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03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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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集团与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深化战略合作
证券时报网· 2025-08-14 10:12
公司合作动态 - 三一集团董事、三一国际董事长戚建率队拜访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 双方就科技创新、智能建造、重大装备研发、人才培养、市场开发、资本合作等领域达成广泛共识 [1] - 三一集团与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举行技术交流会议 达成联合研发无人自卸车应用课题 为国家战略性水电工程建设奠定技术基础 [1] 合作领域 - 深化科技创新、智能建造、重大装备研发、人才培养、市场开发、资本合作等战略合作 [1] - 联合研发无人自卸车应用课题 聚焦国家战略性水电工程建设 [1]
投资16亿元!年产900万吨!中国能建巴东矿山骨料加工区具备出料条件
搜狐财经· 2025-08-12 14:30
项目概况 - 中国能建在巴东县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及配套产业项目 总投资16亿元 年生产规模900万吨 产能每小时3000吨 [1] - 项目涵盖矿山开采、骨料加工储运、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等全产业链环节 [1] - 预计投产后可实现年产值3-5亿元 新增关联就业岗位约1000人 [1] 工程技术突破 - 通过断面尺寸经济性论证 将施工效率提升67% 实现以空间换效率 [4] - 采用"支洞+主洞"立体施工网络 形成6个作业起点和10个独立作业面 单日最大进尺达17米 [6] - 使用小型化设备套餐 包括小型挖掘机、自卸车、可移动式台车和装载机 避免资源浪费 [6] - 将喷混支护时间从4小时缩短至2.5小时 三级围岩段日进尺从6米增至9米 [12] - 用时18个月完成10公里隧道开挖支护 开挖进度刷新公司记录 [12] 安全管理体系 - 构建"监测-预警-处置"全链条安全网 实行领导带班制 [7] - 建立专家会诊机制 对8处高风险段制定专项方案 [9] - 通过问题解决在一线的示范效应 形成管理层带头查隐患、作业层主动防风险的安全氛围 [7] 运营优化措施 - 建立隧洞结构-运输设备-加工机组三位一体监测体系 每季度开展全面检测 [13] - 实行备品备件集约化管理 联合设备厂家建立区域共享备件库 [13] - 规划峰谷电价错峰运行模式 动态调整设备启停时间优化能耗方案 [15] - 推进矿能融合试点 利用闲置场地规划分布式光伏储能系统 预计降低外购电成本数百万元 [16] - 拟采用电动矿卡进行毛料运输 大幅降低运营期运输成本 [16] 项目管理创新 - 制定单循环作业指导书 明确钻爆、出渣、支护的时间定额 [10] - 在每个作业面配备循环计时器 超时则分析原因改进 [10] - 通过施工期与运营期无缝衔接 实现全生命周期成本管控 [18]
ST华西:公司与中国能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合作意向方向包括新能源、环保产业、国际国内清洁能源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2 09:02
战略合作领域 - 公司与中国能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 - 主要合作意向方向包括新能源、环保产业、国际国内清洁能源项目 [1] - 合作基于战略框架协议形式 未明确具体采购或分包模式 [1]
儋州市人民政府、中国能建数科集团签署合作协议
中国化工报· 2025-08-11 13:35
合作框架 - 儋州市政府与中国能建数字科技集团签署框架合作协议 [1] 合作领域 - 围绕海南清洁能源岛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示范、新能源开发、智慧城市建设、零碳园区建设、海洋经济协同发展开展全方位合作 [1] - 通过重大项目落地推动区域能源结构优化与产业升级 [1] 公司优势 - 中国能建数字科技集团构建从顶层设计到落地实施的全链条服务体系 [1] - 在信息技术、储能技术、能源数字化智慧化等领域具有独特优势 [1] 战略意义 - 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的积极实践 [1] - 深化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标志性成果 [1] - 助力儋州打造绿色低碳发展样板间 [1]
中国能建: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A股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9 00:23
利润分配方案 - 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41,691,163,63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6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9,632,664.06元(含税)[3]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2]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为否,H股股东分红派发事宜需参考香港联交所公告[2]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最后交易日和除权(息)日为2025年8月15日[2][3] -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8月15日[3] 分配实施办法 - A股股东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发放日领取[3]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3]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持股期限不同,税负分别为20%(1个月内)、10%(1个月至1年)、免税(超过1年),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4][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2358元[5]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2358元,可申请税收协定待遇[6][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判断所得税缴纳,实际派发每股0.0262元[7]
中国能源建设(03996)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A股...

2025-08-08 19:34
利润分配 - 2024年A股每股现金红利0.0262元(含税)[7] - 以总股本41,691,163,636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1,092,308,487.26元(含税)[9] - A股派发现金红利849,632,664.06元(含税)[9] 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8/14,除权(息)日和发放日为2025/8/15[7] 税收政策 - 不同股东税负不同,QFII和沪股通扣税后每股0.02358元[13][14] 方案审批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6月2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 红利发放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等持有的A股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11]
中国能建(601868)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A股实施公告

2025-08-08 19:30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以总股本41,691,163,636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0262元,共派1,092,308,487.26元[4] - A股每股派现0.0262元,32,428,727,636股共派849,632,664.06元[2][4] 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2025/8/14,除权(息)和发放日2025/8/15[2][5] 税收政策 - 不同类型股东税负不同,如自然人1月内20%等[7][8][9] 发放方式 - A股股东(除特定)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6]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等持有的A股股份现金红利公司直放[6]
天启鸿源中标中国能建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集中采购项目双标段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07 21:45
中标情况 - 天启鸿源子公司同启新能源中标中国能建2025年度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集中采购项目的标包2(0.5C/2小时系统,6GW/12GWh)及标包3(0.25C/4小时系统,2.5GW/10GWh)双标段 [1] - 同启新能源成为中标企业中仅有的15家入围双标段企业之一 [1] - 标包2要求近两年累计完成1000MWh以上单体项目业绩,标包3要求累计完成500MWh以上单体项目业绩 [1] 技术实力与项目经验 - 天启鸿源专注于储能与微电网行业核心技术研发,拥有数十项专利,储能产品获得TUV、北京鉴衡认证中心等多项权威认证 [2] - 公司参与承建多个标杆项目,包括甘肃国家级网侧储能720MWh、河北风光储氢500MWh多能互补、承德围场980MWh独立储能、宁夏中卫电网侧独立储能90MWh、世行肯尼亚微电网等 [2] - 针对数据中心99.99%的供电可靠性要求,公司设计的"风光储"一体化方案通过智能微电网管理平台实现多能协同调度,确保绿电直供稳定性 [2] 市场影响与未来规划 - 此次中标被视为同启新能源技术实力与市场口碑的双重认证,也是公司迈向全球储能标杆企业的关键一步 [1] - 公司未来将持续深耕磷酸铁锂储能领域,以创新驱动发展,以品质赢得信赖,携手合作伙伴共绘绿色能源新图景 [1] - "风光储"一体化方案相比传统UPS备用电源方案,既能减少柴油发电机组使用以降低碳排放,又能通过峰谷套利降低用电成本,具备较强的推广价值 [2]
中国能建: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19:38
公司董事变动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魏伟峰博士因关联公司SPI Energy Co Ltd的清盘事件触发上市规则披露要求 [1][2] - 魏伟峰博士已于2025年1月16日辞任SPI Energy独立董事职务 确认其非清盘程序相关方 [2] - 公司声明SPI Energy及其附属公司与集团无关联 清盘事件不涉及集团业务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当前执行董事为倪真 非执行董事为刘学诗及司欣波 [3] - 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程念高 魏伟峰 牛向春及裴振江 [3]
中国能建(601868)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

2025-08-06 19:15
公司人员变动 - 魏伟峰博士于2025年1月16日辞任SPI Energy独立董事[3] - 2025年8月6日公告日,执行董事为倪真先生[6] - 2025年8月6日公告日,非执行董事为刘学诗先生及司欣波先生[6] - 2025年8月6日公告日,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程念高先生等[6] 法律诉讼相关 - 开曼群岛大法院于2025年7月22日发出针对SPI Energy清盘令[3] - SPI Energy及其附属公司诉讼与集团无关[4] - 因诉讼公司须申报魏博士资料变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