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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60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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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东阳光独立董事制度
2024-03-29 22:5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 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
东阳光:东阳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3-29 22:5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
东阳光:东阳光2023年度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报告
2024-03-29 22:51
目 录 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第 1—2 页 二、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3—4 页 | 三、附件……………………………………………………………… | 第 | 5—8 | 页 | | --- | --- | --- | --- | |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 第 5 | 页 | |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 第 6 | 页 | | (三)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第 | 7—8 | 页 |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报告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4〕11-39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 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3-29 22: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 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28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3-29 22:51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18 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种类:安全性较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 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委托理财事项不可避免会受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 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量择 机进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减少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四) 投资方式 公司拟通过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 ...
东阳光:东阳光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9 22:49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目 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第 | 1-2 | 页 | | --- | --- | --- | --- | | 二、附件……………………………………………………………… | 第 | 3-6 | 页 | |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 第 3 | 页 | |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 第 4 | 页 | | (三)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第 | 5-6 | 页 | 天健审〔2024〕11-37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
东阳光:东阳光2023年度年报审计报告
2024-03-29 22:49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报告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1—5 | | 页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6—13 |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 6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 7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 8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 | 9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0 |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1 |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2 |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 | 页 |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4—1 ...
东阳光:东阳光公司章程(2024年第一次修订)
2024-03-29 22:49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按照有关规定, 先后对照《股 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公司法》进行规范,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公司经成都市体制改革委员会成体改[1988]16 号文《关于同意成都量具刃 具总厂、四川电器厂超前改革试点的通知》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 在成都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2008 年,经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 会通过,公司迁址到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经济开发区,在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变更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1989 年 1 月 8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市分行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1993 年 2 月 24 日经成都市体改委批准, 再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
东阳光:东阳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3-29 22:49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第一次修订)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 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如因缺额导致成员 人数少于三人,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 ...
东阳光:东阳光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付海亮
2024-03-29 22:49
作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 定,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付海亮)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 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付海亮先生,男,1996 年 1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武汉市第三律师事务所 律师;2000 年 10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湖北浩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5 年 5 月至今,任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行政负责人。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广 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