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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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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正当竞争行为,深圳市城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
齐鲁晚报· 2025-09-23 08:0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深圳市城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4] - 公司成立于1988年12月30日 [4]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沈巍 [4] - 公司股东为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6] 公司近期事件 - 公司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处以罚款 [1] - 具体罚款金额为6.1万元 [1] - 案件事由为公司未全面公布有奖销售信息 [1]
“金庸诉江南”案大结局!法院:当事人达成全面和解,“同意不算剽窃”!此前江南方被判赔188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0 09:23
案件背景与核心事实 - 案件为“金庸诉江南”案,涉及江南创作的校园小说《此间的少年》大量使用金庸武侠小说中的人物名称、关系及性格特征等元素 [1][2] - 金庸于2016年7月提起诉讼,指控作品涉嫌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请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 [2] - 案件历时九年,经一审、二审及再审审查,最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全面和解 [1][3] 案件审理与判决结果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认定被诉侵权行为分别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3] - 判决要求作者江南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登报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68万元及合理开支20万元,相关出版公司就其中33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 双方均不服二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终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 [3][4] 最终和解协议内容 - 各方一致同意不以“剽窃”定性被诉行为 [4] - 江南承认创作时因欠缺著作权法律知识、未事先取得许可而对金庸造成损害 [4] - 江南同意不再以原样再版《此间的少年》,未来再版将不再使用金庸作品中的独创人物名称及相关内容 [4] - 2002年出版的《此间的少年》所使用的副标题“射雕英雄的大学生涯”被确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4] - 原二审判决所确定的赔偿金额已由江南履行,各方不再就此主张变动 [4] 关于同人作品的法律界定 - 法院指出,“同人作品”是否侵权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6] - 法律分析需判断“同”的是抽象思想还是具体表达,以及该具体表达是否系原作作者独创,并需考虑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等不侵权情形 [6] - 著作权法保护遵循“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保护具体表达而不保护抽象思想 [6]
借“暖暖”引流《以闪》落槌:叠纸胜诉,祖龙被裁定强制执行
国际金融报· 2025-09-19 22:18
诉讼案件核心与判决 - 祖龙娱乐因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被法院裁定强制执行15万元 [1] - 侵权行为指祖龙娱乐在微信广告平台将“闪耀暖暖”“无限暖暖”等叠纸公司注册商标设为搜索关键词 为旗下游戏《以闪亮之名》引流 [6] - 案件于2024年3月提起诉讼 2024年4月立案 历经一审、二审后于2025年8月终审维持原判 认定祖龙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6] - 祖龙娱乐因到期未履行判决而被申请强制执行 其后续诉叠纸的一起诉讼已于2025年9月主动撤诉 [6] 行业竞争行为分析 - 分析认为 将“友商”“竞品”关键词用于推广属于通过领跑竞品为自身“开路”的买量方式 该行为违反商业规则且存在侵权风险 [6][7] - 此次诉讼金额虽不大 但被视为叠纸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其他游戏公司效仿的防御性维权 具有敲山震虎的行业警示作用 [6] 涉事公司业务与市场地位 - 叠纸网络科技公司成立于2013年 凭借“暖暖”系列游戏在换装游戏赛道占据头部位置 并不断扩充“暖暖”IP版图 [7] - 叠纸公司主要拥有“暖暖”系列与“恋与”系列两大产品线 并通过推出服饰品牌、打造虚拟偶像等方式拓宽“暖暖”IP边界 [7] - 祖龙娱乐前身为1997年成立的祖龙工作室 于2020年7月登陆港交所主板 曾研发《龙族幻想》等经典游戏 [9] - 分析指出 祖龙娱乐在手游时代呈现掉队状态 其海外经验优势随着国产游戏出海加快而显得落后 面临创新突破压力 [10] 祖龙娱乐近期财务状况 - 2025年上半年 祖龙娱乐实现营业收入6.34亿元 同比增长44.4% 净利润亏损1173万元 较上年同期亏损1.2亿元收窄91.3% [9] - 营收增长主要得益于新游《龙族:卡塞尔之门》、《踏风行》的上线及《以闪亮之名》的持续稳定表现 [9] - 2020年至2024年 祖龙娱乐归母净亏损额分别为7.59亿元、3.03亿元、7.69亿元、3.16亿元和2.87亿元 五年累计净亏损超过24亿元 [9] 相关产品竞争态势 - 祖龙娱乐产品《以闪亮之名》于2023年上线 除换装玩法外 还融合恋爱、家园经营等元素 并支持高自由度的“捏脸”和时装染色玩法 [10] - 《以闪亮之名》凭借高自由度玩法在换装赛道脱颖而出 为祖龙娱乐长期亏损的业绩带来修复 [10]
识破不正当竞争陷阱,守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新浪基金· 2025-09-16 18:16
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主题 - 2025金融教育宣传周以"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为主题 基金行业积极参与宣传活动 [1] 常见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 - 虚假宣传:通过虚假或误导性商业宣传欺骗投资者做出非理性投资决策 [3] - 技术干扰:利用技术手段影响用户选择 破坏其他经营者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 [4] - 混淆行为:擅自使用他人有影响力的名称或近似标识造成投资者误认 [5] - 商业诋毁:通过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 [6] 不正当竞争行为防范策略 - 主动全面了解信息:关注上市公司公告和证监会行政处罚信息 对异常交易数据保持警惕 [8] - 理性评估投资风险:坚持收益与风险相匹配原则 审慎评估项目合理性与可行性 [9] - 严格核查机构资质:核验金融机构合法经营资质 掌握其合规性与市场信誉状况 [10] -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保存宣传材料与交易合同等文件 通过诉讼仲裁或监管举报寻求法律救济 [11] 参考资料来源 - 光大证券2021年7月发布的证券合规新领域研究报告 [13] - 北京金融法院2025年5月发布的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分析 [13] - 郑州中原法院2025年2月发布的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指南 [13]
抖音集团副总裁谈“字节离职赛道”
第一财经资讯· 2025-09-16 11:08
社交媒体虚假内容现象 - 抖音集团副总裁揭露社交媒体平台出现大量虚假"字节离职员工"帖子 这些帖子使用字节跳动LOGO背景墙或工卡照片作为配图 并以"月薪X万离开字节"为标题吸引流量[2] - 调查发现多数虚假帖子作者从未在字节跳动工作 实际是培训机构借大厂名义进行引流卖课的营销行为[2] - 部分培训机构持续发布虚假内容 公司通过法律手段起诉最猖獗的机构并获胜诉 法院判决认定该行为属于虚假宣传且构成不正当竞争[2] 企业品牌保护行动 - 公司采取法律诉讼方式应对培训机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成功获得法院判决支持[2] - 提醒用户加强网络信息鉴别能力 指出所谓"大厂离职"和"大厂内幕"内容存在虚假可能性[2]
抖音集团副总裁谈“字节离职赛道”
第一财经· 2025-09-16 11:01
社交媒体虚假内容现象 - 社交媒体平台出现大量虚假"字节离职员工"帖子 标题多为"月薪X万离开字节"并配有公司标识 这些内容吸引大量流量并形成"字节离职赛道"[3] - 调查发现多数帖子作者从未在公司工作 实为培训机构借大厂名义引流卖课的虚假宣传行为[3] - 公司已对猖獗机构采取法律行动 法院判决认定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3] 网络信息鉴别提示 - 提醒用户需加强网络信息鉴别能力 所谓"大厂离职"和"大厂内幕"内容可能存在虚假成分[3]
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谈“字节离职赛道”:部分作者从未在字节工作,系培训机构引流卖课
新浪科技· 2025-09-16 09:40
社交媒体虚假内容现象 - 社交媒体平台出现大量虚假"字节离职员工"帖子 使用公司LOGO背景墙或工卡照片作为配图并标注"月薪X万离开字节"标题 [1] - 此类内容形成所谓"字节离职赛道"并吸引大量流量 经调查发现多数作者从未在公司任职 [1] 虚假内容背后动机 - 背后由培训机构操纵 通过冒用大厂名义进行引流以销售课程 [1] - 部分机构反复发布虚假帖子 构成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 公司法律行动结果 - 公司对猖獗机构提起诉讼 近期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1] - 法院认定相关行为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构成不正当竞争 [1] 网络信息鉴别提示 - 提醒网友加强网络信息鉴别能力 "大厂离职"和"大厂内幕"内容存在虚假可能 [1]
抖音副总裁回应社媒平台出现“月薪X万离开字节”帖子:系培训机构引流卖课,已起诉
搜狐财经· 2025-09-15 23:32
事件背景 - 社交媒体平台出现大量自称字节跳动离职员工的帖子 标题多为月薪X万离开字节 并配有公司LOGO背景墙或工卡照片 形成所谓字节离职赛道现象 [1] - 经公司调查发现 多数帖子作者实际从未在字节跳动工作 系培训机构借大厂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引流 [1] - 此类行为通过虚构大厂高薪员工离职经历 以传授经验技巧为名 引导用户购买高价培训课程 [4] 法律行动 - 抖音视界有限公司对长沙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指控其通过招募引流员工在小红书平台发布虚假笔记 [6] - 被告发布的两篇典型笔记标题为"再见字节 月薪4w还是离职了" 在置顶评论中自称原告公司离职员工并虚构就职经历 [7] - 以招收学员学习计算机技能为由 将用户引流至微信后推销售价7880元的Python系统培训课程 [7] 判决结果 - 法院认定被告行为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构成不正当竞争 [1][7] - 判决被告在媒体刊登消除影响声明 并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00元 [7] - 诉讼过程中被告已注销涉诉小红书账号 下架全部侵权内容 停止侵权行为 [7] 企业权益保护 - 字节跳动字号被多次生效裁判文书认定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 受法律保护 [6] - 原被告存在经营范围部分重合 构成竞争关系 法院明确支持企业名称权保护 [6][7] - 该案例为互联网企业打击虚假宣传提供了司法实践参考 [1][7]
抖音起诉!虚假“离职员工”引流卖课
第一财经· 2025-09-15 19:41
法院判决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 长沙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指使员工在小红书平台假冒"字节离职员工"发笔记引流 被开福法院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1] - 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抖音五万元并需登报道歉 [1] - 该公司通过虚构"月薪四万离开字节"内容兜售7880元Python课程进行商业引流 [1] 社交媒体虚假信息模式 - 抖音副总裁指出社交媒体出现大量"大厂员工离职"贴文 实际作者从未在字节工作过 [1] - 虚假贴文背后存在培训机构系统性借大厂名义进行引流卖课的商业行为 [1] - 网友需警惕"大厂离职"及"大厂内幕"类信息真实性 该类内容可能为营销套路 [1]
抖音起诉!虚假“离职员工”引流卖课被判罚五万
第一财经· 2025-09-15 19:35
公司法律行动 - 抖音起诉长沙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并胜诉 法院判决被告赔偿5万元并登报道歉[1] - 被告公司指使员工在小红书平台假冒字节离职员工发布虚假笔记进行引流[1] - 虚假宣传内容以"月薪四万离开字节"为话术兜售7880元Python课程[1] 行业不正当竞争现象 - 社交媒体出现大量虚构"大厂员工离职"贴文 实际作者从未在字节工作过[1] - 培训机构借大厂名义进行虚假营销引流 主要涉及教育课程销售领域[1] - 抖音高管公开提醒网友加强信息鉴别 指出"大厂离职""大厂内幕"内容存在造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