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
搜索文档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搜狐财经· 2026-02-06 21:31
政策背景与定性 - 政策出台背景是近期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 风险防控面临新形势新挑战 八部门在总结2021年工作经验基础上对原文件进行修订 [2] - 对虚拟货币的定性延续了禁止性政策立场 重申其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在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境外单位不得非法向境内提供服务 [3] - 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定性是 在境内开展相关活动及提供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 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应予以禁止 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业务除外 境外单位不得非法向境内提供服务 [4] 虚拟货币监管要求 - 明确境内对虚拟货币坚持禁止性政策 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因其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要求 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风险 [5] - 为防范风险跨境传导 明确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 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5] - 强调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 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因其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 事关货币主权 [5]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跨境业务监管 - 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严格监管 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 或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具有股权性质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严格监管 [7] - 对于境内主体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的其他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 由中国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监管 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上述业务 [7] - 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提供相关服务的 应纳入境内金融机构的合规风控管理体系 严格落实客户准入适当性管理反洗钱等要求 [7] - 为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 要建立健全合规内控制度强化业务和风险管控 按照要求报批或报备展业情况 [7] 具体工作措施 - 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 中央层面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分别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 地方层面由各省级政府统筹负责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 [8] - 加强风险防范和处置 凝聚跨部门监管合力 从风险监测资金流和信息流治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从严监管境内主体出境展业等方面综合施策 有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8] - 强化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明确各部门各地区工作责任 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 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9]
虚拟货币,监管再升级
财联社· 2026-02-06 21:30
政策核心立场重申与定性 - 重申境内对虚拟货币坚持禁止性政策 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1] - 明确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间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及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业务 一律严格禁止 坚决依法取缔 [3] - 重申境内对于虚拟货币“挖矿”的禁止性政策 [1] 监管范围扩展与完善 - 相较于2021年的“237号文” 此次《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对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监管政策 [1][3] - 明确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 并将其纳入监管 [4] - 强调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3] - 强调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4] 跨境活动与主权风险防范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 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1][4]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 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4] - 指出虚拟货币依托区块链技术支持点对点交易 突破了物理上的“国境”概念 相关风险极易跨境传导 [4] - 指出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 事关货币主权 [4] 对金融机构与服务机构的监管要求 - 金融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 [6] - 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和销售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 不得将其纳入抵质押品范围 [6] - 金融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其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6] - 金融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及金融产品提供托管、清算结算等服务 [7] - 有关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及金融产品提供中介、技术等服务 [7] 市场经营与宣传行为规范 -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管理 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稳定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等字样或内容 [5][7] - 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广告的监管 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7] 风险背景与监管目标 - 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 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 风险防控面临新形势、新挑战 [1] - 去年以来 虚拟货币、RWA相关市场炒作风气抬头 一些不法分子借机浑水摸鱼 打着虚拟货币、RWA、“挖矿”等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 或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 [6] - 虚拟货币现阶段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 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3] - 政策目标在于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 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 - 相关部门将对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保持持续严厉打击的态势 强化风险监测、防范与处置 [5] - 强调要加强跨部门协作 强化央地协同 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防范和处置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对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 [6]
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北京商报· 2026-02-06 21:29
政策发布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 [1] 虚拟货币法律定性 -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不具有法偿性 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1] - 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 [1] 业务活动定性 -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1] - 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业务活动一律严格禁止 坚决依法取缔 [1] - 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1] 服务提供方限制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1] 稳定币监管 - 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 [1]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 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1]
央行八部门升级虚拟货币等监管框架:重申虚拟货币非法,境内RWA代币化遭禁
第一财经· 2026-02-06 21:25
监管政策升级 - 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8部门于2月6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 [1] - 《通知》首次明确提出,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1][3] - 此次监管框架升级由人民银行牵头负责虚拟货币相关风险工作,由证监会牵头负责RWA代币化相关风险工作 [6] 监管历史与延续 - 《通知》总体延续了2021年“237号文”的框架,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 - 中国境内长期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保持禁止性政策,自2013年起多次发布通知遏制炒作,2025年相关部门亦召开会议重申禁止性政策 [7] - 2025年12月5日,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明确虚拟货币及RWA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8] RWA代币化监管 - 《通知》明确RWA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及分布式账本技术将资产权益转化为代币并进行发行交易的活动 [4] - 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化活动及提供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境外单位不得非法向境内提供相关服务 [4] - 强化对境内主体出境开展RWA业务的监管,由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进行从严监管 [5] 市场影响与风险形势 - 近期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2月6日比特币暴跌至约6万美元附近,创下16个月以来新低 [1] - 据Coinglass数据,过去24小时内全球有超40万人爆仓,各类代币的多头头寸清算规模达17.03亿美元 [1] - 近期虚拟货币、RWA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风险防控面临新形势与新挑战 [2] 其他监管措施 - 《通知》进一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严格管控,各省级人民政府总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整治工作 [5] - 《通知》强调加强跨部门协作与央地协同,完善风险监测、防范和处置要求,对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 [9]
新华社权威快报丨8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
新华网· 2026-02-06 21:09
政策监管动态 - 中国人民银行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2][4] - 政策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内一律严格禁止[2][4]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2][4] 业务活动禁令 - 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2][4] -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相关中介信息、信息技术服务等,应予以禁止[4]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4] 跨境业务限制 - 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赴境外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4]
币圈浮竹:2.4日比特币创下近15个月新低,能抄底吗?
搜狐财经· 2026-02-04 17:44
市场概述 - 加密货币市场持续面临下行压力,延续本周早期的抛售趋势 [2] - 比特币价格一度跌至73000美元以下,创下近15个月的低点,随后小幅反弹至约76000美元附近,但24小时内仍下跌超过4% [2] - 整体市场市值约为2.3万亿美元,较上周蒸发约15% [2] - 市场恐慌情绪严重,恐慌与贪婪指数为14,显示极端恐慌 [2] - 比特币主导率升至约58% [2] - 美联储鹰派立场、地缘政治紧张和ETF资金外流是市场下行的主要驱动因素 [2] 比特币走势分析 - 比特币本周累计下跌超过15%,从上周高点滑落至73000美元低点,创下自2024年11月以来新低 [4] - 价格小幅反弹至77000美元附近,但宏观因素如美联储无降息信号和潜在政府关门风险持续施压 [4] - 价格在周线级别支撑位徘徊,若跌破可能下探到60000-68000美元区间筑底 [4] - 短期内,若价格巩固在75000美元上方,可能反弹至82000-85000美元 [4] 以太坊走势分析 - 以太坊24小时内暴跌9.6%,价格回落至2100美元,一周累计跌幅超20% [5] - ETH/BTC比率持续走低,类似于2016年夏季水平,反映出市场对以太坊的信心不足 [5] - 若宏观环境继续恶化,ETH可能进一步测试2000美元下方,若有效跌破2000美元关口,则可能下探1500-1600美元 [5] - 短期内若能有效站上2400美元上方,则有机会测试3000美元 [5] - 尽管DeFi生态仍有活跃,但整体修正和杠杆清算拖累表现 [5] 其他加密货币分析 - TAMA价格约0.00005474美元,24小时跌19.40%,生态需求疲软且无重大更新,技术面显示超卖信号(RSI 32.46),支撑位在0.00004美元,预计短期横盘 [6] - PIP价格在0.0002291-0.000256美元区间波动,作为Solana生态meme币缺乏热点,RSI呈中性,支撑位在0.0002美元,预计短期拉锯 [6] - BNB价格在753.58-761.20美元区间,24小时跌2.02%,作为蓝筹资产受ETF流出影响,技术面低于EMA线且RSI约29显示超卖,支撑位在736美元 [6] 潜在影响因素与展望 - 市场调整源于宏观逆风,包括美联储鹰派转向、伊朗地缘紧张和ETF外流,以及对加密冬天的担忧 [7] - 美国参议院民主党将于今日讨论加密市场结构法案,可能带来监管清晰度 [7] - 短期内,若BTC企稳75000美元、ETH守住2100美元,可期待技术反弹,反之则下探风险加大 [7] - 长期需警惕进一步下行风险至65000美元 [7]
比特币价格暴跌,不再被视为“数字黄金”?
日经中文网· 2026-01-23 11:08
比特币近期价格走势与驱动因素 - 比特币价格在2025年1月中旬一度达到9.7万美元,创出两个月以来高点,较2025年底上涨约1万美元 [2][5] - 1月16日后价格因特朗普对欧洲8国加征关税的言论而下跌,22日跌至约8.7万美元,跌破2025年底水平 [7] - 价格下跌与股市联动,风险偏好下降,1月20日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大幅下跌870点 [7] 比特币作为“数字黄金”属性的挑战 - 比特币因2100万枚发行上限被视为“数字黄金”,在通胀环境下被认为有保值功能 [4] - 但在近期地缘政治风险(如美军攻击委内瑞拉)和黄金价格飙升的情况下,比特币却遭到抛售,“数字黄金”观点正在减弱 [5][7] - 要确立类似黄金的地位,需像各国央行持有黄金一样,增加国家层面的持有量,目前仅部分国家持有比特币 [9] 虚拟货币市场面临的不信任与监管动态 - 市场不信任感加强,源于2025年10月稳定币USDe大幅偏离1美元锚定,导致投资者被强制清算 [7] - 2025年11月稳定币USDX因黑客事件暴跌,市场前景黯淡 [8] - 美国比特币现货ETF在2025年11月净流出350亿美元,创历史最大规模,12月持续流出,2026年1月截至20日净流入仅约7亿美元,水平较低 [8] 潜在的政策与立法催化剂 - 美国国会正审议明确虚拟货币整体框架的《Clarity法案》,若通过将使大型金融机构更易开展业务,可能成为价格突破10万美元的利好因素 [8] - 2026年11月美国中期选举前,特朗普政府可能推进相关政策以巩固来自虚拟货币行业的支持,立法进展与政策支持可能有助于消退市场不信任感 [9]
政策进一步细化 虚拟货币监管再升级
经济日报· 2025-12-25 10:53
监管政策与信号 - 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召开会议,强调将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释放出监管持续收紧的强烈信号[1] - 监管部门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1] - 自2013年以来,监管部门多次提示风险,今年以来虚拟货币的新动向推动了监管政策的进一步细化[1] 虚拟货币的固有风险与特征 - 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性、跨境性、脱离传统监管体系等特征,难以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合规要求,易被用于洗钱、诈骗、非法跨境资金转移等活动[2] - 虚拟货币依托公链发行,交易匿名、地址可随意生成,缺乏中心化监管接口;跨链、混币、去中心化交易所等工具更模糊资金流向,令传统风控手段失效[2] - 虚拟货币市场专业门槛高、风险极大、信息不对称,普通投资者易受高收益承诺诱导而入局[3] 对金融体系的具体威胁 - 虚拟货币可能成为洗钱、集资诈骗的工具,其“稳定兑现”承诺往往基于不透明的储备资产,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2] - 虚拟货币正异化为绕过外汇管制的“地下钱庄”,通过虚拟账户实现资金瞬时跨境,冲击国家资本管理秩序[2] - 虚拟货币的全球流通属性不仅能架空主权国家的货币政策传导,更易成为境外风险输入的载体,对国家金融安全构成威胁[2][3] 监管行动的背景与全球趋势 - 无论虚拟货币如何包装和创新,其潜在的金融风险都已受到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相关监管篱笆正越扎越紧[1] - 加强对虚拟货币市场的监管正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的共同选择,虚拟货币被视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交叉传染节点[3] - 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的工作思路,体现了监管随着市场发展不断深化和细化[3]
孙雪洁:我国虚拟货币监管政策的体系解读
搜狐财经· 2025-12-17 15:58
中国虚拟货币监管政策演进 - 2013年首次明确监管基调,将比特币界定为“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货币法律地位,并禁止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4] - 2017年发布“94公告”,全面禁止代币发行融资(ICO)及交易所业务,定性为非法公开融资,导致国内交易所集体出海 [5] - 2021年发布两份通知,将虚拟货币“挖矿”列为淘汰类产业进行全面清理,并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 [6] - 2025年召开专项会议,联合12个部门再次强调虚拟货币的非法金融活动属性,并特别指出稳定币的犯罪风险,表明禁令持续加强 [7] 虚拟货币相关刑事法律风险 - 司法解释明确虚拟货币可成为多种犯罪的工具或对象,包括将兑换虚拟货币的金额认定为赌资,以及将利用虚拟货币非法吸收资金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 [8] - 典型案例确立了虚拟货币的刑法财产属性,可成为财产犯罪对象,并明确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换汇、洗钱等行为可构成非法经营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 [9] 监管体系特点与行业影响 - 中国通过“强势监管政策+现有法律适用”模式构建了虚拟货币监管体系,虽无专门法律,但通过多部门联合与司法解释形成了全链条规制 [10] - 监管政策从源头“挖矿”到终端“交易”形成闭环,旨在切断其与金融体系的联系,防范风险传导,并响应国家碳减排战略 [6] - 持续的监管高压促使行业向去中心化方向转型,同时压缩了虚拟货币在国内的生存空间,市场主体需密切关注政策并寻求合规 [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