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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 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8 21:23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不实报道、社会不良传言、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事件信息 [1]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传播广、影响深、可能造成股价波动)和一般舆情 [1]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 - 设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高管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2] - 舆情工作组职责包括启动/终止处理程序、评估影响范围、拟定方案、协调对外宣传及监管沟通 [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舆情监测,借助第三方系统采集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股吧等全渠道信息 [2][3] 舆情处理原则与流程 - 处理原则强调快速反应(制定方案避免失实报道)、真诚沟通(合规前提下解答媒体疑问)、主动承担(核查信息低调处理)、系统运作(建立预警机制化危机为商机) [3][4] - 发现舆情后需立即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重大舆情由工作组组长决策并可能上报监管机构 [4]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处协调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工作组会议并采取实时监控、媒体联系、投资者沟通、澄清公告等六项措施 [4][5] 责任追究机制 - 未执行制度造成损失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包括内部处罚及法律追责 [6] - 严禁内幕交易,违反保密义务导致股价异常波动或公司损失将依法处理 [6] - 外部机构/个人编造虚假信息损害公司形象或利益的,保留法律追责权利 [6]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最新法律和章程为准 [7][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8]
强瑞技术: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5 19:19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负面报道、社会不良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重大事件信息 [1] - 制度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其他高管及部门负责人组成成员 [1] - 工作组职责包括启动/终止舆情处理、评估影响范围、协调对外宣传、向监管机构上报信息等 [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及向董事会秘书汇报,其他部门需配合信息采集工作 [2][3] 舆情分类与处理原则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影响公司形象/股价)和一般舆情 [3]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真诚沟通、主动承担责任、系统化运作 [4] - 信息报告流程要求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传递信息至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需及时向工作组报告 [4] 舆情处置措施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工作组灵活处置 [5] - 重大舆情需工作组会议决策,措施包括调查事件真相、媒体沟通、投资者关系维护、发布澄清公告或法律维权 [5] - 需实时监控舆情变化,通过官网/公告等渠道控制传播范围 [5] 责任追究机制 - 内部人员泄露舆情信息将面临降级、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6] - 关联方或中介机构违反保密义务导致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 [6] - 媒体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损失,公司可依法追究责任 [6]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7] - 制度与国家新法规冲突时需立即修订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7] - 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7]
信凯科技: 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04 20:06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负面报道、社会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 [1] - 舆情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方针,注重职能部门协作 [3]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 - 董事会统一领导舆情管理工作,董事长负责领导处理工作,必要时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 [2] - 董事长或工作小组负责启动/终止舆情处理、评估影响范围、协调对外宣传、沟通监管部门等职责 [2] -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职能部门,负责舆情监控、信息收集、风险研判及上报,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 [2] - 分子公司及其他部门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及时通报证券事务部 [3] 舆情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真诚沟通、主动承担及系统运作 [3][5] - 报告流程要求董事会办公室知悉舆情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后者向董事长报告并推进调查核实 [5] - 处理措施涵盖事前监测(实时监控、自查及中介核查)、事中处置(投资者沟通、及时发声)、事后评估(总结经验) [5] 责任追究机制 - 内部人员及知情者需履行保密义务,违规将面临通报批评、处罚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7] - 外部顾问或中介机构泄露未公开信息导致损失的,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7]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9] - 董事会拥有制度制定、修改及解释权,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9]
国机通用: 《国机通用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9 19:14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应对各类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1] -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负面报道、社会不良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重大事件信息 [1] - 舆情管理坚持"科学应对、注重实效"原则,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1] 组织体系与职责 - 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高管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设在证券部 [2] - 领导小组职责包括启动/终止舆情处理、评估影响范围、协调对外宣传及监管部门沟通等 [2] - 证券部负责资本市场舆情监控及股价变动分析,党群部门负责官方自媒体渠道舆情收集 [3] - 各事业部及子公司需配合舆情采集工作,及时通报发现的舆情情况 [3] 舆情分类与处理原则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严重影响形象或股价)和一般舆情 [4]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真诚沟通、主动承担及系统运作化解危机 [4] - 重大舆情需迅速调查真相、沟通媒体、加强投资者沟通、通过官网澄清或发布公告 [5] 信息报告流程 - 发现舆情后需第一时间汇总至党群部门和证券部,重大舆情须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4] - 需进一步核实的内容也须快速响应,涉及不稳定因素的重大舆情需上报监管部门 [4] 责任追究机制 - 内部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将面临通报批评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者追究法律责任 [6] - 外部顾问或中介泄露信息导致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 [6] - 媒体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依法追究责任 [7] 制度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解释权及修订权归董事会 [9]
亚香股份: 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7 20:19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 - 制度适用于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各类舆情 [2] -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负面报道、社会不良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重大事件信息 [2]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 - 成立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高管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3] - 工作组职责包括启动/终止舆情处理、评估影响范围、协调对外宣传、向监管机构上报信息等 [3] - 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覆盖官网、社交媒体、股吧等互联网平台,其他部门需配合信息通报 [4][7] 舆情分类与处理原则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影响股价或经营)和一般舆情 [5]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真诚沟通、主动承担责任、系统运作化危机为商机 [5] - 报告流程要求知情人立即上报董事会秘书,重大舆情需同步报告监管机构 [5] 舆情处置措施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灵活处置 [6] - 重大舆情需工作组会议决策,措施包括调查真相、媒体沟通、投资者关系维护、信息披露澄清及法律维权 [6] - 强调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保持沟通畅通,必要时向交易所提交自查报告 [6] 责任追究机制 - 内部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将面临警告至开除处分,公司保留法律追责权利 [7] - 外部顾问或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导致损失,公司可追究法律责任 [8]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9] - 若与未来法律冲突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9]
运机集团: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6 16:16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上午10点以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董事长吴友华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 [1] -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涉及105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 - 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241,184股(经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5282% [1] - 关联董事吴正华、许俊杰、熊炜回避表决,议案以6票赞成通过 [2]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因18名激励对象第一期个人业绩未达标及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未解除限售股票 [3] - 回购数量调整为45,136股,回购价格调整为7.6786元/股(经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 [3]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议案以6票赞成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应对舆情对股票及生产经营的影响 [5] - 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9票赞成) [5] 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拟于2025年6月16日下午3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6] - 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9票赞成) [6]
华森制药: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49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维护正常经营活动 [1] -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负面报道、社会不良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1]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1]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传播广、影响深、已造成损失或股价波动)和一般舆情两类 [1]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 - 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高管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2] - 领导小组职责包括启动/终止舆情处理、评估影响范围、协调对外宣传、向监管机构上报信息等 [2] -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信息采集核心部门,负责媒体信息管理、股价变动跟踪及风险研判 [3] - 子公司及各部门需配合信息采集,及时通报日常发现的舆情并协助核实 [3][4] 舆情处理原则与流程 - 处理原则强调快速反应、对外宣传一致性、主动承担责任及系统运作意识 [4] - 信息报告流程要求董事会办公室在知悉舆情后立即汇报董事会秘书,重大舆情需同步报告监管机构 [4][5] - 一般舆情由领导小组组长和董秘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专项会议决策 [5] - 重大舆情应对措施包括调查事件真相、沟通媒体、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发布澄清公告及法律维权等 [5] 责任追究机制 - 内部人员及知情方需履行保密义务,违规泄露信息将面临内部处理及法律追责 [6][7] - 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导致公司损失时,公司保留法律追诉权 [7] 制度附则 - 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上位规定为准 [9]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董事会 [9]
英威腾: 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0 19:23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定义涵盖媒体负面报道、社会不良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重大事件信息 [1] - 制度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1] 组织体系与职责 - 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裁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管 [1] - 舆情工作组是舆情处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启动/终止处理程序、拟定应对方案、协调对外宣传及监管沟通 [2] - 证券与投资部负责日常舆情监测,覆盖官网、社交媒体、股吧等全渠道信息,并建立重大舆情档案 [2] - 分子公司及职能部门需配合信息采集,确保报送及时性、客观性 [3] 舆情分类与处理原则 - 重大舆情标准:传播范围广、损害公司形象/经营、导致股价异常波动 [3] - 处理原则强调快速反应、客观沟通(如通过媒体澄清)、系统化引导(如掌握调查主导权) [3][4]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直接处置,重大舆情需工作组会议决策并同步监控 [4] 信息报告与处置流程 - 证券与投资部发现舆情后须立即上报董事会秘书,后者判断是否属于重大舆情并上报工作组 [4] - 重大舆情应对措施包括:事件调查、媒体沟通、投资者关系维护(热线/互动易平台)、官网澄清公告及法律手段(如发律师函) [4] 保密与追责机制 - 内部人员不得泄露未公开舆情信息,违规将面临内部处理或法律追责 [5] - 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导致公司损失时,公司保留法律追诉权 [5]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6] - 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属董事会,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 [7]
消费舆警指数|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回应被指缺乏诚意,盒马何以保住口碑?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20 07:45
盒马食品安全问题 - 核心观点:盒马近期频发食品安全问题,包括无抗鸡蛋兽药超标、库尔勒香梨乙螨唑超标、猕猴桃膨大剂超标等,但公司回应缺乏诚意,加剧消费者不满 [2][3] - 事件回顾: - 青岛盒马销售的无抗鸡蛋被检出地美硝唑和甲氧苄啶超标,售价高于普通鸡蛋但未达"0抗生素"标准 [3] - 合肥盒马库尔勒香梨乙螨唑指标超标 [3] - 南京盒马即食猕猴桃氯吡脲超标 [3] - 企业回应: - 无抗鸡蛋事件中,盒马援引供应商小町蛋业的第三方复检合格报告,解释因新店经验不足未及时提交复检申请 [6] - 其他事件未在官方渠道正面回应,仅通过客服或媒体零星回应 [6] - 行业点评: - 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底线,盒马作为高端定位品牌更需加强质量监管和消费者反馈渠道 [7] - 当前回应方式缺乏真诚,需系统性解决问题并重塑责任企业形象 [7] 娃哈哈代工事件 - 核心观点:娃哈哈因代工方今麦郎产品抽查不合格终止合作,并通过快速、强硬的公开回应稳住品牌形象 [8][11] - 事件回顾: - 网友发现娃哈哈纯净水由今麦郎代工且定价更高,引发质疑 [8] - 娃哈哈承认代工事实,但强调4月已因抽样检测不合格停止合作,在售产品均符合标准 [8] - 企业回应: - 娃哈哈官方微博声明简洁直接,未回避问题并突出品质管控,被评"宗馥莉范儿" [11] - 今麦郎总裁转移焦点至成本战略,未回应质量问题 [8] - 行业背景: - 饮料行业代工模式普遍(如康师傅代工百事可乐、健力宝外协生产) [12] - 宗馥莉上任后娃哈哈面临工厂停工、商标转让等舆论压力,需平衡改革与维稳 [12]
从“强制披露”到“主动沟通”,上市公司投关管理嬗变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15 22:08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雷晨 北京报道 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IRM)正从合规导向向价值共创深刻转 型。 5月1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下称"中上协")获悉,为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 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中上协连续两年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活动。 总体来看,2024年,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制度建设、数字化沟通、自愿披露等关键指标上均实现两位 数增长,一个以"制度筑基、数字赋能、价值共享"为特征的新生态正在形成。 一个值得关注的趋势是,在信息披露方面,上市公司正从"要披露"向"愿披露"转变,自愿性信披意愿不 断增强。"部分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占比提升至近三分之一。"中上协指出。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指出,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增 加,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体现,亦是政策驱动下的监管升级、投资者保护的制度需求和国际接 轨的必然选择,能够回应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诉求。 搭建专业投关人才梯队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有效开展,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体系和专业的人才队伍。 据中上协统计,本年度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