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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省政府基金新规来了,没有规定管理费
母基金研究中心· 2025-07-02 19:22
浙江省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 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是国家层面首次出台促进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的重要文件[1] 创新性举措亮点 - 产业投资类基金存续期不超过15年,创业投资类基金不超过20年,为国内"天花板"级别期限,体现布局"耐心资本"的魄力[4] - 强调放权给基金管理人市场化运作,不以行政手段干预日常管理和具体项目投资决策,对不合预期基金有更换管理人、强制清算等措施安排[7] - 完善免责认定标准和流程,纪检监察等部门依规支持,在政府投资基金容错免责方面具有示范性作用[7] 耐心资本发展 - 证监会主席指出当前金融供给存在资金短期化、风险容忍度低问题,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不足,需要更大力度培育[6] - 科技类企业成长周期长,传统"5+2"基金期限已不匹配投资回报逻辑,创投机构需更有耐心等待长期回报[6] - 国资LP是建设耐心资本的主力军,业内发展耐心资本的举措包括主动为基金延期、新设基金制定更长存续期[6] 基金管理费机制 - 新规未对管理费作出特别规定,避免GP"倒贴管理费"情况,有利于市场形成定价机制[9] - LP和GP互信重要,管理费仅覆盖管理成本,超额收益才是GP主要盈利来源,行业已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进步[10] 浙江省基金发展现状 - 浙江省产业基金起步早,2009年设立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2023年创新推出"4+1"专项基金模式[11] - "4+1"专项基金群包括4大万亿元级产业集群基金和"专精特新"母基金、科创母基金,形成千亿级先进制造业基金群[12][13] - 截至2024年底,已累计组建17支专项基金、目标总规模725亿元,设立76支专业子基金,实现全省11个地市全覆盖[13] - 2022年浙江省财政厅出台《省产业基金投资运作尽职免责工作指引》,是中国股权投资行业里程碑事件[15]
专项债首次投向政府投资基金,北京发行100亿元|财税益侃
第一财经· 2025-06-21 19:16
专项债投向政府投资基金政策变化 - 专项债投向政府投资基金曾一度被禁止,2019年政策明确不得将专项债作为政府投资基金资金来源 [1][2] - 2023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意见》,扩大专项债投向领域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政府投资基金未列入负面清单 [2] - 北京市成为首个将专项债投向政府引导基金的地方,发行100亿元10年期专项债券支持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1][2] 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概况 - 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成立于2016年,由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出资,北京国管出资比例达99.9% [3] - 2024年该基金出资规模达891亿元,居全国政府引导基金首位,远超第二名深圳引导基金的123亿元 [3] - 基金出资额从1000.1亿元增至2500.1亿元,计划将1000亿元投向8只产业基金支持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 [4] 专项债投向基金的创新意义 - 专项债投入政府引导基金可放大财政杠杆效应,带动社会资本精准支持产业升级 [1][6] - 基金模式通过专业管理机构市场化选项目,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形成"投资-收益-再投资"良性循环 [6] - 北京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对100亿元专项债的保障倍数达21.44倍,偿债风险可控 [7] 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现状 - 政府投资基金是支持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工具,但存在投资项目失败风险较高的问题 [7] - 深圳等地政府引导基金运行效果较好,部分市场化运作基金收益高于股市平均水平 [7] - 国务院要求规范政府出资预算管理,防止资金闲置,财政部门需合理安排出资规模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