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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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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侵权!合理使用企业数据,鼓励!
新华网· 2025-09-11 07:59
数据权益司法保护指导性案例发布 - 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数据权益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 回应数据权属认定 数据产品利用 个人信息保护 网络平台账号交付等社会高度关注问题 [1] - 全国法院审理涉数据类案件数量增长明显 2024年一审审结案件数是2021年的两倍 [1] - 案例统一类案裁判尺度 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创造者合理倾斜 [1][7] 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例 - APP运营者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构成侵权 某科技公司未经同意收集用户手机号码并强制要求填写职业 学习目的等个人信息 法院判决支持用户删除信息及赔偿请求 [2] - 信用服务商以"先享后付"功能收集用户信用信息属合同必需 以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方式收集且尽告知义务时不构成侵权 [4] - 最高法强调APP运营者需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严格遵守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 [3] 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例 - 某文化传媒公司未经许可抓取50392个短视频 其中19079个用户昵称和头像与源平台相同 127处评论内容完全一致 构成实质性替代 被判赔偿4000万元 [6] - 法院确认数据集合经营者享有经营性利益 未经许可获取并提供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 [6] - 网络平台提供关联账号服务时经用户授权转移数据 未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7] 数据合理利用与自由流动 - 数据处理者依法采集企业数据并加工形成数据产品 未造成损害时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8] - 非国家秘密 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应允许自由流动 防止形成数据壁垒 [8] - 数据二十条政策承认数据加工使用权 保障数据处理者使用数据和获得收益的权利 [8]
称竞品电动牙刷全是倒刺!知名品牌被罚!
齐鲁晚报· 2025-09-05 20:21
处罚事件概述 - 广州星际悦动股份有限公司因发布贬低徕芬电动牙刷的误导性短视频 被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认定为商业诋毁并罚款25万元 [1][2][3] - 违法行为涉及2024年4月30日及5月23日在抖音官方账号发布两条短视频 分别指控竞品刷头"全是倒刺"和功能"只能单一震动或旋转" [2][3] - 处罚依据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及第二十三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消除影响 [3] 涉事企业背景 - 广州星际悦动股份有限公司(Usmile主体)成立于2015年 2016年推出首款电动牙刷 产品线包括冲牙器/牙膏/刷头配件 [4] - 公司获得多轮融资:2019年钟鼎资本领投/宝捷会基金跟投 2020年高瓴创投领投/源码资本跟投 具体金额未披露 [4] - 深圳术叶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徕芬科技主体)成立于2019年 2023年10月进入电动牙刷市场 产品线包括吹风机/剃须刀/电动牙刷 [6] - 徕芬科技完成4轮融资 最近为2023年11月麦星投资领投/B轮融资 2021年营收1.3亿元 2022年营收达15.67亿元 [6] 市场与产品对比 - Usmile电动牙刷售价区间为399-798元 徕芬电动牙刷售价区间为377-768元 两者价格带高度重叠 [6] - 徕芬牙刷产品线2024年净亏损8000万元 反映新进入者面临的市场挑战 [6] - 行业竞争加剧:Usmile作为2016年入局者 面临徕芬等新品牌的跨界竞争 [4][6] 事件后续处理 - Usmile已删除涉事短视频内容 但未对媒体采访请求作出回应 [1][4] - 短视频传播数据:第一条视频获点赞3次/收藏2次/转发9次 第二条视频获点赞10次/收藏6次/转发7次 [3]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和雷霆2025综合执法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搜狐财经· 2025-09-05 11:58
执法行动背景 - 吉林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和"雷霆2025"综合执法行动 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 [1] 商标侵权案件 - 长春市某服装工作室因销售印有"LV"图形标识的侵权夹克服被查处 遭没收商品并处罚款 [2] - 吉林市某服装店销售印有"始祖鸟""迪桑特""可隆"图形标识的侵权服装被查处 遭没收商品并处罚款 [3] - 吉林市某烟酒行销售侵权品牌白酒被查处 遭没收商品并处罚款 [4] - 梅河口市某汽车养护中心销售侵权"嘉实多"机油被查处 遭没收商品并处罚款 [10] 产品质量违规案件 - 长春市某电动自行车行因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被查处 [3] - 梨树县某电动自行车行因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被查处 [5] - 松原市某电动自行车行因车辆编码与合格证不符及加装座椅被查处 遭没收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款 [9] - 长春市某厨具批发商行因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燃气灶具被查处 [3] 不正当竞争案件 - 辽源市某公司因袜子包装装潢与"一只鱼"品牌高度相似被查处 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遭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 [6][7] - 白山市某商贸处因对普通食品"珍硒虫草浸提粉"虚假宣传抗氧化、抗衰老等功效被查处 遭罚款行政处罚 [8] 执法趋势 -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针对民生领域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10]
“小订过万”是假的,车企乱编数据虚假宣传,都是被内卷给逼的?
36氪· 2025-09-05 08:13
行业虚假宣传现象 - 广告公司在汽车发布会前数月提前策划"小订过万"虚假方案 违背诚信精神并涉嫌违反广告法 [1] - 车企对虚假订单数据采取默许态度 通过营造虚假繁荣提升市场关注度 [1] - 虚假订单现象覆盖30万元以下主流市场及30万元以上高端新能源市场 [2] 车企行为动机分析 - 利用消费者从众心理 通过伪造热销氛围促使客户产生"大家都在买"的认知偏差 [2] - 虚假策划成本极低但短期关注度收益显著 小订数据可随时退款且不反映真实市场表现 [4] - 伪造订单量可间接提升大订量 因小订与大订存在天然差距属行业常见现象 [4] 行业竞争乱象 - 价格战导致去年前11个月整车零售累计亏损1776亿元 免息金融政策出现频率上升 [6] - 零公里二手车现象泛滥 经销商通过新车上牌后转二手美化销量数据 扰乱新车及二手车市场秩序 [7] - 有组织负面营销出现 单平台出现超40条标题高度一致的理想车主负面内容 涉嫌违法犯罪 [9] 行业治理与趋势 - 相关部门已整治智驾夸大宣传/价格欺骗/拖欠货款等乱象 但彻底根除难度较大 [11] - 消费者选车理性度提升 对新兴品牌容忍度降低 倒逼企业调整发展重心 [11] - 行业领袖呼吁反对恶性竞争 主张从价格战转向价值战以回归良性竞争状态 [9][10]
北京法院两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权益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8-28 16:41
数据权益司法保护指导性案例发布 - 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数据权益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共六件 [1] - 案例回应数据权属认定、数据产品利用、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平台账号交付等社会关注问题 [1] - 旨在统一类案裁判尺度 [1] 数据集合经营性利益保护案例 - 网络平台经营者对数据集合形成的经营性利益受侵害时可请求司法保护 [2] - 未经许可获取并提供数据实质性替代原平台服务可被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2] - 某文化公司乙APP上有50392个短视频与某科技公司甲APP一致且含专有代码 [3] - 案涉短视频中19079个注册用户昵称和头像有15924个与甲APP相同 [3] - 约40%短视频具有独创性构成作品其余为有一定价值的录像制品 [3] - 某科技公司诉请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4000万元 [3] - 法院终审判令某文化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并消除影响 [4] - 某科技公司对数据集合享有经营性利益因其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形成规模体量大商业价值高的数据 [7] - 某文化公司行为导致乙APP与甲APP内容高度同质化实质性替代原产品服务 [8] - 法院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9] - 2025年10月15日后类似行为将适用修订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款 [9] 个人信息收集与用户同意案例 - 处理个人信息属于履行合同所必需时可作为取得个人同意的例外情形 [11] - 非履行合同所必需时未提供替代登录方式导致用户非自愿同意属侵害个人信息权益 [11] - 某科技公司运营英语学习网站及APP在登录界面强制收集职业学习目的学龄阶段英语水平等用户画像信息 [12] - 用户不填写相关信息无法继续登录过程且无跳过或拒绝选项 [12] - 某科技公司辩称收集用户画像信息用于自动化决策是提供服务所必需 [14] - 法院判令某科技公司停止处理删除个人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律师费取证费合计人民币2900元 [15] - 学习教育类APP必要个人信息仅为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不包括用户画像信息 [18] - 自动化决策信息推送非案涉APP基本功能服务收集用户画像信息非必需 [18] - 某科技公司产品设计使用户提交信息成为登录唯一途径导致非自愿同意 [20]
企业爬取5万多条短视频传播,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500万
南方都市报· 2025-08-28 16:17
案件背景 - 某文化公司因爬取搬运5万多条短视频及用户数据被诉至法院 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判赔500万元 [1][2] - 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数据权益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 本案入选第47批指导性案例 [1] 侵权行为细节 - 文化公司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期间抓取搬运科技公司APP中50392条短视频 包含19079个注册用户昵称和头像 [2] - 被搬运内容中15924个用户信息与源APP相同 127处评论内容顺序标点符号完全一致 [2] - 约40%短视频具有独创性构成作品 其余短视频属于有一定价值的录像制品 [2] 法院判决结果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文化公司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500万元 [3]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生效日期为2023年3月16日 [3] 法律争议焦点 - 科技公司对汇聚短视频用户评论用户信息形成的数据集合享有经营性利益 虽不构成汇编作品但投入了人力物力财力形成规模体量大商业价值高的数据集合 [4][5] - 文化公司未经许可获取并提供数据导致两个APP内容高度同质化 实质性替代了科技公司的产品和服务 [5][6] 司法保护意义 -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网络平台经营者对数据集合形成的经营性利益受到侵害时可请求司法保护 [1][6] - 对于未经许可获取数据并实质性替代网络平台产品的行为 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6]
花国内的钱,打国内的企业,滴滴丢脸丢到南半球了!
搜狐财经· 2025-08-20 10:46
市场进入策略 - 滴滴旗下99Food在巴西市场投入9亿雷尔(约10亿人民币)与商户签署半独家协议 禁止商户与美团Keeta合作但允许与市占率超过80%的本土巨头iFood合作 [1] - 滴滴向单店最高报价1.3亿人民币现金以阻止商户与美团Keeta合作 [1] - 美团Keeta为进入巴西市场已进行广泛投资并在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注册商标以保护独家使用权 [6] 竞争行为 - 滴滴99Food通过谷歌广告购买"Keeta"及相关关键词 使搜索"Keeta"时优先显示99Food广告并降低Keeta自然搜索结果排名 [7] - 巴西法院于8月11日判决滴滴停止劫持"Keeta"搜索关键词 逾期将每日罚款2万雷尔 [1] - 滴滴本月第二次因不正当竞争被起诉 此前已承认签署排他协议 [1] 市场背景 - 巴西外卖市场年增长率达20% 属于高增长蓝海市场 [2] - 本土平台iFood在巴西外卖市场占有率超过80% 处于垄断地位 [1] - 滴滴曾于2022年因iFood排他协议被迫退出巴西外卖市场 2025年重新宣布回归 [1][7] 企业关系 - 滴滴与美团作为中国企业在巴西市场形成直接竞争关系 [1] - 滴滴采用曾导致自身退出市场的排他协议手段对抗本国企业美团 [1] - 美团Keeta通过子公司Keeta Delivery Brazil Ltda在巴西开展业务 [5][6]
滴滴99Food:斥资超10亿“二选一”,遭巴西法院禁令
搜狐财经· 2025-08-19 17:51
滴滴巴西外卖业务竞争策略 - 公司旗下99Food在巴西斥资超10亿元人民币让商家不与美团Keeta合作 [1] - 公司接触超100家餐饮连锁并提供至少9亿雷亚尔预付款换取排他协议 该条款主要针对美团Keeta [1] - 公司曾向一商户提供600万雷亚尔(约800万人民币)换取"半独家"协议 [1] 市场格局与业务动态 - 巴西外卖市场主导者iFood占有率达80% [1] - 滴滴于6月重启99Food业务 美团Keeta于5月宣布数月内进入巴西市场且尚处筹备阶段 [1] 不正当竞争行为 - 99Food在谷歌广告购买含"Keeta"词汇以推低其搜索结果 [1] - 巴西法院于8月11日认定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 责令三日内停止侵权行为且逾期每日罚款2万雷亚尔 [1]
高价人参皂苷食品暗示抗癌功效,富生制药被指虚假宣传
新京报· 2025-08-19 16:21
产品宣传问题 - 大连富生制药生产的人参皂苷Rg3产品(固体饮料/压片糖果)售价1780元/盒,通过官网、电商页面展示"科研成果""AI智能解答"等方式暗示抗肿瘤功效,并与已获批抗癌药物"参一胶囊"捆绑宣传 [1][2] - 产品配料表显示主要成分为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人参须,每克含人参皂苷s·Rg3和r·Rg3之和不少于6.5mg,人参皂苷Rg5不少于1.5mg,人参总皂苷不少于22.5mg [2] - 宣传页面突出"国家技术发明奖""中药一类单体创新药证书"等内容,但国家药监局未查询到相关编号,展示的8项专利均为药物组合物制备方法 [3] 法律合规风险 - 公司通过关联"参一胶囊"研发背景、利用AI对话截图(如DeepSeek输出抗癌功效描述)间接传递治疗功能,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混淆行为"和第八条"虚假宣传" [6][9][13] - 产品价格是同类成分药品(参一胶囊)的10倍以上,若高价依赖虚假功效宣传支撑,可能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关于"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的规定 [6][7] - 律师指出,即便标注"纯科普不诱导消费",若整体宣传易使消费者误解食品有治疗功效,仍构成违法 [20][26] 人参皂苷Rg3的科学评价 - 人参皂苷Rg3在人参根中天然含量不足0.1%,基础实验显示其具有抑制肿瘤细胞增殖、诱导凋亡等作用,但临床循证证据强度不足,缺乏大样本Ⅲ期试验数据 [21][22] - 已上市的参一胶囊(含Rg3 10mg/粒)定位为化疗辅助用药,需医生指导使用,可能出现口咽干燥、口腔溃疡等不良反应 [21] - 专家警示:食品中Rg3含量远低于药理剂量,长期服用可能引发药物相互作用(如影响P450酶活性)、阴虚体质者易上火,肿瘤患者误信功效可能延误正规治疗 [24][25] 公司历史争议 - 公司曾因宣传参百益Rg3胶囊"治疗各种癌症"被消费者起诉,但因证据不足未获法院支持 [27] - 天眼查显示公司由富力(持股55%)、鲁岐(持股30%)控股,与参一胶囊研发团队存在关联 [6]
用低价房源引流?经纪人控诉同行不正当竞争 贝壳南京回应
新浪财经· 2025-08-12 12:40
行业竞争乱象 - 南京贝壳某品牌主经纪人控诉当地存在发布虚假房源的不正当竞争现象,通过小红书和抖音等平台发布远低于实际成交价的房源信息(如200万实际成交价标价150万)进行客户引流[1] - 虚假房源以一手房为主,导致客户投诉实际成交经纪人并要求退差价,扰乱正常交易秩序[1] - 涉事中介通过虚假房源获取客户联系方式后,并未实际提供带看服务,造成客户时间浪费[1] 公司应对措施 - 贝壳南京运营中心已介入处理,平台监察人员抵达涉事门店对店东及经纪人进行面谈[1] - 若核查确认违规行为属实,将依据贝壳平台管理规定对涉事门店或经纪人进行处理[1] 行业影响 - 加盟5年的资深经纪人指出内部举报机制失效,反馈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1] - 虚假房源问题长期存在且未被遏制,可能损害贝壳平台公信力及品牌主经纪人的利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