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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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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财务造假处罚!
梧桐树下V· 2024-12-25 00:00
文/梧桐小新 12月23日,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北京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21号)。经查明,左江科技通过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利 润,导致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第三季度报告均虚增营业收入1,115.93万元,虚增利润1,071.02万元,公司被处以500万元的罚款,5名相关责任 人被处以75万元到250万元不等合计975万元的罚款。 一、虚构业务虚增营收1116万,虚增利润1071万 2022年12月,左江科技控股子公司成都北中网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北中网芯)与北京昊天旭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天旭辉)签订芯片销售合 同,以1261万元的价格将400枚网络数据处理芯片(以下简称案涉芯片)销售至昊天旭辉,并经昊天旭辉以1300万元的价格将案涉芯片全部销售至北京市巨贤科技 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巨贤科技)。经查, 上述业务活动由左江科技董事长张军女婿、公司投资者关系专员郭天意组织实施,巨贤科技用于购买案涉芯片的资金主要 由郭天意安排提供,案涉芯片控制权并未实际转移至巨贤科技。 2023年1月,成都北中网芯确认案涉芯片业务收入。 左江科技通过 ...
上市公司虚增利润2411万,拟被罚1120万,独董勇投反对票而免责!
梧桐树下V· 2024-12-11 19:43
文/梧桐小编 12月11日,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00097)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20年收购来的 子公司2022年虚假确认销售收入 5973.45 万元、利润 2411.23 万元,分别占智云股份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3.27%、7.09%,导致智云股份2022 年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大连证监局拟对公司罚款400万元,对7名责任人拟处以60万元-200万元不等的罚款合计720万,公司及7名责任人合计拟被罚款1120万元。 此次处罚未涉及3名独董,因为一名独董在2023年4月26日董事会审议《2022年年报》前辞职而未参与审议、签署年报,另两名独董在董事会会议上对《2022年年 报》投了反对票,而无须对年报虚假记载承担责任。 智云股份时任董事包锋参加年审问题沟通会,仍审议通过年报并签字,未能保证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证据表明其已勤勉尽责,系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 智云股份时任董事李超,监事罗东、邹梦华、张秀敏,在智云股份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相继辞职,年报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情况下,审 ...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被罚1300万!公司辩称:缴纳高额罚款是对公司及股民的二次伤害
梧桐树下V· 2024-12-07 22:47
核心观点 - 凯撒文化因通过资金流转虚增利润被广东证监局处罚,2021年少提坏账准备1524.67万元,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55% [5] - 公司及5名责任人合计被罚款1300万元,其中公司罚款400万元,时任董事长郑某明、董事副总经理孔某坚分别罚款250万元 [2] - 公司申辩称处罚金额过重且将影响现金流,但申辩意见未被采纳 [7][22] 违法事实 - 公司通过供应商将资金流转至指定客户再回款,虚增利润1524.67万元,导致2021年年报虚假记载 [5] - 该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七十九条第一项规定 [5] 责任人认定 - 时任董事长郑某明、董事副总经理孔某坚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6] - 时任总经理何某威、财务总监刘某、董秘彭某、独董马某杰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6] 申辩意见及反驳 - 公司申辩:历史合规、配合调查、处罚过重且影响经营 [7] - 财务总监刘某申辩:不知情且已勤勉尽责 [9][10][11] - 独董马某杰申辩:未参与日常经营且已履行审核义务 [13][14] - 董秘彭某申辩:未参与造假且主动报告违规事件 [17][18] - 广东证监局反驳:责任人员未充分履行审慎核查义务 [20][21] 处罚结果 - 公司被警告并罚款400万元 [23] - 郑某明、孔某坚各罚款250万元,何某威、刘某各罚款150万元,彭某、马某杰各罚款50万元 [23] - 申辩未对处罚金额产生有利影响 [24] 公司经营情况 - 2023年营收4.31亿元,净亏损7.95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3.27亿元,净亏损0.96亿元 [26][27] - 控股股东为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9.59%,实控人为郑合明 [25][26] - 截至2024年9月股东户数7.6万,12月6日市值23.82亿元 [27]
又一起财务造假,四年虚增营收超280亿,合计被罚3420万!
梧桐树下V· 2024-12-05 14:50
文/梧桐小新 12月3日,浙江证监局公布了对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3名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序号 | 标题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 | ---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9号(成龙建设及相关 | | 2024-12-03 | | | 责任人员) | | | 经查,成龙建设以其广州分公司、温州分公司和福建分公司等三家分公司为主要造假实体, 通过虚构客户、虚构项目、伪造合同等虚构轨道交通板块和建设板块 相关购销业务,同时在公司财务部账套上增加虚假记账凭证生成虚假财务账套即信息披露的对应账套,实施财务造假。成龙建设将信息披露对应的账套、相关合 同等资料提供给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四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8,032,800,967.17元、累计虚增利润3,080,871,377.64元。 此外,成龙建设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在"17成龙01""17成龙03""18成龙01"和"19成龙01"存续期内,成龙建设未在2020年结束之日起四 个月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未在2021年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 ...
*ST美尚: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深交所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回复
2023-04-18 22:34
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函的回复 中天华茂核字【2023】00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针对贵部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向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 尚生态"或"公司")下发的《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 业板关注函[2023]第 13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 发表意见的问题,我们对美尚生态相关资料、数据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将核查意 见回复如下: 2023 年 4 月 10 日晚间,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 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显示,你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 《事先告知书》),你公司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 2015 年公司招股说明书、2015 年至 2019 年年报、2020 年半年报、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