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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电力(60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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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电力:关于投资建设京能电力蒙西区域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消纳1018MW新能源项目(风电部分)的公告
2024-08-26 17:23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京能电力蒙西区域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消纳 1018MW 新能源项目(风电部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项目位于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当郎忽洞苏木、红格尔图镇、 土牧尔台镇、乌兰哈达苏木境内,占地面积约 563 平方公里。选址已 避开生态红线,机位点、升压站场址已确认,建设用地满足项目需求。 项目所发电量经两座 220kV 升压站汇集后接入 500kV 升压站,送 至蒙西网进行消纳,最终送出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1 投资标的名称:京能电力蒙西区域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消纳 1018MW 新能源项目(风电部分)(以下简称:"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风电部分动态投资 352,802.16 万元,资本 金占总投资的 20%,即为 70,560.432 万元。资本金以外建设 资金拟通过融资方式解决。 相关风险提示:1.项目实施尚需办理 ...
京能电力:独立董事2024年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2024-08-26 17:23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七次专门会议于 2024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独立董事3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 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次会议就如下事项进行表决: 经审议《关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 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的议案》认为:我们审阅了《关于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就涉及京能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财务")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后认为, 公司 2024 年上半年与京能财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和发展的需要,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展开,不存在影响公司 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京能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并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根据对 京 ...
京能电力:关于参股投资建设京能秦皇岛热电二期2×660MW工程项目的公告
2024-08-26 17:21
项目概况 - 京能电力与中煤电力按40%和60%持股投资京秦二期工程[3] - 拟建设2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3] - 项目动态总投资60.17亿元,资本金12亿元[3] 股权与出资 - 中煤电力出资7.2亿元,京能电力出资4.8亿元[3] - 双方按6:4股权成立中煤京能秦皇岛能源开发公司[5] 项目进展与风险 - 2023年6月30日获河北省发改委核准批复[5] - 存在审批和建设进度、经济效益不及预期风险[3] 项目产出 - 投产后可实现2000万平米供热及200吨/小时工业蒸汽供应[3]
京能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6 17:21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43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 体董事和全体监事送达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2024 年 8 月 23 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在北京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董事、总经理李染生先生,董 事周建裕先生、孙永兴先生,独立董事赵洁女士、刘洪跃先生出席了 会议。董事长张凤阳先生授权董事周建裕先生,董事李鹏先生、柳成 亮先生授权董事、总经理李染生先生,独立董事崔洪明先生授权独立 董事赵洁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会议表决权。公司监事刘国立先生、曹 震宇先生、杨金朋先生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李染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经审议,通过《关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 年上半年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京能电力:北京市天元律所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
2024-08-02 19:17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462 号 致: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 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 日 9 点 00 分在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以及《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京能电力股份 ...
京能电力: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4-08-02 19:17
董事会会议 -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 专门委员会设置 - 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1] 战略投资委员会 - 张凤阳、李染生等任委员,张凤阳任主任[1] 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 刘洪跃、崔洪明等任委员,刘洪跃任主任[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赵洁、刘洪跃等任委员,赵洁任主任[2]
京能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2 19:17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37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 体董事和全体监事送达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2024 年 8 月 2 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在北京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董事张凤阳先生、李染生先生、 孙永兴先生、独立董事赵洁女士、刘洪跃先生、崔洪明先生出席了会 议。董事李鹏先生、柳成亮先生授权董事李染生先生,董事周建裕先 生授权董事孙永兴先生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会议表决权。公司监事刘 国立先生、曹震宇先生、杨金朋先生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张凤阳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
京能电力: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8-02 19:17
监事会选举 - 2024年8月3日公告厚伯茏、杨金朋当选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3] - 厚伯茏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等,杨金朋任河北涿州京源热电相关职务[4] - 二人与三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第八届监事会[1]
京能电力: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2024-08-02 19:17
人事变动 - 同意聘任李染生为公司总经理[2] - 同意聘任王金鑫、韩志勇、王清、李前宇为公司副总经理[3] - 同意聘任李刚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3][4]
京能电力: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02 19:17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36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676,533,27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84.792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