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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发布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 保护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人民日报· 2026-01-10 06:10
政策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与执行,以维护网络交易秩序并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1] - 该办法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旨在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 [1] 针对的突出问题与禁止行为 - 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平台“仅退款”、平台“罚款”、“会员降权”等问题,办法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 [1] - 办法禁止平台利用规则收取不合理费用、实施不合理“罚款”、以及减损会员权益等行为 [1] - 办法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 [2] - 办法明确禁止平台实施大数据“杀熟”,以及在提供会员服务时单方面随意变更平台规则损害会员权益 [2] 平台义务与机制建设要求 - 办法规定了平台在信息公示、公开征求意见、过渡期设置、申诉渠道设置等方面的义务 [1] - 要求平台建立健全平台规则重大事项沟通协商机制,以及平台内交易纠纷解决机制 [1] 信息安全与权益保护具体要求 - 办法要求平台在其规则中明确信息安全条款,并明确平台内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的具体规范 [2] - 办法明确了平台内经营者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 [2]
构建互利共赢的平台治理机制
中国经济网· 2026-01-09 14:49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健全监管体系、细化程序要求、新增执行制度、聚焦重点问题及鼓励协同共治,规制平台内卷式竞争,构建互利共赢的治理机制,维护平台生态内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1] 健全平台规则监管体系 - 平台规则具有双重法律属性,既是平台与用户间的格式合同,也是平台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工具,因此需在尊重平台自治的同时接受必要监督 [2] - 由于平台规则涉及大规模用户群体的公共利益,仅靠司法事后救济不足,从事前预防角度进行行政监督具有必要性 [2] - 《办法》在《电子商务法》等现有法律基础上,对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强调了数据信息安全保护条款,以弥补实践中的适用难题和尺度不一问题 [2] 细化平台规则制定修改程序 - 统一规定平台制定修改一般性规则需提前七日公示,不得强制或诱导用户同意,并对收费条款应要求予以解释说明 [3] - 要求平台在制定修改规则时,于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提供技术支持,并记录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并存档 [3] - 建立重大事项协商机制,对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规则事项进行常态化沟通,以均衡保护各方权益 [3] - 完善退出机制,规定平台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后的规则时,平台应据实退还相关费用 [3] 新增规则执行与申诉救济制度 - 要求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或消费者采取处理措施时,必须告知相关事实及依据的法律和规则 [4] - 规定平台在用户就处理措施申诉时,应及时回应并作出公正判定 [4] - 要求平台在纠纷处理中合理设置举证责任,并建立识别不诚信行为(如恶意索赔、“薅羊毛”)的机制,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控制滥用行为 [4] 聚焦维护经营者经营自主权 - 针对实践中“仅退款”、运费险、价格限制等机制被滥用导致的利益失衡问题,《办法》明确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仅退款” [5] - 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经营者开通非必需增值服务以增加其成本,以及禁止不合理收费行为 [6] - 这些规定细化了《电子商务法》中关于不得施加不合理限制或条件、收取不合理费用的条款,并为建立规制“内卷式”竞争的长效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6] 鼓励建立协同共治监督机制 - 鉴于平台治理涉及多方利益且技术迭代快速,单一的政府监管难以适应,应建立内部管理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机制 [7] - 《办法》鼓励平台建立社会共治制度,对规则开展合规自评,并通过第三方专家咨询、评议等方式听取意见 [7] - 鼓励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外部合规评估报告,同时市场监管等部门可通过组织专家评审提出点评意见并反馈给平台,以推动平台优化规则和治理能力 [7]
优化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的制度框架
中国经济网· 2026-01-09 14:49
文章核心观点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解决电商平台在制定、修改和执行平台规则过程中暴露出的随意性、不透明等问题,通过平衡平台自我治理与外部监督、结合程序与实体控制、落实协同治理等原则,构建更完善的平台规则监督管理框架,以保障平台内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长久发展[2][3][6] 平台规则现存问题 - 电商平台在制定或修改平台规则时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1] - 平台在制定规则时存在一定程度的滥用规则制定权现象[1] - 平台在执行规则时存在执行不透明、标准模糊、结果隐蔽等问题[1] - 被处罚商家的申诉保障机制流于形式[1] - 平台经营者通过技术手段强制或诱导用户同意规则,即“暗黑模式”,侵害用户选择权[5] 《办法》的指导原则与特征 - 在平台规则监督上,寻求平台自我治理与外部监督之间的平衡,平台有责任和能力维护空间秩序,但外部监督对确保长久发展至关重要[2] - 在制度设计上,寻求程序控制与实体控制相结合,程序控制确保透明度与救济权利,实体控制明确禁止有违公平公正的规则[3] - 落实协同治理理念,在行政监管同时,引导平台内经营者通过“众议”参与,行业协会等第三方通过沟通协商、合规评审等方式发挥监督功能[3] 《办法》的具体规范亮点 - 强化规则公示与透明度,要求平台设置便利检索功能,以降低用户查阅成本并提升对规则的理解[4] - 完善规则修改征求意见制度,新增要求保存相关意见建议资料,对合理意见需吸收,不采纳需有合理理由,相关档案必须留档备查,保存期限不短于三年[4] - 严格规制“暗黑模式”,禁止平台通过频繁弹窗、诱导误触等技术手段使用户在不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同意规则[5] - 强化规则执行的程序性保障,要求平台采取负面影响措施时必须告知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具体规则规定,以解决执行不透明问题[6] - 要求平台规则公平设置纠纷中各方的举证责任,即使合理减轻一方责任,也需加强对不诚信、滥用权利行为的识别[6]
数字人主播纳入监管 “会员降权”被明令禁止
新浪财经· 2026-01-08 08:25
新规发布与监管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和《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信的网络交易生态 [1][2] 直播电商监管核心举措 - 新规聚焦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 压实其责任义务并划定行为红线 [2] - 监管将流量管控纳入工具箱 并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 要求使用AI生成内容进行直播电商活动时进行标识并向消费者持续提示 [2] - 平台在收到监管部门关于相关主体的违法情况通报后 须对涉事主体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2]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管核心举措 - 新规禁止平台利用规则不合理地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实施不合理“罚款”、减损会员权益等行为 [3] - 新规在电子商务法基础上 进一步细化列举了“二选一”、只收费不服务、强迫低价倾销、强迫参与推广促销并收费等具体违法情形 [3] - 新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基础上 进一步细化列举了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限制消费者投诉举报权、“大数据杀熟”等典型违法情形 [3]
完善平台规则和直播电商监管
新浪财经· 2026-01-08 06:25
核心观点 两部新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和《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发布,旨在通过压实平台责任、细化监管措施,规范网络交易与直播电商行业,重点监管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流量管控及“仅退款”、“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行为,以保障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 [1][3][4] 监管范围与对象扩展 - 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范围,避免其成为传播虚假信息的工具 [1] - 将私域直播纳入调整范围,要求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法履行平台经营者义务 [2] - 直播电商行业涉及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及平台经营者等多方主体 [1][2][4] 直播电商监管新举措 - 强化流量管控,将其纳入监管工具箱 [1] - 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必须进行标识并向消费者持续提示 [2] - 平台在收到监管部门关于相关主体的违法情况通报后,必须采取包括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2] - 细化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分类管理、信用评价、违法处置、动态管控、信息公示、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投诉机制构建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4][5]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规范 - 禁止平台利用规则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实施不合理“罚款”或减损会员权益 [3] - 细化列举“二选一”、只收费不服务、强迫低价倾销、强迫参与推广促销并收费等具体违法情形 [3] - 细化列举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限制消费者投诉举报权、“大数据杀熟”等典型违法情形 [3] - 针对平台“仅退款”、“会员降权”等问题进行规范,保障商家自主经营与消费者合法权益 [3] 平台责任与透明度提升 - 两部规章归纳整合了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关于平台责任的规定,并进行了细化完善 [4] - 平台必须持续公示平台规则或链接,规则内容需清晰明了,并以显著方式提示收费、争议解决等重要内容 [4] - 平台对经营者或消费者采取负面管理措施(特别是收取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必须充分告知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申诉渠道 [4] - 消费者购买会员服务后,若会员规则变化,平台需在消费者续费前充分告知权益变化情况 [4]
市场监管总局等两部门出台新规 压实网络交易平台责任 不得大数据“杀熟”
上海证券报· 2026-01-08 01:51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和《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为直播电商与网络平台运营划定行为红线并完善监管机制 [1] 直播电商监管要点 - 办法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服务机构等主体的法律责任 [2] - 监管部门将把违法情况通报平台,平台需对相关主体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2] - 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必须进行标识,并持续向消费者提示 [2] - 监管旨在压实各参与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2]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管要点 - 平台不得利用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或收取不合理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3] - 平台不得利用规则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实施大数据“杀熟”、或在提供会员服务时单方面随意变更规则损害会员权益 [3] - 平台规则需持续公示,内容应清晰明了,并以显著方式提示收费、争议解决等重要内容 [3] - 平台制定或修改一般性规则需至少提前七日公示,修改重要规则需提前十五日公示 [3] - 平台对经营者或消费者采取负面管理措施,特别是收取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充分告知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申诉渠道 [3] 后续监管方向 - 国家网信办与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排查清理信息、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方面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则 [4] - 监管机构将督促平台履行规则制定修订、执行及社会共治等义务,保障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获得救济的权利,以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
两项新规齐发!剑指“大数据杀熟”“仅退款”与直播乱象
券商中国· 2026-01-07 20:19
新规核心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与《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旨在治理“仅退款”、“全网最低价”乱象及直播电商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突出问题 [1]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要点 - 新规坚持问题导向,从程序公开、执行公正、聚焦突出问题、社会共治四方面强化平台企业责任约束 [2] - 聚焦程序公开:要求平台规则制定、修改需公示、征求意见并设置过渡期,保障各方参与权与知情权 [2] - 聚焦执行公正:监管延伸至规则执行环节,明确申诉保障、纠纷解决、人员培训等要求,防范规则滥用 [2] - 聚焦突出问题:禁止平台以规则不合理限制商家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违规“罚款”、减损会员权益等行为 [2] - 聚焦社会共治:鼓励建立平台发布合规报告、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开展评议的多元治理机制 [2] - 完善公示要求:平台规则需持续公示,内容需清晰明了,制定或修改一般性规则需至少提前七日公示,重要规则修改需提前十五日公示 [3] - 细化意见征集:平台制定、修改规则需公开征求意见,全面归纳整理意见,对合理意见需吸收采纳,不采纳需说明理由 [3] - 明确告知义务:平台对经营者、消费者采取负面管理措施(如收取违约金)需充分告知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申诉渠道,会员规则变化需在续费前告知消费者 [4] - 建立重大事项协商机制:对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平台规则,需通过会商、座谈等方式进行常态化沟通协商 [4] - 细化平台责任:程序上新增规则历史版本保存等规定,实体上细化列举“二选一”、强迫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等违法情形 [4]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要点 - 新规聚焦明确各参与主体法律责任、加强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以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 [5] - 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法律责任 [5] - 专章规定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资质核验、分级分类管理、信用评价、违法处置、动态管控、投诉机制等方面的责任 [5] - 将私域直播纳入调整范围,要求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具体服务内容履行相应的平台经营者义务 [5] - 创新监管工具,强化流量监管机制,平台在接到监管部门通报后需及时采取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5] - 回应技术发展趋势,规范数字人直播行为,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 [6] - 明确规定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需进行标识,并持续向消费者提示 [6] - 下一步将深化直播电商乱象整治,聚焦虚假宣传、低俗“擦边”、AI仿冒公众人物、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私域直播诱骗老年人消费等问题 [6] - 将压实平台内容审核责任,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平台及问题突出的账号、直播间、MCN机构依法从严处置并公开曝光 [6]
国家网信办: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排查不公平、不合理规则
新浪财经· 2026-01-07 19:01
新华财经北京1月7日电(记者孙广见)1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李云峰在 会上表示,下一步,国家网信办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指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排查清理信息、网络和数 据安全保护方面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则,履行平台规则制定修订、规则执行、社会共治等方面义务,充 分保障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获得救济的权利,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李云峰表示,近年来,网信部门持续加强网络生态治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净化网络交易环境。主要做 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营销售卖类信息内容管理。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加强商品介绍、用户评论、搜索推荐、账号信息 等重点环节管理,梳理违规商品清单,明确违规营销行为,严厉打击编造虚假场景人设、无底线带货营 销等行为。 四是开展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深入治理APP、 智能终端、自动售卖、扫码点餐等常用服务和常见生活场景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典型问 题,公开通报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APP、SDK,对重点平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
不得大数据“杀熟”!两部门发布新规
新浪财经· 2026-01-07 11:08
规范平台规则 两部门发布新规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记者赵文君)记者7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近日联 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制定、修改和执行,维护网络 交易秩序,保护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办法要求,平台在其平台规则中明确信息安全条款,明确平台内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的具体规范以及平 台内经营者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等,还规定了平台在信息公示、公开征求意见、过渡期设置、申诉 渠道设置等方面的义务,要求平台建立健全平台规则重大事项沟通协商、平台内交易纠纷解决等机制。 办法提出,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两部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 机制。办法还倡导社会共治,鼓励平台发布平台规则合规报告,主动开展合规自评。 直播电商监管新规出台 压实四类主体责任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记者赵文君)记者7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近日联 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办法聚焦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压实 责任义务,划定行为红线,完善监管机制。 办法系统规定了直播电商 ...
聚焦“关键少数” 两部门新规剑指大数据杀熟
北京商报· 2026-01-07 10:57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以维护网络交易秩序并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1] - 该《办法》聚焦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 [1] - 《办法》强化了执法协作与监管机制,要求市场监管与网信部门加强协作,建立线索移交、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 [2] 平台责任与义务 - 平台在制定、修改和执行规则过程中需履行责任义务,包括信息公示、公开征求意见、设置过渡期与申诉渠道 [1] - 平台需建立健全平台规则重大事项沟通协商机制以及平台内交易纠纷解决机制 [1] - 平台需在其规则中明确信息安全条款,规范平台内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的具体规范,并明确其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 [2] 经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 《办法》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或收取不合理费用、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2] - 禁止平台利用规则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实施大数据“杀熟” [2] - 禁止平台在提供会员服务时单方面随意变更规则损害会员权益 [2] 监管与合规机制 - 市场监管与网信部门可依据职责对平台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说明情况并采取措施整改 [2] - 倡导社会共治,鼓励平台发布平台规则合规报告,主动开展合规自评或引入第三方进行合规“体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