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合金铸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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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材股份: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履行进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17:30
股权划转与承诺履行 - 镇江钛合金公司由航材院与镇江经开区管委会合作设立 初始由镇江低空持有100%股权 根据协议约定24个月内将77%股权无偿划转给航材院 [1] - 航材院于2024年6月3日取得镇江钛合金公司77%股权及控制权 完成国务院国资委审批程序 [2] - 航材院承诺在取得控股权后一年内 将镇江钛合金公司控股权注入上市公司 该承诺自2021年12月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生效 [2] 资产注入进展 - 已完成镇江钛合金公司资产评估备案公示程序 待取得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后履行交易审批程序 [3] - 股权转让尚需取得国资委对评估报告的备案及经济行为批复 目前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3] - 航材院已协调上市公司与少数股东镇江低空就股权转让事项进行沟通 [2] 业务协同安排 - 上市公司自2021年12月起受托管理镇江钛合金公司 行使经营管理权 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 - 双方均从事钛合金铸件业务 资产注入将增强上市公司航空发动机零部件保障能力 [1][2]
航材股份:航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7-13 19:16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 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 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 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Baimtec Material Co., Ltd.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 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 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1-1-1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北京市海淀区永翔北路 5 号) | 发行 ...
航材股份:航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3-06-29 19:12
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 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 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Baimtec Material Co., Ltd. (北京市海淀区永翔北路 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 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 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 ...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6-05 18:58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 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 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 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Baimtec Material Co., Ltd. (北京市海淀区永翔北路 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免责声明:本公司的发行上市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 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 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 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