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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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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3 22:43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 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 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公司战略规划本部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 负责重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为公司管理投资事 项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 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监控。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一)重大购买、销售合同; (二)原材料的外包加工; (三)公司首席执行官(CEO) 、董事会或股东会制定的经营计划 中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一)对内投资 第 1 页/第 7 页 (二)对外投资 (三)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公司融资、对外提 ...
岩山科技: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6-02 16:37
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 制度旨在规范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决策机制,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1] - 决策管理遵循三大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1] - 总经理办公室为重大经营决策职能部门,战略投资部为投资事项管理部门 [1] 决策范围 - 包含12类重大事项: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财务资助、担保、资产租赁、委托管理、资产赠与/受赠、债权债务重组、研发项目转让、许可协议签订、权利放弃及其他经营投资事项 [3] - 日常经营性交易不纳入重大事项范畴,但资产置换涉及的除外 [2] - 子公司重大经营投资需纳入公司投资计划管理,在董事会批准范围内决策 [2] 决策权限分级 - ≤1000万元事项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2] - 1000万-净资产1%事项需总经理批准并报告董事长 [2] - 净资产1%-10%事项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由董事长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 [4] - 达到总资产10%/营收10%且>1000万/净利润10%且>100万等标准需董事会审议 [4] - 达到总资产50%/营收50%且>5000万/净利润50%且>500万等标准需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 [5] 担保管理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 [7] - 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 [7] - 资产负债率>70%的被担保对象需股东会审议 [7] - 关联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 [8] 决策执行与监督 - 项目组需定期提交进展报告并接受财务审计 [9] - 审计部门需定期审计投资项目财务收支 [9]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推行公开招标制 [9] - 项目完结需提交结算报告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9] 投资退出机制 - 可收回投资的四种情形: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合同约定终止 [10] - 可转让投资的四种情形:偏离经营方向、持续亏损无前景、资金需求、公司认为必要 [10] - 投资转让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0]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施行 [13] -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按后者执行并及时修订制度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