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600050)

搜索文档
中国联通:结构调整基金拟减持不超1.2%公司股份
证券时报网· 2025-10-10 20:00
股东减持计划 - 中国联通股东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1] - 该股东当前持股比例为6.08% [1] -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7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0% [1] 减持安排细节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1] - 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1]
中国联通:国企结构调整基金拟减持不超1.20%股份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0 19:53
每经AI快讯,10月10日,中国联通(600050.SH)公告称,股东国企结构调整基金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5亿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1.20%。减持计划旨在促进国有资本结构优化并满足自身发展需求。国企结构调整基金继续看 好中国联通的发展前景,并计划深化双方在多领域的战略合作。 ...
中国联通跌0.90%,成交额16.61亿元,今日主力净流入-1.27亿
新浪财经· 2025-10-10 18:21
异动分析 区块链+数据要素+数据安全+5G+智能家居 1、据Bitcoins Channel报道,中国电商巨头阿里巴巴集团、跨国电信公司中兴、中国联通以及中国工业 和信息化部即将联合起来共同打造一个物联网区块链框架。公司认为,区块链与物联网的结合可以提升 信任、安全加密、成本降低,以及提升操作速度。 2、2023年年报,数据服务方面,公司抢抓"数字中国"建设、"数据要素X"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机遇,着 力强化数据产品和能力供给,赋能经济社会全方位数字化转型。依托一点集中和技术领先的大数据能 力,数据服务连续5年行业份额超过50%,领先同业;坚持数智技术融合创新为核心驱动力,12项数据 治理能力入选《2023数据治理产业图谱2.0》,入选数量排名第一;数据处理能力持续提升,日采集数 据增量同比翻倍达1.2PB,以历史最高分通过DCMM5最高等级认证。 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3、2022年11月11公告:联通云加速发展,实现收入人民币 268.7亿元,同比提升 142%;IDC 实现收入 人民币 186.1 亿元,同比提升 12.9%。发挥数据治理和数据安全长板优势,建设产品体系,深耕数字政 府、数字金融等重 ...
中国联通(00762.HK)拟10月22日举行董事会会议批准季度业绩
格隆汇· 2025-10-10 17:21
公司财务活动 - 中国联通将于2025年10月22日举行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目的包括批准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的九个月财务业绩 [1]
运营商还在博弈?采用eSIM的最薄iPhone内地上市仍无时间表
观察者网· 2025-10-10 13:57
iPhone Air在中国大陆上市延迟 - iPhone Air发布一个月后仍未在中国大陆上市 且无具体时间表[1] - 上市延迟原因为运营商eSIM支持问题 中国联通已准备就绪 但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似乎存在障碍[1][3] - 苹果授权专营店工作人员透露 延迟是由于运营商之间的问题 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不想看着联通一家独大[3] eSIM技术的影响与运营商博弈 - eSIM技术可节省手机内部空间 但存在不利于实名制管理、信息安全以及可能导致数据泄露和电信诈骗的劣势[4] - eSIM将降低用户更换运营商的门槛 减少运营商在办卡、补卡等业务场景中的用户触点及相关收入[4] - 中国联通通过与智能硬件厂商合作率先推动eSIM业务 以期实现差异化突破并带来新增用户转化[4] - iPhone Air在中国大陆的最终上市时间取决于监管政策以及三大运营商在eSIM业务上的博弈[6] 中国电信运营商市场格局 - 2024年上半年 中国移动营收5438亿元 中国电信营收2715亿元 中国联通营收2002亿元[6] - 截至第二季度末 中国移动用户数10.0亿 中国电信用户数约4.3亿 中国联通用户数4.8亿[6] - 未来三大运营商在eSIM业务上的定价策略将很大程度影响用户的流向[6] 中国智能手机市场竞争态势 - 苹果iPhone 17系列需回击国产手机的挑战 包括小米17系列、vivo X300系列、荣耀Magic8系列、OPPO Find X9系列和华为Mate 80系列等旗舰新机相继上市[6] - 2024年1月至7月 苹果在中国市场4000-6000元价格段份额从23.4%降至17% 华为份额28.5% 小米份额19.8% vivo份额14% OPPO份额10.0% 荣耀份额8.0%[6]
中国联通大宗交易成交125.00万股 成交额697.50万元
证券时报网· 2025-10-09 20:46
大宗交易详情 - 10月9日发生一笔大宗交易,成交量125.00万股,成交金额697.50万元,成交价为5.58元,与当日收盘价持平[2] - 该笔交易买方营业部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卖方营业部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鲁谷路证券营业部[2] - 近3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5笔大宗交易,合计成交金额为3016.97万元[2] 股价与资金流向 - 10月9日公司收盘价为5.58元,当日上涨1.45%,日换手率为1.35%,成交额为23.08亿元[2]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88亿元,近5日资金合计净流入2.52亿元,近5日股价累计上涨1.82%[2] - 公司最新融资余额为46.25亿元,近5日减少2.42亿元,降幅为4.98%[2]
中国联通(600050)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0-09 20:15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5-04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520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8,142,150,36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58.028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审议有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 1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0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1 号中国联通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 ...
中国联通(600050)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09 2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通商")接受中国 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通商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15 层 100004 12-15th Floor, China World Office 2, No. 1 Jianguomenwai Avenue, Beijing 100004, China 电话 Tel: +86 10 6563 7181 传真 Fax: +86 10 6569 3838 电邮 Em ...
中国联通(600050)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10-09 20:0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2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 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 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 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