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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速孕”无底线擦边不是幽默表达
新京报· 2026-02-06 15:53
案件判决与法律影响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顺丰速运”为驰名商标,被告店小二公司销售的“顺丰速孕”车贴构成商标侵权,需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20万元,并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该判决已生效 [2] - 法院认定“顺丰速孕”车贴弱化了“顺丰速运”驰名商标的显著特征并贬损其品牌声誉 [2] - 判决为创意表达划定了边界,明确低俗恶搞不是幽默创意,不能成为侵权的“免罚金牌”,传递出幽默应有边界、创意须守底线的明确信号 [2][3] 侵权行为与市场现象 - 被告通过将“运”改为“孕”,制作并销售“顺丰速孕”车贴,该行为被指不尊重女性并将生育当“快递件”调侃,有违公序良俗 [2] - 此类谐音恶搞式营销通过碰瓷知名企业、借用驰名商标辨识度来吸引眼球和博取利润,操盘者常抱有侥幸心理,试图将侵权包装成“网络流行语”或“幽默表达”以模糊法律边界 [3] - 多地网友曾在社交平台发帖吐槽街头出现贴有“顺丰速孕”标识的车辆,公共舆论对此类无底线恶搞表示不待见 [2] 品牌保护与企业应对 - 对于企业而言,面对以恶搞方式“搭便车”搞营销的行为,应强化品牌保护意识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品牌信誉 [3] - 法律不会惯着侵权者,通过诉讼维权是应对此类无端麻烦的正确途径 [3] - “顺丰速孕”车贴在公共空间的广泛出现营造了低俗氛围,对涉事物流品牌的声誉造成了伤害 [2][3]
“顺丰速孕”车贴构成商标侵权!法院称恶意嫁接违背公序良俗
南方都市报· 2026-02-06 15:28
案件核心判决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店小二公司销售“顺丰速孕”车贴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判令其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0万元,并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1] 侵权事实认定 - 被诉侵权标识“顺丰速孕”车贴设计高度复刻“顺丰速运”商标,仅一字不同,外文文字、字母Logo等完全相同,构成对顺丰公司涉案驰名商标的复制及摹仿 [1] - 法院指出,被诉侵权标识与涉案驰名商标核心要素高度近似,中文“顺丰速”三字完全一致,“孕”与“运”读音相同,且二者均含有四条弧线包围的“SF”英文大写字母、“EXPRESS”英文单词,构成要素高度近似 [2] - 涉案驰名商标主要贴附于运输车辆标识服务来源,被诉侵权产品亦用于贴附装饰车辆,使用方式基本一致,相关公众容易产生联想 [2] 被告抗辩与网络影响 - 店小二公司辩称“速孕”是网络流行语的幽默表达,不属于商标性使用,不应认定为商标摹仿 [1] - 该事件在网络引发热议,多地网友发帖吐槽在街上遇到车身贴有“顺丰速孕”贴纸的面包车或电动车,有网友认为该谐音梗恶搞是低俗趣味并让人不适 [1] 法院判决依据 - 法院经审理查明,“顺丰速运”注册商标已拥有极佳的用户口碑并在同行业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其驰名商标合法权益应予以保护 [1] - 被诉侵权标识将生育话题与物流品牌恶意嫁接,违背公序良俗,贬损了“顺丰速运”长期积累的专业、高效、正规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符合《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 [2]
“顺丰速孕”碰瓷“顺丰速运”被判赔20万
新浪财经· 2026-02-06 13:54
案件判决与法律认定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顺丰速运”构成驰名商标[1] - 法院认定被告店小二公司销售的“顺丰速孕”车贴弱化了驰名商标的显著特征并贬损品牌声誉 构成商标侵权[1] - 法院最终判令被告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20万元人民币 并需在媒体刊登声明以消除不良影响[1] 被告公司背景 - 涉案被告为广州店小二贸易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 -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1]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橡胶制品批发 塑料制品批发以及树脂及树脂制品批发等[1]
“顺丰速孕”无底线擦边不是幽默表达 | 新京报微评
新京报· 2026-02-06 11:51
商标侵权与法律判决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店小二公司销售的“顺丰速孕”车贴构成商标侵权 [1] - 法院判令被告赔偿顺丰公司20万元人民币,并需在媒体刊登声明以消除不良影响 [1] 品牌形象与营销行为 - “顺丰速孕”车贴的营销行为被指低俗擦边,其名称易让人关联到“顺丰速运”品牌 [1] - 该行为被批评为不尊重女性,将生育比作“快递件”进行调侃 [1] - 此类营销被定性为“毫无边界的搞营销”,而非幽默表达 [1]
顺丰速孕车贴侵权判赔20万
贝壳财经· 2026-02-06 11:37
案件判决与法律定性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顺丰速孕”车贴销售方店小二公司赔偿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万元,并需公开登报消除影响 [1] - 法院认定该行为构成对“顺丰速运”驰名商标的侵害,属于《商标法》所禁止的“淡化侵权” [1] 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 - “顺丰速孕”车贴高度模仿“顺丰速运”商标,仅将“运”改为同音字“孕”,同时保留了“SF”标识及“EXPRESS”英文,整体结构高度近似 [1] - 该行为弱化了驰名商标的显著性,并以谐音调侃生育,贬损了品牌形象并违背公序良俗,容易导致公众误认两者存在关联 [1] 被告抗辩与法院认定 - 被告店小二公司辩称其行为属于“网络幽默表达” [1] - 法院明确指出,此类“玩梗”营销已构成法律所禁止的商标侵权 [1]
多方齐出力 共织保护网
金融时报· 2026-02-04 10:07
侵犯商标权犯罪的新趋势与特点 - 侵犯商标权犯罪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要类型,约占八成以上[1] - 侵权行为呈现由物理使用向电子化使用演进、从商品商标向服务商标延伸、由线下交易向网络电商等新业态拓展、由传统制假售假向“旧货翻新再售”升级等新动向[1] - 新型侵权行为包括蓝牙耳机弹窗虚假商标显示、儿童时装表演冒用服务商标、跨境电商链路式售假、二手数码产品翻新冒充等[1] - 电子化侵权通过在设备开机、连接配对等环节的弹窗或屏幕显示电子化商标标识,技术性和隐蔽性更强,易导致消费者混淆[1] 新型侵权行为的危害与影响 - 新型侵权行为更具迷惑性,易让消费者陷入“误购陷阱”,侵权商品存在质量隐患,可能导致财产损失甚至威胁生命健康[2] - 侵权行为拉长犯罪链条、提升侦破难度,对市场秩序与创新生态构成多重冲击[1] - 跨境电商的真假混卖、付费引流售假,让合规经营者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3] - 服务商标领域的“照搬式”侵权,消解了正规品牌的差异化竞争优势[3] - 侵权者通过电子化仿冒、翻新造假等低成本手段侵占权利人市场份额与利润,削弱创新主体的研发投入意愿[3]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多重意义 -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是守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屏障,通过打击侵权行为切断不合格商品流通链条,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版意识[2] - 保护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创造的核心引擎,商标背后是企业研发投入、品质打磨与市场积累的长期沉淀[3] - 严格的司法保护与全链条惩治能让创新者获得稳定预期,推动企业从仿造跟风转向原创突破,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3] - 保护知识产权是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支撑,关系到品牌“出海”、国际合作与产业升级,能吸引全球创新资源集聚,推动民族品牌走向世界[3] 应对新型侵权的协同治理体系 - 需构建司法与监管的协同治理体系,检察机关应联合技术部门破解电子化侵权、跨境链路售假等取证难题,对新类型案件明确裁判标准[4] - 监管部门需针对网络电商、跨境贸易等新业态,建立全链条溯源机制,督促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对付费推广引流、正品链接跳转等违规行为强化监测与处罚[4] - 企业应主动升级防护手段,针对电子化商标使用场景搭建防伪验证系统,对服务商标建立全流程使用规范,同时强化维权意识,及时固定侵权证据[4] - 消费者需提升新型侵权辨识能力,购买时留意“三码”一致性、电子标识验证渠道等细节,拒绝低价“高仿”“翻新无标”产品,发现侵权行为主动举报[4] - 司法、监管、企业、消费者需形成合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网络[4]
“雪王”胜诉
新华网财经· 2026-01-27 16:37
商标维权与法律保护 - 香港高等法院于2025年12月19日判决六家名称相似公司构成仿冒侵权 禁止其继续使用含“蜜雪冰城”等字样的注册名称并承担诉讼费用[1] - 六家被告公司分别为蜜雪冰城饮品(香港)有限公司 天津蜜雪冰城食品有限公司 蜜雪冰城港式饮品有限公司 蜜雪冰城香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蜜雪冰城饮品有限公司 蜜雪冰城(香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 - 2025年6月 内蒙古高院终审判决“蜜念雪”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及合理开支14万元[1] - 公司于2009年3月31日首次在中国大陆申请“蜜雪冰城”商标注册 并于2010年10月7日获批 此后在中国内地 中国香港及全球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了相关商标[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 企业名称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2] 公司经营与财务表现 - 公司于2025年3月在港交所挂牌上市[2] - 2025年上半年实现收入148.7亿元 同比增长39.3%[2] - 2025年上半年实现毛利47.1亿元 同比增长38.3%[2] - 2025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7.2亿元 同比增长44.1%[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蜜雪冰城全球门店数增至53014家 较去年同期新增9796家[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海外门店达4733家 同比净增128家 覆盖范围扩展至12个海外国家[2] 市场表现 - 截至1月27日发稿前 公司股价下跌0.31% 报445.20港元 总市值为1690亿港元[3]
一审判决赔偿金500万元!塔斯汀打假“塔诗汀”判了
犀牛财经· 2026-01-22 14:12
案件判决与侵权事实 - 法院一审判决“塔诗汀”相关经营主体构成对塔斯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塔斯汀支付500万元赔偿金,该赔偿金额获得法院全额支持 [2] - 法院认定“塔诗汀”通过高度近似的品牌名称、门店装潢及商业标识造成公众混淆,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2] - “塔诗汀”在实际经营中,在门店形象、宣传物料上模仿塔斯汀,并将相关标识用于广告推广、加盟招商等商业活动 [2] 侵权方经营与不当获利情况 - “塔诗汀”通过侵权行为已获取不当利益,仅2023年其加盟业务收取的相关费用就接近400万元 [2] - “塔诗汀”通过短视频平台销售产品,交易金额超过680万元 [2] - 其招商资料显示,签约门店数量已达到1300家,扩张速度较快 [2] 侵权具体手段与混淆行为 - “塔诗汀”多次对外宣称与塔斯汀存在关联关系,甚至编造“同源品牌”、“股东另起炉灶”等说法以增强市场信任度 [3] - 一些“塔诗汀”门店在选址上,直接与塔斯汀门店相邻甚至正面对开,进一步加剧了消费者混淆 [3] 塔斯汀公司发展现状 - 塔斯汀创立于2012年,主打“手擀现烤中国汉堡”,近年来发展迅速 [3] - 截至2025年11月底,其全国在营门店已超过1.1万家,成为国内餐饮连锁中的新锐代表 [3] - 随着品牌知名度快速提升,塔斯汀也频繁遭遇商标侵权与“山寨”困扰 [3] 行业普遍现象与影响 - 在连锁餐饮行业,类似侵权纠纷并非个案 [3] - 头部品牌进入规模化扩张阶段后,往往更容易成为侵权目标 [3] - 不法经营者通过“高仿”品牌名称和视觉体系,低成本获取客流与加盟资源,对品牌方、消费者乃至行业生态均造成不利影响 [3]
假标签伪装环保,墙面暗藏健康隐患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6-01-16 11:34
案件概述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捣毁一个生产假冒知名品牌乳胶漆的窝点 [1] - 当事人同时在辖区三处地点从事生产加工假冒“立邦”、“三棵树”、“多乐士”品牌乳胶漆的行为 [4] - 经专业人士现场鉴定,涉案乳胶漆成品、半成品皆属于商标侵权商品 [4] 制假售假手法 - 当事人低价购入劣质涂料,经勾兑配比后灌装进回收桶 [4] - 在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 - 以低价出售假冒产品 [4] 产品危害与违法性质 - 经鉴定,假冒乳胶漆中所含有害物质超标 [6] -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6] - 当事人涉嫌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违法经营额达人民币8万余元,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 [6] 案件处理进展 - 执法人员已对涉案产品、原料、标签及作案工具等进行清点扣押 [6] -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侦办 [6] 消费者购买建议 - 购买乳胶漆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或平台等正规渠道,避免通过不明渠道购买 [6] - 注意检查包装和标签,正规产品有清晰的品牌标识、生产许可证和环保认证,无伪造痕迹 [6] - 关注环保认证,选择有“绿色环保标志”或符合“低VOC”标准的涂料 [6] - 谨防低价诱惑,价格过低的涂料可能是无法通过环保标准测试的伪劣产品 [6]
疑似500万元赔不起,侵权“甘汁园”的“甘甜园”被申请破产
扬子晚报网· 2026-01-12 20:25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南京甘汁园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南京甘甜园商贸有限公司及个人王某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 [3] - 法院认定“甘甜园”商标复制模仿已驰名的“甘汁园”商标,且包装装潢极为近似,构成侵权与不正当竞争 [4] - 南京中院一审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全额支持甘汁园公司5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请求,江苏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4] 案件后续发展 - 2025年1月7日,“甘甜园”被申请破产,疑似因无法支付500万元赔偿款 [1] - 2025年1月12日,社交平台出现信息误传,称“甘汁园”被申请破产,后经核实为“甘汁园”申请“甘甜园”破产的“执转破”案件 [2] 涉事公司背景与侵权行为 - 甘汁园公司于2006年成立,其“甘汁园”商标及字号经多年广泛宣传,在全国驰名 [3] - 2022年底,甘甜园公司在多个省份的线下超市及拼多多、淘宝平台广泛销售,并突出使用“甘甜园 我们只做真红糖”标识 [3] - 被告王某某于2020年4月和2021年5月申请注册了相关商标并获核准,后授权甘甜园公司使用 [3] - 法院指出被告从商业标识、企业名称、包装装潢、商品类型等全面攀附原告商品声誉,主观恶意明显 [5] 案件影响与意义 - 法院认为该判决旨在保护权利人积极性,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知名商品自由流通,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