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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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轻松不轻松!股东连番减持,实控人被立案调查
第一财经· 2025-12-29 16:28
公司核心事件与监管动态 - 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 - 公告次日公司股价大幅下跌14.68% 随后一个交易日再跌0.97% 报收22.39元/股 [1] - 自6月以来公司股价震荡下行 年内股价下跌25% 120日跌幅近31% [1] - 公司长期存在信息披露问题 连续4年收到交易所发出的业绩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1] 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问题 - 连续4年收到交易所问询函 涉及2022年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 [2] - 监管问询反复指向经营业务、销售费用、客户与供应商、存货、往来款和内部控制等 [2] - 2024年年报披露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 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 - 2025年半年报显示 除前期已披露违规担保外 2025年1月6日至4月27日新增一笔金额为3000万元的违规担保 [2] - 2025年8月公告自查发现 以往年度也曾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2] 资金占用具体路径 - 通过员工借款形成占用:2021年10月以来及2022年期间合计408万元 2023年至2024年合计1260.98万元 [3] - 通过深圳市星佳顺贸易有限公司形成占用:2024年9月转出200万元 2024年12月累计净转出5200万元 [3] - 提前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2021年12月及2022年4月合计800万元 2023年至2024年期间共计3055万元 [3] - 公司回复监管问询称已完善内部管理并进行整改 目前内部控制有效且无新增违规事项 [3] 财务业绩表现 - 公司于2021年登陆科创板 上市次年即2022年录得亏损1.24亿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235.46% [4] - 2023年继续亏损5086.54万元 2024年扭亏为盈 实现净利润1025.32万元 [4] - 2025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183.25万元 半年度亏损额扩大至3611.47万元 [5] - 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52亿元 同比下滑34.07% 归母净利润亏损6562.8万元 同比下滑600.98% [5] - 公司解释业绩下滑主因线上收入下滑 2025年半年度线上直销、线上平台入仓、线上经销收入同比分别下降45.48%、30.07%和44.18% [5] - 收入下降受消费者消费观念变迁、公司营销策略调整、同行竞争及低价商品竞争等综合因素影响 [5] 股东减持情况 - 员工持股平台宁波倍松投资有限公司于6月17日至7月10日期间减持122.83万股 占总股本1.43% 减持总金额3763.95万元 减持后持股比例从6.35%降至4.92% [6] - 实际控制人马学军于11月20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255.26万股 占总股本2.97% 转让价格25.35元/股 套现6470.79万元 减持后持股比例从40.48%降至37.51% [6] - 第三大股东汪荞青于10月15日至12月16日期间累计减持60万股 占总股本0.6983% 减持总金额1752.07万元 减持后持股比例从5.5983%降至4.9% [6]
合肥高科收警示函 实控人曾违规占用IPO国元证券保荐
中国经济网· 2025-12-29 15:32
公司近期监管处罚 - 安徽证监局对合肥高科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9][10] - 违规问题包括: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未经董事会审议与批准 临时报告披露内容与事实不符 信息披露不准确 [1][9]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未明确责任追究内部制度及风险防控措施等内容 [1][9] 公司历史违规记录 - 全国股转公司曾于2022年6月对合肥高科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4][8] - 历史违规涉及2019年至2021年期间未及时审议与披露的关联交易 以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 [4][5] - 2019年至2021年关联交易总额分别为4500.31万元、5043.00万元、8009.23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分别为19.19%、19.78%、30.57% [4][5] - 2019年至2021年实际控制人胡翔、陈茵夫妇合计向公司借款1485.42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分别为1.73%、2.77%、1.43% 相关资金及费用已于2021年12月前全部结清 [5] 公司股权结构与实际控制人 - 董事长胡翔直接持有公司40,370,207股股份 占公司股本44.53% [2] - 胡翔通过合肥智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及合肥群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间接控制公司1.40%和1.22%的股份 合计控制公司47.15%的股份 为公司控股股东 [2] - 实际控制人为胡翔、陈茵夫妇 二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64.69%的股权 [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价为6.50元/股 [3] - 发行数量为2266.67万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或2606.67万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3]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733.355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645.26万元 [3] - 招股说明书披露拟募集资金22000.00万元 用于家电结构件及精密制造生产基地建设等项目 [3] - 发行费用合计2088.09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或2297.12万元(全额行使后) 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为1318.87万元(行使前)或1527.36万元(全额行使后) [3]
芯片“新星”臻镭科技遭立案调查,律师提示符合要求即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29 15:21
公司近期重大负面事件 - 臻镭科技于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1][4] - 立案前一天,公司刚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立案或与此会计差错事项有关 [1][4] - 此前不久的9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郁发新已被黄石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 [1][4] - 董事长郁发新控制的企业在其被留置前完成了一笔高达4.44亿元的减持套现 [1][4] - 从董事长被留置到因信披问题被立案,这家曾被誉为“特种芯片新星”的企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 [2][5] 会计差错具体内容及影响 - 会计差错源于全资子公司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存在842.65万元的收入确认依据不足,该金额占公司2022年营收的3.47% [2][5] - 因该会计差错,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至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均不准确 [2][5] - 公司决定对2022年度涉及的相关营业收入确认时点进行更正,将其从2022年度调整至2025年度 [2][5] - 此次会计差错更正采用了追溯重述法,影响了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信用减值损失等多个报表科目 [2][5]
ST长园信披违规被立案,股价下跌引发投资者担忧
新浪财经· 2025-12-29 15:21
核心观点 - ST长园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此前已因内控缺陷和资金占用问题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此次立案可能进一步影响公司状况并为受损投资者提供索赔依据 [1][2][4][6] 信披违规与立案调查 - 2025年12月26日 ST长园发布公告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4] - 此次立案调查使已戴上ST帽子的公司股价再度蒙上阴影 [1][4] - 因上市公司信披违规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赔付损失 [1][4] 投资者索赔区间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该公司的索赔区间有两个 [1][5] - 第一个区间:于2025年12月2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 并在2025年12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1][5] - 第二个区间:于2023年10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 并在2025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1][5] 历史监管问题与处罚 - 长园集团的信息披露问题并非首次暴露 公司早前已存在严重的内控缺陷和资金占用问题 [2][6] - 2025年5月公司公告披露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存在董事长控制的企业通过第三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截至当时仍需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2158.98万元 [2][6]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长园集团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2][6] -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由“长园集团”变更为“ST长园” [2][6]
派瑞股份涉嫌信披违规遭立案,受损投资者索赔开启
新浪财经· 2025-12-29 15:21
核心事件:监管立案与会计差错 - 派瑞股份于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正式立案调查 [1][4] - 公司自查发现2024年度一笔销售合同中部分收入存在延期确认的会计处理差错,并对2024年三季度至2025年三季度多个报告期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1][2][4] 财务数据更正详情 - 2024年少确认营业收入2271.51万元,相应少确认利润总额1711.73万元 [2][5] - 2024年归母净利润从更正前的5677.52万元调整为7132.49万元,调增1454.97万元 [2][5] - 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从更正前的2010.96万元调整为555.96万元,调减1455.00万元 [2][5] 公司近期业绩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更正前)为2010.96万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61.73% [2][5] 市场与监管背景 - 尽管公司强调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年度财务报表盈亏性质改变,但市场反应依然明显 [1][4] - 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正在加强,投资者需更加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特别是财务数据相关公告 [2][5]
劲爆!易主竟未公告
中国基金报· 2025-12-29 12:27
核心观点 - 上市公司ST银江的控股股东银江集团及实控人王辉,与投资方上海元卓等签订了一系列涉及表决权委托和公司治理安排的协议,但未告知上市公司,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实际控制权状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 - 上市公司董事会已从董事处获知相关未披露协议,但未及时对外公告,且在公司控制权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推进董事会换届,其行为受到董事质疑,公司治理存在显著风险 [7][12][14] 监管介入与信披违规 - 2024年12月16日,浙江证监局和深交所分别向ST银江控股股东银江集团及实控人王辉下发警示函和监管函,认定二者未向上市公司告知《合作框架协议》等系列协议,构成信披违规 [2] - 监管措施证实了董事彭小勇向董事会提交的“未披露协议”基本属实 [9] 未披露协议的核心内容 - 为解决资金占用问题,银江集团与上海元卓在2024年底签订借款合同和合作框架协议,上海元卓提供借款,银江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ST银江 **10.3%** 股权的投票表决权全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上海元卓 [4] - 协议同时约定,银江集团需将所持 **5.3%** 股权解除质押后转让给上海元卓,另 **5%** 股权质押给后者 [4] - 2025年6月,银江集团及王辉与上海元卓、姚成岭签署合作备忘录,约定上海元卓继续提供不少于 **8000万元** 且不超过 **1.2亿元** 的借款,用于偿还对姚成岭的债务 [5] - 备忘录约定,**10.3%** 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将按实际借款比例委托给上海元卓和姚成岭,意见不一致时以上海元卓意见为准 [5] - 备忘录对公司治理结构做出安排:首期借款到位后,ST银江6名非独董将分别由银江集团、姚成岭、上海元卓推荐 **1名**、**2名**和**3名**,3名独董分别由姚成岭、上海元卓推荐 **1名**和**2名** [5] - 上海元卓方面表示已履行付款责任,但未获得协议约定的董事会席位和实际控制权,目前仅派驻了两名董事,与约定不符 [5][6] 董事会的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彭小勇于2024年12月11日通过邮件、快递等形式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全套未披露协议,并在董事会群内说明情况 [8] - 彭小勇认为,在公司实际控制权出现不确定性且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应立即对外披露 [8] - 然而,ST银江董事会仅向控股股东银江集团发函询问,在得到“没有表决权委托”的回复后便予以采信,未对外披露相关信息 [9] - 有律师指出,董事会得知实际控制权可能变更的情况应立即披露,尤其在监管函件已下发后,将已知信息完整告知投资者是合规的选择 [11] 控制权争议下的董事会换届 - 在实际控制权归属不明、治理存在风险的情况下,ST银江于2024年12月16日宣布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议案 [12][13] - 新提名的非独董候选人为姚成岭、韩振兴、何保山,股东浙商资管提名樊妙妙,另有3名独董候选人 [13] - 董事彭小勇、蔡暘对此表示反对,理由包括:董事会已知悉未披露协议却未履行信披义务;候选人名单未包括协议相关方(上海元卓等)推荐的人选,侵犯其利益;公司经营控制权存在争议,应待解决后再换届 [14] - 彭小勇指出,董事会行为前后矛盾:2024年8月提名他和蔡暘(代表上海元卓)时认可其表决权;2024年11月12日的董事会会议提名了2名上海元卓推荐人选;但在2024年12月15日的会议上,提名委员会却以“没有提名权”为由拒绝了上海元卓于12月12日推荐的4名候选人 [15]
劲爆!易主竟未公告
中国基金报· 2025-12-29 11:49
核心观点 - ST银江控股股东银江集团及其实控人王辉因未向上市公司告知涉及表决权委托及控制权安排的一系列关键协议,被浙江证监局和深交所出具警示函和监管函,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1] - 公司董事会虽已掌握相关协议材料,但未及时对外披露,且在公司控制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推进董事会换届,引发内部董事强烈反对,公司治理存在严重风险 [6][7][11][12] 关键协议与资金安排 - 2024年底,银江集团与上海元卓签订借款合同和合作框架协议,上海元卓提供不超过2亿元借款专项用于解决银江集团对ST银江的资金占用问题 [2] - 作为借款条件,银江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ST银江10.3%股权的投票表决权全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上海元卓,并承诺将所持5.3%股权解质押后转让,另5%股权质押给上海元卓 [2] - 2025年6月,银江集团及王辉又与上海远卓、姚成岭签署合作备忘录,上海远卓提供不少于8000万元且不超过1.2亿元借款用于偿还对姚成岭的债务 [3] - 该备忘录约定,10.3%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将按实际借款金额比例委托给上海远卓和姚成岭,且意见不一致时以上海远卓意见为准,并对公司董事会席位分配(银江集团、姚成岭、上海远卓分别推荐1名、2名和3名非独董)做出安排 [3] 协议履行与争议 - 上海元卓提供了借款,但未能按协议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和经营权,因银江集团将10.3%股权“一物两卖”,还许诺给了姚成岭 [3] - 上海远卓一方履行了付款责任,但同样未获得协议约定的董事会席位和实际控制权,目前仅派驻了两名董事,与约定相去甚大 [4][5] 信息披露违规 - 董事彭小勇于12月11日通过邮件、快递等形式向ST银江董事会提交了未披露的协议文件,并说明情况,但公司至今未予披露 [7] - 上市公司董事会仅向银江集团发函询问,在得到“没有表决权委托”的回复后即采信,被指不符合董事会独立性要求 [8] - 在彭小勇提交材料数日后,监管机构即对银江集团及王辉出具警示函和监管函,证实了所提交协议基本属实 [8] 董事会换届与控制权之争 - 在公司控制权归属不清、治理存在风险的情况下,ST银江于12月16日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11] - 新提名的非独董候选人为姚成岭、韩振兴、何保山,股东浙商资管提名樊妙妙,另有3名独董候选人 [11] - 董事彭小勇、蔡暘对此表示反对,理由包括:董事会知悉存在表决权委托协议却未披露;候选人名单未包括相关方推荐人选,侵犯其利益;控制权存在争议时应先解决再换届 [12][13] - 彭小勇指出,董事会行为前后矛盾:8月提名其与蔡暘(代表上海元卓)时认可其表决权,11月12日的董事会会议提名名单包含其推荐的2名人选,但12月15日的会议却以其无提名权为由拒绝了其推荐的4名候选人 [13]
方正证券及两保代收警示函 涉京源环保项目未勤勉尽职
中国经济网· 2025-12-29 11:09
公司违规行为及监管措施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的情况,且未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公告中如实披露,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 [2][5] - 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关于法人治理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表述,与监管检查发现的其对广东华迪新能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的管控违规事实不符 [3][6] -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京源环保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武林、副总经理季献华、董事会秘书苏海娟、财务负责人钱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7] 相关责任人员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武林、副总经理季献华、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应对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信息披露不准确问题承担主要责任 [2][5] - 公司财务负责人钱烨、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应对2024年年报中关于法人治理状况的不实披露承担主要责任 [3][6] 保荐机构连带责任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京源环保2022年可转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尽勤勉尽职义务,未发现公司相关违规问题 [4][8] -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方正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袁鸿飞、杨日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8]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ST葫芦娃被证监会立案!
上海证券报· 2025-12-29 08:04
核心事件:公司及董事长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 2025年12月28日晚,ST葫芦娃(605199)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刘景萍于12月26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刘景萍立案 [2][21] 立案背景与历史违规问题 - 2025年3月,海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依法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4][24] - 根据公司后续披露的《整改报告》,2023年公司部分销售业务存在提前确认收入,部分销售业务存在销售价格异常,以及因提前确认收入产生对应费用差异 [7][27] - 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数据影响重大:2023年营业收入从原披露的19.05亿元调减至17.95亿元,调减1.10亿元;归母净利润则从原披露的1.06亿元大幅调减至1085.14万元,调减9564.64万元 [8][29] - 由于上述财务报告问题及暴露出的内部控制缺陷,ST葫芦娃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保留意见,同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 [11][31] -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葫芦娃” [11][31] 公司管理层近期变动 - 2025年3月,董事长刘景萍为更好地履行董事长职责,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相关委员会职务 [15][35] - 刘景萍辞任总经理后,公司董事会聘任张铭芮担任新任总经理,然而张铭芮任职不足两月即因个人原因于4月29日申请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17][37] - 2025年6月27日,ST葫芦娃董事会同意重新聘任刘景萍担任公司总经理 [18][38] 公司现状与表态 - ST葫芦娃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在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24] - 公开资料显示,ST葫芦娃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医药制造企业,产品以特色中药、化学药为核心,覆盖多治疗领域与健康需求 [4][24]
表决权委托“罗生门”: 谁是ST银江“话事人”?
中国证券报· 2025-12-29 06:19
监管函与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辉因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1] - 监管函揭示银江集团及王辉与相关方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合作备忘录》等系列协议但未披露 [1] - 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内容与事实“打架” 银江集团函告称其自主行使股东权利 未授权任何第三方行使表决权 亦无变更控制权计划 [1][11] 资金占用与偿还借款 - 2023年至2024年6月 在王辉组织指使下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与控股股东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3] - 2023年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6.63亿元 期末余额为2883.64万元 2024年1-6月累计发生额为4.35亿元 期末余额为1.97亿元 [3] - 为偿还占用资金以维持上市地位 王辉于2024年下半年大举借债 向上市公司偿还了近2亿元资金 [1][3] - 截至2025年6月 姚成岭先后向王辉及银江集团提供资金1.98亿元 其中1.53亿元用于偿还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及王辉自身需求 [4] - 截至2025年6月 上海元卓方面向王辉及银江集团提供了9200万元借款 其中7000万元用于偿还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4] 表决权委托协议与争议 - 为解决资金问题 王辉将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借款方上海元卓逸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行使 [1] - 根据《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 银江集团同意将其所持公司4213.40万股股份 占已发行股份5.3%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上海元卓自主行使 [6][11] - 根据《合作备忘录》 银江集团持有的公司10.3%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给姚成岭及上海元卓方面 并按各自借款金额的相对比例行使 [6] - 协议约定 三方意见不一致时 尤其是姚成岭与上海元卓方面意见不一致时 应以上海元卓方面的意见为准行使表决权 [7] - 银江集团方面否认表决权委托情况的存在 称未授权任何第三方行使表决权 [11] - 2025年11月27日 王辉向上海元卓发送《告知函》 称因上海元卓未能履行义务 通知解除《合作备忘录》 [12] - 上海元卓方面不予认同 认为表决权委托不可撤销 银江集团和王辉均无权单方面解除 [12] 董事会控制权争夺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 主要决议内容为改选董事会 [8] - 上海元卓方面派出的董事蔡暘与彭小勇在此次董事会改选中被踢出局 [8] - 董事彭小勇表示 代理董事长韩振兴未提供议案具体内容及会议链接 导致其与蔡暘无法参会 但董事会决议公告称二人未列席 [9] - 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提名姚成岭 韩振兴和何保山为董事 第二大股东浙商资管提名樊妙妙为董事 [10][11] - 该董事会决议以5票同意2票反对通过 蔡暘与彭小勇投反对票 理由包括控股股东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及经营控制权存在争议 [11] - 在相关协议签署后 公司董事会曾于2025年8月12日同意提名彭小勇 蔡暘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 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 公司于2009年10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是一家为交通 医疗 建筑等行业提供智能化技术应用服务的高新企业 [13] - 2024年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8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9.41亿元 [14] - 2025年前三季度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5.44亿元 [14] - 上海元卓方面曾与银江集团沟通业务调整方案 计划在人工智能+ 前沿脑科学及现有业务优化等方面进行协同以扭转业绩 [13] 股东结构变化与潜在影响 - 自然人股东杨隐峰自2024年进入公司前十大股东后持续增持 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已成为第三大股东 持股比例为1.02% [15]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提名的董事何保山 自2015年起就职于杭州泛嘉科技 而泛嘉科技的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及经理为杨隐峰 [15] - 资深投行人士分析 需注意股东联合自然人股东买进股权 后续结成一致行动人进而冲击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可能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