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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环保: 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20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3]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在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 [3]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15:00 [3]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4]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302,635,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9% [5]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0名,代表股份8,38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 [5] - 总计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32人,代表股份311,023,9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6% [5]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9,584,038股、反对3,710,800股、弃权486,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28% [6]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6]
每周股票复盘:惠天热电(000692)2024年净利润下降133.81%
搜狐财经· 2025-06-14 13:42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6月13日收盘价3.47元,较上周3.56元下跌2.53% [1] - 本周最高价3.61元(6月10日),最低价3.45元(6月13日) [1] - 当前总市值18.49亿元,电力板块排名101/102,两市A股排名4988/5150 [1] 财务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20.99亿元,同比增长6.81% [1] - 2024年归母净利润-3.30亿元,同比下降133.81% [1][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14亿元,同比下降109.01% [1] - 更正后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07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09% [2][3] 公司治理 -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 [1][3] - 董事会通过成立全资子公司全胜热电的议案 [1][3] - 控股股东提议将子公司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会议定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 [1][3]
新中港: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权益分派暨“新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7:30
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 发行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债券代码为111013,债券简称为新港转债 [1] - 债券发行日期为2023年3月8日 [2] - 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6,913.50万元(约3.691亿元) [2] - 每张可转债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2] - 债券期限为6年,自2023年3月8日至2029年3月7日 [2] - 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未披露具体数值 [2] - 转股期限自2023年9月14日至2029年3月7日 [2] 转股价格机制 - 初始转股价格为9.18元/股,基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2][3] -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包括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4] - 因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8.85元/股调整为8.67元/股,自2025年6月12日起生效 [5] 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 [5]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 [5]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5] 转股安排调整 - 新港转债自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 [6] - 2025年6月12日(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6] 受托管理人履职 -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出具临时报告,确认权益分派及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 [6] - 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重大事项 [7]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6-10 06:56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盛 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99,02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6%。越盛集团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50,091,484股后,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11013 债券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越盛集团的通知,获悉其于2025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理了本公司50,091,484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的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目前,越盛集团暂无股份质押计划,公司将与其保持密切联系,如有变动将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越盛集团持有本公司股 ...
新中港: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证券之星· 2025-06-09 21:44
公司债券概况 - 债券代码111013,简称新港转债,期限6年,发行规模3.69135亿元,债券余额3.68587亿元 [1] - 票面利率逐年递增,第一年0.30%,第六年3.00%,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付息 [1] - 担保方式为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质押公司股票50,091,484股,后变更为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6] 2024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 主营业务为热电联产及电网侧储能,2024年营业收入8.7155亿元(同比-8.81%),净利润1.4551亿元(同比-1.11%) [2] - 总资产18.8523亿元(同比+7.68%),资产负债率29.96%(同比+1.92个百分点),流动比率4.44倍(同比-27.58%) [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未披露具体数值,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3.1378亿元(同比+78.53%),主要因固定资产投入增加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新港转债募集资金3.69135亿元,实际使用3.6275亿元,其中变更4,348.86万元投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供热管道项目 [3][4]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275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8,000万元,累计理财收益383.04万元 [3][4] - 募投项目"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完成77.48%,"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项目因需求饱和变更用途 [5] 重大事项 - 2024年两次触发转股价格下修条款(股价低于转股价85%),董事会均决定不修正转股价格 [8][11][12] - 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新增5名董事,原董事因任期届满未连任 [7] - 与嵊州市好运来印染有限公司的垄断定价纠纷案经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诉讼终结 [17] 信息披露与受托管理 - 按期披露2023年报、2024半年报及11份临时公告,包括募集资金变更、转股价格调整等事项 [7][10][13] - 受托管理人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2025年5月完成交接并签署新受托管理协议 [15][16]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6 04:42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8元[2] - 以总股本400,532,847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2,095,912.46元[4]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实施安排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指定交易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5] - 未指定交易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5]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6] 扣税说明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代扣,转让时补缴[7] - 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8]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162元[8] - 沪港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162元[9]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每股派发0.18元[9]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因权益分派调整"新港转债"转股价格,由8.85元/股下调至8.67元/股[16] - 调整依据为募集说明书规定,现金分红触发转股价调整条款[14] - 调整后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生效[16] - 可转债在2025年6月5日至11日期间停止转股,6月12日恢复[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总股本400,532,847股[4] - "新港转债"发行总额36,913.50万元,存续期2023年3月8日至2029年3月7日[13] - 初始转股价9.03元/股,本次调整前为8.85元/股[13][16]
富春环保: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5 19:15
公司监事会决议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同意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1] 议案审议情况 - 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符合《公司法》和证监会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 -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李希文、赵婧回避表决 [2] 信息披露 - 议案详细内容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 - 公告编号为2025-029 [2]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新中港收盘上涨3.20%,滚动市盈率22.70倍,总市值31.00亿元
金融界· 2025-06-05 18:42
公司股价与估值 - 6月5日收盘价7.74元,上涨3.20%,总市值31.00亿元 [1] - 滚动市盈率PE为22.70倍,创11天以来新低,低于行业平均26.27倍和行业中值27.77倍 [1][2] - 市净率2.39倍,高于行业平均1.70倍和行业中值1.34倍 [2] 股东结构 - 截至2025年3月31日,股东户数21303户,较上次增加793户 [1] - 户均持股市值35.28万元,户均持股数量2.76万股 [1] 公司业务与行业地位 - 主营业务为热电联产,产品包括蒸汽、电力、压缩空气和煤炭,电力产品出售给国家电网 [1] - 浙江省首个全厂通过超低排放验收的热电厂 [1] 财务表现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74亿元,同比下滑20.46% [1] - 净利润1545.37万元,同比下滑39.20%,销售毛利率24.54% [1] 行业对比 - 公用事业行业市盈率平均26.27倍,中值27.77倍,公司PE排名第11位 [1][2] - 行业总市值平均81.64亿元,中值53.09亿元,公司总市值31.00亿元 [2]
大连热电:多措并举 降低资产负债率
证券时报网· 2025-06-05 13:31
公司基本情况 - 大连热电是大连地区供热、供电联产主要企业,所属集团是东北地区重要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企业之一,业务收入全部来自大连地区,旗下拥有北海热电厂、庄河热电厂等企业 [1] - 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热电联产装机容量10万千瓦,年上网电量14679万千瓦时,供暖面积1844.62万平方米 [1] 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 - 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58亿元,同比减少7.68% [1] - 实现净利润5975.19万元,同比增长136.53% [1] - 基本每股收益0.15元 [1] - 2025年初资产负债率为85.17%,一季度由于净利润增长,资产负债率降至81.78% [2] 经营管理措施 - 在生产管理方面,优化热源及管网运行方式,促进产供销对接互动,推动主城区运营实现质的提升和量的增长 [2] - 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争取长协煤比重,提高原材料供应对生产成本优化、质量把控的促进作用,降低生产成本 [2] - 探索市场化手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2] - 通过优化运营流程、降低采购成本等措施提高生产管理效率和盈利能力,从而降低资产负债率 [2] 关联交易与重组情况 - 通过控股股东洁净能源集团购买煤炭,以平抑采购价格、保证稳定供应、节约燃料成本,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 - 2023年9月公告拟向洁净能源集团出售全部资产及负债,拟向恒力石化、恒力化纤发行股份购买康辉新材100%股权,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亿元 [3] - 拟出售资产交易价格为6.52亿元,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101.53亿元,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恒力石化,实控人将变更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 [3] - 2024年8月22日公告终止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4] - 重组终止后,公司将积极探索依托大连市国资平台整合优势资源,推动提升未来发展空间 [4] 未来计划 - 继续做好经营管理规划的具体实施,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改善经营情况、实现持续发展 [1] - 未来若有资产注入等相应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新中港: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新港转债”担保方式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8:23
担保方式变更 - 公司拟将"新港转债"担保方式由控股股东越盛集团质押50,091,484股股票变更为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 变更后的担保范围覆盖债券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全部应付款项 [2] - 债券持有人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1] 评级维持 - 中证鹏元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及"新港转债"债项等级AA- 评级展望稳定 [2] - 评估认为担保方式变更未显著影响增信水平 [2] - 评级有效期至债券存续期结束 将持续跟踪事项影响 [2] 财务与业务评估 - 财务状况评分9/9(满分) 杠杆与盈利状况均获"非常强"评价 [3] - 业务状况评分3/7 行业风险状况4/5(较高)但经营状况仅3/7 [3] - 流动性状况评分4/7 显示中等水平 [3] 评级方法 - 采用工商企业通用信用评级模型(2023V1.0版)及外部特殊支持评价模型(2022V1.0版) [5] - 指标得分与表现正相关 未考虑ESG因素(评分为0)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