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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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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中国基金报· 2025-11-06 18:16
法规概述 -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 - 条例共7章49条旨在规范监测活动提升监测能力保障数据质量支撑生态文明建设[2] - 适用范围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的公共监测和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8] 总体要求 - 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8] - 构建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监测网络[9] -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的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8][9] 公共监测 - 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级分类、共建共享原则组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12] - 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避免重复建设[12][13] - 加强对重点区域、流域、海域及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15] - 使用遥感监测等非接触式技术手段提升监督监测效率[16] - 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管理体系纳入应急预案[16] 自行监测 - 企事业单位需按照规范制定监测方案主要监测点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19] - 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并建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19][20] - 自动监测设备需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发现数据异常需及时报告[20] - 严禁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包括篡改记录、破坏设备等[21] - 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至少5年并依法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1][22] 技术服务机构 - 需具备设施设备、技术能力等条件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24] - 不得接受利益冲突委托需独立客观公正开展监测服务[28] - 建立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业务活动全过程可追溯[32][33] - 对出具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违规将面临处罚[32][33] 监督管理 - 通过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服务平台开展数据报送、机构备案等信息管理[35] - 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用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6] - 对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引导规模化发展[37]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法行为相关部门需及时处理[36] 法律责任 - 侵占或干扰监测站点运行处以2万至20万元罚款[38] - 企事业单位监测违规最高罚款20万元拒不改正可停产停业[38][39] - 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最高罚款100万元并追究个人责任[40] - 技术服务机构造假最高罚款200万元吊销资质禁止从业[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中国能源报· 2025-11-06 18:13
法规概述 -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 - 条例共7章49条旨在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活动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保障数据质量[1] - 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6] 总体要求与制度建设 - 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事业单位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机制[8] - 国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全面提升监测的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8] -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完善监测规范和标准开展监测应当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8]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8] 公共监测体系 - 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级分类共建共享原则组织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进互联互通[10][11] - 统一规划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避免重复建设加强对站点的管理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干扰站点运行[10][11] - 组织开展重点区域流域海域及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统一发布监测信息定期发布生态环境状况公报[11] - 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监测鼓励使用遥感监测等非接触式技术手段提升监测效率[11] - 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管理体系纳入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事件后组织评估影响并及时公布[12] 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 - 企事业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中污染物温室气体排放等影响依照法规开展自行监测[13] - 开展自行监测需制定监测方案明确点位指标频次方式等主要监测点位需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13] - 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监测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定校准[14] - 按规定应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需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发现数据异常需及时报告并检查修复[14] - 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14] - 原始监测记录至少保存5年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15] 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 技术服务机构需具备相应设施设备技术能力技术人员和管理能力并按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16] - 技术服务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开展监测服务不得超出业务范围接受委托不得同时接受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委托[16] - 技术服务机构需建立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不得弄虚作假对出具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17] - 技术服务机构需按规定保存业务相关数据报告记录委托合同等材料保证业务活动全过程可追溯[17] 监督管理机制 - 推动通过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服务平台开展数据报送机构备案信息公布等管理与服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18]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可实行联合检查鼓励非现场检查和非接触式技术手段[18] - 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用评价制度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18] - 对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引导规模化发展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市场公信力[19] - 行业组织应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19] 法律责任与处罚 - 侵占损毁或干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运行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20] - 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违规如不使用合规设备未安装视频监控未建立数据管理制度等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责令停产停业[20] - 企事业单位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22] - 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禁止从事监测服务吊销资质证书[22] - 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直接责任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5年或10年内禁止从事监测服务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终身禁止[22]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全文来了!
新华社· 2025-11-06 18:02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总则 - 条例旨在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活动,提升监测能力和数据质量,支撑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1] - 适用范围涵盖中国领域及管辖海域的公共监测和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2] - 工作原则为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事业单位履责的机制[3] - 国家将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现代化监测体系并完善监测网络[5] - 县级以上政府需将监测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建立健全防范数据造假的责任体系[6][8] 公共监测管理框架 - 地方政府及部门需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督监测和应急监测等公共监测[10] - 国家与地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需坚持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级分类原则[11][5] -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需避免重复建设,并保证站点正常运行[12][13] - 国务院及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需统一发布监测信息和生态环境状况公报[15]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信息[15] 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要求 - 企事业单位需对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影响等开展自行监测[20] - 监测方案需明确点位设置、指标、频次和方式,主要点位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21] - 自动监测设备需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发现数据异常需及时报告和修复[23] - 手工监测需记录生产负荷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确保数据代表性[24] - 企事业单位需建立健全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25] 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规定 - 技术服务机构需具备设施设备、技术能力等条件,并按规定备案[28] - 机构不得超出业务范围接受委托,需独立、客观、公正开展服务[29] - 接受委托后需遵守监测规范和标准,建立运行维护记录制度[30][31] - 技术服务机构需建立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不得对数据弄虚作假[32] - 机构及其负责人需对出具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18]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需加强监测活动监督检查,推行联合检查和非现场检查[35] - 国务院将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用评价制度,记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36] - 侵占或干扰监测站点运行将处2万至20万元罚款[40] - 企事业单位监测数据造假将处10万至100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至20万元罚款[44] - 技术服务机构数据造假将处10万至200万元罚款,严重者禁止从事监测服务[45]
大利好!李强签署国务院令,这类仪器将迎来采购潮
仪器信息网· 2025-11-06 17:59
政策核心与市场影响 -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条例强调加强公共监测并规范自行监测,将带来大量环境监测、检测仪器设备的采购潮 [2] - 条例旨在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活动,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保障监测数据质量,共7章49条 [4] 公共监测具体要求 - 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级分类、共建共享的原则组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4][11] - 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开展重点区域、流域、海域及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4][14] - 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监测,加强对生态环境风险的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管理体系 [4][17]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6] - 国家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升监测的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7] 自行监测具体要求 - 企事业单位需就其相关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6][20] - 开展自行监测需按规范制定监测方案,主要监测点位需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4][18] - 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监测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检定、校准 [18][22] - 按规定应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其设备需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18] - 需建立健全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原始监测记录至少保存5年 [20][26] 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 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可委托依法设立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相关服务 [23] - 技术服务机构需具备相应能力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其中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需依法取得资质认定 [28] - 技术服务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开展服务,不得超出业务范围接受委托或接受存在利益冲突的委托 [27][29] - 技术服务机构需建立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并对出具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2]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推动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开展监测数据报送、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等信息管理 [34]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监督检查 [35] - 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用评价制度,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36] - 对侵占、损毁监测站点或干扰其运行的行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39] - 企事业单位在自行监测中违规,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39][42] - 技术服务机构违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并可禁止从事监测服务或吊销资质证书 [41][45]
受权发布 |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新华社· 2025-11-06 17:27
生态环境监测行业制度框架 -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完善监测规范和标准,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事业单位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机制 [1][3] - 生态环境监测包括政府开展的公共监测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的自行监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 [1][2] 监测能力与体系建设 - 国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构建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监测网络 [2] - 国家鼓励支持监测先进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应用,加大专业人才培养,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并建立数据汇交制度和集成共享机制 [2][3] 公共监测管理要求 - 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督监测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等公共监测,组织国家及地方监测网络 [4][5] -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需符合规范避免重复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站点或干扰其正常运行 [5][6] 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义务 - 企事业单位需对污染物、温室气体排放等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并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监测设备需符合国家标准 [9][10] -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依法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10][11] 技术服务机构监管 - 技术服务机构需具备相应设施设备、技术能力等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不得超出业务范围接受委托或存在利益冲突 [12][13][14] - 技术服务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开展监测服务,遵守监测规范,建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不得弄虚作假 [14][15][18] 监督检查与信用管理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开展监测数据报送等管理,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行联合或非现场检查 [20] -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用评价制度,依法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21] 法律责任与处罚措施 - 侵占、损毁监测站点或干扰运行可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企事业单位监测违规可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23][24] - 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企事业单位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技术服务机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并禁止从事监测服务 [25]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证券时报· 2025-11-06 17:24
政策法规核心内容 -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 - 《条例》共7章49条 旨在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活动 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 保障监测数据质量[1] - 明确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 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1] 公共监测网络建设 - 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级分类、共建共享原则组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1] - 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 组织开展重点区域、流域、海域及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1] - 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监督监测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监测预警 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管理体系[1] 企业自行监测规范 - 开展自行监测需按规范和标准制定监测方案 主要监测点位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备[2] - 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监测设备 建立健全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并保存原始记录[2] - 禁止以任何方式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2] 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 技术服务机构需具备相应设施设备、技术能力、技术人员和管理能力 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2] - 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开展监测服务 不得同时接受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委托[2] - 按规定保存监测数据和记录等相关材料 保证业务活动全过程可追溯[2] 监督与责任机制 - 推动通过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服务平台开展相关管理与服务 加强对监测活动的监督检查[2] - 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用评价制度 对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2] - 对使用不合规监测设备、数据造假等违反《条例》行为规定了严格明确的法律责任[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20号
新华社· 2025-11-06 17:21
法规颁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20号国务院令 [1][3] - 该法规名称为《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2] 法规审议与生效时间 -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于2025年10月17日经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 - 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第一财经· 2025-11-06 17:09
法规核心内容 -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该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 - 条例旨在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活动 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 保障监测数据质量 支撑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 - 条例共7章49条 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总体要求 加强公共监测 规范自行监测 规范技术服务机构行为 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责任追究[1][2] 生态环境监测总体要求 - 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应当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依法监测 科学监测 诚信监测[1] - 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全面提升监测的自动化 数字化 智能化水平[1] 公共监测网络建设 - 按照布局合理 功能完善 分级分类 共建共享原则组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1] - 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 组织开展重点区域 流域 海域及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1] - 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监测 加强对生态环境风险的监测预警 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管理体系[1] 企业自行监测规范 - 开展自行监测需按照规范和标准制定监测方案 主要监测点位需安装 使用视频监控设备[2] - 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监测设备 建立健全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并保存原始记录 不得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2] 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 技术服务机构需具备相应设施设备 技术能力 技术人员和管理能力 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2] - 需独立 客观 公正开展监测服务 不得同时接受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委托[2] - 按规定保存监测数据和记录等相关材料 保证业务活动全过程可追溯[2] 监督与责任机制 - 推动通过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服务平台开展管理与服务 加强对监测活动的监督检查[2] - 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用评价制度 对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2] - 对使用不符合标准设备 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规定严格明确的法律责任[2]
国常会审议通过《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
新华社· 2025-10-20 17:13
物流行业 - 物流行业在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发挥重要基础支撑作用 [1] - 行业需持续推动降本提质增效,建设供需适配、内外联通、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的现代物流体系 [1] - 行业将深化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加强多式联运管理制度和规则标准的协调衔接 [1] - 将加大物流仓储设施等领域投资,优化布局并完善功能,加快物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 [1] - 将推进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推动人工智能等技术与物流深度融合,促进物流数智化发展 [1] - 将加大对物流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短期融资等支持力度,推动物流主体做强做优做大 [1] 绿色贸易 - 发展绿色贸易是促进贸易优化升级、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重要举措 [2] - 将加快完善绿色贸易政策制度体系,加强与产业、科技、财税、金融等政策的衔接协同 [2] - 将提升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推动企业开展绿色设计和生产,建设绿色贸易公共服务平台 [2] - 将拓展相关产品和技术进出口,加强国际交流,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绿色低碳产品、技术和服务标准体系 [2] 农业生产 -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协同抓好粮食生产,全年粮食有望再获丰收,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 [2] - 将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部门协作抓好秋收秋种,统筹做好种子、化肥等农资保供稳价 [2] - 将充分发挥政策性收储托底作用,支持市场化主体加大收购力度以保障农民收益 [2] - 将用好农业救灾资金,做好保险理赔,努力减轻农民因灾损失 [2] 生态环境监测 - 将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 [3] - 将完善监测标准和规范,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为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支撑 [3]
国常会:持续推动物流降本提质增效
经济观察网· 2025-10-18 07:42
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 物流行业在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发挥重要基础支撑作用 [1] - 行业需持续推动物流降本提质增效 [1] - 行业将加大在物流仓储设施等领域的投资 [1] - 行业将推进物流数据开放互联 [1] - 物流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将获得更多短期融资等方面的支持 [1] 拓展绿色贸易 -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拓展绿色贸易的有关举措 [1] 粮食和农业生产 -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做好粮食和农业生产工作 [1] 生态环境监测 -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