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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60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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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603037) -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13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等多类人员,含持股5%以上股东[3] - 应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事件[8] - 提供信息披露资料并负责[10] - 持续关注并报告信息进展[11] 信息处理流程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报告董事长并处理[8] - 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披露[8] 责任追究 - 瞒报等致重大信息问题将追究责任人责任[13]
凯众股份(603037) -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13
制度概况 - 公司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16] 责任处理 - 六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4][5] - 四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7] - 四种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9] 处理方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1] - 特定人员责任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13]
凯众股份(603037) -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13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依多项法规[2] 豁免披露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应履行保密义务[6]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后续处理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7]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秘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8] 管理与申请流程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10] - 申请需向证券投资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审核[10] 存档与惩戒规定 - 决定处理的信息应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11]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2] - 不符合条件或违规将惩戒相关人员[14]
凯众股份(603037) -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13
人员变动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离职手续 - 离职董事、高管应于正式离职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7] 义务与限制 - 董事、高管忠实义务至少在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内有效[9] - 离职董事、高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11]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异议处理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凯众股份(603037) -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13
投资办法目的 - 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2] 投资范围与原则 - 范围为对外股权投资,含新设、追加等[2] - 需遵循法规、符合战略、规模适度、效益优先[4] 审批制度 - 实行逐级审批,不同公司审批流程不同[3] - 投资项目经多环节审批,必要时股东会审批[5] 管理工作分工 - 各部门负责不同管理工作,证券部归档等[6][7] 办法生效与权限 - 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修订权归董事会[9][10]
凯众股份(603037) -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13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 章程对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地对待全体投资 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要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 际情况。 第六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要体现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以及潜在 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倡导理 性投资,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 ...
凯众股份(603037) -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13
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董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6] 股份交易限制 - 董高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9] - 董高人员在特定情形下所持股份不得转让[9] - 董高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0] - 董高人员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0] 减持规定 - 董高人员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4]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5] 股份变动披露 - 董高人员股份被强制执行应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违规处理 - 董高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8] - 董事会不执行,股东可要求30日内执行,否则可起诉[18] - 董高人员违规交易致公司受罚,公司可按比例处罚[19] 其他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24]
凯众股份(603037) -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13
资金往来制度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资金占用[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执行要求 - 不得为关联方垫支、拆借资金[4][5] - 经营性资金往来按规定决策实施[7] 监督审计 - 财务定期查非经营性资金,内审每季度内审[8] - 注册会计师对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并公告[9] 侵占处理 - 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赔偿[9] - 资金占用以现金清偿,非现金有规定[10] - 处分协助侵占的董高人员并追究责任[14]
凯众股份(603037) -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13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知情人管理 - 公司董监高、5%以上股份股东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7] - 知情人应按规定填写档案并记录信息[9] - 董事会秘书应在知情人知悉信息时登记备案[10] 重大事项处理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应报送知情人档案信息[12]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签名确认[13] 流程与保存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流程包括告知等环节[14] - 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4] 责任与制度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交易[16]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和生效[21]
凯众股份(603037) -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13
委托理财资金 - 范围含临时闲置自有和募集资金[4] - 投向国有商行或 AA 级以上券商 1 年内保本型产品[5][6] 管理职责 - 财务部负责策划、实施和日常管理[8] - 审计部负责监督管理[9] - 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评估与审核[10] - 董事会负责审批[11] 其他规定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需董事会审议等并公告[15] - 财务部出纳建登记簿,经理每月盘点核对[17]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 12 个月,交易金额不超额度[20] - 办法自批准日执行,财务部解释修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