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远电子(60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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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远电子(603267) - 鸿远电子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4-10-30 19:09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 形成尊重投资者、服务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企业文化[2]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2]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2] - 提升公司整体价值,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2]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2]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 公司通过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业绩交流会/分析师会议、投资者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4][5][6][7][8][9] -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对公司所处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分红情况、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9] - 公司应当合理、妥善地安排与投资者的交流活动,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的管理,不得在与投资者的沟通活动中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信息[10]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0][11]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11]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专业知识、沟通和协调能力[12][13] - 公司应当定期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培训[21] - 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相关情况[22]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0-30 19:09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路演中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至 2024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 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北京元六鸿 远 电 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投 资 者 关 系 邮 箱 603267@yldz.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 回答。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 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 ...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10-30 19:09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 2 个交易 日内。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 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 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 义务的主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 ...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4-10-30 19:09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下列减持行为: (一)大股东减持:即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统 称"大股东")减持股份;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买入的公司股份或减持其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公司股份,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10-30 19:09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10-30 19:09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 并且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负责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潜在重 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舆情管理办法
2024-10-30 19:09
舆情管理组织架构 - 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4] -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职能部门,各部门配合采集信息[6][7]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8][9] - 重大舆情组长决策,一般舆情副组长灵活处理[11][12] 办法生效与解释 - 办法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8][20]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19:09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7日发出,10月30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2] 议案审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9票同意[3][4] - 《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9票同意[5][7] - 多项管理办法修订议案审议通过,均9票同意[8][9][10][11][12][13][14][15][16][17]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2024-10-30 19:09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 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登记管理制度》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鸿远电子(603267)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19:09
财务业绩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35亿元,同比下降4.22%[1]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亿元,同比下降48.29%[1]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3亿元,同比下降49.62%[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72亿元,同比下降69.56%[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59亿元,同比下降74.82%[1]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55元,同比下降48.60%[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3元,同比下降70.00%[1]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1.67亿元[12] - 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27亿元,同比下降47.9%[13,14] - 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7亿元[14] - 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55元[14] - 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8,033.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6.9%[13] - 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为7,720.7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6.6%[13] - 2024年前三季度管理费用为8,748.5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5%[13]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7.71亿元,同比下降21.0%[19] - 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21亿元,同比下降53.5%[19] - 2024年前三季度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0.30亿元,同比增加16.0%[19] - 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3.51亿元,同比下降22.2%[19] - 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1.02亿元,同比下降48.8%[19]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总资产为50.11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5.72%[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2.0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74%[3]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货币资金为10.36亿元[10]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69亿元[10]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为14.69亿元[10]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存货为8.21亿元[10]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短期借款为2.92亿元[10]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应付票据为1.88亿元[10]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应付账款为1.41亿元[10]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应付职工薪酬为5,655万元[10]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应交税费为1,046万元[10]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其他应付款为218万元[10] - 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50.11亿元,较上年末减少5.7%[12] - 2024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2.0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0.7%[12] - 公司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为8.77亿元[16]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为13.83亿元[16]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存货余额为6.40亿元[16] - 公司2024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为36.67亿元[16] - 公司2024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1.12亿元[17] - 2024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为41.77亿元,较2023年末减少33.1%[18] - 2024年9月30日非流动负债合计为8.14亿元,较2023年末增加81.1%[18] - 2024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2.79亿元,较2023年末增加0.6%[18] 现金流情况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6亿元[1]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3.13亿元[15]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8,003,001.94元[15]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7.09亿元[15]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79亿元[15]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为7,843.41万元[15]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1亿元,同比增加[21]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79亿元,同比大幅增加[21]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19.77亿元人民币,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0.24亿元人民币,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5亿元人民币[22]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36亿元人民币,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91亿元人民币,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8.38亿元人民币,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2亿元人民币[2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77亿元人民币[22] 其他信息 - 公司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不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23] - 公司负责人为郑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为李永强[2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布[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