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基金
搜索文档
万亿级“国家队”投资方向,明确了
36氪· 2026-01-13 16:27
政策核心与定位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 [1] - 政策旨在解决政府投资基金与地方资源禀赋不匹配、定位不清、投向同质化等问题,引导基金差异化发展 [7] - 同步出台《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过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投向评价体系,强化政策导向和规范管理 [1][8] 基金布局与投资原则 - 优化基金布局,要求基金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薄弱环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2] - 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投资原则 [2] - 基金投向须符合国家重大规划和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不得投向限制类、淘汰类及政策明令禁止的产业领域 [3] - 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制定本地区重点投资领域清单,并据此优化基金布局和投向 [3] 国家级与地方基金分工 - 国家级基金立足全局,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补齐产业短板、突破发展瓶颈 [7] - 地方基金需结合本地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选择投资方向,重点支持产业升级、创新能力提升,以及小微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引导社会资本有效参与 [8] - 地方基金在项目投资中需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 [8] 投向评价指标体系 - 《管理办法》设置3个一级、13个二级指标对基金投向进行评价 [4] - 政策符合性指标权重为60%,主要评价基金在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科技创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绿色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耐心资本、带动社会资本、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的作用 [4] - 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权重为30%,主要评价基金落实国家区域战略、重点投向领域契合度及产能有效利用情况 [4] - 政策执行能力指标权重为10%,主要评价资金效能情况及基金管理人专业水平 [4] 重点支持的投资领域 - 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重点投向包括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4] - 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和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 [4] - 未来产业主要包括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生物育种、未来显示、未来网络、新型储能等领域 [4] - 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包括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支持企业“走出去”等 [5] - 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包括“人工智能+”行动、大模型广泛应用、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制造装备、5G规模化应用、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发展数据产业等 [5] 评价得分机制与区域战略 - 按照基金投向支持领域的资金与基金实缴规模的比例计算得分,满分为10分 [6] - 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下,落实国家区域战略情况、重点投向领域契合度、产能有效利用情况的分值均为10分 [6] - 基金投向需支持和促进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包括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加快崛起、东部加快推进现代化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区域战略,符合要求可得10分 [6]
政府投资基金要变了
搜狐财经· 2026-01-13 16:10
政策文件发布与定性 - 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并同步出台《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1] - 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1] - 《工作办法》明确了政府投资基金“投向哪、怎么投、谁来管”的问题,旨在优化基金布局和加强投向指导[2] 政府投资基金的定位与目标 - 政府投资基金要发挥引导作用,突出政策性定位,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2] - 目标是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高质量发展格局[3] - 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3] - 防止在鼓励投资的产业领域出现盲目跟风、一哄而上和低水平重复建设[4] 重点投资与禁止领域 - 基金设立方案需明确重点投资的产业领域[4] - 重点投向包括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新兴产业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和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9] - 未来产业包括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生物育种、未来显示、未来网络、新型储能等领域[1][9] - 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产业基础再造、重大技术装备攻关、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及企业“走出去”[9] - 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包括“人工智能+”行动、大模型应用、新一代智能终端、5G规模化应用、新型文化业态及数据产业等[9] - 禁止投资于相关政策规定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4] 禁止的投资行为 - 不得通过名股实债等方式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6] - 除设立方案明确可参与的情形外,不得从事其他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如并购重组、定向增发、战略配售除外)[6] - 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期货等衍生品类交易[6] - 不得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担保[6] - 不得开展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6] 考核评价体系 - 建立突出基金投向政策取向评价、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流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7] - 《管理办法》设置了包含政策符合性、优化生产力布局、政策执行能力三大一级指标及13个二级指标的评价体系,总分100分[8] - 评价实施“穿透式”评价,母基金与直投资金、子基金评价得分挂钩[10] - 建立了“投向领域负面行为清单”[10] - 根据得分,从国家级基金合作、管理费、收益分配等方面实行鼓励或约束机制[10] 具体评价指标与加分项 - 在相关协议中未要求基金返投的,得3分[1][10] - 未要求附加注册地迁移条件的,是加分项[1] - 投早投小占比≥70%是加分项[1],且满足此条件或平均投资期≥5年得分最多[10] - 平均投资期≥5年是加分项[1] - 社会资本出资占比≥50%是加分项[1],且占比大于等于50%得分更多[10] - 基金返投比例超过1.5倍的,得0分;未超过的,按公式计算得分[10] - 考核基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出资情况[10] - 对基金的出资完成情况、闲置资金情况、内部收益率及资产增值率也进行考核,每项仅占1分[10] 基金联动与地方管理 - 鼓励国家级基金加强与地方基金联动,在前沿科技和产业链关键环节,通过联合设子基金或出资等方式形成合力[5] - 地方基金需在省级政府管理下,统筹考虑本地区财力、产业资源基础、债务风险等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投资领域[5]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将牵头制定本地区重点投资领域清单,并据此优化基金布局和投向[5] 行业背景与影响 - 政府资金已成为中国创投主力军,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到2025年,国资LP比例达55%,国资控股比例从15年前的27%增长到81%,国资参股基金占比达8%[12] - 文件出台标志着政府投资基金进入以“规范发展、提质增效”为特征的新阶段[12] - 此举是对此前国办1号文《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进一步落实,该意见曾提出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等举措[11]
政府投资基金要变了
投资界· 2026-01-13 15:49
政策文件发布与定性 -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1月12日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和《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2] - 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2] - 《工作办法》对政府投资基金进行明文定义,明确其投资方向和行为,旨在发挥引导作用,突出政策性定位,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薄弱环节[3] 核心投资方向与禁止行为 - 政策鼓励投向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生物育种、未来显示、未来网络、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2][7] - 鼓励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和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新兴产业[7] - 支持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包括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产业基础再造、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等[7] - 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包括“人工智能+”行动、大模型应用、5G规模化应用、发展数据产业等[7] - 明确禁止投资行为包括:不得通过名股实债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除特定情况外不得从事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不得从事期货等衍生品类交易;不得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担保;不得开展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4] 考核评价体系与关键指标 - 《管理办法》设置了一套总分100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含政策符合性、优化生产力布局、政策执行能力三大一级指标及13个二级指标[6] - 在相关协议中未要求基金返投的,得3分;基金返投比例超过1.5倍的,得0分;未超过1.5倍的,得分=3×(1-基金返投比例/1.5)[8] - 投早投小占比≥70%,或平均投资期≥5年,得分最多[2][8] - 基金实缴规模中社会资本出资占比大于等于50%的得分更多[2][8] - 评价实施“穿透式”评价,母基金与直投资金、子基金评价得分挂钩[9] - 考核还包括基金的出资完成情况、闲置资金情况、内部收益率及资产增值率,但每项仅占1分[8] 政策目标与原则 - 提出两个“防止”: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防止盲目跟风、一哄而上和低水平重复建设[4] - 目标是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4] - 鼓励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联动,在前沿科技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形成资金合力[5] - 要求地方基金在省级政府管理下因地制宜选择投资领域,并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制定本地区重点投资领域清单[5] -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促进民间投资,考察基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出资情况[8] 行业背景与意义 - 政府资金已成为中国创投主力军,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到2025年,国资LP比例达55%,国资控股比例从15年前的27%增长到81%,国资参股基金占比达8%[12] - 过去几年政府投资基金在返投、容错等方面争议颇多,存在同质化竞争、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12] - 此次政策出台标志着政府投资基金进入了以“规范发展、提质增效”为特征的新阶段[12]
智通港股早知道 | 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 隔夜中概股指数涨4.26%
智通财经· 2026-01-13 11:48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为精品VIP投研内容,其具体观点和详细分析仅限订阅用户查看,无法获取 [1]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 文章正文内容被隐藏,无法获取任何关于公司、行业、财务数据或市场事件的具体信息 [1]
四部门联合发布!事关“国家队”投资,信息量很大
搜狐财经· 2026-01-13 11:09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1月12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步出台《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1] - 《工作办法》旨在解决政府投资基金“投向哪、怎么投、谁来管”三大问题,提出了14项政策举措 [1] - 政策核心目标是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突出政策性定位,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薄弱环节,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优化生产力布局,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1] - 政策强调政府投资基金应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以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1][7] 重点投资领域与方向 - 政府投资基金应明确重点投资的产业领域,其投向需符合国家生产力布局宏观调控要求 [8][9] - 投资领域需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以及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的具体要求 [10] - 政策支持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着力打造新兴支柱产业,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1][7] - 国家级基金应投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点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区域重大项目及示范带动效应强的民间投资项目,以补齐产业发展短板,突破产业瓶颈 [17] - 国家级基金需加强与地方基金联动,在前沿科技领域和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通过联合设立子基金或对地方基金出资等方式形成资金合力 [17] - 地方基金需统筹考虑本地区财力、产业资源基础、债务风险等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投资领域,注重支持产业升级和创新能力提升,支持小微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孵化 [18] 禁止类投资行为(负面清单) - 不得投资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以及其他有关规划和政策文件中明确禁止的产业领域 [13] - 不得通过名股实债等方式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13] - 除设立方案明确可参与的并购重组、定向增发、战略配售外,不得从事其他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 [13] - 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期货等衍生品类交易 [13] - 不得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担保 [14] - 不得开展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5] 组织实施与监管评价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需牵头,会同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制定本省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资领域清单,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程序调整 [19] - 对于新设基金,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需对基金投向领域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要求等出具意见 [20] - 对于存量基金,同一地区类型趋同、投向交叉的存量基金,各地应依法依规及时调整、有序退出,同时鼓励相关基金整合重组 [20] -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需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基金按年度开展投向评价,《管理办法》建立了一套突出基金投向政策取向评价、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流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作为“事后监管” [2] - 政策标志着政府投资基金进入以规范发展、提质增效为特征的新阶段,通过强化布局规划的“导航仪”作用和投向评价的“指挥棒”功能,以更好服务国家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
四部门发文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
长江商报· 2026-01-13 10:35
政府投资基金新政核心观点 - 国家四部门联合发布《工作办法》与《管理办法》 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 标志着政府投资基金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1] - 新政旨在解决基金数量规模快速增长带来的深层次问题 推动发展重心从追求数量和规模转向注重质量和效益 [2] - 核心政策导向是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 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 [1] 基金布局优化要求 - 要求基金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薄弱环节 [2] -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着力培育新兴支柱产业 [2] - 国家级基金需立足全局 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着力补齐产业短板、突破发展瓶颈 [3] - 地方基金需结合本地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选择投资方向 重点支持产业升级、创新能力提升 以及小微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孵化 [3] 基金投向指导规范 - 基金投向须符合国家重大规划和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 [2] - 不得投向限制类、淘汰类以及政策明令禁止的产业领域 [2] - 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制定本地区重点投资领域清单 并据此优化基金布局和投向 [2] - 地方基金在项目投资中需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 [3] 政策出台背景与问题指向 - 政府投资基金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 - 近年来一些政府投资基金出现与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不匹配、基金定位不清、投向同质化等问题 [2] - 相关问题不仅影响了政府投资基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还可能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 [2]
政府投资基金迎来重磅新规
搜狐财经· 2026-01-13 10:01
新规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1月12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日出台《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两份文件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1] - 新规旨在通过顶层设计优化、激励机制重构与操作规范升级,推动政府投资基金从“规模扩张”有效转向“质量优先” [1][8] - 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旨在解决实践中暴露出的投向同质化、定位模糊等结构性问题 [1][4] 基金投向与负面清单管理 - 政府投资基金是指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单独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及创新创业的投资基金 [3] - 《工作办法》要求基金投向应符合国家生产力布局宏观调控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符合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的具体要求 [3] - 基金不得投资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以及其他有关规划和政策文件中明确禁止的产业领域 [3] - 《工作办法》明确禁止的投资行为包括:通过名股实债等方式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除设立方案明确可参与情况外,从事其他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直接或间接从事期货等衍生品类交易;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担保;开展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分级定位与战略协同 - 《工作办法》对国家级基金和地方基金的功能定位和投资重点作出明确要求,旨在解决基金与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不匹配、定位不清等问题 [4] - 国家级基金应聚焦国家战略,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短板;地方基金则应结合区域禀赋,侧重产业升级和科技型企业孵化,从源头上避免同质化竞争 [8] 投向评价管理体系 - 《管理办法》系统性地构建了对政府投资基金进行投向评价的管理工作框架,明确了评价的上位法依据、责任部门、对象、时间要求、指标内容、结果应用等重要问题 [5] -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三部分、13个具体指标:政策符合性指标(权重60%)、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权重30%)和政策执行能力指标(权重10%) [5] - 政策符合性指标主要评价基金在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和促进成果转化、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支持绿色发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促进民间投资、壮大耐心资本、带动社会资本、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的作用 [5] - 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主要评价基金落实国家区域战略、重点投向领域契合度及产能有效利用情况 [5] - 政策执行能力指标主要评价资金效能情况及基金管理人专业水平 [5] 评价结果应用与激励约束机制 - 对于最终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基金,将采取通报表扬、示范推广、项目推介、要素保障等激励举措 [6] - 鼓励国家级基金对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地方基金在出资参股、项目投资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鼓励地方引导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与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基金优先合作 [6] - 对于布局投向不符合要求的基金,将加强投向指导,并视情采取约谈、通报、出具警示函等督促整改措施,相关基金管理部门可在基金出资、管理费等方面视情调整 [6] - 《管理办法》被解读为对基金投向的“事后监管”,建立了一套突出政策取向评价、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流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且评价结果与应用刚性挂钩 [6] 针对性解决行业现存问题 - 尽管政府投资基金规模快速增长,但实践中暴露出投向同质化、定位模糊、管理不规范等结构性问题 [1][7] - 投向同质化表现为部分地方基金盲目追逐热点领域,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资源内耗 [7] - 定位模糊表现为部分基金偏离政策性初衷,甚至异化为地方招商引资工具 [7] - 管理不规范表现为行政干预较多、市场化运作不足,影响资金使用效率 [7] - 新规通过明确分级定位、强化投向约束、建立全流程评价体系,针对性破解上述问题,推动基金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 [8] 行业影响与发展展望 - 新规将使政府投资基金的运作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通过建立健全投向评价和管理机制,使基金更精准地支持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9] - 未来行业将呈现“国家级攻坚、区域级协同”的分层格局,真正成为服务国家战略、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政策工具 [8] - 这将有助于提升政府投资基金的政策引导作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9]
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路线图”划定
搜狐财经· 2026-01-13 09:56
政策文件发布与核心意义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 [1] - 国家发改委同步制定了《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两份文件有机衔接,标志着政府投资基金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1] - 文件的总体导向是强化战略统筹、聚焦政策目标、健全评价机制、提升运营效能,核心思想是推动政府投资基金从追求规模扩张转向注重质量提升和精准发力 [4] 行业背景与发展现状 - 政府投资基金是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及创新创业的投资基金 [3] - 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提出25项举措,系统覆盖“募、投、管、退”全流程 [3] - 2025年1—6月,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共计60只,超过2024年全年的55只;2025年上半年新设基金规模达1880亿元,2024年全年新设规模为2754亿元 [4] - 2014—2024年期间,政府引导基金数量增加1361只,复合年均增长率为19.85%;政府引导基金自身规模增加31866亿元,复合年均增长率为35.33% [4] 基金布局与投资方向指导 - 《工作办法》围绕“投向哪、怎么投、谁来管”三方面,提出14项政策举措 [5] - 要求基金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薄弱环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新兴支柱产业,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5] - 通过“正面引导+负面清单”双重约束实现精准投向,正面清单明确支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负面清单严禁投向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6] - 基金投向须符合国家重大规划和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不得投向限制类、淘汰类以及政策明令禁止的产业领域 [5] 国家级与地方基金的功能定位 - 国家级基金要立足全局,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补齐产业短板、突破发展瓶颈 [6] - 地方基金需结合本地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选择投资方向,重点支持产业升级、创新能力提升,以及小微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孵化 [7]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需牵头制定本地区重点投资领域清单,并据此优化基金布局和投向 [6] 投向评价与管理机制 - 《管理办法》建立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过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投向评价体系 [8] - 投向评价按年度开展,每年第三季度前完成上一年度评价工作 [9] - 对最终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基金综合采取通报表扬、示范推广、项目推介、要素保障等激励举措 [9] - 对于出现投向领域负面行为的基金,不予出具评价结果,并对总体排名靠后、负面清单行为较多的省份进行通报 [10] - 该评价体系构建了一套覆盖“募、投、管、退”全流程的动态评价与反馈机制,是引导基金持续优化投资行为的管理工具 [10] 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建议 - 企业应锚定自身技术方向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契合点,凸显硬科技核心属性与长远成长潜力 [7] - 需主动了解地方政府投资基金的重点布局领域,通过路演推介、对接平台等多元渠道搭建沟通桥梁 [7] - 应健全企业治理体系,优化知识产权全链条布局,提升透明度与可持续性,增强基金投资信心 [7] - 应关注“投早投小”的政策导向,在研发早期阶段提前谋划,充分展现企业的长期投资价值 [7]
多部门发文,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布局和投向
搜狐财经· 2026-01-13 09:44
综合:新华社、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新闻联播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12日对外发布,明确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 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 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 办法明确,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领域应当: 符合国家生产力布局宏观调控要求, 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 符合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的具体要求, 符合国家级发展规划及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求, 支持省级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 鼓励有关行业企业加快技术更新换代,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办法指出,政府投资基金不得有以下投资行为: 通过名股实债等方式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除设立方案明确可参与的并购重组、定向增发、战略配售外,从事其他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 直接或间接从事期货等衍生品类交易; 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担保; 开展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财政部门、基金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办法要求,本办法印发前已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领域不 ...
我国首次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布局和投向
央广网· 2026-01-13 09:12
政策核心与定位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 [1] - 该政策是国务院相关部门首次就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联合制定的政策文件,也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对基金投向提出明确要求,标志着政府投资基金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2] 政策核心举措与布局优化 - 政策围绕“投向哪、怎么投、谁来管”三方面提出14项政策举措 [2] - 在优化基金布局方面,要求基金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薄弱环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新兴支柱产业,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2] -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需牵头制定本地区重点投资领域清单,并据此优化基金布局和投向 [2] 投资方向指导与监管 - 在加强投向指导方面,要求基金投向必须符合国家重大规划和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不得投向限制类、淘汰类以及政策明令禁止的产业领域 [2] - 国家发改委同步制定了《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建立了一套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流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事后监管评价体系 [2] 评价体系与基金属性 - 在新的评价体系中,基金内部收益率(IRR)的权重分仅为1分(满分100分),强调政府投资基金的政策性、公益性属性,而非单纯的经济性评价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