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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 丰富破产制度工具箱 优化司法流程解退出难题
证券时报网· 2025-09-19 07:12
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核心内容 - 企业破产法施行18年后迎来首次大修 修订草案在现行法律12章136条基础上扩展至16章216条 实质新增和修改超过160条 [1][2] - 修订旨在解决运用破产程序意愿低 程序执行难 金融机构退出难等实践问题 完善破产申请受理 管理人 债务人财产及重整等制度 [1][2] - 修订贯彻现代化破产法理念 将破产法定位为市场经济退出基本法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制度工具 [1] 金融机构破产专章 - 首次增设金融机构破产专章 针对金融机构公共性 涉众性和风险外溢性特征作出差异化安排 [3] - 扩展适用范围 在原有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基础上 新增信托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期货公司 非银行支付机构等 并以经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为兜底 [3] - 设置特殊债权清偿规则 明确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与行业保障基金在偿付后的追偿权或债权可取得与被偿付主体相同清偿顺位 以最大限度保护金融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利益 [4] 小微企业破产特别程序 - 设立小型微型企业破产程序特别规定专章 适用于财产状况清晰 债权债务关系简单 债权人人数较少的小型微型企业 [6] - 程序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 指定个人担任管理人 一般不设债权人委员会 债权申报不受普通期限限制 案件应在受理后6个月内审结 [6] - 小微企业重整原则上由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并须在3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突出程序简便 快速和灵活性 [6] 破产程序优化与配套机制 - 建立破产工作协调与预警机制 引入庭外重整协商制度 优化破产程序规则以缩短案件整体周期 [6] - 需做好行政处置与司法破产衔接 与正在制定的金融稳定法协调 并联动修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商业银行法等金融单行法 [5] - 操作层面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 明确司法与行政机关职责分工 推动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以促进司法与行政机制深度融合 [5]
专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丰富企业破产制度工具箱 优化小微企业司法流程
证券时报网· 2025-09-17 21:40
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核心内容 - 施行18年的企业破产法迎来首次全面修订,修订草案于9月8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 - 草案在现行法12章136条基础上扩展至16章216条,实质新增和修改条款超过160条 [4] - 修订旨在解决破产程序运用意愿低、执行难、金融机构退出难等问题,并完善破产申请、管理人、债务人财产及重整等制度 [1][4] 修订草案的主要特点 - 贯彻现代化破产法理念,立法宗旨新增"促进市场经营主体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4] - 重点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如程序执行薄弱、管理人制度不健全、重整作用未充分发挥等 [4] - 顺应国际趋势,引入重整新融资优先权、小微企业破产特别程序及跨境破产合作制度 [5] - 为未来制度发展预留接口,有限开放个人破产,并对专业性强的领域采用准用性规则 [5] 金融机构破产专章 - 首次增设"金融机构破产"专章,针对金融机构的公共性、涉众性和风险外溢性作出差异化安排 [6] - 扩展适用范围,新增信托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等 [6] - 规定前期风险处置中为维持机构继续经营所投入的资金可参照共益债务优先清偿 [7] - 明确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与行业保障基金在偿付后的追偿权可取得相同清偿顺位 [7] 小微企业破产程序优化 - 设置"小型微型企业破产程序的特别规定"专章,为债权债务关系简单的小微企业提供快捷路径 [10] - 程序可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指定个人管理人,一般不设债权人委员会,案件应在受理后六个月内审结 [11] - 小微企业重整原则上由债务人自行管理,须在三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11] 破产申请激励与约束机制 - 规定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时,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及时启动重整或和解程序 [12] - 引入信用修复机制,重整后债务人可申请屏蔽失信信息,缓解"破产污名化" [12] - 突破性引入连带个人债务人债务清理制度,允许为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自然人股东清理债务 [12] 管理人制度与破产保障基金 - 完善管理人制度,明确其法律地位为破产事务的管理主体,依法独立履职 [15] - 提出设立"破产保障基金",以解决"无产可破"案件中破产费用无从支付的问题 [16] - 基金可用于支付管理人基本报酬和必要费用,保障破产程序顺利启动和推进 [16] 防止"逃废债"措施 - 新增临时保全措施,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申请法院在受理前采取财产保全或中止执行措施 [17] - 规定连带个人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不得有高消费行为,必须真实申报财产信息 [18] - 强化债务人有关人员的责任,完善信息披露与报告义务 [18]
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修订
中国新闻网· 2025-09-12 19:56
核心观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引导行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1] 评价范围调整 - 明确评价对象为在境内依法设立并向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机构 [1] - 将金融租赁公司 养老保险公司等机构纳入评价范围 [1] 评价要素优化 - 将评价要素调整为体制机制 适当性管理 营销行为管理 纠纷化解 金融教育 消费者服务 个人信息保护共7项要素 [1] - 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领域治理 [1] 评价程序完善 - 将评价实施环节细分为信息收集 初评 复评 审核等步骤 [1] - 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 强调复评和审核需通过集体研究形式开展以体现严谨性和严肃性 [1] 监管协同强化 - 发挥四级垂管优势 加大对基层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的考察 [2] - 提高一级分支机构评价得分权重 [2] - 各级派出机构可根据辖区内金融机构类型 业务模式 规模及客户情况合理调整评价指标 [2] 评价结果运用深化 - 监管机构将根据评价结果依法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2] - 对评价结果较好的金融机构增加正向激励 [2] - 对评价结果较差的金融机构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2] 政策目标与影响 - 修订旨在健全完善行为监管制度体系 [2] - 指导督促金融机构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嵌入业务经营各环节和全流程 [2] - 目标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 更有温度的金融服务 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
证券时报网· 2025-09-12 16:12
监管政策修订 -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共六章三十一条 [1] -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调整评价范围、优化评价要素、完善评价程序、强化上下协同及深化结果运用 [1] - 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嵌入业务经营各环节全流程 [1] 行业影响 - 政策有助于健全行为监管制度体系并提升金融服务便捷性和温度 [1] - 金融机构需通过制度落实切实提升金融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1]
王军:全球ESG持续分化下的中国企业和投资实践
搜狐财经· 2025-08-27 12:46
全球ESG持续分化 - 2025年一季度全球可持续基金资金净流出86亿美元 总规模为3.16万亿美元[1][2] - 美国连续10个季度净流出61亿美元 欧洲出现2018年以来首次流出12亿美元[2] - 欧洲推进强制性信息披露框架 美国在特朗普2.0时代呈现政策分裂[2][8] 欧洲ESG监管体系 - 形成三大法律支柱:《欧盟分类目录》《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可持续金融披露规则》[3] - 2024年7月全面推行CSRD 要求超过5万家企业披露双重重要性数据[4] - 2025年6月通过CSDDD指令 要求大型企业对供应链人权和环境风险进行尽职调查[4][6] 美国ESG发展态势 - 联邦政策出现倒退 特朗普政府退出《巴黎协定》并废除清洁能源法规[8] - 24个民主党州坚持气候披露 共和党州通过立法限制ESG标准应用[8] - ESG股东提案数量下降34% 但反ESG提案支持率不足5%[9] 中国ESG特色路径 - 采用实用主义结合战略发展方式 聚焦能源独立与供应链韧性[10][11] - 2025年光伏累计装机10.8亿千瓦 占全球40%以上[11] - 2025年1-5月新能源车销售560.8万辆 全球占比68.3%[11] 中国企业ESG实践 - A股ESG报告披露率达46.1% 较上年增长18%[14] - 沪深300成分股披露率97.7% 金融行业披露率91%领先[16] - 头部企业探索实践创新 如潍柴动力研发热效率53.09%柴油机[19] 中国ESG监管进展 - 2024年5月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 对标ISSB框架[13] - 三大交易所要求部分上市公司2026年前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13] - 上交所推出ESG信息披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13] ESG投资产品表现 - ESG公募基金规模降至5045.89亿元 较2024年减少680亿元[22] - 环境保护主题基金规模下降最快 减少近900亿元[24] - 被动型ESG股票指数基金半数跑赢大盘 债券指数80%表现稳健[38][39] 产品业绩分析 - ESG公募基金近三年收益率-20.2% 逊于公募市场均值[36] - 公司治理主题基金长期表现最佳 成立以来收益率132.01%[36] - 华证ESG领先指数近三年表现优于中证800基准[43]
尚乘IDEA集团上涨2.81%,报1.09美元/股,总市值1.01亿美元
金融界· 2025-08-20 21:50
股价表现 - 8月20日开盘上涨2.81% 报1.09美元/股[1] - 当日成交额1594美元 总市值1.01亿美元[1]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收入总额8045.7万美元 同比下降38.54%[1] - 归母净利润5103.9万美元 同比下降64.31%[1] 公司背景 - 总部位于香港的综合性金融机构 曾用名尚乘国际公司[1] - 大中华地区少数拥有丰富金融行业知识和经验的机构[1] - 多数股权由香港本地企业家和专业人士持有管理[1] 业务优势 - 具备连接香港/中国本地客户与全球资本市场的特殊作用[1] - 相比其他市场参与者拥有更高执行效率和本地市场知识[1] - 拥有无与伦比的亚洲富豪家族庞大资本渠道[1]
凝聚金融力量 打击洗钱犯罪 反洗钱宣传活动②您别嫌我们话多
天天基金网· 2025-08-16 17:05
金融机构一线员工的工作困境 - 金融机构一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面临"两难困境",既要防控风险又要保护客户财产安全 [2] - 客户对员工的善意劝阻常表现出不理解、不配合甚至谩骂等抵触行为 [2] - 微电影《您别嫌我们话多》通过真实案例展现了这一行业普遍现象 [2] 金融机构的应对策略 - 通过"别嫌我们话多"的真诚劝告方式化解客户抵触情绪 [2] - 强调风险提示和财产保护是金融机构的核心职责之一 [2] 营销推广信息 - 平台提供500元券包注册优惠活动 [6] - 优选基金产品支持10元起投的低门槛投资方式 [6]
早盘必读丨美股三大指数涨跌不一,大型科技股多数上涨,热门中概股多数下跌
搜狐财经· 2025-08-15 16:08
美股市场表现 - 美股三大指数涨跌不一 大型科技股多数上涨 热门中概股多数下跌 [2] - 指数冲高回落最终集体收跌 两市成交量继续放量 [2] - 沪指日k线在五日均线之上 20日均线支撑保持 中期仍处强势区间 [2] 储能行业发展 -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发布《关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储能行业健康发展的倡议》 已有152家企业参与 [3] - 参与企业涵盖锂离子电池 液流电池 钠离子电池 压缩空气储能 飞轮储能等全产业链单位 [3] 消费贷政策动态 - 消费贷贴息新政落地 23家金融机构定向承接消费贷贴息政策 [4] - 入围经办机构面临较高合规成本和资金监管压力 [4] - 贴息政策覆盖面后续有进一步扩大可能性 [4] 新能源汽车发展 - 甲醇新能源汽车在云南昆明投入实际应用 车辆起步快 提速快 无尾气排放 [5] - 甲醇冷链轻卡载货量不超过4.2吨 外观除两侧甲醇燃料箱外与纯电汽车无太大差别 [5] 人形机器人产业 - 2025世界人形机器人运动会在北京开幕 设26个赛项包括体育 工厂 医院 酒店等场景 [6] - 吸引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280支队伍 500余台人形机器人参与角逐 [6] 电信运营商业绩 - 三大运营商2025半年报悉数出炉 基础业务稳健增长 战略新兴业务快速发展 [7] - 人工智能相关领域成为发展部署重点 下一步将加大AI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力度 [7]
尚乘IDEA集团上涨5.02%,报0.99美元/股,总市值9189.57万美元
金融界· 2025-08-14 23:48
股价表现 - 8月14日盘中上涨5 02%至0 99美元/股 [1] - 当日成交额2 11万美元 [1] - 总市值9189 57万美元 [1] 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收入总额8045 7万美元同比减少38 54% [1] - 同期归母净利润5103 9万美元同比减少64 31% [1] 公司背景 - 总部位于香港的综合性金融机构 [1] - 曾用名尚乘国际公司 [1] - 大中华地区少数拥有丰富金融行业知识和经验的机构之一 [1] - 多数股权由香港本地企业家和专业人士持有管理 [1] 竞争优势 - 具备连接香港/中国本地客户与全球资本市场的独特优势 [1] - 相比其他市场参与者拥有更高执行效率和本地市场知识 [1] - 拥有亚洲富豪家族资本的独特渠道优势 [1]
事关存取款,三部门向社会征求意见!
搜狐财经· 2025-08-11 16:58
核心监管要求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起草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 新规旨在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与信息保存行为 [2] - 未提及此前"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需登记资金来源"的要求 [2] 客户尽职调查标准 - 金融机构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达人民币5万元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时需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2] - 需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2] 信息保存规范 - 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自业务关系或交易结束后至少保存10年 [2] - 要求金融机构逐步实现电子化方式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信息 [2] - 明确金融机构需使用电子化手段高质量保存客户资料及交易记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