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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蛇口:股权回购推进 销售排名提升
格隆汇· 2025-08-03 01:46
事件:2025 年8 月2 日,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 年7 月31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44,804,0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4%,最高成交价为10.7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8 元/每股,支付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430,266,583.09 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点评:股权回购推进,销售排名提升,融资成本下行股权回购推进:2024 年11 月1 日公司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 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15.68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7.02 亿 元,回购实施期限为12 个月。截至2025 年7 月31 日,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支付资金总额约为4.3 亿元, 股权回购持续推进。 机构:光大证券 研究员:何缅南 融资成本下行:2024 年公司采取更为稳健的财务管理策略,全面打造"堡垒式"资产负债表及"棉袄 式"的现金流量表,以更加安全的资产负债结构穿越周期。 2024 年末公司综合资金成本2.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2 04:19
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增加人民币2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议案,授信类型包括贷款、汇票、信用证等[1][37] - 会议全票通过以10,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子公司江西联创显示科技33.0229%股权的议案,交易后将恢复为全资子公司[4][12]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参与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竞买上述股权,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7][16] 财务运作 -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综合授信总额度提升至539,100万元,可在合并报表子公司间循环使用[37][38] - 临空产业投资公司原应支付19,500万元股权转让款,实际仅支付10,000万元,本次回购实质为偿还债务[13][21] - 回购价格以未支付款项10,000万元为基准,年化2.5%固定收益计算至付清日[26][22] 交易细节 - 联创显示科技33.0229%股权将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值或1亿元[23][15] - 交易完成后需办理章程修改、股东名册更新等工商变更手续[24][25] - 标的公司无抵押质押且非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股权转让时评估值19,500万元[18][19] 业务影响 - 本次回购为履行2020年《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义务,不影响合并报表范围[28][32] - 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29][30][31] - 银行授信增加将支持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具体融资金额按实际需求确定[37][38]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情况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含4人通讯表决)[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新投资人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票同意)及《关于公司放弃对子公司优先认购权的议案》(8票同意)[3][4][6] 增资扩股核心条款 - 中国航油拟以261,444,444元认购连云港嘉澳新增注册资本261,444,444元,持股比例10%,增资后注册资本从2,353,000,000元增至2,614,444,444元[11][13] - 增资款分两期支付(各130,722,222元),需满足包括股东实缴出资、项目验收、证照获取等先决条件[19][20][21] - 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仍保持控股地位(实际控制权未变化)[11][12][13] 标的公司业务与财务 - 连云港嘉澳主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再生资源加工及生物质燃料研发,注册资本235,300万元[16] - 202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合并报表显示总资产1,234,567万元,净资产789,012万元,营收345,678万元,净利润56,789万元[16][17] 股东权利与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嘉澳环保提名3名,嘉澳绿色2名,嘉澳基金1名,BP与中国航油各1名[30] - 利润分配按实缴出资比例执行,法定盈余公积提取至法规上限后全额分配[22] - 投资方享有回购权(触发条件包括连续亏损、政策变化等)、反稀释、知情权等特殊权利[24][25][26][28] 交易影响与会计处理 - 增资增强子公司资本实力,推动新项目开展,不改变合并报表范围[36] - 公司需同时确认少数股东权益与金融负债(因潜在回购义务)[37] - 定价依据前次股东增资价格,未进行单独评估[35] 协议执行与争议解决 - 违约赔偿涵盖陈述失实、未履行承诺等导致的直接损失[32] - 争议优先协商,未果则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33]
海正药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及债转股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3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5-40 号 关于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及债转股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于2017 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导 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外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导明医药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导明医药")向深圳市松禾成长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松禾成长一号")借款1亿元人民币(附转股条件)。公 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导 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引进外部投资者实施增资及债转股事项的议案》,根据债转 股协议的约定,松禾成长一号将1亿元人民币借款在本轮增资实施时按同样条件 转为对导明医药的股本,同日,导明医药时任各股东海正药业、DTRM Innovation LLC(以下简称"DTRM Innovation", ...
紫光国微:紫光集团重整后首度回购已开始实施
证券时报网· 2025-06-29 20:45
股份回购 -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77.56万股,占总股本0.09%,最高成交价64.28元/股,最低成交价63.67元/股,成交金额4961.73万元 [1]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方案规定的103.39元/股上限 [1] -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总回购资金规模为1亿元至2亿元 [1] 股权结构变更 - 2018年8月清华控股筹划转让紫光集团部分股权,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 [2] - 权益变动前清华控股持有紫光集团51%股权,健坤集团持有49%股权 [2] - 2022年7月紫光集团重整完成后,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股权由十家公司按认缴出资分配 [2] 融资及项目调整 - 2021年6月公司完成15亿元可转债发行 [3] - 原募投项目变更为深圳国微电子实施的芯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和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 [3]
被冻结超2亿?当事人回应
中国基金报· 2025-06-24 20:59
梅花创投吴世春资产冻结事件 - 梅花创投创始合伙人吴世春名下超2亿元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涉及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听云公司)股权纠纷仲裁案件 [2][5][7]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吴世春价值2.13亿元的财产,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供担保 [8] - 吴世春作为听云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需承担公司无法履行时的股权回购责任 [5] 股权冻结详情 - 5月9日吴世春所持宁波梅花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数额2025万元 [12][13] - 5月20日共青城青云数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冻结3000万元,珠海梅花心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冻结7499万元 [13] - 冻结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期限为2025年5月9日至2028年5月8日 [12] 听云公司背景与融资情况 - 听云公司成立于2007年,专注应用性能管理(APM),2015年成为国内APM行业首家上市公司(2018年从新三板退市) [15] - 公司2021年6月完成Pre-IPO轮融资5亿元,投资方包括中金公司、广发证券、沣源资本等,蓝桥资本担任战略顾问 [15][16] - 成立18年共完成9轮融资,2020年C轮融资4亿元,投资方包括广发乾和、汇添富资本等 [16] 回购协议行业现状 - 创业企业融资中普遍签署回购协议,条款包括业绩对赌或上市对赌等 [17] - 近年回购协议新增创始人无限连带责任条款,企业无法回购时需创始人个人承担,紫辉创投与罗永浩纠纷即因此类条款触发 [17]
知名投资人吴世春回应“财产冻结”:系听云公司股权纠纷仲裁案件引发
中证网· 2025-06-24 17:55
财产冻结事件背景 - 知名投资人吴世春持有的宁波梅花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5万元注册资本被冻结 [1][4] - 冻结涉及案号(2025)京01财保221号,申请人包括某创投公司、某发展基金合伙企业等,申请冻结金额达212618707.99元 [1] - 冻结性质为诉前保全措施,非法律执行行为,不影响财产所有权 [1][6] 纠纷核心原因 - 事件源于北京基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听云公司)的股权纠纷仲裁案件 [1][4] - 听云公司投资方发起回购仲裁,要求公司履行股权回购责任 [1][4] - 听云公司账上有足够现金支付回购款,但内部减资流程尚未形成股东会决议 [2][4] 责任承担机制 - 若听云公司无法履行回购,重要股东(含吴世春)将按股权比例非连带承担责任 [2][5] - 股东责任上限为其所持听云公司股权价值,不涉及个人财产 [2][6] - 吴世春作为听云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第一大股东(含间接持股)被列为责任主体 [1][4] 仲裁进展 - 案件处于仲裁庭收集辩护意见阶段,尚未正式裁决 [2][6] - 投资方律师按仲裁请求金额上限申请财产冻结 [2][6] - 吴世春称冻结措施存在利用法律漏洞施压的嫌疑 [6]
重磅!国资委全面禁止股权回购,释放哪些监管信号?
梧桐树下V· 2025-06-02 11:06
国资委禁止增资协议约定股权回购条款 - 国资委明确禁止在企业进场增资过程中约定股权回购内容,新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第三十条和第六十九条明文禁止在产权转让与增资协议中约定股权回购、股权代持、名股实债等内容 [1] 禁止回购条款的五重立法目的 防范名股实债 - 回购条款若导致投资回报与标的企业经营业绩脱钩,提供保本保收益承诺,违背股权投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本质,导致国有资本以投资收益名义流失 [1] 遏制利益输送与价格操纵风险 - 股权回购定价机制常隐含利益输送空间,例如约定"本金+固定利率"(如年化8%)可能高于企业融资成本(如银行贷款利率3.5%) [2] 保障公开交易的程序正义 - 预先约定回购条款可能暗示交易双方在挂牌前已达成一致,构成对公开交易的实质性规避 [3] 维护国有资本的战略布局 - 国有资本承担战略性投资任务(如科创、基建),回购条款可能诱导短视行为,干扰长期产业布局,例如因行业周期性波动迫使国有股东处置潜力资产 [4] 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穿透式监管 - 股权回购条款可能通过多层嵌套、阴阳合同等方式隐蔽存在,增加监管难度,新规推动交易结构透明化便于识别法律关系本质 [5] 禁止"回购权利"的原因 - 预先约定的回购权利可能成为未来违规操作的"合法"依据,例如原股东按约定价格回购可能导致国有股东无法享受企业增值收益 [7] - 允许国有股东保留回购权利的合理性基础(如维护控制力)难以与不当利益安排区分,且区分监管需建立复杂审查标准,增加监管成本 [7] - 新规体现国有资产监管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转变,未来可能进一步细化规则但禁止变相借贷的基调将持续 [7]
控股子公司股权回购案迎最新进展 爱普股份称已接受法院调解方案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5-28 16:27
股权回购诉讼案进展 - 公司控股子公司盟泽商贸股权回购诉讼案达成调解方案,同意上海二中院的调解方案 [1] - 2018年7月公司以5100万元通过增资及受让股权方式取得盟泽商贸51%股权,并约定股权回购条款 [1] - 2024年3月公司提起股权回购诉讼,2025年3月28日法院判决被告支付5438.84万元及利息 [2] - 被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最终在上海二中院调解下达成协议:被告支付3200万元回购款,公司将51%股权变更至被告名下 [2] - 一审案件受理费31.49万元和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0.18万元减半后由被告负担 [2] 回购款支付情况 - 调解协议要求被告在5月27日前支付3200万元回购款 [2] - 5月28日公司工作人员未明确回应是否已收到款项,仅表示有进展会发公告 [2] 合作方背景 - 原合作方许广益、戴晓雯因涉及走私案件被捕,触发股权回购条款 [3]
多家公司“刷新”回购、主要股东增持进展情况
证券日报· 2025-05-23 23:50
上市公司增持与回购动态 - 多家上市公司披露主要股东增持股份和回购股份计划执行情况 包括广东宇新能源科技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 浙江亨通控股等公司[1] - 部分公司在发布增持或回购计划后迅速实施操作 执行速度较快[1] - 行业认为上市公司对市值管理 内部管理和股东回报的重视度持续提升 政策支持形成双重推动力[1] 增持与回购的动机分析 - 主要股东增持目的集中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2] - 上市公司回购主要目的为增强投资者信心 后续用途包括股权激励或注销减资[2] - 注销式回购被认为能优化资本结构 提升每股收益并维护股东权益[2] 政策与资金支持 - 专项贷款成为增持和回购的重要资金来源 部分公司调整回购方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加自筹资金(含银行专项贷款)[2] - 政策工具创新与制度完善为增持回购提供制度保障 未来有望成为常态化市值管理手段[3] 市场影响与长期价值 - 增持和回购行为可缓解外部冲击导致的市场波动[2] - 通过优化股权结构和提升治理能力 推动企业长期价值释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