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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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手,重罚!
证券时报· 2025-06-27 19:50
近日,证监会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越博动力,已退市)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 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除拟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董监高等造假责任人依法严惩外,还拟对两名配合 造假主体一并严肃追责。 经查,2018年至2022年,越博动力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等业务、虚假出售资产等方式虚增营业 收入和利润,相关年度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 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合计 3080万元罚款,并对其中两名主体采取8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越博动力财务造假过程中,于某、贺 某提供其控制或联络的多家公司配合越博动力开展虚假业务,与越博动力构成共同违法, 证监会 拟对其分别 处以200万元、30万元罚款。此外,对发现涉嫌犯罪情形的, 证监会 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财务造假是侵蚀市场根基的毒瘤,一直是证监会的重点打击对象。近年来, 证监会 严格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聚焦重点领域和市场关切,通过严厉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长牙带 刺"、有棱有角,"惩防治"并举,努力塑造良好市场生态。在严厉打击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主体的 同时 ...
*ST长方(300301.SZ)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
智通财经网· 2025-06-27 18:46
王敏时任长方集团董事长,自长方集团对康铭盛失去管控后,未能有效解决相关管控问题,签字保证长 方集团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系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刘志刚时任长方集团总经理,江玮时任长方集团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人未能有效协同解决康铭盛相关管控问题,签字保证长方集团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均未勤勉尽责,系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梁涤成时任长方集团董 事,保证长方集团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饶奋明时任长方集团副总经理,保证长 方集团2020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二人知悉康铭盛长期存在管控问题,未勤勉尽责,系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李迪初给予警告,并 处以500万元罚款;对聂卫、彭立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王敏、肖业芳给予警告,并分 别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刘志刚、江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梁涤成、饶奋明给予警告, 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智通财经APP讯 ...
锦盛新材: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快讯· 2025-06-27 18:43
公司公告 - 锦盛新材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1] -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1] - 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工作[1] -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1]
ST东时: 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公司股票及“东时转债”停牌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32
公司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 - 公司未能在2025年6月19日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前完成资金占用整改,导致股票及"东时转债"自2025年6月20日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 [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约为3.87亿元,通过设备采购、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等方式占用 [2] -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归还占用资金0元,占用余额仍为3.87亿元 [3] 复牌及退市风险 - 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股票及"东时转债"将复牌 [3] - 若停牌期限内未完成整改,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复牌,复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终止公司股票及"东时转债"上市交易 [3][4] 其他重大事项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雄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批准逮捕,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4]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嘉澳环保再度被证监会立案
证券日报· 2025-06-25 00:38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内部管理来看,嘉澳环保或存在内 部控制缺陷。财务工作人员出现失误,且将问题归结于格式不全、数字抄写错误或抄写串行,反映出公 司内部财务审核流程可能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复核机制。" 此外,袁帅表示:"作为财务信息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质量,加 强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的财务造假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和 透明。"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若在建工程应转固而未转固,其后续应计提的折旧费用未在当期体现,使得当期成本费用减少,利润 相应虚增。此外,在折旧方面,由于未转固,相关资产无法按照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进行折旧计提,影 响了公司资产的正常使用年限核算和成本分摊的准确性。"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 昊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这并非嘉澳环保首次被立案。往前回溯,2020年12月份,嘉澳环保公告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5月份,浙江证监局对嘉澳环保罚款100万元,并对公司董事长沈健、财务总 监查正蓉等高管处以警告及罚款。据浙江证监局查 ...
子公司会计差错“露馅”,嘉澳环保又因财报问题被立案
第一财经· 2025-06-24 21:39
近五年内第二次被立案。 频繁为财报"打补丁"、虚增营收等吃罚单的嘉澳环保,又因信披违规遭立案。 根据嘉澳环保最新披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该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第一财经6月24日以投 资者身份致电该公司证券事务部门,对方相关人士称:"(公司被立案)主要是子公司存在会计差错, 之前做过相关更正,是针对这个事情。" 公告显示,去年8月,浙江证监局对嘉澳环保和2名责任人出具警示函,原因是子公司在建工程未按规定 转为固定资产,导致相关年报披露不准确。 最终,该公司被监管罚款100万元,时任董事长沈健、时任财务总监查正蓉等3人被合计罚款200万元。 处罚披露当日,查正蓉以个人原因辞职。 而更早的2020年3月初,嘉澳环保曾一天连发11份公告,对多份财报进行更正,其中包括将2017年营收 由8.78亿元上调至8.83亿元,并对2018年年报中的子公司营收、流动资产,2019年半年报的在建工程项 目利息资本化金额等进行了重述。 这已是该公司近五年内第二次被立案。2020年年底,该公司就因信披违规被立案,后被查明多份财报存 在虚假记载。其中,2019年年报虚增营收1.79亿元、虚减净利润超百万元。最终,该公司及3名高管 ...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4 03:32
担保事项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九鼎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和九鼎特纤分别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额度 [1] - 九鼎材料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获得最高授信额度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19日,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 - 九鼎建材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获得最高授信额度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19日,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 - 九鼎特纤与华夏银行南通分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获得最高融资额度5,000万元,其中贷款金额3,26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5年6月23日至2030年6月21日,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5]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590.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87% [6] 行政处罚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5月24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0] - 公司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深圳翼威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正威所持公司股票被冻结事项,涉及股份比例分别为5.28%、19.55%和6.34% [12][13] - 公司未及时披露深圳翼威持有的3.22%公司股票拟拍卖事项 [15] -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王文银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17] - 公司表示上述事项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17][18]
九鼎新材及时任董事长王文银因信披违规被警告并罚款
搜狐财经· 2025-06-23 21:52
公司违规及处罚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被冻结及拟拍卖的重大事件和进展情况 违反《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 - 江苏监管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王文银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3] - 公司表示此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生产经营正常 并向投资者致歉 承诺加强合规管理 [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65163.6241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顾清波 注册地址为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 [4] - 主营业务为特种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 [4] - 公司董事长为顾清波 董秘为缪振 员工人数为3111人 实际控制人为顾清波 [5] - 公司参股公司17家 包括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九鼎工业材料有限公司等 [5] 公司财务表现 - 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4.42亿元、17.19亿元和14.23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3.70%、19.22%和-17.22% [5] - 2022年至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620.34万元、3879.76万元和2954.63万元 同比分别增长-12.39%、6.41%和-23.84% [5] - 2022年至2024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23%、63.13%和59.25% [5] 公司风险信息 - 公司自身天眼风险448条 周边天眼风险355条 历史天眼风险23条 预警提醒天眼风险85条 [6] 投资者索赔信息 -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 凡在2024年5月24日之前买入并在当日收盘时仍持有正威新材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4]
嘉澳环保: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快讯· 2025-06-23 17:25
公司动态 -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1] - 公司日常经营秩序正常 各项业务活动有序开展 [1] - 前期因子公司在建工程未按规定转固定资产 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1] -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工作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 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6-23 06:35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2014年10月至2018年11月期间的9笔对外担保事项,金额合计46,593.57万元,其中为关联方提供担保33,593.57万元 [2] - 公司未在2014年至2021年期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或准确披露上述担保事项,其中2014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或少披露的担保余额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32.02%、260.03%、239.70%、634.60%、200.15%、774.76%、99.68% [2] -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15年4月至2019年2月期间的55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95,438.66万元 [6] - 公司延迟披露汪东风案(5,832.65万元)、永惠源案(3,887.74万元)和泮戴妮案(76.75万元)等重大诉讼事项 [6] 公司治理问题 - 实际控制人吴联模和张培峰未经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擅自以公司名义组织、实施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涉及金额分别为11,593.57万元和20,000万元 [3] - 多名时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积极履职,包括未及时组织信息披露、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事项等 [10][11][12][13][14] - 审计机构对公司2016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11] 监管处罚措施 - 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17] - 对实际控制人吴联模处以60万元罚款,对张培峰处以9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6][18] - 对多名时任高管处以罚款,金额从10万元至180万元不等 [15][16][17] - 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彬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8] 公司影响及应对 - 公司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9] - 违规担保和诉讼事项已通过2021年11月5日至12月31日的破产重整全部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19]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 - 公司将强化守法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