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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6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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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7-04 19: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主体 | | --- | --- | --- | --- | | | | 被担保人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董事、监管、高级管理 | | | | | 人员及其控制或者任职的主体 | | 担 | 保 对 | | □其他______________ | | 象 | | | | | | | 本次担保金额 | 5,000.00 万元 |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97,591.00 万元 |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 ...
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7-04 19:15
| 证券代码:600531 |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 公告编号:临 2025-052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96 |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源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江西源丰提 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江西源 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2,937.21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7,000 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担保 ...
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5-07-04 19:15
保险购买信息 - 2025年7月4日董事会通过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议案[2] - 投保人是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 - 被保险人含公司及董监高和相关责任人员[2] - 赔偿限额不超1亿元,保费不超50万元[2] - 保险期限12个月/期,可续保或重投[2] 后续安排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事宜[2] - 购买事项将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 影响评估 - 购买符合规定,能保障履职、提高积极性[4] - 预计费用合理,不影响财务状况[4]
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7-04 19:15
关联交易 - 2025年与甘肃宝徽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7000万元[9] - 2025年向甘肃宝徽采购铅渣预计金额5000万元,占比0.19%[10] - 2025年向甘肃宝徽采购铜渣预计金额2000万元,占比0.08%[10]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底,甘肃宝徽净资产6.75亿元,净利润1905.59万元[11] - 截至2025年3月,甘肃宝徽净资产6.57亿元,净利润 - 2129.98万元[11] 决策进展 - 2025年7月3日独董会、7月4日董事会通过新增关联交易议案[5][7] 公司概况 - 甘肃宝徽1994年成立,注册资本7亿,豫光集团持股51%[10][11]
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07-04 19:15
| 证券代码:600531 |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 公告编号:临 2025-046 | | --- | --- | --- | | 债券代码:110096 |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 | |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 |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 | | | --- | --- | --- | --- | | 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 | | |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 | | 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 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 | | | | |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 | | 第 1.12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 | 第 1.13 条 | 条 | | 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公司认定 |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采购总监、 | | | | 的其他人员。 | 销售总监、总工程师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 | | | 第 许可项目:期货业 ...
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04 19:1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23日14点30分在公司510会议室召开[4][5] - 网络投票7月23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平台9:15 - 15:00[5] 议案信息 - 会议审议取消监事会等5项议案,7月5日披露[8][9]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3、4[1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为1 - 5[13] - 议案3关联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8][10][13]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7月17日,A股代码600531[17] - 股东7月22日9:00 - 11:30、14:30 - 16:30现场或传真登记[19] - 联系人苗雨,电话0391 - 6665836,传真0391 - 6688986[21] - 现场会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自理[22]
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5-07-04 19:15
2、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购货合同(铅渣)》《购货 合同(铜渣)》。 经认真核查,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 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 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形成如下表决结果: 1、关于新增日常关联 ...
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4 19: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8位董事全部出席[3] - 公司拟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5] 议案表决 - 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 - 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17个子议案部分需提交审议[5][6][7][8][9] -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决同意4票[10] - 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预计议案需提交审议[11][12][13] -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将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4]
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04 19:0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七月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党建工作 第四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与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 ...
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7-04 19:0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保护公司、 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公 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部分条款适用于控股或参股本公司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披露"或者"公告"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其他规定在上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 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