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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享贴息贷款额度升至最高1000万
新浪财经· 2026-02-02 01:15
政策核心内容 - 海南省将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1] - 2026年新发放的符合条件贷款将享受更大力度支持 [1] 政策实施细节 - 对于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贷款 继续按照此前国家及省级相关文件执行 [1] - 2026年新发放贷款的单户贴息额度上限提高至1000万元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1] - 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90% 省级财政承担10% [1] 政策支持范围 - 原有支持领域包括餐饮住宿 健康 养老 托育 家政 文化娱乐 旅游 体育等8类消费服务行业 [1] - 新增数字 绿色 零售三大新兴消费领域 [1] - 数字领域涵盖“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等行业 [2] - 绿色领域包括符合绿色建筑 绿色交通 绿色物流标准的物业管理 汽车租赁 快递服务等细分行业 [2] - 零售领域覆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全部“零售业” [2] - 文化娱乐领域调整为对应《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中除属于制造业细分行业外的其他行业 [2] 政策执行与监管 - 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经营主体将追回贴息资金 [2] - 对与企业合谋套取贴息的银行将严肃追责 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经办资格 [2] - 经办银行须严格履行审贷职责 监控资金流向 严禁贷款用于投资理财等非经营性用途 [2] - 通过数据标签防止重复享受中央财政贴息 [2] - 鼓励经营主体采用“随借随还”的灵活用款模式 [2] - 对逾期或形成不良的服务业贷款 财政不予贴息 [2]
五项财政金融新政加力促消费扩内需
金融时报· 2026-01-21 10:09
政策概览 - 五部门于1月20日密集发布五项财政金融政策 旨在通过优化贴息、扩大支持范围、延长实施期限等方式 降低居民和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加力提振消费 扩大有效投资 激发市场活力 [1]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 对2026年1月1日起经办银行发放的 投向相关重点领域产业链及其上下游产业的全部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等 中央财政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 [1] - 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为5000万元 [1] 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 - 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实施总额度为5000亿元的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 分两年实施 [2] - 该计划精准支持用于设备购买、技术改造、数智化改造、消费场景升级等的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中长期贷款 [2] - 单户授信担保额度不高于2000万元 [2] - 中央财政将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注资50亿元以增强其资本实力 [2] 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 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至2026年底 后续可视情延长 [2] - 支持领域从原有工业、能源电力等扩展至建筑和市政、人工智能、养老、消费商业设施等10余个新领域 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更新 [2] - 将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也纳入贴息支持 年贴息比例为1.5个百分点 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2] - 明确26家全国性银行作为经办银行 并优化了贴息资金拨付流程 [2]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 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提高贴息上限 单户2026年新发放贷款贴息规模最高可达1000万元 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 [3] - 支持领域在原有餐饮住宿、文旅体育等8类基础上 新增数字、绿色、零售3类消费领域 [3] - 经办银行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及部分符合条件的城商行、农商行等 [3] - 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3]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3] - 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 年贴息1个百分点 [3] - 取消对消费领域的限制 各领域真实合规消费均可享受贴息 [3] - 提高贴息标准 取消单笔500元及累计1000元的贴息上限 维持每人每年在一家机构累计贴息上限3000元 [3] - 扩大经办机构范围 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城商行、农商行、消费金融公司等纳入 [3]
多项财税金融支持稳投资促消费政策发布 以更大力度激发民间投资、促进居民消费
搜狐财经· 2026-01-21 06:50
2025-2026年积极财政政策核心框架 - 2025年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赤字率按4%左右安排,新增政府债务规模11.86万亿元,远超前几年平均水平 [1] - 政策目标为支持当下经济增长、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并为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 - 2026年将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总体支出力度“只增不减”、重点领域保障“只强不弱” [3] 2025年财政政策具体举措 - 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1.3万亿元,持续支持“两重”(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1] - 安排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3000亿元,预计带动相关商品销售额超过约2.6万亿元 [1] - 发行特别国债5000亿元,用于补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 [1] - 安排5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用于补充地方政府综合财力和扩大有效投资 [1] - 中央财政下达就业补助资金667.4亿元,并出台扩大社保补贴、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 [1] - 提高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并安排1000亿元对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 [1] - 继续安排2万亿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额度,安排800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补充地方政府性基金财力以支持化债 [2] - 债务置换后,地方政府债务平均利息成本降低超2.5个百分点 [2] 2026年财政政策重点方向 - 将更多财政资金用在提振消费、“投资于人”、民生保障等方面,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 [3] - 继续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用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 [3] - 完善专项债券项目负面清单管理,以更好发挥债券资金效益 [3] - 深化财税重点领域改革,激发经济内生活力 [3] 支持民间投资的新政策 -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医疗装备等14个重点产业链及科技、物流等领域企业贷款予以贴息,贴息为贷款总额的1.5个百分点,最长贴息期2年,单户贷款额度上限5000万元 [4] - 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为中小微民营企业因生产场景拓展、改造升级及厂房改扩建等所需的中长期贷款提供担保,单家企业可享受担保的贷款额度为2000万元 [4] - 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由中央财政安排风险分担资金,为民营企业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提供增信支持 [4] 支持民间投资的优化政策 - 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扩大贴息范围,将与设备更新相关的固定资产贷款及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贴息范围,企业可享受贷款总额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惠及领域和经办银行进一步扩围 [6] 促进消费的优化政策 -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和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进一步优化 [7] - 贴息力度更大:消费者单笔消费可获得的贴息额由500元提高到3000元;服务业企业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从100万元大幅提高到1000万元,贴息金额从1万元相应提高到10万元 [7] - 消费领域更广:个人消费端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贴息范围,取消原有消费领域限制;服务消费端在现有8个领域基础上,新增数字、绿色、零售3个重点领域 [7] - 实施期限更长:两项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实施期限都延长到2026年年底 [8] - 机构覆盖面更宽:经办机构从原有的20余家全国性机构扩展到500多家 [8] 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 - 支持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8] - 持续推动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8] - 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 [8] - 继续发挥专精特新“小巨人”发展奖补政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策作用,助力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8] 深化财税改革与规范市场秩序 - 完善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央地财政关系 [9] - 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夯实制度基础 [9] - 研究营造线上线下、新旧经营模式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 [9] - 健全财政补贴规范管理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清理规范工作,坚决整治“内卷式”无序竞争 [9] - 构建完整统一规范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实施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政策,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持续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9] 政策目标与市场影响 - 政策从投资端和消费端同时发力,旨在疏通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堵点,进一步打通并做强经济内循环,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 [11] - 跨部门紧密协作,财政金融政策同向发力,为市场注入更多信心 [11] - 政策目标是激发企业敢投资、居民愿消费的良性循环,巩固中国经济的内生动力与韧性,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11]
刚刚,利好来了!六部门,重磅发布!
券商中国· 2026-01-20 20:12
六部门关于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 - 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公告,为继续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提供相关税费优惠 [2][3][4] - 政策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其提供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 - 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5] - 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6]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相关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6]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通过承租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7] - 符合特定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如签订三方协议、发放劳动报酬并进行培训管理、通过业务系统登记管理)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8] 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 - 财政部发布五项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旨在加力提振消费、扩大民间投资 [2][9][10] -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和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实施期限统一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10] - 两项贴息政策继续维持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央地按照90%、10%的贴息资金承担比例不变 [10] 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优化内容 - 扩大支持范围: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11] - 拓展贴息领域:取消此前政策对消费领域的限制,居民在政策实施期内使用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的各领域消费,以及新发生的信用卡账单分期,经经办机构识别真实性、合规性后,可按规定享受贴息 [11] - 提高贴息标准: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取消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维持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累计消费贴息上限每年3000元的要求不变 [11] - 增加经办机构:将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属地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 [11] - 贴息力度更大:个人消费者在一家银行单笔消费可获得的贴息额由500元提高到3000元,消费服务行业企业的单户享受贴息贷款额度从100万元大幅提高到1000万元,贴息金额从1万元相应提高到10万元 [11] - 消费领域更广:个人消费端将信用卡账单分期纳入贴息范围,并取消单笔5万元以上消费的领域限制;服务消费端在现有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领域基础上,新增数字、绿色、零售3类重点领域 [12] - 实施期限更长:两项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实施期限都延长到了2026年底 [12] - 机构覆盖面更宽:经办机构从原有20余家全国性机构扩展到500多家,实现城乡广泛覆盖、线上线下融合 [12]
服务业贷款贴息上限提至一千万元
第一财经· 2026-01-20 15:20
政策延期与范围扩大 -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延期一年至2026年12月31日,并可视情继续延长[2] - 政策支持范围在原有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基础上,新增数字、绿色、零售3类消费领域[2] 财政支持力度加大 - 单户可享受贴息的2026年新发放贷款规模上限从100万元大幅提高至1000万元[3] -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保持1个百分点不变[3] - 经办银行范围扩大,除原有21家全国性银行外,新增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3] 政策目标与影响 - 政策旨在通过财政贴息的杠杆效应,为服务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低成本金融资源支持,助力疏通实体经济“毛细血管”[3] - 政策预期将推动优化和扩大服务消费供给,以匹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服务消费需求[3]
财政部等四部门:延长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期限至2026年底
搜狐财经· 2026-01-20 14:44
政策核心内容 - 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1] - 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1] - 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贷款按原方案执行 [1] - 政策到期后可视情况研究进一步延长 [1] 政策支持力度 - 提高单户企业可享受贴息的2026年新发放贷款规模上限至1000万元 [1] -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1] -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1] - 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90% 省级财政承担10% [1] 政策覆盖范围 - 在原支持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基础上 [1] - 新增将数字、绿色、零售3类消费领域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1]
服务业贷款贴息上限提至一千万元
第一财经· 2026-01-20 14:07
政策延期与扩围 -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延期一年至2026年12月31日,并可视情研究进一步延长 [1] - 贴息支持范围从原有的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扩大至新增的数字、绿色、零售3类消费领域 [1] 支持力度加大 - 单户可享受贴息的新发放贷款规模上限大幅提高,从最高100万元提升至最高1000万元 [2] -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保持1个百分点不变 [2] - 经办银行范围扩大,在原有21家全国性银行基础上,新增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 [2] 政策目标 - 政策旨在通过财政贴息的杠杆效应,为服务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低成本金融资源支持 [2] - 目标为助力疏通实体经济“毛细血管”,推动优化和扩大服务消费供给,以匹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服务消费需求 [2]
财政部等四部门: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新华财经· 2026-01-20 13:35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通知,旨在通过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扩大内需,推动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释放服务消费潜力 [1] 政策实施期限与贴息标准 - 延长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政策到期后可视情研究延长 [1] - 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贷款按原有规定执行 [1] - 单户可享受贴息的2026年新发放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1] - 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按照90%、10%承担 [1] 政策支持领域 - 在原有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基础上,新增数字、绿色、零售3类消费领域 [2] - 数字领域对应“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数字内容服务”行业类别 [2] - 绿色领域对应符合“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分类的“物业管理”,符合“绿色交通”分类的“汽车租赁”、“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以及符合“绿色物流”分类的“装卸搬运”、“邮政基本服务”、“快递服务”、“其他寄递服务”行业类别 [2] - 零售领域对应“零售业”行业类别 [2] - 文化娱乐领域调整为对应《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中除属于制造业细分行业外的其他行业 [2] 经办银行范围 - 经办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 [3] - 还包括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3] 工作机制与资金管理流程 -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行业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建立联审工作机制,定期集中开展并联并审、联合审核,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结果 [3] - 鼓励加强金融科技手段应用,推广线上审核模式 [3] - 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方式 [4] - 经办银行省行于2026年1月31日前提出2025年度结算和2026年资金需求申请 [4] - 省级财政部门于2026年2月28日前向财政部提交申请 [4] - 财政部于2026年一季度向省级财政部门结算和预拨资金 [4] - 经办银行在向经营主体收息时代财政支付贴息资金,并通过手机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 [4] - 经办银行省行于2027年1月31日前提出贴息资金结算申请,省级财政部门于2027年2月20日前报送财政部 [4] - 经办银行省行于2028年1月31日前提出贴息资金清算申请,省级财政部门原则上在收到申请1个月内出具清算审核报告并报送财政部 [5] 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 行业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监督,严格审核把关 [6] - 财政部门加强贴息资金管理,动态掌握贷款发放进度和资金需求,合理确定拨付频次与结算周期 [6] - 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与省级财政部门共享政策执行情况,强化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协同联动 [6] - 财政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酌情组织联合抽查,对严重违规的经营主体收回贴息资金,对合谋违规的银行严格追责,情节严重的不得继续经办相关业务 [6] - 金融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经办银行审核资金用途和跟踪贷款实际使用情况 [6] - 经办银行需严格履行审贷职责,监控贷款资金流向,严禁用于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并通过数据标签做好分类统计,避免贷款重复享受贴息 [6] 信息报送与其他事项 - 经办银行建立报表统计制度,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报送政策执行情况,抄送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 [6] - 省级财政部门于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辖内政策实施情况报送财政部 [6] - 鼓励经营主体采用随借随还用款模式,灵活支用与偿还贷款资金 [7] - 对逾期、不良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7] -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与财金〔2025〕81号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7]
四部门:延长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北京商报· 2026-01-20 13:08
政策核心内容 - 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1] - 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到期后可视情研究继续延长 [1] - 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贷款按原有规定执行 [1] 贴息政策具体条款 - 单户可享受贴息的2026年新发放贷款规模上限提高至1000万元 [1] -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1] - 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90%,省级财政承担10% [1] 政策支持领域 - 在原有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基础上,新增数字、绿色、零售3类消费领域 [2] - 数字领域对应“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及“数字内容服务”行业 [2] - 绿色领域对应符合“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的“物业管理”,符合“绿色交通”标准的“汽车租赁”和“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以及符合“绿色物流”标准的“装卸搬运”、“邮政基本服务”、“快递服务”、“其他寄递服务”行业 [2] - 零售领域对应“零售业”行业 [2] - 文化娱乐领域调整为对应《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中除制造业细分行业外的其他行业 [2] 经办银行范围 - 经办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 [3] - 还包括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3]
利好!财政政策“大礼包”,提高个人消费贷贴息标准,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
中国证券报· 2026-01-20 13:05
核心政策概览 - 财政部等多部门于1月20日发布一系列财政贴息与担保政策,旨在支持服务业、个人消费、民间投资、设备更新及中小微企业 [1] - 多项政策的实施期限被延长至2026年底,部分政策到期后可视情研究延长 [2][4][7]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 延长政策实施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2] - 提高单户可享受贴息的2026年新发放贷款规模上限至1000万元 [2] -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90%,省级财政承担10% [2] - 扩大支持领域,在原有8类消费领域基础上,新增数字、绿色、零售3类消费领域 [3]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 将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实施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 - 提高贴息标准,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 [4] - 取消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 [4] - 维持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累计消费贴息上限每年3000元的要求不变 [4] 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 - 实施额度为5000亿元的专项担保计划,分两年实施 [5] - 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贷款,用于设备购买、技术改造、数智化改造、厂房扩建、经营周转等生产经营活动 [5] - 亦支持用于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旅游、体育、绿色、数字、零售等消费领域场景拓展和升级改造的中长期贷款 [5] 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 扩大支持范围,经营主体实施设备更新行动的相关固定资产贷款可获得中央财政贴息 [6][7] - 中央财政对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7] - 将银行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中央财政贴息支持范围 [7] - 政策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可视情延长 [7]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 对2026年1月1日起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等,中央财政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 [8] - 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为5000万元 [8] - 政策实施期限暂定1年,后续可视情延长 [8] - 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贴息政策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