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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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图说税丨促进农业生产税收优惠(一至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8 09:29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系统梳理了7个方面138项税费优惠政策,为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税收支持[4][21][35] - 税费优惠政策对于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激发乡村内生动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4][21][35] - 本期重点介绍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中促进农业生产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4][21][35] 增值税优惠政策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4] - 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5] - 进口玉米糠、稻米糠等饲料免征增值税[8] - 饲料生产企业销售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免征增值税[13] - 生产销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16] - 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18] - 生产销售农膜免征增值税[22] - 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26] - 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9%或10%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30] -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涵盖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等行业[37]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纳税人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40] - 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包括蔬菜谷物种植、中药材种植、林木培育、牲畜饲养等8类[40] -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包括花卉茶类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等[42]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44] 其他税种优惠政策 - 农业服务免征增值税,包括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等服务[49] - 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53] - 农村居民拥有使用的三轮汽车等可定期减免车船税[54] - 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直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8] - 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61] - 农业生产排放应税污染物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66]
定纷止争 + 精准滴灌 + 筑牢防线!镇江经开区公安多元举措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扬子晚报网· 2025-11-27 17:33
核心观点 - 镇江经开区公安通过矛盾化解、法治宣传、安全监管等多元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为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1] 矛盾化解措施 - 坚持"预防为先、调解为主"原则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例如大港派出所通过"学良宜调解室"机制 经过6个多小时调解成功化解酒店与餐饮店合作纠纷 [3] - 主动介入企业员工家属与企业间的赔偿纠纷 通过多轮协商推动双方达成合理赔偿协议 [3] 法治宣传措施 - 出入境管理大队联合丁岗派出所为枫叶国际学校开展"涉外法规+反诈安全"专题培训 提升外籍教师及管理人员法律素养与反诈能力 [7] - 丁岗派出所"安岗反诈护企先锋队"针对财会人员开展专项反诈宣传 结合虚假票据诈骗、冒充领导转账等真实案例剖析诈骗套路 指导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7] - 姚桥派出所开展"反诈进厂企"活动 针对"冒充老板或客户""刷单返利"等企业高发诈骗类型进行解读 推动反诈宣传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和新员工培训体系 [8] - 针对农业企业特点 民警普及涉农反诈知识与安全生产规范 并建立"警企联络群"常态化沟通机制 [8] 安全监管措施 - 大路派出所对辖区涉危化品企业开展全面安全检查 核查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重点检查危化品购买、登记、储存、使用全流程管理 [12] - 对加油站细致排查反恐防暴器材、消防设施、监控设备及安全制度 现场讲解安全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巧 [12] - 对企业开展全方位安全生产检查 重点核查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以及特种设备运行、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关键环节 [12] 未来计划 - 将继续秉持服务企业发展初心 创新工作方法 深化警企、警校联动机制 常态化开展矛盾化解、法治宣传、安全监管等服务 [12]
不是所有车辆都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常见误区要注意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8 09:18
车辆购置税应税范围 - 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 [4] - 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4] -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4] 二手车购置税政策 - 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5] -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5] 车辆购置税申报地点 - 购置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应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6] - 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应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6] 车辆购置税申报时限 - 纳税人应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7] - 纳税人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8] 印花税应税合同 - 印花税应税合同为《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明的合同,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17][18][19] - 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计税,融资租赁合同按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计税,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按价款、报酬或费用的万分之三计税,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按租金的千分之一计税,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的千分之一计税 [18][19] 印花税申报管理 -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20] - 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纳税人为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 [23] 印花税减免政策 - 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 [25]
辽宁营口打造产业援疆新模式
中国新闻网· 2025-11-11 10:42
项目成果与效益 - PBST全生物降解地膜在新疆乌苏市万亩棉田试验成功,实现铺膜后60~90天启动降解并被自然环境完全分解,从源头阻断白色污染[1] - 该地膜技术使农民告别秋后回收残膜繁重劳动,节省可观回收成本,实现收完棉花即可翻地的轻简化作业,深受棉农欢迎[2] - 2025年乌苏市整体推广全生物降解膜2.3万亩,项目成果显示技术成功实现生态保护与农业生产高效统一,有效减少残膜污染并保护耕地[2] 产业合作与投资 - 辽宁东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中国石化向乌苏市捐赠可覆盖1万亩棉田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及配套硅藻肥[1] - 营口市全额援建投资8846万元的乌苏市新丝路铁路专用线于2025年1月投入运营,截至目前到发货物总量已突破21万吨[2] - 计划二期投资约1.5亿元建设集装箱堆场、仓库与集散分拨中心,实现仓-场-线无缝衔接,提升对乌苏周边客户的服务能力[3] 援疆工作规模与影响 - 自2010年对口援疆启动以来,营口市累计投入援疆资金8.88亿元,实施项目72个,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援疆工作体系[3] - 营口市将逾80%的援疆资金投入民生领域,建成了乌苏市第十幼儿园等一批标杆性民生项目[3] - 十余年来营口市已先后选派139名干部与专业技术人才支援乌苏,为当地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3]
出租国有农用地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9 17:48
农业土地流转税收优惠政策 - 出租国有农用地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2] - 承包地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4] - 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7] 税收优惠享受条件 - 出租土地需为国有农用地且由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3] - 承包地流转需通过指定方式给农业生产者并用于农业生产 [5] - 土地使用权需转让给农业生产者并用于农业生产 [8] 简易计税方法填报流程 - 将含税销售额103000元按3%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100000元并填写至附表一第11行 [13][14] - 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择减税代码0001129924并填写减免的1%税额1000元 [15] - 主表第5栏填简易计税销售额100000元 第21栏填应纳税额3000元 第23栏填减征额1000元 第24栏填应纳税额合计2000元 [15][16]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 -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700元 [17] - 202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维持每人每年400元 [18]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滴灌产品免征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8 22:46
农业税收优惠政策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优惠主体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4] - 享受免税的农产品必须是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初级农业产品[4] - 政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5] 滴灌产品税收优惠 - 自2007年7月1日起 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的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6] - 滴灌产品需为农业节水滴灌系统专用 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7] - 享受免税的纳税人必须单独核算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的销售额 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7]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8] 银行账户税务报告规定 - 企业新增银行账户或更改银行账户信息 应在开立或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13] - 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15] - 报告流程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路径为【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16][17] - 办理时需要填写带星号的必填项 包括账号、户名、开户日期、行政区划、银行行别等信息[18]
新疆:多举措应对暴雪天气 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新华社· 2025-11-06 20:44
天气事件与农业影响 - 新疆多地自11月5日起出现暴雪、降温及大风天气 [1] - 天气过程对农业生产构成影响,当前新疆“三秋”工作已接近尾声,冬小麦即将开始越冬,设施农业进入生产关键时期 [2] 政府应对措施 - 新疆农业部门于11月5日下发天气防范应对工作通知,要求各地立足农业生产实际进行防范 [1] - 农业部门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沟通会商,旨在提高预报预警精准度并及时分析风险形势 [1] - 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等多种方式,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通知到生产主体,引导其主动避灾、科学防灾 [1] - 安排农技人员对农牧民的牲畜圈舍及设施农业保暖情况进行摸底,并协助做好加固密封、防寒保温等工作 [1] 具体防灾指导 - 为防范暴雪、大风天气,需做好设施农业棚架加固、清雪增温、适时补光 [2] - 天气过程结束后,应及时调查冬小麦苗情、墒情,并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2]
课堂搬进田野,江苏大学与企业合作开设“新农人班”
扬子晚报网· 2025-11-05 21:07
项目概况 - 江苏大学与江苏润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开设首期“新农人”班,19名本科生开启为期6个月的实践生活[1][3] - 项目旨在通过校企深度合作、产教深度融合,培养具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的“新农人”[3] - 全国人大代表、润果农业董事长魏巧亲自担任校外导师,指导学生将知识技能运用于农业生产实践[1] 培养模式与内容 - 培养方式采用“集中跟岗锻炼+分散实习实训”相结合,时间从当年11月持续到次年4月[3] - 集中跟岗锻炼的学生驻点学习6个月,学习播种育秧、田间管理等专业知识,掌握农机操作、病虫害防治、土壤检测等实操技能,并学习记录分析农业数据[3] - 分散实习实训的学生不定期到企业,学习农业生产过程管理、经营模式以及农业技术推广[3] - 学生将操作智能农机装备,分析农业数据,体验从一粒种子到一颗粮食的全过程[1] 项目目标与预期影响 - 学校期望通过此尝试打通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最后一公里,让学生在田野实践中激发农业技术进步与模式创新的新思路[5] - 项目旨在帮助学生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验证理论,坚定其扎根农业、服务乡村的职业信念[5] - 企业将毫无保留开放所有应用场景作为大学生实践的练兵场,并期待通过探索编写完备的田间实践教程,推广复制以吸引更多年轻人投身农业[7] - 有学生期待通过实践让农机更适配不同土壤条件,通过技术优化降低农产品损耗率,实现学用结合[5]
惠农“税费通”|支持乡村振兴系列税费优惠政策(37)农业生产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3 16:44
农业环保税政策 - 农业生产排放应税污染物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2][3] - 政策适用范围不包括规模化养殖 [3][5] - 政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第一项 [6] 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 2025年预收2026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10] - 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700元 [10] 一般纳税人税务申报 -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设备适用简易计税办法,需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14] - 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为:含税销售额 ÷ (1+3%),示例中103,000元换算后为100,000元 [14][16] - 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中,应将100,000元销售额和3,000元税额填入第11行 [16] - 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需选择减税代码0001129924,并填写1%的减免税额1,000元 [16] - 增值税主表第5栏填简易计税销售额100,000元,第21栏填应纳税额3,000元,第23栏填减征额1,000元,第24栏填应纳税额合计2,000元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