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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将偏强震荡白银期货将再创上市以来新高原油期货将偏强震荡多晶硅、焦煤期货将震荡偏弱螺纹钢、铁矿石、碳酸锂期货将偏弱震荡:期货行情前瞻研究
国泰君安期货· 2025-12-08 13:13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的核心观点 通过宏观基本面和技术面分析,对2025年12月8日期货主力合约行情走势作出预测,股指期货大概率偏强震荡,白银期货将再创上市新高,原油期货偏强震荡,多晶硅、焦煤期货震荡偏弱,螺纹钢、铁矿石、碳酸锂期货偏弱震荡[1][2]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期货行情前瞻要点 - 股指期货大概率偏强震荡,给出IF2512、IH2512、IC2512、IM2512合约阻力位和支撑位[2] - 十年期国债期货主力合约T2603大概率宽幅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2] - 三十年期国债期货主力合约TL2603大概率偏弱宽幅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2] - 黄金期货主力合约AU2602大概率震荡整理,给出阻力位和支撑位[3] - 白银期货主力合约AG2602大概率偏强震荡,将上攻阻力位并再创上市新高,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3] - 铜期货主力合约CU2601大概率震荡整理,给出阻力位和支撑位[3] - 铝期货主力合约AL2601大概率偏弱震荡,将下探支撑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3] - 氧化铝期货主力合约AO2601大概率偏强震荡,将上攻阻力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3] - 锌期货主力合约ZN2601大概率偏弱震荡,将下探支撑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3] - 镍期货主力合约NI2601大概率偏强震荡,将上攻阻力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4] - 锡期货主力合约SN2601大概率偏弱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4] - 多晶硅期货主力合约PS2601大概率震荡偏弱,将下探支撑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4] - 碳酸锂期货主力合约LC2605大概率偏弱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4] - 螺纹钢期货主力合约RB2605大概率偏弱震荡,将下探支撑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6] - 热卷期货主力合约HC2605大概率偏弱震荡,将下探支撑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6] - 铁矿石期货主力合约I2605大概率偏弱震荡,将下探支撑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6] - 焦煤期货主力合约JM2605大概率震荡偏弱,将下探支撑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6] - 玻璃期货主力合约FG601大概率偏强震荡,将上攻阻力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7] - 纯碱期货主力合约SA601大概率宽幅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7] - 烧碱期货主力合约SH601大概率偏弱宽幅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7] - 原油期货主力合约SC2601大概率偏强震荡,将上攻阻力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7] - PTA期货主力合约TA601大概率震荡整理,给出阻力位和支撑位[7] - PVC期货主力合约V2601大概率偏弱震荡,将下探支撑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7] - 甲醇期货主力合约MA601大概率偏弱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8] - 豆粕期货主力合约M2605大概率偏弱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8] - 玉米期货主力合约C2601大概率偏弱震荡,将下探支撑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8] - 棕榈油期货主力合约P2601大概率偏强震荡,将上攻阻力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8] - 天然橡胶期货主力合约RU2605大概率震荡整理,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8] 宏观资讯和交易提示 - 法国总统马克龙访华,中法发表联合声明[9] -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节能降碳等工作[9] - 国务院总理李强将与国际经济组织负责人对话[9] - 中美经贸进行深入交流,推动关系向好[9] - 外交部回应日本防卫大臣言论[10] - 商务部表示“十五五”提振消费、扩大开放[10] - 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上升,央行连续增持黄金[10] - 工信部研究“十五五”工作思路[11] - 证监会明确“十五五”资本市场重点任务[12] - 中国证券业协会召开会员大会,提出行业发展要求[13] - 国家医保局调整医保药品目录[14] - 全国部分省份流感处于高流行水平[14] - 中国金融学会年会称人民币有提升优势[14] - 房地产市场企稳但面临挑战[15] - 自然资源部规范矿业权出让底价[15] - 美国通胀数据为降息开绿灯,白宫预计下周降息[16] - 美国发布新版《国家安全战略》[16] - 特朗普下令调查美国食品供应链[17] - 特朗普将宣传降低通胀努力[18] - 美国财长称今年GDP增长3%,明年通胀下降[18] - 美国银行监管机构放松部分监管措施[18] - 普京与莫迪会谈扩大双边经贸[18] 商品期货相关信息 - 1-11月全国期货市场成交量和成交额同比增长[18] - 上期所调整部分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和保证金比例[19] - 上期所调整不锈钢期货升贴水[19] - 11月中国大宗商品价格指数环比上涨[19] - 11月底黄金ETF总持有量增长[19] - 11月俄罗斯黄金储备市场价值创新高[19] - 美国农业部预测农产品种植面积和产量[20] - 12月5日国际贵金属期货收盘涨跌不一[20] - 12月5日美油和布伦特原油主力合约收涨[21] - 12月5日伦敦基本金属涨跌参半[21] - 12月5日在岸人民币对美元收盘情况[22] - 12月5日纽约尾盘美元指数及非美货币表现[23] 期货行情分析与前瞻 股指期货 - 12月5日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中证10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均震荡上行[23][24][25] - 12月5日A股震荡上攻,成交增加,相关政策出台[26] - 12月5日香港恒生指数等收涨,南向资金有净买入和净卖出情况[29] - 12月5日美国三大股指小幅收涨,本周也有不同程度上涨[29] - 12月5日欧洲三大股指收盘涨跌不一,本周表现不同[30] - 预期2025年12月股指期货主力合约大概率宽幅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30] - 预期12月8日期货大概率偏强震荡,给出各合约支撑位和阻力位[31] 国债期货 - 12月5日十年期国债期货主力合约T2603偏强震荡上行,国债期货收盘全线上涨[49] - 12月5日央行开展逆回购操作,净回笼资金[49] - 资金面Shibor短端品种多数下行,一级市场国债和债券中标情况[50] - 预期12月8日十年期国债期货主力合约T2603大概率宽幅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51] - 12月5日三十年期国债期货主力合约TL2603小幅偏强震荡,反弹乏力[52] - 12月5日中国债市震荡回暖,美债收益率集体上涨[54] - 预期12月8日三十年期国债期货主力合约TL2603大概率偏弱宽幅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55] 黄金期货 - 12月5日黄金期货主力合约AU2602震荡上行,短线止跌反弹走高[55] - 中国央行连续增持黄金,国际机构看好明年金价[56] - 预期2025年12月黄金期货主力连续合约大概率偏强宽幅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56] - 预期12月8日黄金期货主力合约AU2602大概率震荡整理,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56] 白银期货 - 12月5日白银期货主力合约AG2602偏强震荡上行,夜盘继续上涨[60] - 技术分析显示白银期货上涨趋势明显,上行空间打开[61] - 预期2025年12月白银期货主力连续合约大概率震荡偏强,将创新高,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61] - 预期12月8日白银期货主力合约AG2602大概率偏强震荡,将创新高,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61] 铜期货 - 12月5日铜期货主力合约CU2601偏强震荡上行,创下上市新高[64] - 过去一周LME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沪铜期货价格创新高,机构看好明年铜价[65] - 预期2025年12月铜期货主力连续合约大概率偏强宽幅震荡,将创新高,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65] - 预期12月8日铜期货主力合约CU2601大概率震荡整理,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65] 铝期货 - 12月5日铝期货主力合约AL2601震荡上行,上行空间打开[71] - 预期2025年12月铝期货主力连续合约大概率震荡偏强,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72] - 预期12月8日铝期货主力合约AL2601大概率偏弱震荡,将下探支撑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72] 氧化铝期货 - 12月5日氧化铝期货主力合约AO2601偏弱震荡下行,下行空间打开[76] - 预期2025年12月氧化铝期货主力连续合约大概率偏弱宽幅震荡,将创新低,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76] - 预期12月8日氧化铝期货主力合约AO2601大概率偏强震荡,将上攻阻力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76] 锌期货 - 12月5日锌期货主力合约ZN2601偏强震荡上行,上行空间打开[81] - 预期2025年12月锌期货主力连续合约大概率偏强宽幅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81] - 预期12月8日锌期货主力合约ZN2601大概率偏弱震荡,将下探支撑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81] 镍期货 - 12月5日镍期货主力合约NI2601小幅偏强震荡,反弹乏力[85] - 预期2025年12月镍期货主力连续合约大概率偏强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85] - 预期12月8日镍期货主力合约NI2601大概率偏强震荡,将上攻阻力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85] 锡期货 - 12月5日锡期货主力合约SN2601小幅震荡上行,上行空间打开[89] - 预期2025年12月锡期货主力连续合约大概率震荡偏强,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89] - 预期12月8日锡期货主力合约SN2601大概率偏弱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89] 多晶硅期货 - 12月5日多晶硅期货主力合约PS2601偏弱震荡下行,下行压力增大[94] - 预期2025年12月多晶硅期货主力连续合约大概率宽幅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94] - 预期12月8日多晶硅期货主力合约PS2601大概率震荡偏弱,将下探支撑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94] 碳酸锂期货 - 12月5日碳酸锂期货主力合约LC2605震荡下行,下行压力增大[99] - 预期2025年12月碳酸锂期货主力连续合约大概率宽幅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99] - 预期12月8日碳酸锂期货主力合约LC2605大概率偏弱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99] 螺纹钢期货 - 12月5日螺纹钢期货主力合约RB2605小幅震荡下行,短线下行压力轻度增大[103] - 预期2025年12月螺纹钢期货主力连续合约大概率宽幅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103] - 预期12月8日螺纹钢期货主力合约RB2605大概率偏弱震荡,将下探支撑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103] 热卷期货 - 12月5日热卷期货主力合约HC2605小幅震荡下行,短线下行压力轻度增大[107] - 预期12月8日热卷期货主力合约HC2605大概率偏弱震荡,将下探支撑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108] 铁矿石期货 - 12月5日铁矿石期货主力合约I2605震荡下行,下行压力增大[110] - 预期2025年12月铁矿石期货主力连续合约大概率宽幅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110] - 预期12月8日铁矿石期货主力合约I2605大概率偏弱震荡,将下探支撑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110] 焦煤期货 - 12月5日焦煤期货主力合约JM2605偏弱震荡下行,下行压力增大[114] - 预期2025年12月焦煤期货主力连续合约大概率偏弱宽幅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114] - 预期12月8日焦煤期货主力合约JM2605大概率震荡偏弱,将下探支撑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114] 玻璃期货 - 12月5日玻璃期货主力合约FG601震荡下行,下行压力增大[117] - 预期2025年12月玻璃期货主力连续合约大概率偏弱宽幅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117] - 预期12月8日玻璃期货主力合约FG601大概率偏强震荡,将上攻阻力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117] 纯碱期货 - 12月5日纯碱期货主力合约SA601偏弱震荡下行,下行空间打开[122] - 预期2025年12月纯碱期货主力连续合约大概率偏弱宽幅震荡,将创新低,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122] - 预期12月8日纯碱期货主力合约SA601大概率宽幅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122] 烧碱期货 - 12月5日烧碱期货主力合约SH601偏弱震荡下行,下行空间打开[126] - 预期12月8日烧碱期货主力合约SH601大概率偏弱宽幅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126] 原油期货 - 12月5日原油期货主力合约SC2601小幅震荡上行,反弹乏力[128] - 预期2025年12月原油期货主力连续合约大概率宽幅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128] - 预期12月8日原油期货主力合约SC2601大概率偏强震荡,将上攻阻力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128] PTA期货 - 12月5日PTA期货主力合约TA601震荡下行,下行压力增大[134] - 预期12月8日PTA期货主力合约TA601大概率震荡整理,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135] PVC期货 - 12月5日PVC期货主力合约V2601震荡下行,下行空间打开[137] - 预期12月8日PVC期货主力合约V2601大概率偏弱震荡,将下探支撑位,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137] 甲醇期货 - 12月5日甲醇期货主力合约MA601震荡下行,下行压力增大[140] - 预期12月8日甲醇期货主力合约MA601大概率偏弱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140] 豆粕期货 - 12月5日豆粕期货主力合约M2605小幅震荡下行,下行压力轻度增大[141] - 预期12月8日豆粕期货主力合约M2605大概率偏弱震荡,给出支撑位和阻力位[141] 玉米期货 - 1
证监会出新规严管上市公司:设审计委员会防造假,分红退市有新规,投资者保护加码!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8 11:57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旨在增强基础法治供给、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标志着资本市场将迎来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 [1] 完善公司治理要求 - 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必须设置审计委员会,其成员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过半数需为独立董事,且召集人须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该委员会将全面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 - 规定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以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2] - 上述制度设计旨在从组织架构与权责分配根源上,构建权责对等、制衡有效的现代化公司治理体系 [2] 强化信息披露与财务造假防治 - 确立“防治结合、全程管控”思路,构建源头防控、过程监测与事后追责有机衔接的全链条机制 [4] - 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责,规定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时,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5] - 建立造假收益追回机制,董事会应收回负有责任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获得的超出部分利润,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多领取的薪酬和多获授的股权、期权 [5] - 明确上市公司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及服务机构等不得协助编制虚假财报,违者将被处以100万元至1000万元罚款 [5] - 对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的行为,最高可处业务收入五倍罚款,无收入或收入不足50万元的,罚款额达50万元至250万元,情节严重者将被暂停或禁止业务 [5] - 对导致股票终止上市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从重处罚,对上市公司严重财务舞弊的相关责任人,罚款将按违法次数累计计算 [5] 加强投资者保护 - 对市值管理、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作出明确要求,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回报投资者意识 [7] - 明确上市公司需在章程中确立现金股利相对于股票股利的优先分配地位,并制定合理稳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 [7] - 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可在一年内进行多次现金分红,分配利润需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7] - 明确主动退市中投资者保护安排,上市公司主动申请退市的,需提供现金选择权等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7] 规范并购重组行为 - 规范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进一步细化《证券法》关于收购的规定,明确收购的定义、收购人的资格、权益变动披露标准等 [8] - 规范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明确重大资产重组的定义、要求、程序以及监管机制,并规范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独立上市的行为 [8] - 规范财务顾问业务,规定财务顾问的聘请、职责和独立性要求,以发挥其在并购重组领域的“把关”作用 [8]
证监会出新规严管上市公司:设审计委员会防造假,分红退市有新规,投资者保护加码
搜狐财经· 2025-12-08 10:13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这是资本市场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旨在增强基础法治供给并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1] 完善公司治理要求 - 《条例》共八章七十四条,核心内容之一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要求 [2] - 明确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必须设置审计委员会,其成员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过半数需为独立董事,且召集人须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2] - 审计委员会将全面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等关键事项 [2] - 规定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2] - 独立董事需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以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 - 制度设计旨在从组织架构与权责分配根源上,构建权责对等、制衡有效的现代化公司治理体系 [2] 强化信息披露与打击财务造假 - 《条例》确立了“防治结合、全程管控”的思路,构建全链条机制打击财务造假 [3] - 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责,规定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时,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3] - 建立造假收益追回机制,董事会应当收回负有责任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获得的超出部分利润,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多领取的薪酬和多获授的股权、期权 [3] - 明确上市公司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及服务机构等不得协助编制虚假财报,违者将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至1000万元罚款 [3] - 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的,最高可处业务收入五倍罚款,无收入或收入不足50万元的,罚款额达50万元至250万元,情节严重者将被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3] - 对导致股票终止上市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从重处罚,对上市公司严重财务舞弊的相关责任人,罚款将按违法次数累计计算 [4] 加强投资者保护 - 《条例》对市值管理、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作出明确要求,以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回报投资者意识 [5] - 明确上市公司需在章程中确立现金股利相对于股票股利的优先分配地位,并制定合理稳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 [6] - 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可在一年内进行多次现金分红,分配利润需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6] - 要求上市公司在章程或内部制度中明确股份回购的条件、程序及决策机构,触发回购条件时董事会需及时制定方案 [6] - 上市公司主动申请退市的,需提供现金选择权等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持异议股东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6] 规范并购重组行为 - 《条例》从多方面规范并购重组行为,包括规范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进一步细化《证券法》关于收购的规定 [7] - 明确收购的定义、收购人的资格、权益变动披露标准等,以减少市场争议、稳定市场预期 [7] - 规范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明确其定义、要求、程序以及监管机制,并规范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独立上市的行为 [7] - 规定财务顾问的聘请、职责和独立性要求,以发挥财务顾问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领域的“把关”作用 [7]
利好!多家A股公司,集体公告!
证券时报· 2025-12-08 08:39
202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 - 202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于12月7日发布,新增114种药品,其中50种为1类创新药,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同日发布,纳入19种药品,新版目录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2] - 据记者统计,12月7日晚间共有15家A股药企公告其相关产品被纳入目录,多家创新药企产品被纳入 [2] - 泽璟制药自主研发的盐酸吉卡昔替尼片通过谈判被纳入目录,公司表示这将有利于产品销售和提高患者可及性,但预计短期内不会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 - 君实生物的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2项新增适应症及昂戈瑞西单抗注射液被纳入乙类范围,公司4款商业化产品至此已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3] - 智翔金泰的赛立奇单抗注射液(金立希)被纳入目录,该药于2024年8月获批用于治疗成人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是国产首款获批上市的全人源抗IL-17A单克隆抗体药物 [3] - 复星医药、华东医药、恒瑞医药等龙头药企各有产品纳入目录,其中恒瑞医药有10款药品首次纳入,多款产品新增适应症,部分产品成功保留在目录内 [3] - 恒瑞医药表示,本次纳入目录的药品在2024年合计销售额约为86.60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合计销售额约为75.54亿元,纳入目录有利于销售,但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暂无法估计 [4] 金融监管政策动态 - 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强化信息披露监管、规范并购重组、加强投资者保护(如对市值管理、现金分红、股份回购提出要求)以及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5] - 央行数据显示,11月末外汇储备报33463.72亿美元,11月末黄金储备报7412万盎司,环比增加3万盎司,为连续第13个月增持 [5] - 《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下发,要求基金投资收益指标中三年以上中长期指标权重不得低于80%,基金经理应将不少于当年全部绩效薪酬的40%购买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对过去三年业绩显著低于基准且利润为负的基金经理,绩效薪酬降幅不得少于30% [6]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对长期持仓的沪深300等指数成份股、科创板股票下调风险因子,并降低出口信用与海外投资保险的风险因子,据机构测算,仅沪深300成份股相关调整可能为股市带来超千亿元增量资金 [6] 上市公司重要公告 - 百度发布澄清公告,表示正就分拆昆仑芯进市进行评估,但不保证分拆及上市将会进行 [8] - 万科公告决定放弃行使"21万科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9] - 中国人保公告,副总裁于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0] - 沐曦股份公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348913% [11] - 古鳌科技公告,实际控制人筹划控制权变更,股票自12月8日起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 [11] - 安妮股份公告,晟世天安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李宁和王磊,股票于12月8日复牌 [11] - 中能电气公告,拟收购山东达驰电气等三家公司股权及债权,预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1] - 渤海化学公告,筹划出售渤海石化100%股权并购买泰达新材控制权,股票停牌 [12] - 豆包手机助手已下线操作银行、互联网支付类APP的能力 [13]
利好!多家A股公司,集体公告!
证券时报· 2025-12-08 08:29
2025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 - 2025年国家医保目录新增114种药品,其中50种为1类创新药,新版目录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1] - 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同日发布,纳入19种药品,涵盖CAR-T肿瘤治疗及阿尔茨海默病治疗等社会关注度高的药品 [1] - 据证券时报统计,12月7日晚间共有15家A股药企公告其相关产品被纳入目录,多家创新药企产品成功纳入 [2] 创新药企纳入情况 - 泽璟制药自主研发的盐酸吉卡昔替尼片通过国家医保谈判被纳入目录,用于治疗骨髓纤维化相关疾病,公司认为这将提升药品可及性与销售规模,但对短期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2] - 君实生物的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2项新增适应症及昂戈瑞西单抗注射液成功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乙类范围,公司4款商业化产品至此已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2] - 智翔金泰的赛立奇单抗注射液(金立希)成功纳入新版目录,该药于2024年8月获批用于治疗成人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是国产首款全人源抗IL-17A单克隆抗体药物 [3] 龙头药企纳入情况 - 恒瑞医药有10款药品首次纳入目录,多款产品新增适应症纳入,部分产品成功保留在目录中 [3] - 恒瑞医药披露,其纳入目录的药品在2024年度合计销售额约为86.60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合计销售额约为75.54亿元,公司认为纳入目录有利于药品销售,但对经营业绩影响暂无法估计 [4] - 复星医药、华东医药等A股龙头药企也各有部分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3] 金融与监管动态 - 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规范并购重组、加强投资者保护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6] - 央行数据显示,11月末外汇储备报33463.72亿美元,11月末黄金储备报7412万盎司,环比增加3万盎司,为连续第13个月增持 [7]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调整保险公司业务风险因子,对长期持仓的沪深300等指数成份股、科创板股票下调风险因子,据机构测算,仅沪深300成份股相关调整可能为股市带来超千亿元增量资金 [7] - 《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下发,要求基金投资收益指标中三年以上中长期指标权重不得低于80%,基金经理应将不少于当年全部绩效薪酬的40%购买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 [7] 上市公司重要公告 - 百度发布澄清公告,正就分拆昆仑芯进行评估,但不保证分拆及上市将会进行 [9] - 万科决定放弃行使"21万科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0] - 中国人保公告,副总裁于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1] - 沐曦股份公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348913% [12] - 古鳌科技公告,实际控制人筹划控制权变更,股票自12月8日起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 [13] - 安妮股份公告,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晟世天安,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李宁和王磊,股票于12月8日复牌 [14] - 中能电气公告,拟收购山东达驰电气等三家公司股权及债权,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5] - 渤海化学公告,筹划出售渤海石化100%股权并购买泰达新材控制权,股票停牌 [16]
中国将迎首部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 74条主要内容夯实严监管法治根基
长江商报· 2025-12-08 07:43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这是资本市场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旨在通过完善治理、强化信息披露、规范并购重组、加强投资者保护、打击违法违规等多方面措施,健全监管法规体系,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1][2][4] 监管法规体系与背景 - 《条例》共八章74条,标志着资本市场迎来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 [1][2] - 出台背景是落实新“国九条”、资本市场“1+N”政策文件、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相关决定的要求,旨在增强基础法治供给,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2][4] - 法规将近些年严监严管、查处财务造假等监管执法的有益经验上升固化为法规,以解决监管实践面临的难点痛点 [2] 监管思路与目标 - 总体思路把握三个方面:坚守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并保护投资者权益;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问题导向,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监管规则 [5] - 主要目标是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夯实监管执法及投资者保护基础,依法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行为 [4] - 法规覆盖公司从上市后到退市前的各项活动,包括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分红回购、市值管理、破产重整、股票退市等,并以问题为导向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6]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监管 - 在完善公司治理方面,《条例》提出细化要求,既关注基本治理架构,如公司章程、组织机构设置,又抓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推动建立监督制衡机制并督促其履行职责 [7] - 在强化信息披露方面,要求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以保障信息披露真实,旨在防范打击“财务造假”并补充信息披露规范 [7] - 在打击财务造假方面,强化关联交易监管,要求关联交易具备公允性、必要性和合规性;要求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的事前审核和事后调查职责,并规定造假分红、薪酬退回机制 [7] 并购重组与投资者保护 - 在并购重组方面,《条例》规范上市公司收购行为,细化证券法关于收购的定义、收购人资格、权益变动披露标准等;明确重大资产重组的定义、要求、程序及监管机制;规范分拆子公司独立上市行为;规定财务顾问的聘请、职责和独立性要求,以发挥其“把关”作用 [8] - 在投资者保护方面,规定上市公司有关注投资价值的义务,明确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的基本要求以增强投资者回报意识;明确破产重整行政监管与法院的协调沟通机制,要求主动退市公司做好投资者保护安排,并加强对退市风险公司的监管,防止其规避退市或利用破产重整损害投资者利益 [8]
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即将出台,将会彻底改变股市生态
搜狐财经· 2025-12-08 00:34
中国资本市场迎来里程碑式监管改革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这是中国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监管的行政法规,标志着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迈入新阶段 [1] - 该条例以“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为主线,旨在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重塑市场规则,为股市生态注入新动能 [1] 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系统性监管框架 - 新条例首次在行政法规层面构建覆盖上市公司从上市到退市“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框架,覆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并购重组、退市重整等所有环节 [3] - 强化事中干预与事后追责,例如在退市环节新增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要求主动退市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以避免投资者因制度漏洞蒙受损失 [3] 强化公司治理以约束“关键少数” - 条例专章规范公司治理,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的行为边界 [4] -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直接承接原监事会职权,以形成对财务舞弊的“第一道防线” [4] 优化并购重组规则以服务实体经济 - 条例优化重大资产重组规则,强化财务顾问的独立性要求,旨在引导并购活动聚焦产业整合 [5] - 通过规范收购标准和完善信息披露,防止“忽悠式重组”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助力优质企业通过资本运作做大做强 [5] 多维度加强投资者保护 - 条例设立“投资者保护”专章,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常态化分红机制,并将回购股份纳入内部制度 [6] - 针对退市风险,明确主动退市公司需提供异议股东保护方案,以堵住恶意规避退市的漏洞 [6]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与构建穿透式监管 - 针对财务造假、违规担保等乱象,条例构建“源头防控、过程监测、事后追责”机制 [7] - 明确禁止关联方协助造假并设定千万级罚款,要求董事会对违规行为开展内部调查,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7] - 针对财务造假,条例明确要求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进行“事前审核、事后调查”,并建立造假分红、薪酬退回机制,以从源头切断利益输送链条 [3] - 对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第三方配合造假等行为设置高额罚则,旨在形成“不敢违、不能违”的震慑效应 [3] 推动资本市场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 - 新条例的出台标志着资本市场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的关键转折 [7] - 通过强化信息披露与治理要求,推动上市公司从“融资优先”转向“回报为本” [7] - 严格的退市与追责机制将加速劣质企业出清,促进资源向优质标的集中 [7] 重塑市场投资逻辑与生态 - 对投资者而言,随着“炒小炒差”空间收窄,长期价值投资将成为主流 [7] - 对监管层而言,条例的实施将提升执法效能,为注册制全面深化提供法治保障 [7] - 新规的全面实施将推动一个更加规范、透明、有韧性的股市生态逐步成型 [7]
从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透视一级市场的两条趋势线
搜狐财经· 2025-12-07 21:59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监管的行政法规,其重要性被市场低估,它不仅是监管规定的系统化整合,更蕴含了监管层对未来资本市场的长远谋划,标志着改革进程中的一个标志性节点 [1][2] 监管条例的定位与特点 - 该条例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监管的行政法规,首次将分散在《公司法》、《证券法》及各类监管指引中的规定进行了系统化整合 [2] - 条例内容具备联动性、时效性和规划性,例如其针对审计委员会的要求与2024年新《公司法》中以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的核心精神高度呼应,并细化了操作标准和履职要求 [2] 监管改革主线一:上市公司提质与出清 - 条例通过在公司治理、审计委员会、“关键少数”、财务造假、募集资金用途等方面做出明确详细的规定,旨在实现上市公司“提质”和“出清” [2] - 严格的监管在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的同时,也将加速经营不善公司的风险暴露和淘汰,可能推动其退市或重组,并可能导致二级市场局部波动 [2] - 条例第五条构建了跨部门协同监管框架,明确省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需承担本地区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处置责任,打破了以往证监会“单打独斗”的模式,为退市等风险处置提供了制度支持 [3] 监管改革主线二:推动并购重组 - 条例将并购重组相关内容单独列为第四章,包含十一条细项,是条款第二多的章节,体现了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为的高度重视 [4] - 监管层此举被视为“未雨绸缪”,预示并购重组可能在未来3-5年甚至更长时间内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构成 [4] - 当前市场环境(如发达国家经验、国内一级市场成熟、存量上市公司过多、IPO市场中长期受压、每年约100家IPO的既定判断等)共同推动并购重组市场景气度提升,并可能使其长期成为资本市场主角 [5] - 未来稳定的IPO数量(维持每年约100家左右)若不再快速增长,将持续为并购市场注入推力,并逐步改变市场的心理认同 [5] 综合影响与未来趋势 - 将“提质出清”与“推动并购重组”两条主线结合观察,退市与并购重组可能相辅相成,为市场提供更多可能性 [6] - 条例不仅划定了监管红线,更隐含了对未来资本市场发展的布局,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6]
直面上市公司监管痛点 新条例构建全链条闭环
中国经营报· 2025-12-07 18:23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这是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旨在围绕“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资本运作—投资者保护—执法处罚”构建监管闭环,以解决当前市场突出问题,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与透明度,强化投资者保护,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 [1][2] 监管条例的定位与意义 - 《条例》是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在《公司法》、《证券法》基础上系统化整合监管制度,将成熟有效的监管实践上升为行政法规,强化了制度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2] - 该条例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旨在补齐制度短板,回应资本市场长期关切,为资本市场稳健运行提供更坚实的制度基础 [2][3] 完善公司治理要求 - 细化公司章程强制性记载事项、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职权,明确董事勤勉义务的具体标准,旨在解决“关键人控制”、“内部监督失灵”等问题 [3] - 突出审计委员会职能,赋予其涵盖内控、审计、财务信息审核的全面监督权,并规定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实质取代监事会职能,与新《公司法》改革相衔接 [4][5] - 规定公司章程需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考核评价标准、绩效薪酬止付追索机制等内容,以利于投资者判断高管行为导向 [12] 强化信息披露监管 - 建立财务造假“多方追责”机制,要求审计委员会前置审核财报,并规定董事会可追回因造假导致的超额分红及薪酬,直击财务信息失真问题 [3] - 针对财务造假构建“全链条”打击机制,将第三方配合造假纳入监管范围,并引入追责追偿制度,以提高违法成本 [12] 规范并购重组行为 - 《条例》专设“并购重组”章节(第41条至第51条),对并购重组全链条进行规范 [8] - 明确收购人负面清单,规定包括负有数额较大债务、最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的收购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8] - 规定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作出业绩承诺的,在承诺履行完毕前,其获得的用于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股份和定向可转债不得转让、质押,以防范“忽悠式重组”和“高溢价套利” [9] - 明确财务顾问应保持独立性,对相关行为及信息披露文件进行核查验证并出具意见 [9] 加强投资者保护 - 专设“投资者保护”章节,系统化规定现金分红、股份回购、退市保护等制度 [11] - 要求公司章程明确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允许一年内多次分红,并禁止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分红,将投资者回报机制刚性化 [11] - 规定特别重大决策事项(如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分拆上市)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分拆上市还需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 - 明确破产重整行政监管与法院的协调沟通机制,要求主动退市公司做好投资者保护安排,加强对退市风险公司的监管 [11] 严管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五种认定情形,并规定其自证非实际控制人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6] - 明确禁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并设定“按涉案金额比例罚款”的罚则,以遏制利益输送和“隐身操控”行为 [3][6] - 要求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维护公司利益,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应组织调查或起诉 [6][7] 专家建议与待完善之处 - 建议提升监管条例的法律位阶,使违规成本远高于违规收益,增强法律威慑力 [13] - 建议进一步明确审计委员会独立于其他董事和高管的直接决定权(包括起诉权),以防出现监督真空 [14] - 建议在分红政策、退市安排、重大交易表决中赋予中小投资者更多实质性权利,并完善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机制,使投资者维权更便捷 [14] - 建议进一步明确证监会、地方政府、司法机关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与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14] - 建议明确关联交易“公允性”的具体衡量标准,并细化独立董事责任豁免情形,避免“过度问责”挫伤其履职积极性 [14]
上市公司治理再迎升级 我国将迎来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
央广网· 2025-12-07 12:51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资本市场将迎来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标志着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进入更加系统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1] - 《条例》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三大关键词旨在强化信息披露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并加大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 [1] 法规定位与结构 -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监管的行政法规共八章七十四条 [1] - 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的行为 [1] 监管措施与处罚规定 - 严禁上市公司通过虚构交易、滥用会计政策等方式编制虚假财报 [2] - 创新性设立造假收益回溯制度 [2] - 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及服务机构等不得协助编制虚假财报违者将被处以100万元至1000万元罚款 [2] - 对于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的行为最高可处业务收入五倍罚款无收入或收入不足50万元的罚款额达50万元至250万元情节严重者将被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 - 细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以采取的措施对占用担保、配合造假等行为设置专门罚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