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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股份(60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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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股份(603132.SH)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3.46亿元,同比增长0.36%
智通财经网· 2025-10-24 17:34
财务业绩概览 -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1.8亿元,同比增长7.01% [1] - 公司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3.46亿元,同比增长0.36% [1] - 公司前三季度扣非净利润为3.26亿元,同比下降7.29% [1] - 公司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35元 [1]
金徽股份(603132) -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4 16:16
股权与上市 -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核准首次发行9800万股,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97800万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88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21] - 公司已发行股份97800万股,均为普通股[22]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31]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会相关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39]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9] - 审议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4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3]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十日内反馈[5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59]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6]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62]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1]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6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6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0] - 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81]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等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3]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3] - 关联股东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84]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88] - 现任董事会、持有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8]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8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8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两个月内实施方案[92]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94]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能担任董事[9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0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02] - 公司董事会中职工代表董事1人,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3]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5]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三年内忠实义务有效[107] -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103] 交易与董事会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1] - 单项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30%以上不足50%的融资业务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1] - 单项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0.5%以上不超过3%的对外捐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9]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151] - 公司每年按规定向股东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红[152][153]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净利润30%[155] - 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规定[155] - 股东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8] - 公司应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59]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2] 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决议作出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2][183][18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86]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9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十日内公示[191]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4] - 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公告[193] -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间有规定[194] - 公司因相关规定解散应在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95]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制订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198]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200]
金徽股份(603132) - 金徽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6: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4] - 独立董事任期内出现问题公司应六十日内补选[14][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会议资料相关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0]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1]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3]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34] 年报相关工作 - 年审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内容,听取管理层汇报[36] - 审议年报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不符规定可提意见[36] - 对年报有异议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审计,公司承担费用并披露[36] - 关注年报编制信息保密情况,书面记录沟通情况等[36][37] 制度相关 - “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0]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41]
金徽股份(603132) - 金徽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6: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7][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与登记相关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5]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之一,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3]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3] 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6]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其他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8]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股东会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33]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修改提案,否则视为新提案不得本次表决[32]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4]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7]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39]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高管具体实施[3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40]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5]
金徽股份(603132) - 金徽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6: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4]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0.5%以上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发生单项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30%以上不足50%的融资业务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会议召开与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日期顺延或需全体与会董事书面认可[2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该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事项,经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同意票,法律等有更多要求从其规定[36] 表决相关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或举手表决[29]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致无法判断时,会议对议题暂缓表决[33]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括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出席董事等应签字[34]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6][37] 规则相关 - 规则中“以上”“内”包括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9]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39]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也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9]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
金徽股份(603132) -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6:16
薪酬结构 -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基础薪酬占70%,绩效年薪占30%[8][9] -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按月发,外部董事无津贴[8] - 内部董事按职务定薪,无额外董事津贴[8] 管理机制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监督执行[5] - 人力资源部门配合制订、实施与发放管理[7] 审批流程 - 董事薪酬方案经多部门审议、批准后实施[7] -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与津贴方案经审议通过实施[7] 调整机制 - 公司可依多因素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14]
金徽股份(603132) -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6: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聘期一年,可续聘[5]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10][12]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结果及时公示[12]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3]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15] 审计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8]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9] 信息披露 - 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文件保存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0] 改聘解聘 - 改聘或解聘提前30天通知[23]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4] 审计委员会关注要点 - 关注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情况[26]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质量问题[26] - 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变动情况[27] - 关注未按要求轮换人员情况[27]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且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27] - 存在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7] 制度施行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修改亦同[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金徽股份(603132) - 金徽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6:16
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1] 资金占用界定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如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2] 防范措施 - 控股股东等在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3] - 公司不得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4] 监督与责任 - 审计机构审计时应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公告[4] - 公司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7] 违规处理 - 若发生违规资金占用,公司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9] - 若关联方占用资金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并追究责任[10] - 对协助关联方侵占资产等相关责任人,公司将给予处分及追究责任[12]
金徽股份(603132) - 金徽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6:16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及时通知保荐或顾问[5] 项目搁置与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重新论证可行性[8] - 超投资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项目[9] 资金置换 - 以自筹投入募投,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置换[10] 现金管理 - 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1] 协议签订 - 资金到账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5] 专户设置 - 两次以上融资分别设专户,超募资金专户管理[5]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招股所列用途,经股东会决议[8] 资金使用审议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等经董事会,部分经股东会审议[9] 流动资金补充 - 单次临时补充不超十二个月[13] 节余资金披露与审议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 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20] - 项目完成后节余占10%以上,使用经股东会审议[19] 项目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2] - 财务设台账记录资金情况[22] - 审计至少半年检查存放使用[22] - 保荐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专项报告[2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同[31]
金徽股份(603132) - 金徽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6:16
对外投资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5][6] - 未达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7] 投资管理与监督 - 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对外投资检查并出具报告[10] - 公司财务部对对外投资财务记录和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21]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获取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22]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对对外投资全面检查,对被投资公司审计[23] 投资操作与责任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收回投资[12][13]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转让投资[14] - 投资项目完成后总经理组织验收评估并报告存档[19] - 对外投资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等造成损失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19] 委托理财要求 - 公司委托理财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7] - 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进展及安全状况[1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