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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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点软件: 新点软件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14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束监督,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并促进规范运作 [1]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 [1] - 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 [1] 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 - 独立董事对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勤勉义务,需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特别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2] - 独立董事最多可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需确保足够履职时间和精力 [2]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2] 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规则 [2][7]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5年以上财务管理专业岗位经验等条件之一 [6][7] - 禁止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员、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者等九类人员担任独立董事 [4][5] 提名选举与任期规定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大会选举且采用累积投票制 [7][8]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IPO前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8] - 独立董事辞职或解聘导致比例不足时,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 [9][10] 履职方式与特别职权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通过听取汇报、与审计机构沟通等方式履职 [13]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0][11] - 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 公司需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专门会议,紧急情况下可简化通知程序 [15][16] - 专门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分歧意见需分别披露 [17][18] - 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需保存10年,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18] 履职保障措施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信息支持及有效沟通渠道,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 [18][19] - 独立董事可获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不得从关联方获取其他利益 [20] - 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 [20]
日发精机: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14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监督 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 [2] - 独立董事定义: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 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确保独立客观判断 [2] - 独立董事需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发挥决策参与 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基本条件包括符合法律规定的职业资格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通过证监会培训 [3] - 独立性要求:排除与公司存在亲属 持股 任职 业务往来等关联关系的人员 [3]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3][4] 提名选举与更换程序 - 提名权归属: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 需提前获被提名人同意并审查其独立性 [5] - 选举流程:需经股东大会表决 深交所对候选人材料有审查权及异议权 [5] - 任期与更替: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连任不超过6年 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可被解职 [6] 独立董事职权 - 特别职权:重大关联交易审核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 [7] - 履职要求: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需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运营 发现异常需主动调查并报告 [7][8] - 强制审议事项:财务报告 利润分配 重大融资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7]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提供工作条件 确保知情权 资料保存10年 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 [9] - 费用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及履职费用由公司支付 津贴标准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披露 [9] - 支持措施: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 董事会秘书需协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9][10] 专门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每年至少一次 紧急情况可豁免提前3日通知要求 可采用通讯方式 [10][11] - 表决机制:每名独立董事一票 决议需全体过半数通过 表决意向需明确记录 [11] - 保密义务:与会人员不得泄露会议信息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 [12] 附则 - 制度冲突处理: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 以更高层级规定为准 [13] - 生效与解释: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生效 修订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13]
赛伦生物: 赛伦生物: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33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并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2] - 独立董事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重点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3]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职,确保履职时间和精力[2]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5]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无重大失信记录,并符合公务员兼职限制等12项法规要求[8][9][10] 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 禁止与公司存在附属关系、持股1%以上或前十大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担任独立董事[9] - 禁止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人员、控股股东关联方任职人员及最近12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9]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声明与公司无利益冲突,提名前需经被提名人同意并核实独立性[12][13]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股东行使提名权[11] - 选举独立董事需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15]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连续任职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16] 独立董事职责与履职 - 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并履行监督关联交易、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等职责[19] - 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20] - 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独立董事工作保障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定期运营通报、实地考察支持及至少15日/年的现场工作时间[24][34] - 董事会秘书需确保独立董事知情权,会议资料需提前3日提供并保存10年[35][36] - 独立董事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津贴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中披露[38][39] 独立董事监督与报告机制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未按规定审议事项或存在违法违规时,需书面质询或聘请中介调查[28] - 独立董事需每年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需评估其独立性并与年报同步披露[29]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需发表明确意见类型(同意/保留/反对/无法发表),分歧意见需分别披露[31][32]
威尔高: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33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监督,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1] - 独立董事需满足独立性要求,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 [2]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需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 [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2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1/3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5]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职称/博士学位,且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符合八项基本条件,包括法律资格、独立性、专业知识及五年以上相关经验 [8] - 九类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包括公司关联方、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等 [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10] - 提名人需核实候选人独立性及任职条件,被提名人需公开声明符合条件 [11][12] - 独立董事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需亲自出席董事会或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14][15] 独立董事职权 - 独立董事需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关联交易等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 [19] - 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等 [20]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 [21]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专人协助、信息畅通及同等知情权 [31]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时可向董事会说明,必要时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 [15][33] - 公司需承担独立董事履职费用,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并给予适当津贴 [34][35][36]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需经相同程序 [38] - 董事会负责解释制度未尽事宜,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37][39]
平安电工: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对管理层的约束与监督,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并促进规范运作 [1] - 独立董事需独立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1] - 独立董事需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 [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公司运作及法规,且无重大失信记录 [3]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等条件之一 [3]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持股1%以上股东亲属、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人员、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者等 [4][5]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前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审查其独立性 [5][6] -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投票情况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7]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6年,辞职或解聘需在60日内补选 [7][8] 独立董事职权与义务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并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行使职权 [9][10] - 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相关议案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11][1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需通过沟通、考察等方式履职,并保存工作记录至少10年 [14][15]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信息支持及有效沟通渠道,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 [16][17] - 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审议不充分议案,遭遇履职阻碍时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 [17][18]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履职费用,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批准 [18][19]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20] - 条款中"以上""届满"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20]
平安电工: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23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以及《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 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市方案;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 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 ...
东方电热: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工作中 的作用,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聘任适当人员担任,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指具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新晨科技: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4 00:14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 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行使职权时,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不得干预独 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
秦川物联: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22:18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 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中小股 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 ...
仟源医药: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五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或以上,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4] -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2]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3]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相关工作经验 [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职称等条件 [7]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 [8] 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 独立董事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9] - 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且不得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在前十名股东中 [9] - 独立董事需每年对独立性进行自查,董事会需出具专项评估意见 [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10] - 提名委员会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意见 [11] - 证券交易所对不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可提出异议,公司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 [12] 独立董事职责与履职方式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7]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核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18]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28]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信息畅通 [35]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遭遇阻碍时可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38] - 公司需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履职所需费用 [39]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中披露 [40]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43][44] - 主要股东定义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