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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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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守护,温暖相随:中国人寿寿险公司打造“消保+”服务新生态
中国经济网· 2025-08-08 15:26
核心观点 - 公司通过科技赋能、服务创新和教育普及构建全方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从理论承诺转化为可感知的实践成果 [1][8] 消保+科技 - 首创机器人助手以每笔6秒速度处理数据 效能大幅超越传统人工作业模式 [2] - 2024年高效唤醒超30万件睡眠保单 帮助客户及时领取沉睡资金 [2] - 为55周岁以上老年客户建立保单借款智能预警系统 通过95519客服热线实时确认借款意愿 [2] - 运用AI数据分析师和AI智能翻译官打造续期付费提醒与协助体系 智能预警异常情况 [3] 消保+服务 - 数字化服务团队与人工智能服务平台线上服务人次突破100万 解决异地及偏远地区客户理赔难题 [4] - 全年通过微信、APP及短信发送2644余万条保单权益通知 [5] - 全市客户服务中心为10.9万人次长者提供适老化服务 95519热线为1.2万人次老年客户提供乡音服务 [5] - 打造全链条理赔服务模式 年度整体理赔时效仅0.32天 [5] 消保+教育 - 在41个营业网点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基地 全年开展线上线下活动781场 覆盖986.67万人次 [7] - 通过反诈案例分享、金融知识便利店及社区讲座等形式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防诈骗意识 [7] - 开展"远离非法金融中介"等主题宣传活动 加强行业联动应对金融黑灰产 [7]
本应便捷的互联网保险 为何给消费者出难题?
金融时报· 2025-08-08 15:25
互联网保险乱象产生的根源,一方面,在于部分平台和保险公司为降低成本、提高转化率,忽视对消费 者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互联网保险产品条款本身就晦涩难懂,加之线上投保缺乏专业人员的讲解与 指导,消费者往往难以全面、准确地理解条款内容,极易陷入认知误区。 互联网保险"买易赔难"、网络平台客服"真人"难寻……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在互联网购买保 险产品,但信息看不懂、产品选不明、条款查不到、退保找不到人等问题,给原本想体验便捷的消费者 带来了诸多不便。 5月23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消保委")公布了其联合复旦大学针对市场 主流互联网保险产品开展测评的结果。互联网保险产品名称歧义、信息披露不全、营销文案失范、人工 客服缺位四大顽疾,暴露出互联网保险存在"复杂被隐蔽、风险被淡化"的隐患。 多家主流机构被点名 直指行业四大问题 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上海市消保委联合复旦大学针对市场主流互联网保险产品开展测评。此次测 评从蚂蚁保、水滴保、微保、明亚保险经纪、大童保险管家等10家市场主流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和头部 保险中介机构,选取了35家保险公司共计150款保险产品,其中医疗险80款 ...
度小满在浙江建德举办“消保慧传万里行”金融知识宣传活动 护航青年小店发展
中国经济网· 2025-08-08 15:02
活动还设置了金融知识宣讲、反诈案例解析以及创业沙龙交流等环节,度小满消保合规专家与现场的青年创业者们进行了深入交流,解答他们在创业初 期融资规划、现金流管理及金融风险防范等方面遇到的具体问题。 活动结束后,与会嘉宾和创业青年代表探访了建德市具有代表性的青年创业小店。 (图为"消保慧传万里行"金融知识宣传活动现场) 2025年8月1日 ,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主办、度小满承办的"消保慧传万里行"活动在浙江建德市举办。本次活动聚焦金融知识和消保宣传、青年创业 和小微企业发展,通过金融知识普及、实战经验交流与特色产业走访等方式,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地。 "消保慧传万里行"系列活动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组织开展,活动旨在让金融知识走进田间地头、社区校园、城镇集市,有效提升广大金融消费者的知 识水平与风险防范意识。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杨彬副秘书长表示,协会长期以来不断呼吁各界加强对消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倡导各类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通过"消保慧传"等活动多措并举加强金融宣教。自"消保慧传"发布以来,线上线下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已触达人数超百万人次,助力金融消保从"知识点"变 成"生活常识"。 共青团建德市委 ...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以高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助力消费提
搜狐财经· 2025-08-07 19:28
核心观点 - 公司积极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和人民性 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贯穿金融业务全流程 持续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意识 [1] - 公司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和强化教育宣传 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1][3] - 公司着力提升消费纠纷处理质效 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 解决金融消费者实际问题 [4] 体制机制建设 - 各级负责人带头抓消保 形成业务发展和消保工作齐抓并管氛围 [1] - 严格执行金融产品 销售渠道 目标客户三适当要求 [1] - 建立分管行长参与的消保工作协调机制和消保部独立开展的专项检查机制 [1] - 通过行长讲消保 员工专题培训 合规宣讲等活动强化员工消保理念 [1] 教育宣传创新 - 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多形式多渠道普及金融知识 [3] - 线上融合哪吒 古蜀名人和川小宝等元素设计富含川味趣味的宣传作品 [3] - 线下以五进入为主线开展银龄宣传进校园 马背宣传进牧区 精准宣防进企业 阳光消保大使进社区 行业集中宣传进街区等活动 [3] - 通过多类型开展 多层次普及引导消费者理性借贷 合理消费 [3] 投诉处理机制 - 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 压实投诉处置化解主体责任 [4] - 加强前瞻性和预判性 将问题处置在早处置在小 [4] - 坚持溯源整改机制 以问题为导向解决服务痛点难点堵点 [4] - 通过事前抓源头 事中管过程 事后重分析实现投诉闭环管理 [4] - 营业网点 个贷中心 信用卡中心显著公示投诉受理电话 设置支行长直通车直接公示手机号码 [4] - 提升投诉渠道易得性和便利性 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 [4]
购车风波,专家来支招
搜狐网· 2025-08-06 17:58
核心观点 - 购车消费者与汽车销售方之间的纠纷频发 消费者维权成为关注焦点 节目通过典型案例和专家解读分析购车领域的法律问题 [1] -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显示销售方未履行告知义务和隐瞒车辆维修事实构成欺诈 需承担民事责任 包括撤销合同 返还购车款和赔付损失 [2] - 企业购车案例中4S店涉嫌伪造合同印章和签名 车辆存在质量问题 但法院未支持消费者主张 案件涉及刑事犯罪可能性 [5][6][7][8][10][11] - 专家指出购车者处于信息不对称弱势 法院应基于消费者保护核心做好利益平衡 民事案件涉刑需中止审理或移送司法机关 [13][15][17] - 汽车三包规定适用于家用汽车 但更高级别法律规定企业购车也可要求销售者承担修理 更换 退货 赔付损失等法律责任 [18][19][23][24] - 代步车占用费诉求不合理 因车辆质量问题争端必然导致代步车使用 当事人无需支付费用 [19] - 维权途径包括申请检察机关监督或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需注意诉讼时效和证据收集 [21] 典型案例分析 - 江苏邓女士案例:销售方未告知车辆维修事实 法院判决撤销买卖合同 返还购车款并赔付75万元损失 [2] - 北京张某案例:销售方无法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 法院判决撤销合同 退还购车款124,200元 并加倍赔付138,000元(现法律改为三倍) [2] 企业购车纠纷详情 - 2021年5月12日天津某4S店购入进口汽车 价值上百万元 提车当日发现第三排座椅问题 后续出现刹车盘和方向盘抖动等质量问题 [5] - 4S店未出具合同 2022年8月19日补签合同 但庭审中4S店出具伪造公章的合同 关键条款差异将供方责任转嫁需方 [7] - PDI文件涉嫌伪造公司司机签名 公里数等数据存疑 对于判断欺诈销售和车辆质量起关键作用 [8] - 法院一审二审自行组织车辆鉴定 但未记录完整车架号 存在程序瑕疵 吕女士公司败诉 [10] - 4S店另行起诉要求返还代步车并支付每日300元费用 基于先前判决法院支持该诉求 吕女士公司已上诉 [11] 法律专家解析 - 购车者处于信息不对称弱势 法院应基于消费者保护核心做好利益平衡 [13] - 伪造印章和签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剥夺权利 并处罚金 [15][22] - 民事案件涉刑需中止审理或移送司法机关 刑事责任追究后可附带民事诉讼 [17] - 汽车三包规定针对家用汽车 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企业购车也可要求销售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8][19][23][24] - 代步车占用费诉求不合理 因车辆质量问题争端必然导致代步车使用 无需支付费用 [19] - 维权途径包括申请检察机关监督或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需注意诉讼时效和证据收集 [21]
浙江省网络消费教育基地揭牌
每日商报· 2025-08-05 06:18
平台经济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 浙江省消保委与淘天集团联合举办"放心消费浙里行"活动 聚焦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推动构建"社会共治、企业赋能、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共治微生态 [2] - 淘天集团发布"放心消费在淘宝"品质生态计划 通过强化商品质量管控 升级淘宝安全中心功能 新增用户反馈专属安全服务通道等举措 为消费者提供全流程保障 [2] - 浙江省消保委表示平台经济构建了包罗万象的线上消费市场 赋能实体经济千行百业 对推动高质量发展 打造高品质生活有重要支撑作用 [2] 消费者参与与公益行动 - 浙江省消保委致力于发动消费者力量 目前全省有140支消费维权义工队伍 杭州市消保委建设的"杭消志愿团"队伍在册志愿者达670多人 两年来开展各类志愿活动100多场 [3] - 淘天集团推出"绿网社区"计划 开放公益举报志愿者通道 建立举报-审核-治理的高效闭环 赋能用户成为平台环境监督者 [3] - 双方共同成立"消费维权志愿者联盟" 通过资源共享和横向合作 进一步拓宽社会共治路径 [3] 消费教育与合规经营 - 浙江省网络消费教育基地于淘天集团正式揭牌 标志着消费教育迈向专业化 常态化 [4] - 首场"安心课浙里聊"公益直播课与"消法进企业"电商专场同步开讲 围绕防晒选购 直播防诈等热点传授实用技巧 法律专家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助力合规经营 [4] - 省网络消费教育基地将依托《合规最前线》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 推动商家诚信经营 联合打造"安心课浙里淘"消费教育品牌 强化消费知识宣传 [4]
破解低价游“杀熟”乱象需筑牢责任链条
中国新闻网· 2025-07-31 10:50
关门锁客的珠宝馆,被迫购物的游客,熟视无睹的导游。此般荒诞场景,正成为部分保险公司所谓"客 户回馈游"的现实写照。 中国新闻网《民生调查局》的报道揭示了低价旅游的灰色链条:保险公司"业务员"假借"福利"之名组织 客户出境游,实则与李鬼旅行社合伙,将游客置于待宰的羔羊境地。 责任主体的模糊化,导致消费者维权陷入死循环。究其原因,有消费者保护组织发文直指核心:旅游主 体复杂、监管对象隐蔽、部分游客贪图低价,构成维权困局的多个症结。 破解困局需从责任源头构建防火墙。多部门已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强迫购物问题开 展全链条治理。但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还需健全长效治理制度体系。如,建立旅行社资质动态审查 机制,取缔其"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操作空间;压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严禁违法贩卖给客户资源。 消费者权益保护亟需从末端"灭火"转向源头治理。当保险公司由"风险守护者"异变为"陷阱设计者",其 透支的不仅是企业信誉,更是整个行业的信用。 提振消费,让游客安心出行舒心游玩,监管利剑需斩断利益合谋链条,而非仅止于处罚个别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王晨曦) 购物点标价万元的乳胶床垫,收款方为国内个体商户;珠宝馆关闭大 ...
整治“向上取整”,值得“锱铢必较”
人民日报· 2025-07-31 08:22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向上取整"的做法,其本质是以格式条款将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则强 加于消费者,将粗放的计量方式作为获取额外利润的手段。长此以往,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的信任,还会 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带来破坏——既然"向上取整"能挣得更多,那么又何 必精准计量和公平收费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价格法明确,经 营者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根据民法典,格式条款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然而,现实中"向上取整"往往以"行业惯例"为挡箭牌,游走在法律边 缘牟利。对此,应以法治之力加以治理。 完善相关制度,厘清"向上取整"边界。目前,相关规章制度对"向上取整"缺乏足够清晰界定,导致部分 企业钻空子。应进一步明确何种情况下允许合理取整、何种情况属于变相加价,让执法更有据可依。国 家邮政局的此次整治就是很好的范例,通过优化完善快递行业计重规则,也为其他领域整治类似问题提 供借鉴。 加强市场监管,提高违法成本。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主动作为,对利用"向上取整"变相涨价的商家进行 约谈、处罚,并建 ...
整治“向上取整” 值得“锱铢必较”(金台锐评)
人民日报· 2025-07-31 06:15
近日,国家邮政局就部分快递企业在计重收费中存在"向上取整"行为作出回应,指导相关企业参照《快 递服务》国家标准,优化完善服务收费计重规则。目前,相关企业普遍优化了计重收费规则,计费重量 以千克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至少1位。 所谓"向上取整",即在计价时只要零头超过"1"的都往上加到下一个整数,如有的快递企业"即便1.1公斤 也需按2公斤计价收费"。"向上取整"的计价方法看似是金额不大的"失之毫厘",但千万次交易累积起 来,就是一笔数额巨大的不合理收费。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向上取整"的做法,其本质是以格式条款将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则强 加于消费者,将粗放的计量方式作为获取额外利润的手段。长此以往,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的信任,还会 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带来破坏——既然"向上取整"能挣得更多,那么又何 必精准计量和公平收费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价格法明确,经 营者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根据民法典,格式条款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然而,现实中"向上取整"往往以"行业惯例"为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