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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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发布公积金新政:购存量房可提取付首付
证券时报网· 2025-08-13 13:23
政策内容 - 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及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支付首付款 [1] - 申请人需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按揭贷款购买存量房屋 [1] - 需在承办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办理资金托管服务 [1] - 托管银行需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相关业务联网合作 [1] - 业务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划转至交易资金托管账户 完成不动产登记后划转至出卖人收款账户 [1] 业务优势 - 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支付首付款 填补自筹资金不足 降低交易成本 [2] - 在银行网点签订资金托管协议同时办理提取存首付 50个办理网点任意选 就近办 当场办结 [2] - 购房人可结合自身需求选择贷款银行申请贷款 不限于此项业务办理银行 [2] - 已提取金额纳入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范围 不影响贷款额度 [2] 合作机构 - 建行 工行已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业务合作 [2] - 申请人可在建行 工行各区业务开办网点申请购存量房支付首付款业务 [2] 业务管理 - 出现房屋买卖协议或资金托管协议撤销等情形时需及时退回已提取资金 [2] - 涉嫌骗提套取或存在违规提取等情形不予受理此项业务 [2]
苏州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家人患重病也可申请提取
新华日报· 2025-08-13 07:13
政策调整 -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认定标准 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 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的可核减相应贷款次数 [1] - 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15% [1] - 扩大患重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 缴存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一年两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核定的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之和 [2] 使用范围扩展 - 支持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本人及配偶支付苏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可选择家庭任意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年可提取一次 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一年物业费用 [2] - 新政自9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2年 [1] 市场影响 - 新规有利于鼓励换购住房 释放改善性购房需求 [1]
苏州发布公积金新政:首付款比例降至15%
财经网· 2025-08-12 11:39
政策核心内容 -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规 支持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1] - 新规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为2年[1] 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 - 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至不低于住房总价的15% 适用于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1] -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认定标准[1] 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 - 明确支持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1]
北京:符合条件家庭 五环外购房不限套数
中国证券报· 2025-08-09 07:06
购房政策调整 - 北京市五环外取消购房套数限制 符合条件家庭(京籍或连续缴纳社保/个税满2年及以上的非京籍)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含新房和二手房)不限套数 [1] - 五环内购房政策维持不变 京籍家庭限购2套 非京籍家庭(连续缴纳社保/个税满3年及以上)限购1套 [1] - 成年单身人士购房限购政策与居民家庭一致 [1] 公积金贷款优化 - 首套房认定标准放宽 全国范围内有1笔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北京无住房的借款人 由二套房认定调整为首套房 以400万元房屋为例 首付款最高减少60万元 月供最高减少253元 [1]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 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30%(原五环内35% 五环外30%) [2] - 缴存年限与贷款额度挂钩调整 每缴存1年可贷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 申请120万元贷款所需缴存年限从11年1个月缩短至7年1个月 [2] - 支持公积金提取支付首付款 购买新建住房的缴存职工可凭网签合同编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并同步申请公积金贷款 [2]
北京: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北京商报· 2025-08-08 20:18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北京市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五环外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1] - 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包括优化套数认定标准 提高贷款额度 降低首付比例[1][3] - 政策自2025年8月9日起施行 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3] 限购政策调整 - 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在五环外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 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1] - 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1] 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 - 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适用于无住房且全国无公积金贷款或使用过1次并已结清的情况[1]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3]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 不再区分五环内外[2][4] - 每缴存一年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从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4] - 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2] 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 已婚申请人按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额度[2] - 缴存年限不够一整年的按一整年计算[2] - 申请120万元贷款所需缴存年限从11年零1个月降低至7年零1个月[4] 特殊政策优惠 - 符合建筑绿色发展政策或多子女家庭购房条件可享受贷款额度上浮 最多上浮40万元[3][4]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140万元[3] - 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160万元[4] 政策实施效果 - 以400万元房屋总价为例 政策调整后首付款最高减少60万元 月供最高减少253元[3]
北京:符合条件家庭五环外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第一财经· 2025-08-08 19:18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北京市五环外取消购房套数限制 符合条件家庭可无限购五环外商品住房[3] - 五环内购房政策维持不变 京籍家庭限购2套 非京籍家庭需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限购1套[3] - 成年单身人士购房按家庭限购政策执行[3] 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 - 首套房认定标准放宽 全国范围内有1笔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北京无住房者认定为首套房[4]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 符合条件者可再上浮40万元至140万元[4] - 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降至30% 取消五环内外差异[4] - 缴存年限贷款系数提高 每缴存1年可贷额度由10万元增至15万元[5] - 支持公积金提取支付首付款同时申请贷款 适用于新建住房且已签约购房合同情形[5] 具体政策影响测算 - 首套房认定调整后 400万元房屋首付款最高减少60万元 月供最高减少253元[4] - 120万元公积金贷款所需缴存年限由11年1个月缩短至7年1个月[5] - 符合绿色建筑或多子女家庭政策者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达160万元[5]
北京发布楼市新政
Wind万得· 2025-08-08 19:14
购房限制调整 - 北京市五环外商品住房取消购房套数限制 符合条件家庭包括京籍居民及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2年及以上非京籍居民 [2] - 成年单身人士购房限购政策按居民家庭标准执行 [2] - 五环内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维持不变 京籍家庭限购2套 非京籍家庭需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限购1套 [2] 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 - 首套房认定标准放宽 全国范围内有1笔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本市无住房家庭由二套房调整认定为首套房 [3]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 符合绿色建筑或多子女家庭条件可额外上浮40万元至140万元 [3]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30% 取消五环内外差异 原政策为五环内不低于35% 五环外不低于30% [3] - 公积金缴存年限贷款系数提高 每缴存一年可贷额度由10万元增至15万元 申请120万元贷款所需缴存年限从11年1个月降至7年1个月 [4] - 首套房贷款额度上限可达160万元 需满足绿色建筑或多子女家庭等优惠政策条件 [4] 公积金使用流程创新 - 支持购房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新建住房首付款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需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完成操作 [4]
北京楼市新政:符合条件家庭五环外购房不限套数
财联社· 2025-08-08 19:13
购房限制政策调整 - 符合条件家庭在北京市五环外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 包括京籍居民家庭及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2年及以上的非京籍居民家庭 [2] - 成年单身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按居民家庭执行限购政策 [2] - 五环内购房政策维持不变 京籍家庭限购2套 非京籍家庭需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年及以上限购1套 [2] 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扩大 - 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借款申请人 由二套房认定调整为首套房认定 [3] - 以400万元房屋总价为例 公积金贷款100万元30年期 首付款最高减少60万元 月供最高减少253元 [3]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力度加强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3] - 符合建筑绿色发展或多子女家庭购房政策条件者 贷款额度可上浮最多40万元 最高可贷140万元 [3]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 不再区分五环内外 [3] 缴存年限与贷款额度关联优化 - 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 [4] - 申请120万元贷款所需缴存年限从11年零1个月降至7年零1个月 [4] - 符合特定政策条件者 首套住房最高可贷款160万元 [4] 公积金提取与贷款流程整合 - 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4] - 购买新建住房且已签订购房合同者 可通过网签合同编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并同步申请贷款 [4]
楼市早餐荟 | 温州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中国海外发展7月销售额118.5亿元;越秀地产7月销售额60.06亿元
北京商报· 2025-08-07 09:31
政策调整 - 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升级 夫妻双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提升至130万元 单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65万元提高到80万元 [1] 房企销售表现 - 中国海外发展7月合约物业销售金额约118.5亿元 同比下降10.2% 销售面积约66.02万平方米 同比上升20.8% [2] - 越秀地产7月合同销售金额约60.06亿元 同比上升19.5% 合同销售面积约17.42万平方米 同比下降18.9% [3] - 保利置业7月合同销售金额约28亿元 销售面积约9.5万平方米 销售均价约2.93万元/平方米 [4] - 雅居乐7月预售金额合计约5.2亿元 对应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 平均价格约8810元/平方米 [5]
江苏泰州:支持使用“房票”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
快讯· 2025-07-25 14:54
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 扩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范围,从购房人、配偶扩大至购房人、配偶及购房人父母、子女 [1] - 支持使用"房票"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金额为房票票面金额 [1] - 政策适用于以"房票"类补偿(或奖励)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直系亲属 [1] 政策实施时间 - 新政策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1] - 8月1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适用原有政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