿元,同比下降32.6%,毛利率同比减少13.57个百分点 [2] - 公司自有自营景区曲江海洋极地公园2024年营收同比下降27.87%,毛利率下滑12.02%,受托运营的曲江池遗址公园营收同比下滑53.04%,毛利率下滑15.86% [3] 景区运营调整 - 公司自2024年起不再对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三河一山"绿道项目及渼陂湖景区等进行运营管理,并转让相关管理公司股权 [3] - 2025年4月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自2024年起不再对大雁塔景区、大唐不夜城景区等收取管理酬金 [3] - 部分景区协议到期导致公司总体收入同比减少4293万元,毛利率下降18%,降低管理酬金导致收入同比减少2631万元,毛利率下降31% [3] 财务与资产处置 - 2024年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1.8亿元,计提坏账准备3.6亿元,计提比例31%,其中曲江新区管委会下属单位应收账款约9.2亿元,计提比例约31.54% [5] - 公司2024年向控股股东关联方转让全资子公司大明宫遗址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款4201.4万元,已收到2300万元,大明宫遗址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 - 公司承认转让大明宫遗址公司股权事项的决策和披露程序存在一般缺陷,会计师亦指出决策及披露程序存在瑕疵 [6] 监管问询与回复 - 监管方重点问询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要求量化披露景区终止运营及管理酬金调整对财务数据的影响 [2][3] - 公司表示已采取推动国企改革、加强内部控制、催收应收账款等措施改善经营状况 [4] - 公司承认补充协议的签订决策程序存在不规范情形,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 [4]
天源迪科: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2 00:25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确保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效率 并明确审计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及奖惩机制 [1][2][3] 审计机构设置及职责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5] - 审计部负责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有效性 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及真实性 协助反舞弊机制建设 并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8] - 审计委员会需督导审计部每半年检查高风险事项如募集资金使用、担保、关联交易等 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意见 [10] 审计人员配置与要求 - 审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三名 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且不得随意撤换 [11] - 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遵守客观独立性原则 并保守公司商业及技术秘密 [12][13][14] 审计权限与内容 - 审计部有权要求报送经营管理资料、询问相关人员、检查信息系统、盘点资产 并制止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15] - 审计内容涵盖财务报告真实性、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重大事项如对外投资、资产交易、担保、关联交易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16][17][7][8] - 需重点关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情况 包括重大信息范围、传递流程及保密措施 [9][10] 审计工作程序 - 年度审计计划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 必备内容包含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等事项 [18] - 审计实施需提前通知被审计单位 通过审查凭证、调查访谈及分析复核等方法获取证据 并完整记录于工作底稿 [20][21][11] - 审计报告需征询被审计单位意见 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下达执行 并跟踪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2][23][24][25] 报告与披露要求 - 审计部需每年度提交审计工作总结 董事会需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及保荐人需发表意见 [26][27] - 若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 董事会需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且需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鉴定报告 [28][14] 档案管理与奖惩机制 - 审计部需建立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明确保存时间及查阅审批手续 [29][30]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对拒绝审计、弄虚作假或打击报复者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31][32] - 审计人员若存在谋私、舞弊或泄密行为 将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 [33]
浙江华业: 23-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1 21:18
文章核心观点 -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 明确审计机构和人员责任 保证审计质量 促进经营管理并提高经济效益 [1][2] 内部审计定义与原则 - 内部审计是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开展的独立客观监督和评价活动 [2] - 内部审计适用于公司及各内部机构 控股子公司 分公司的财务管理 会计核算 生产经营与管理等工作 [3] -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 客观 公正原则 保证工作合法 合理 有效 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并加强内部管理 [4]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 内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在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 [5] - 公司设审计总监一名 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董事会任免 负责分管内审部工作 [6] - 审计人员需具备必要学识和业务能力 遵循职业道德规范 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 并具有较强人际交往技能 [7] - 内部审计人员不能以决策制订者资格参加经营 与被审计单位经济上无利害关系 且在审计过程中不受控制和干扰 [8] - 内审部和审计人员职权受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 阻碍或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9]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和权限 - 审计委员会职责包括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 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督促实施并报告董事会等 [10] - 内审部职责包括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 审计会计资料合法性 合规性 真实性 协助反舞弊机制及定期报告等 [11]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 如销货与收款 采购与付款 存货管理等 [12] - 内部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 相关性和可靠性 并清晰完整记录于工作底稿中 [13] - 审计工作底稿需按规定编制与复核 分类整理并归档 内审部建立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 [14] - 内审部有权检查被审单位所有经营管理账务和资料 包括会计账簿 凭证 报表 业务合同 银行对账单等 [15] - 内审部权限包括参加经营管理会议 调阅查询资料 调查审计事项 提出改进建议 采取临时措施及委托外部审计等 [16] - 被审单位对提供资料真实性 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内审部对审计报告负责 并负有直接检查和提出建议的责任 [17] 内部审计实施 - 内审部实施适当审查程序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包括董事会声明 评价总体情况等 [19]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20] - 内审部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督促整改内部控制缺陷并监督落实情况 [21] - 内审部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审计计划 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22] - 审计委员会需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担保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实施情况 [23] - 审计对外投资事项时需重点关注审批程序履行 合同订立与履行 投资项目可行性评估及委托理财事项等 [24] - 审计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时需重点关注审批程序履行 合同订立与履行 资产运营状况及担保抵押情况等 [25] - 审计对外担保事项时需重点关注审批程序履行 担保风险 反担保可实施性 独立董事意见及专人跟踪等 [26] - 审计关联交易事项时需重点关注关联方名单更新 审批程序履行 独立董事意见 协议签订及定价公允性等 [27] - 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时需重点关注专项账户管理 投资计划符合性 资金用途变更及审批程序履行等 [28] - 审计业绩快报时需重点关注会计准则遵守 会计政策与估计合理性 重大异常事项及内部控制缺陷等 [29] - 审计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时需重点关注制度制定 重大信息范围与流程 保密措施及实施有效性等 [30] 内部审计一般程序 -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制定年度审计计划 制定审计实施时间表 送达审计通知书 调查取证 编制审计报告等 [31] - 审计报告需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 并在7个工作日内函复 审计总监根据意见区别处理并报审计委员会审批 [32] - 审计报告和决定书送达后生效 被审计对象必须执行 如有异议可申诉或申请复议 但不中止执行 [33] - 内审部需跟踪审计决定执行情况 必要时进行后续审计和复查 审计资料需整理归档并保存十年 [34] - 审计中发现违法违纪行为需移交公司法律部门处理 [35] 审计环境保障及奖惩 - 公司需为内审部和审计人员创造必要工作条件和业务培训机会 包括参加重大经营活动 提供资料和经费保障等 [36] - 对内部审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37] - 对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 玩忽职守或泄露秘密的审计人员 公司可视情节轻重责令纠正或予以处分 [38] -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 内审部可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39]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如与日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需立即修订 [4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41]
泰鸿万立: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1 18:12
核心观点 - 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 [1][2] 内部控制审计结论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 确认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 [2] - 审计意见涵盖2024年12月31日时点 表明该时点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2] 责任划分 - 公司董事会承担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及评价有效性的主体责任 [1] - 注册会计师责任限于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及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1] 审计范围与依据 - 审计工作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执行 [1] - 审计基准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系列规范 [1] 固有局限性说明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 无法完全防止和发现所有错报 [1] - 内部控制有效性可能因情况变化或执行程度降低而受影响 未来有效性存在不确定性 [1]
郑中设计: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8 20:13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划分、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依据包括《审计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果的系统性评价活动[2] - 内部控制目标涵盖合规经营(法律遵守)、运营效率提升、资产安全保障及信息披露质量四大维度[3] 组织架构与独立性要求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需全部为非高管董事且独立董事占比过半,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6] - 设立独立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汇报,禁止与财务部门合并办公或受其领导[7][8] - 内部审计负责人需专职并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需披露其专业背景及关联关系[9][10] 审计职责与工作流程 - 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包括指导制度建立、审阅年度计划、协调外部审计等[12] - 内部审计部门需每季度汇报工作进展,重点审计领域含财务报告合规性、反舞弊机制及重大交易事项[13] - 年度审计计划需提前两个月提交,必须覆盖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关键事项[14] 重点审计事项规范 - 对外投资审计需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风险监控及证券投资内控制度[24] - 关联交易审计重点核查审批回避程序、定价公允性、标的资产权利限制及对手方资信[27] - 募集资金审计要求季度核查专户管理、使用合规性及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28] 信息披露与评价机制 - 董事会需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审议披露[31] - 每两年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报告相关内控鉴证报告,异常情况需专项说明整改措施[32][33] - 内控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行为需及时向交易所报告[35][36]
海新能科: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0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8 19:14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核心内容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利益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依据包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1] - 审计委员会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并督促其在约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2] - 审计委员会需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重点关注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特别防范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风险 [1] 外部审计机构管理 - 审计委员会有权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并审核其费用及合同,决策过程需保持独立性 [2] - 审计委员会需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确保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及业务规范 [2] - 年报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得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若确需改聘需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并充分披露相关意见 [2] 内部控制评估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需指导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审阅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报告 [3] - 需定期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内容涵盖缺陷认定、整改措施及有效性结论等9项要素 [3] - 公司财务负责人需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为履职创造条件 [3] 保密与制度执行 -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涉及年报编制人员需履行保密义务,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及交易违规 [4]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董事会 [4] - 制度条款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未尽事宜参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4]
普源精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8-08 18:19
审计委员会设立依据 -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并规范审计工作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1] - 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2] 机构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符合上市地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3] - 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 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3] - 外部审计机构合伙人终止合伙关系或不再享有财务利益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3] - 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 - 委员出现违反法规 未尽勤勉之责 辞职或职务变动等情形时董事会可免除其资格[7] 职责权限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包括研究公司与审计机构关系 每年索取独立性材料 至少每年一次在管理层不在场时会见外部审计机构[4][5]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关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可能性[5]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审查财务报告及风险管理系统 审阅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6] - 负责管理层 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6] -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原则及架构[7] - 需经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信息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 会计政策变更等[8] - 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不受主要股东或高管不当影响[8] - 内部审计部门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时应及时向委员会报告[9] 决策程序 - 董事会秘书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向委员会提供书面材料[10] - 委员会对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 并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10] 议事细则 - 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每季度至少一次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召开前二日发出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豁免通知时限[11] - 召集人提议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董事长提议时应于二日内发出临时会议通知[11][12] - 会议通知可采用电子邮件 电话等快捷方式[12] -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 委员应亲自出席 确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 独立董事委员需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或电话方式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3]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应回避[13] - 可邀请外部审计机构代表 监事 内部审计人员 财务人员 法律顾问等列席会议[13] - 经董事会批准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13] - 会议应制作记录并妥善保存 通过的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14] - 出席会议委员负有保密义务[14] 附则 - 独立董事包括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确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14]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 法规 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14]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15]
五洲交通: 五洲交通关于对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08 00:24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财务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 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出资 [1] -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号01107919 职工人数48人 注册地址位于广西南宁市中国-东盟金融城基金大厦 [1] - 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及票据贴现 资金结算与收付 委托贷款 债券承销 同业拆借 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业务 [2]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 - 构建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 董事会下设4个专业委员会 高级管理层下设5个专业委员会 [2] - 设立9个职能部门包括综合管理部、金融业务部、风险管理部等 实行前中后台分离的审慎原则 [2] - 制定覆盖信用、市场、流动性、操作、声誉及信息科技风险的全面管理制度 包括《全面风险管理策略实施办法》等专项制度 [5] - 开展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 评估轻度、中度和重度情景下的风险承受能力 [3] 业务运营与风险控制措施 - 资金集中管理采用安全证书方式进行结算 保障数据安全性和及时对账 [4] - 存款业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 信贷业务仅面向集团成员单位 实行审贷分离和分级审批制度 [4] - 投资业务严格按监管规定开展 建立交易集中度管理等风险筛查机制 [5] - 信息科技部制定《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 规范系统权限管理和数据安全操作流程 [6] 经营与监管指标表现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256.80亿元 负债总额202.02亿元 所有者权益54.78亿元 [7] - 2025年1-6月营业总收入3.02亿元 净利润2.14亿元 [7] - 所有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要求 [8] 存贷业务往来情况 -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6,234.41万元 2025年1-6月获存款利息102.28万元 [8] - 公司及子公司贷款余额3,000万元 日均贷款余额2,635.36万元 2025年1-6月支付贷款利息39.77万元 [8] 总体风险评估结论 - 财务公司持有效金融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依法合规经营 [9] - 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完整 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要求 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9] - 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符合国家金融法规要求 [9]
超频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8 00:11
文章核心观点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控及财务信息披露监督机制 其职责涵盖财务审核、内外部审计协调及内部控制评估 并规范委员会组成、议事程序及年报审计工作流程 [1][2][3][4]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成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 [2]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选连任 委员离职时由董事会补足人数 [2] 职责权限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包括对违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建议、召集股东会会议及提起诉讼等 [2]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 [3]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 监督评估内部控制 审议内部审计部门计划及报告 [3][4]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财务报告披露、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及重大差错更正等 [4] 工作程序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提供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外披露信息及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等资料 [6] - 审计委员会评审内部审计部门报告 重点包括外部审计机构评价、财务报告真实性、关联交易合规性及部门工作评价 [6] - 内部审计部门需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时需及时报告 [6] - 审计委员会需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担保、关联交易、高风险投资及大额资金往来等情况 发现违规需及时报告并披露 [7] 议事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可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 [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关联委员需回避 [8] - 委员需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委员出席 每位委员至多接受一名委托 独立董事需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9] - 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内部审计部门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列席 [9] 年报工作制度 - 审计委员会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 [10]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需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进场后需加强沟通并再次审阅报表 [10][11] - 需关注审计进程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并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表决后提交董事会 [11] 附则 -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