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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6 03:46
公司融资活动 - 公司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1,272,570股,每股发行价格162.77元,募集资金总额207,136,218.9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3,619,073.28元 [6]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30.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3,0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16,608,904.73元 [7][8]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4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债券简称"安集转债",债券代码"118054" [2] 募集资金管理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33,889,997.94元 [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443,027,321.79元 [9] - 公司对两类募集资金均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9][1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5年4月17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3,370,258.8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2] -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年4月批准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16] - 2025年3月4日公司将募投项目"宁波安集化学机械抛光液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3月 [19] 信用评级情况 - 联合资信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安集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公司治理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符合相关规定 [27][30]
汇成股份: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制定《合 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员工借款管理办 法》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目的及适用范围 (一)目的 为更好的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解决员工在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资金困难, 应对短期资金需求,以提升员工福利与归属感,促进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不包含高级管理人 员)及有特殊贡献人员适用本办法;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核心观点 - 宁波通泰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波通元优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和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思科瑞股份,持股比例从8.40%降至4.87% [5][7][16]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16][23] - 询价转让价格为29.50元/股,转让数量为220万股,涉及6家机构投资者 [15][22] 权益变动背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系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持 [4] - 减持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2023年减持92万股(0.92%)、2024年减持41万股(0.41%)、2025年通过询价转让减持220万股(2.20%) [6][7][19] 权益变动细节 - 初始持股840万股(8.40%),最终持股487万股(4.87%) [5][7]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合计减持133万股)和询价转让(220万股) [6][7][19] - 询价转让对象为6家机构投资者,覆盖基金、券商、保险等422家潜在认购方 [21][22] 交易合规性 - 询价转让价格不低于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70%,符合科创板监管规则 [20][24] - 中信证券对转让过程进行核查,确认符合《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规 [24] 公司股权结构影响 - 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属于重要股东 [7][16] - 本次变动未导致股份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8]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20 03:21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 2024年2月20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金额介于4500万元至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6.60元/股,期限12个月 [2] - 2024年6月28日因权益分派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至16.56元/股 [3] - 2025年2月10日董事会调整回购方案:价格上限提升至30元/股,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5年8月19日,资金来源新增自筹资金(中信银行提供5500万元专项贷款) [4] 回购实施情况 - 2024年3月22日首次实施回购,截至2025年8月19日累计回购397.0253万股(占总股本0.86%),最高成交价22.50元/股,最低7.97元/股,总支付金额5568.13万元 [5] - 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未对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实际执行与方案无差异 [5] 股份变动及处理安排 - 回购期间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4916亿股 [7] - 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3年内未使用完毕则注销,存放期间不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等权利 [8]
捷捷微电: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19 17:14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6亿元,同比增长26.77%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亿元,同比增长15.35% [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2亿元,同比增长55.03%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3亿元,同比大幅提升 [2] - 基本每股收益0.29元/股,同比增长3.45% [2] - 稀释每股收益0.28元/股,同比增长7.14% [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53%,同比下降1.31个百分点 [2] - 总资产83.9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22% [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7.98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21% [3] 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江苏捷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66%,持有2.05亿股 [3] - 实际控制人黄善兵持股比例7.44%,其中4644.71万股处于限售状态 [3] - 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59%,全数为流通股 [3] - 前十大股东中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江苏捷捷投资与黄善兵为一致行动人,南通中创投资与张祖蕾为一致行动人 [4] 公司治理 - 所有董事均出席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 - 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 [2] - 公司无优先股股东,无表决权差异安排 [4] -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5] 重大事项 - 2025年3月28日董事会通过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方案:捷捷南通科技吸收合并捷捷南通微电子 [5] - 吸收合并于2025年6月25日完成,涉及资产、债务、业务及人员的全面整合 [5] - 被吸收方捷捷南通微电子已依法注销登记 [5]
芯动联科: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33
薪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2] - 独立董事领取津贴 非独立董事根据任职情况决定是否领取薪酬 [3]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 [3] 薪酬管理原则与机构 - 薪酬管理遵循按劳分配、兼顾公平、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2]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事项 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事项 [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 [3] - 人力资源部配合实施薪酬方案 [3] 薪酬结构及发放方式 - 高管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按年发放 [3] - 薪酬包含税费扣除项:个人所得税、社保费及其他法定税费 [3] - 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结算薪酬 [3] 薪酬调整机制 - 调整依据包括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经营成果及战略调整 [4] - 薪酬调整需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履行审议程序 [4]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
芯动联科: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33
总则 -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透明度,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并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1] - 公司强化回报股东意识,自主决策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回报规划,完善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决策程序和机制[1] 利润分配顺序 - 公司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为:提取10%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经股东会决议)、剩余利润按持股比例分配[3] - 法定公积金用途包括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留存部分不得低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4]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现金分红,兼顾成长性与每股净资产摊薄因素,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配[3] - 现金分红条件需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重大投资计划(如未来12个月支出超净资产50%且超3000万元,或超总资产30%)[4] -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发展阶段成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成长期不低于40%,有重大支出时不低于20%[4] 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 - 董事会研究制定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可征集中小股东提案,未采纳意见需披露理由[5] - 审计委员会监督现金分红政策执行,发现问题需督促整改[5] - 股东会审议前需与中小股东沟通,提供网络投票便利[6] 利润分配执行及信息披露 - 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确保现金分红资金安排[9] - 年度报告需专项说明分配方案合规性、决策程序完备性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情况[11] - 重大资产重组或控制权变更时需披露后续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11]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制定回报规划需综合考虑经营发展、股东意愿、资金成本及融资环境,保持政策连续性与稳定性[9] - 每三年审阅一次回报规划,董事会根据盈利、现金流及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9] 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12]
芯动联科: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33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总则 - 公司制定本细则旨在完善股东会表决机制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2] - 网络投票系统包含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 为股东提供非现场表决服务 [2]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需履行通知公告义务并做好投票组织工作 [2][3] 网络投票实施流程 - 公司需在股东会召开2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数据 包括股东名称、账号及持股数量 [3] - 网络投票信息需在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通过上交所信息服务平台(list.sseinfo.com)核对确认 [3] - 股东会通知公告须载明会议类型、投票时间、股权登记日、审议议案及网络投票流程等要素 [4][7] 特殊情形处理机制 - 出现股东会延期/取消、增加临时提案等情形时 公司需及时编制补充公告并披露 [4][8]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 需将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分议案组列示表决 [4][9] - 融资融券账户、QFII等名义持有人需通过代征集系统(www.sseinfo.com)征求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 [5][10] 投票操作规范 - 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交易系统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需身份认证)参与投票 时间分别为交易日时段和9:15-15:00 [6][12][13] - 持多个账户的股东表决权按同类股份总数计算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6][14][15] - 累积投票制下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 超限投票视为无效 [7][16][19] 计票与信息披露 - 信息公司负责向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公司可委托其合并现场/网络投票数据并分类统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9][20] - 涉及回避表决或存在多提案时 信息公司将提供完整投票记录供公司依规统计 [9][21] - 除董事/大股东(持股5%以上)外 其他股东对重大事项的投票情况需单独统计并披露 [10][22] 附则说明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 若与法律法规冲突则以后者为准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0][25][26][27]
芯动联科: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33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对外担保包括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涵盖借款担保、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及保函等 [1] - 对外担保范围包含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互相或对外提供担保 [1][2] - 担保决策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风险 [1][3] 决策权限与审批程序 - 董事会审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股东会审批需出席股东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2][6]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3][9]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时,相关股东需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权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10] 担保申请与风险评估 - 被担保人需提前提交申请,附营业执照、审计财报、主债务合同、反担保方案等资料 [5][6][13] - 财务部门需联合其他部门评估被担保人资信,包括经营状况、财务健康度及历史担保记录 [5][11] - 董事会可聘请外部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多项担保需逐项表决且回避利益相关董事 [5][16][17] 日常管理与风险控制 - 担保合同需书面订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备案并持续跟踪被担保人经营及偿债能力 [7][20][22] - 被担保人出现财务恶化或债务逾期时,需启动风险预案并披露信息 [8][22][28] - 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破产情形下公司需提前行使追偿权 [8][23][25] 制度执行与附则 - 违规审批或怠于履职导致损失将追究责任,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 [8][27][3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9][30][32]
芯动联科: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33
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下的所有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利用他人账户持有以及信用账户内的股份 [1][3] - 股份变动方式包括证券交易所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合法方式,需遵守信息披露义务 [2][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严格履行关于持股比例、期限、减持方式等承诺,不得规避法规 [4] 股份变动规则 - 禁止减持情形包括公司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涉嫌违法违规未满6个月等 [4][10] - 禁止增减持期间涵盖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前5日及重大事项决策至披露期间 [4][11] - 离职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持股25%,离职半年内禁止减持 [5][12] - 任职期间及离职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上限为持股25%,但持股≤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5][13] 股份变动计算 - 可减持数量以上年末持股为基数计算,新增股份中无限售部分当年可减持25% [6][14]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时可同比增加当年可减持数量 [6] - 当年未减持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 [6] 增减持申报及信息披露 - 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未获反馈前不得操作 [7][17]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减持区间不超过3个月 [8][18] - 减持期间遇重大事项需立即报告并说明关联性 [8][19] - 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需披露变动前后数量、价格等信息 [9][22] 责任与处罚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确保配偶、父母、子女等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9][24] - 违规买卖股票需在6个月内收回收益并披露违规情况、补救措施等 [10][26] - 董事会未执行处罚的,股东可提起诉讼,相关董事承担连带责任 [11] 附则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 [12][27][28] - 增减持需提交备案通知,包含增减持原因、数量、价格区间及历史变动记录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