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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6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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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国药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1-01 16:09
审计服务变更 - 拟将普华永道中天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4] - 天健2023年末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836人[4] - 天健2023年审计收入总额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4] - 天健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5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家,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5][6] - 天健2023年末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1亿元[7] -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8] -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收费57.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40万元,合计97.20万元,较2023年降低21%[13] - 普华永道中天对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5]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变更议案[19]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修订 - 拟对《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系统性修订和完善[23]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29] - 单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3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 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继续由其提供担保的,应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36] 董事议事规则修订 - 拟修订完善公司董事议事规则,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4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5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六种情形下,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54][56] - 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五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4]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原会议召开日前3天发变更通知,不足3天需顺延或全体与会董事认可[5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六项指标占公司相应指标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批[61] - 公司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61] - 董事会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4]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64]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5] - 董事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决议承担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可免责[66] -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多项事宜[68]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8]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68]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68]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国药股份董事会会议规则》废止[70]
国药股份:Q3业绩较Q2环比改善,稳健增长可期
华源证券· 2024-10-30 11:01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买入(维持)[2]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国药股份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稳健增长Q3较Q2环比改善 虽毛利率下滑但控费良好 下调盈利预测后仍维持“买入”评级 因其麻精药配送业务有望稳健增长且受益于行业集中度提升[2][3][4] 各部分总结 业绩情况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收入380.3亿元(同比+4.1%) 归母净利润14.8亿元(同比+1.3%) 扣非归母净利润14.9亿元(同比+4.0%)[1] - 分季度看 24Q1/Q2/Q3收入分别为121.2/126.3/132.7亿元(同比+8.0%/-2.2%/+7.1%) 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6/5.4/4.8亿元(同比+10.9%/-5.1%/+0.6%) 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6/5.5/4.9亿元(同比+11.0%/+1.2%/+1.2%)[2] 盈利指标 - 24Q1 - 3毛利率为7.0% 同比-0.7 pct Q1/Q2/Q3毛利率分别为7.0%/7.1%/6.9% 同比-0.7/-0.6/-0.9 pct[3] - 24Q1 - 3销售/管理/财务费用率分别为1.5%/0.8%/-0.2% 同比-0.3/+0.0/-0.1 pct[3] 盈利预测与评级 - 预计2024 - 2026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2.1亿元、24.6亿元、27.4亿元(前值为23.8亿元、26.3亿元、29.2亿元) 增速分别为3.0%、11.4%、11.1% 当前股价对应的PE分别为11X、10X、9X[4] - 维持公司“买入”评级[4] 财务预测摘要 - 2024 - 2026E营业收入分别为519.09亿元、566.88亿元、620.70亿元 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45%、9.21%、9.49%[5] - 2024 - 2026E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2.10亿元、24.62亿元、27.36亿元 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99%、11.41%、11.12%[5] - 2024 - 2026E毛利率分别为7.23%、7.33%、7.43% 净利率分别为4.48%、4.57%、4.64%[6]
国药股份:Q3收入同比稳增,费用端持续优化
国投证券· 2024-10-27 18:23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给予国药股份(600511.SH)买入-A的投资评级,6个月目标价为34.98元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2024年-2026年的收入增速分别为5.63%、7.26%、7.57%,净利润的增速分别为2.49%、8.37%、8.49% [4] - 公司前三季度收入及利润微增,费用端管控良好 [2][3] - 三季度公司收入端增长稳健,费用端持续优化有助于盈利水平提升,利润端同比增长放缓及环比有所下滑主要是受到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同比下滑、宏观经济及医疗政策有所影响等因素所致 [3] 财务数据总结 收入和利润 - 2024年-2026年公司主营收入分别为52,495.0百万元、56,308.2百万元、60,568.0百万元,同比增长5.63%、7.26%、7.57% [6] - 2024年-2026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199.4百万元、2,383.4百万元、2,585.9百万元,同比增长2.49%、8.37%、8.49% [6] - 2024年-2026年公司每股收益分别为2.92元、3.16元、3.43元 [6] 盈利能力 - 2024年-2026年公司毛利率分别为7.5%、7.5%、7.4% [7] - 2024年-2026年公司营业利润率分别为5.8%、5.8%、5.9% [7] - 2024年-2026年公司净利润率分别为4.2%、4.2%、4.3% [7] - 2024年-2026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2.7%、12.6%、12.5% [7] 估值 - 2024年-2026年公司市盈率分别为10.9倍、10.0倍、9.2倍 [6] - 2024年-2026年公司市净率分别为1.4倍、1.3倍、1.2倍 [6] - 2024年-2026年公司股息收益率分别为2.8%、3.0%、3.2% [6]
国药股份:2024年三季报点评,Q3收入增长稳健,运营能力有所改善
华福证券· 2024-10-25 11:01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公司维持"买入"评级 [5] 报告的核心观点 母公司业绩增长稳健 - 母公司实现收入57.08亿元,同比增长9.2%,实现净利润(剔除投资收益后)2.41亿元,同比增长18.7%,业绩增长稳健 [2] - 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增速低于收入增速或更多受投资收益影响,24Q3公司实现联营企业投资收益0.77亿元,同比减少0.31亿元 [2] 运营能力有所改善 - 24Q3公司应收账款(还原ABS、保理等应收账款融资后)周转天数为105.4天,环比Q2减少1.2天,相比23Q3减少3.2天 [3] - 24Q1-3应收账款(还原ABS、保理等应收账款融资后)占总资产比例为45.4%,同比减少1.7pct [3] 各项费用率控制得当 - Q3公司实现毛利率6.9%(-0.86pct),净利率3.85%(-0.34pct),实现管理/销售/财务费用率0.82%/1.46%/-0.16%,分别同比变化-0.04/-0.21/-0.15pct [4] 盈利预测与投资建议 - 我们下调公司2024-2026年盈利预测,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2/23.8/25.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5%/8.1%/7.2% [5] - 公司作为全国领先的医药批发平台,流通+工业一体化布局麻精行业,北京区域流通龙头地位稳固,口腔、工业、仓储多业态并举,业绩增长确定性强,维持"买入"评级 [5]
国药股份:母公司业绩稳健增长,投资收益下滑
华泰证券· 2024-10-24 18:03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维持公司"买入"评级 [5]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3Q24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同比减少较多,导致利润增速慢于收入增速 [5] - 短期业绩波动不改公司长期增长逻辑,公司基本面稳固、财务指标优秀 [5] - 公司精麻分销市占率领先,北京普药配送业务稳固,给予公司25年14倍PE估值 [5] 公司经营情况总结 - 公司9M24收入/归母净利润/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80.29/14.81/14.89亿元,同比+4.1%/+1.3%/+4.0% [5] - 3Q24收入/归母净利润/扣非归母净利润132.72/4.81/4.86亿元,同比+7.1%/+0.6%/+1.2% [5] - 3Q24投资收益同比下降拖累净利润表现,剔除后净利润同比稳健增长 [5] - 9M24/3Q24毛利率分别为7.02%/6.90%,同比-0.72/-0.86pct,各项费用率同比降低 [6] 盈利预测与估值 - 预测公司24-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2.0/23.7/25.3亿元,同比+2.6%/+7.5%/+6.8% [7] - 给予公司25年14倍PE估值,对应目标价43.89元 [5] - 公司估值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PE为11.51/10.71/10.03倍 [9]
国药股份(600511)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4-10-23 17:43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1][2] - 公司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2] - 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2]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2]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和方式 - 公司的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监管部门等相关个人和机构[3][4] - 公司应当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等[3][5]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环境社会治理等[3]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能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4][5]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管理制度、组织沟通活动、处理投资者诉求等[5]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品行、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5][6]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 公司及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审查信息,不得出现违规行为[7][8] - 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及时发布活动记录[8][16] - 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投资者参与提供便利[9] - 公司应当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对公司情况进行全面介绍和交流[10][11]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开展相关接待工作,并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承诺书[12][13][14] - 公司应当充分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的相关信息,及时回复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15]
国药股份(600511)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3 17:43
财务业绩 - 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32.72亿元,同比增长7.12%[2]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80.29亿元,同比增长4.10%[2] - 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1亿元,同比增长0.64%[2] - 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1亿元,同比增长1.30%[2] - 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86亿元,同比增长1.22%[2] - 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89亿元,同比增长4.04%[2] - 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6371元,同比增长0.64%[2] - 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9632元,同比增长1.30%[2] - 2024年第三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94%,同比下降0.28个百分点[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380.29亿元,同比增长4.1%[18]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363.11亿元,同比增长4.3%[18]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19.89亿元,同比下降0.2%[18]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为19.66亿元,同比下降1.0%[18]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5.75亿元,同比下降0.44%[19]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9.70亿元,同比增长3.41%[19]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63.78亿元,同比增长5.9%[25]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1.65亿元,同比增长-0.6%[25]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收益为4.60亿元,同比减少8.7%[25]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5,492.09万元,同比减少-716.1%[25]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85亿元,同比增长8.0%[25]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管理费用为8,983.26万元,同比减少2.5%[25]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0元,同比减少100.0%[25] 现金流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0亿元,同比下降11,267.47%[6]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3亿元[27]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5亿元[27] - 2024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1.22亿元[27] - 2024年前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4.91亿元[27]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4亿元[27]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8亿元[27] 资产负债 - 公司2024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为297.71亿元人民币[14] - 公司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82.98亿元人民币[14]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101.44亿元人民币[14]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应收款项融资为54.38亿元人民币[14]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存货为52.57亿元人民币[14] - 公司2024年9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为18.72亿元人民币[14] - 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433.6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8%[15][16] - 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负债为1,587.9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4%[15][16]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660.8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3%[15][16]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3.59亿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12.26亿元[15] - 公司2024年9月30日无形资产为26.02亿元,开发支出为13.47亿元[15]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商誉为20.38亿元[15] - 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40.57亿元,较2023年末减少1.8%[22][23][24]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为49.48亿元,较2023年末增加24.4%[22]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存货余额为26.28亿元,较2023年末增加43.5%[22] 股东情况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3,368名[9] - 公司前10大股东中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4.72%[9]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有6,349,294股[12]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数量为0股[12]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1.9632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14.77亿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为-4.45亿元[26] - 2024年前三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116.01亿元[26]
国药股份:国药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3 17:43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8 层 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8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
国药股份:国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3 17:43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药股 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 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名,实到董事 十名,其中四名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修昌先生 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国药股份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全部委员一致同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1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 国药股份 2024 ...
国药股份: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10-23 17:43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7]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6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前3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8] - 报告期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但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或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可免于披露业绩预告[9]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时,公司应进行业绩预告[8]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需披露[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重大事件有较大影响时应告知公司[15] - 公司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等情况需披露[15]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14]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0] - 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2] - 董事应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及重大事件情况[22] - 监事应对董高信息披露履职行为进行监督[22] - 高管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4]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6]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6] 信息披露事务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财务经营情况[23] - 公司信息披露界定及编制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配合[29]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环节,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30] - 临时报告根据不同情况由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编制审核后披露[30][31] 信息披露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符合未泄露等条件[34][35]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37]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39]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知晓人对公司应披露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1] - 公司董事等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41]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等不得公开、泄露或利用该信息[41] - 公司通过特定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44] - 公司定期报表先上报主管机关应注明保密字样[45]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提供信息应履行审批手续[42] - 未报告应报告事项致信息披露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42] - 擅自披露重大信息等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44] - 本制度中“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