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期货(60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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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期货(603093)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3-10 22:0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营业收入为57.12亿元,较2023年减少8.56%[52]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8亿元,较2023年增长13.96%[52]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8.62亿元,较2023年增长213.98%[52] - 2024年末资产总额为488.63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34.52%[52] - 2024年末负债总额为447.39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37.18%[52]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75元/股,较2023年增长13.64%[53]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71%,较2023年增加0.25个百分点[53] - 本报告期末净资本为15.10亿元,上年度末为15.18亿元[53] - 2024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 - 60.40万元,2023年为 - 21.52万元[56] - 2024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91.24万元,2023年为1255.99万元[56] - 2024年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442.23万元、-3733.85万元、-29.69万元,所得税影响额为117.32万元、-622.18万元、201.38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为0.69万元、-0.61万元,合计为355.06万元、-1876.59万元、633.87万元[57]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初余额38.24亿元,期末余额23.78亿元,当期变动-14.46亿元,对当期利润影响-2.37亿元;应收款项融资期初余额469万元,当期变动-469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初余额3622.67万元,期末余额5061.58万元,当期变动1438.91万元;交易性金融负债期初余额6500.19万元,期末余额1.13亿元,当期变动4787.99万元,对当期利润影响2.76亿元[61]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12亿元,同比下降8.56%[81] - 2024年公司营业成本51.94亿元,同比下降9.83%[81] - 202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8亿元,同比上升13.96%[81] - 2024年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75元,同比增加13.64%[81] - 2024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71%,同比增加0.25个百分点[81] - 投资收益6242.29万元,上年同期1.75亿元,变动比例-64.41%,主要系风险管理业务期货平仓损益减少[82] - 净敞口套期收益-249.86万元,上年同期-6125.71万元,变动比例95.92%,主要系风险管理业务被套期项目持仓损益增加[82] - 其他收益136.74万元,上年同期1305.67万元,变动比例-89.53%,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减少[8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387.89万元,上年同期-7351.76万元,变动比例67.52%,主要系风险管理业务期货持仓损益增加[82] - 汇兑收益-814.55万元,上年同期-168.43万元,变动比例-383.61%,主要系境外子公司非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62亿元,上年同期37.78亿元,变动比例213.98%,主要系本期客户权益增加较多[82]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12亿元,同比下降8.56%;营业成本51.94亿元,同比下降9.8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8亿元,同比上升13.96%;基本每股收益0.75元,同比增加13.6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71%,同比增加0.25个百分点[83] - 2024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26.15亿元,同比增加82.22亿元[91]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8.6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0.84亿元[91]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0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0.89亿元[91] - 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3.8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0.33亿元[91] - 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为33,825,123,487.11元,较上期期末增加65.03%[94] - 应付货币保证金本期期末数为41,468,144,713.80元,较上期期末增加53.03%[94] - 境外资产为13,167,397,039.84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6.95%[95] - 货币资金期末受限账面余额为25,523,787.22元,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受限账面余额为1,370,571,345.43元[96] - 存货期末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均为77409148.97元,合计期末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均为1473504281.62元[97]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55,467,723.81元[168]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57,972,343.89元[170]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0.03%[171]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为50,088,766.66元[171]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为96,022,000.74元[171]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20.97%[17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120,361,273.03元[17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2.65%[173]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境内期货经纪业务客户权益为315.61亿元[62] - 2024年公司实现期现销售收入49.90亿元[62] - 2024年公司“保险+期货”全年入场项目超160个,为涉农主体提供34.6亿元风险保障,累计承做2775.7吨农产品[63] - 截至2024年12月底,完成场外衍生品业务新增名义本金643.93亿元[63] - 做市品种数量从去年的29个增长至37个,其中期权15个、期货22个[64] - 截至2024年12月底,南华基金存续公募基金规模148.05亿元[65] - 截至2024年12月底,资管产品规模为1.59亿元[65] - 2024年1 - 12月,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额为1.71亿元[65] - 截至2024年12月底,境外经纪业务客户权益总规模137.97亿港币,境外资管业务总规模25.2亿港币[65] - 截至2024年12月底,期货公司客户权益合计1.54万亿元,较2023年同期增长8.15%[67] - 2024年1 - 12月,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7,729,144,251手,累计成交额为6,192,631.7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9.08%和增长8.93%[68] - 期货经纪业务营业收入4.94亿元,同比下降13.48%,营业成本4.59亿元,同比下降1.39%,毛利率7.13%,减少11.38个百分点[85] - 财富管理业务营业收入6822.04万元,同比下降24.31%,营业成本7156.85万元,同比下降27.94%,毛利率-4.91%,增加5.29个百分点[85] - 风险管理业务(总额法)营业收入44.85亿元,同比下降18.22%,营业成本44.75亿元,同比下降18.78%,毛利率0.21%,增加0.69个百分点[85] - 2024年南华资本做市品种数量从29个增长至37个,其中期权15个,期货22个[74] 公司业务资质与牌照获取情况 - 1995年10月18日,公司获国内期货经纪业务资格[20] - 2007年9月7日,公司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20] - 2007年9月7日,公司获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20] - 2011年8月12日,公司获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21] - 2012年11月15日,公司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21] - 2015年1月27日,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并开通经纪业务交易权限[22] - 2016年1月7日,公司获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22] - 2019年12月6日,公司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参与人[22] - 2017年8月29日,横华农业获《食品经营许可证》,2021年10月27日因地址变更重新核发,有效期至2026年10月26日[23] - 2022年3月28日,南华资本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3月27日[24] - 2023年10月18日,南华资本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7日[24][25] - 2020年8月,南华资本获批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甲醇交割仓(厂)库[25] - 2007年6月26日,横华国际期货获香港证监会批准进行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26] - 2014年7月16日,NANHUA USA注册为NFA会员并获期货佣金商业务资格[28] - 2017年12月14日,NANHUA SINGAPORE获新加坡金管局核准的资本市场服务牌照[29]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 1996年5月28日,浙江南华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000万元[37] - 2000年1月17日,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37] - 2002年12月24日,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11000万元[38] - 2009年4月20日,公司注册资本由11000万元增加至16000万元,并更名[38] - 2009年12月9日,公司注册资本由16000万元增至28560万元[39] - 2011年2月16日,公司注册资本由28560万元增至45000万元[40] - 2012年12月,公司注册资本由45000万元增至51000万元[41] - 2019年8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7000万股A股并上市,募集资金净额28231.43万元,注册资本增至58000万元[41] - 2020年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0065893股,每股发行价12.14元,募集资金总额364999941.02元,净额359249713.31元,增加注册资本30065893元[41] - 本报告期末注册资本为610,065,893元,与上年度末相同[20] 公司分支机构情况 - 公司下属有11家分公司和28家营业部,均持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设立11家分公司和28家营业部[46] - 浙江分支机构数为10家[46] - 广东分支机构数为5家[46] - 江苏和上海分支机构数均为3家[46] - 北京、辽宁、山东、黑龙江分支机构数均为2家[46] - 四川、重庆、江西、福建、天津、山西、河南、陕西、甘肃、湖北分支机构数均为1家[46] - 公司在全国拥有11家分公司和28家营业部,2024年武汉分公司正式开业[73] 公司业务板块发展情况 - 风险管理业务板块,南华资本开展基差贸易、场外衍生品和做市业务,基差贸易覆盖主要上市期货品种[74] - 境外金融服务业务板块,横华国际完成四大国际化都市布局,覆盖三大时区,实现24小时交易[75] - 财富管理业务方面,公司具备多项财富管理业务牌照,南华基金是首家期货公司控股的公募基金[75] 公司科技与团队情况 - 2011年南华期货成立软件部,经过10多年发展拥有科技团队[76] - 公司围绕不同业务线开发创新产品和系统,如南华期货APP、NHTD极速交易系统等[76] - 公司高管团队从业时间长、经验丰富、人员稳定、业务能力强,能制定适宜发展战略[76] 公司获奖情况 - 2024年公司获“重点金融企业 - 南华期货”奖项,颁奖单位为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78] - 公司获2023年中国鼎金融业年度品牌建设优秀案例等多个2023年相关奖项[78] - 2024年公司获上海期货交易所优秀期货公司奖[79] - 2024年公司获证券之星资本力量年度评选卓越期货公司奖和乡村振兴奖[79] - 2024年公司获《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报》社年度期货公司强农典型案例期货助农海伦模式奖[79] - 2024年公司入选“全球浙商ESG经典100榜单”[79] - 2024年公司获第十七届金蝉奖年度赋能新质生产力金融机构奖[79] 公司未来业务规划 - 公司2025年境内期货经纪业务坚持规模导向,深化业务协同,为不同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109] - 公司2025年境外金融服务业务抓住政策方针,巩固境外业务优势,关注企业“走出去”和机构“引进来”情况[109] - 公司已具备QFII和RQFII资质,2025年跟进潜在客户群体,推动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交易[110] - 公司风险管理业务围绕基差贸易
南华期货(603093) -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
2025-03-10 22:01
| | | | 一、审计报告……………………………………………………… 第 | 1—6 页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 7—14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7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8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9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4 页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 15—117 页 | | 四、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 118 页 | ...
南华期货(603093) -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3-10 22:01
目 录 |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 1—2 页 | | --- | --- |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 | 3—6 页 | | 三、附件…………………………………………………………… 第 | 7—11 页 | |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7 页 | |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8 页 | |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 第 9 页 | | (四)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 10—11 页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337 号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期货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华期货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南华期货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
南华期货(603093) - 关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5-03-10 22:01
审计内容 - 审计南华期货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审计报告[3] - 审计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3] 审计相关 - 审计报告仅供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4] - 审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7] 审计结果 - 认为汇总表如实反映2024年度相关资金情况[8] 其他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7日[9] - 汇总表单位为人民币万元[11]
南华期货(603093) -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10 22:01
审计相关 - 审计南华期货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7日[9] 责任划分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控有效性是董事会责任[4] - 注册会计师负责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5] 审计结果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7][8] 风险提示 - 内控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
南华期货(603093) -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3-10 22:01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林、陈蓉、张红英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始终保持独立性,其 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有效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7 日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徐林、陈蓉、张红英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南华期货(603093) -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3-10 22: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含1名董事长、4名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提前14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2]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2]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2]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接受委托出席不得超两名董事委托[17] 提案相关 - 董事等可提交议案,原则上列入会议议程[19] - 提案应包含相关要素[19] - 董事会提案书面提交,内容需符合要求[20] 项目审批 - 重大投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22]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临时增加议题需到会董事2/3以上同意[25] - 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相关会议及决议有规定[26] 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0] - 会议结束及时报送决议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34] 授权与委员会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应合规[36] -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按议事规则执行[36]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生效[39]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40]
南华期货(603093) -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陈蓉)
2025-03-10 22:01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陈蓉)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要求,现 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 本人简历如下: 陈蓉女士,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教授。2003年8月至今,就职 于厦门大学,任教师;2019年2月至今,担任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任何情况。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不受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以现 场或通 ...
南华期货(603093) -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2025-03-10 22:0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 公司主要股东指有权在股东大会行使或控制行使10%以上投票权人士[7] - 公司层面关连人士在非全资附属公司股东大会可个别或共同行使10%以上表决权时,该附属公司为关连附属公司[9] - 过去12个月内或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特定情形的法人、自然人为关联人[6] 联系人定义 - 基本关连人士联系人个人时,以本人或直系家属为受益人信托中,关连人士合计权益少于30%的受托人属联系人[6] - 基本关连人士联系人个人时,本人等直接或间接持有的30%受控公司或附属公司属联系人[7] - 基本关连人士联系人个人时,本人等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营公司出缴资本30%以上权益时,合营伙伴属联系人[7] - 基本关连人士联系人公司时,该公司等直接或间接持有的30%受控公司或附属公司属联系人[8] - 基本关连人士联系人公司时,该公司等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营公司出缴资本30%以上权益时,合营伙伴属联系人[8] 非重大附属公司标准 - 非重大附属公司最近三个财年有关百分比率每年少于10%,或最近一个财年少于5%[10]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2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2/3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25]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适用相关交易规定[25] - 公司因放弃权利发生关联交易,适用相关交易规定[26]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金额适用规定[26] - 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达到规定标准,参照《上交所上市规则》第6.1.16条规定[28] - 连串关连交易12个月内进行或完成,或彼此有关连,应合并计算;构成反收购行动,合并计算期为24个月[28]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9] 回避规定 - 关联董事应回避审议和列席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表决扣除其表决权数[30][31] - 关联股东应回避股东大会关联事项表决,扣除其有表决权股份数[32] 披露豁免 - 公司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信息属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可豁免或暂缓披露[34] -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交易,可免于按《上交所上市规则》披露和履行程序[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39]
南华期货(603093) -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3-10 22:01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 证公司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时,公司应当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