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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家居管理层:“国补”促进合同负债增长,继续拓展存量房业务
第一财经· 2025-05-28 16:54
公司业绩与财务表现 - 2024年一季度公司收入34.5亿元,同比降低4.8%,净利润3.08亿元,同比增长41.3%,扣非净利润2.66亿元,同比增长86.2% [1] - 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189.25亿元,同比下降16.93%,净利润25.99亿元,同比下降14.38%,为公司成立三十年来首次收入利润双下滑 [2] - 2024年毛利率从2023年的34.16%提升至35.91% [2] - 截至2024年3月底合同负债28.96亿元,较2023年底19.64亿元增长47.4% [1] 业务发展策略 - 公司计划拓展存量房业务,措施包括在成熟社区开设门店、与当地中介机构合作、推出更新方案、增加产品风格满足年轻消费者需求 [1] - 目前新房业务继续萎缩,一、二线城市客户中非新房业务占比已超过一半 [1] - 海外业务收入占比约2%,主要布局中国大陆周边地区及澳大利亚、东南亚、中东等地,欧美市场拓展难度较大 [3] - 海外业务非公司核心战略,目前仍以国内市场为主 [3] 政策影响与订单情况 - "国补"政策自2024年10月持续实施,促进消费并带来大量订单 [1] - 合同负债将在未来逐步转为收入,存在时间差,部分订单可能延后至二、三季度甚至更晚体现 [2] - 各地补贴政策存在差异和额度限制,企业加大营销力度争取有限补贴 [2]
我乐家居: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16:17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26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 13:00-14:45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6 日 (星期五) 13:00-14:45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至 6 月 5 日(星期四)16:00 前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olozq@olo-home.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 ...
林氏家居QMS系统正式上线 以数智化实现全链路品质管控
品质战略升级 - 公司2025年发起"品质季"系列营销 围绕"扩大身体舒适面"主题推出多款质价兼优新品 通过沉浸式场景体验演绎舒适生活理念 [1] - 以"好品好价"重塑市场竞争逻辑 在行业同质化内卷中开辟差异化破局路径 [1] QMS系统部署 - 产业集群智造基地完成QMS质量管理系统部署 全面覆盖生产链路各环节 实现业务流程到数据分析的闭环管理 [1] - QMS系统通过信息化与流程融合构建全链路质控体系 以数据驱动打通组织壁垒 赋能质量管控与供应链协同 [5] - 系统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关键节点 包括标准化管理 来料检验 成品组装检验等9大环节 提供规范化基准与流程指引 [7] 数字化质控优势 - 当前家居行业仅头部企业具备完整部署QMS能力 因需应对高频非标件生产场景的动态工艺适配与实时监测 [5] - 系统内置预防与纠正机制 深度集成MOM SRM等管理系统 统一内外质量标准 实现高效协同生产 [9] - 依托IT技术贯通全链路质量数据 构建统计分析体系 提升生产过程管控效率与风险预防能力 [9] 品控体系强化措施 - 连续两年开展QCC品管圈活动 推动供应商自驱管理 将优秀解决方案沉淀为标准化流程 [10] - 重金投入建设CNAS认证的国家级质量检测中心 检测能力覆盖1100余项指标 [13] 品质战略成效 - 数字化管理体系与质量文化生态使生产效能与供应链协同效率双向提升 [18] - 618大促期间通过风险矩阵动态配置资源 建立售后数据实时回流机制优化前端品控 [18] - 品质溢价能力打破行业价格内卷僵局 抢占品质消费新红利高地 [18] 行业引领作用 - 通过QMS等数字化工具探索 加速上下游从"分散制造"向"协同质造"转型 [18] - 为行业输出可复制的品质管理范式 树立"质量效益双提升"可持续发展标杆 [18]
梦天家居: 梦天家居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6 18:17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为0.20元(含税),以总股本222,69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538,000元 [1][2] - 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实施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股权登记日)和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5]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所有股东按统一标准分配 [5] 分配实施细节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由结算公司暂存 [1] - 有限售条件股东包括浙江梦天控股有限公司、嘉兴梦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等,其红利发放同样遵循上述规则 [2] 税务处理 - 个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2][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18元;其他境外股东需自行申报纳税,税后每股0.20元 [3][6] - 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18元 [6] 咨询方式 - 权益分派相关问题可联系公司证券部,电话0573-84721158 [6]
顶固集创: 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3 20:20
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25-054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关于新 <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进行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章程》启用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同时公司拟新增 1 名职工代表董事设置,董事会组成将由 7 名董事增加至 8 名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 ...
顶固集创: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定(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3 20:20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五月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 ...
顶固集创: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3 20:20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五月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 ...
顶固集创: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3 20:20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 部控制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 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 ...
顶固集创: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3 20:20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总则 - 公司为规范股东会表决机制和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规制定本细则 [2] -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可结合现场投票辅助系统进行数据汇总 [2] - 股东会现场会议必须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且必须同步提供网络投票服务 [2] 网络投票准备工作 - 公司需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投票代码、投票时间等事项,并在通知发布次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 [5][6] - 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需间隔至少2个交易日,公司需在投票开始前2个交易日提交股东资料电子数据 [7] 交易系统投票规则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需在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内完成 [8] - 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参与投票,同一表决权不可重复使用 [3][9] 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 -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当日9:15至现场会议结束15:00,需通过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认证 [10][11] - 融资融券账户、QFII等集合类账户必须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且需提前征求委托人意见 [12] 表决与计票机制 - 股东表决权数量按名下全部账户持股总和计算,多账户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 [13][14] - 非累积投票议案需明确选择同意/反对/弃权,累积投票议案可分配选举票数给多名候选人 [15][16] - 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记录为准 [17][18] 数据统计与披露 - 公司需对投票数据作合规性确认,并披露法律意见书及表决结果,中小投资者投票需单独统计 [22][24] - 股东可通过交易客户端或互联网系统查询投票结果,查询期限为最近一年 [25] 附则 - 网络投票服务费用由公司承担,细则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 [26][28]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29][30]
顶固集创: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3 20:20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五月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 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