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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远电子(60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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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远电子: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2.96%
证券日报· 2025-08-23 00:06
财务表现 -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8,179,962.35元 同比增长22.27%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931,738.49元 同比增长52.96% [2] - 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营收增速 显示盈利能力持续优化 [2]
鸿远电子2025半年度拟派2306.1万元红包
证券时报网· 2025-08-22 23:53
公司分红方案 - 鸿远电子发布2025半年度分配预案 拟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 预计派现金额合计2306.10万元[2] - 派现额占净利润比例为12.54% 为公司上市以来累计第8次派现[2] - 公司上市以来历次派现方案中 2025年半年度派现金额0.23亿元 股息率0.20% 2024年度派现金额0.39亿元 股息率0.45% 2023年度派现金额0.81亿元 股息率0.54%[2]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8亿元 同比增长22.27%[2] - 半年度净利润1.84亿元 同比增长52.96%[2] - 基本每股收益0.8元[2] 资金流动情况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13.32万元[3] - 近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731.54万元[3] - 最新融资余额3.62亿元 近5日减少441.76万元 降幅1.20%[4] 行业分红对比 - 国防军工行业共5家公司公布2025半年度分配方案[4] - 火炬电子派现金额最高达7590.70万元 派现占净利润比例29.06% 股息率0.45%[4] - 华秦科技派现3543.42万元 雷电微力派现3469.68万元 中天火箭派现295.25万元且派现占净利润比例达74.85%[4][5] - 鸿远电子派现金额2306.10万元 在行业内排名第四[4][5]
鸿远电子: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2 23:45
核心观点 - 鸿远电子发布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1] 分配方案细节 - 以总股本231,080,892股为基础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471,000股后 实际分配基数为230,609,892股 [1] - 合计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23,060,989.20元(含税) [1]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1] 时间节点 - 利润分配预案基于2025年6月30日的股本情况 [1]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晚间 [1]
鸿远电子(603267.SH)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1.84亿元,同比增长52.96%
智通财经网· 2025-08-22 19:18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0.18亿元 同比增长22.2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亿元 同比增长52.96%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8亿元 同比增长52.06% [1] 盈利能力 - 基本每股收益0.8元 [1] - 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收入增速 反映盈利能力提升 [1]
鸿远电子(603267) - 鸿远电子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2025-08-22 17:34
公司治理 - 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完善公司治理机制[2] 工作流程 - 会计年度结束后至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进展[3] - 审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财务负责人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3] - 审计机构进场前,独立董事沟通审计安排并关注业绩预告[4] - 审计机构出具初步意见后、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沟通问题[4] 决策规定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5] - 独立董事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5] - 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有异议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6] 保密要求 -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及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6] 规程生效 - 规程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9][10]
鸿远电子(603267) - 鸿远电子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08-22 17:34
减持限制 - 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相关违法情形未满6个月或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7] - 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特定方式减持[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减持[10]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12]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采取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13]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25%[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25%[21] - 大股东自持股比例低于5%之日起90日内,继续减持仍需遵守规定[22] 信息披露 - 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25] - 新任董事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27]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27]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28]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披露[29] - 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8][29] - 因股本增加致股东权益比例触及或跨越5%及整数倍、5%以上股东触及或跨越1%整数倍,公司披露股本变动时一并披露[30] - 公司需在股本变动结束2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季度末的股本变动相关公告[32] - 因公司回购股份减少股本致股东权益股份比例触及或跨越5%及5%整数倍等情况,应在披露注销实施公告时披露变动情况[32] 其他规定 - 公司减少股本可能使股东成第一大股东或实控人,该股东需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32] - 公司股东等减持违规,上交所可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违规严重从重处分[34] - 减持行为涉嫌违法,上交所报中国证监会查处[35] - 公司股东等违反办法规定,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追究责任[35] - 本办法“以上”“内”“不超过”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7]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38]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办法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和章程执行[39]
鸿远电子(603267) - 鸿远电子舆情管理办法
2025-08-22 17:34
舆情管理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控舆情动态并上报[6]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8][9] - 重大舆情需向组长报告并制定方案[11] - 一般舆情由副组长和办公室灵活处理[12] 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等[6] - 重大舆情处理措施有自查、沟通、发澄清公告等[13] 保密要求 - 违反保密义务将给予处分,构成犯罪追究法律责任[15]
鸿远电子(603267) - 鸿远电子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8-22 17:34
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渠道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6] -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官网设置 - 公司官网设投资者关系专栏,设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并安排专人负责[8] 股东会安排 - 公司股东会为股东参与提供便利,中小股东可质询,应提供网络投票[9] 说明会召开 - 公司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10]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2]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 公司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承诺书,明确相关责任[15] - 公司建立调研事后核实程序,应对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17] 平台管理 - 公司应主动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及媒体报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公司指派专人查看投资者咨询等并回复,重要问题汇总展示[19] - 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误导投资者[19] - 公司不得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1] - 公司应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21] 参观座谈管理 - 公司安排参观座谈应避免来访人员获取内幕信息[22] 交流管理 - 公司与投资者交流应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公开信息交流[24]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7] 人员素质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和技能[30]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30]
鸿远电子(603267) - 鸿远电子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2 17:34
公司信息 - 公司名称为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 审计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加强监督、规避风险、提高效率和增加价值[2] 审计部工作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开展审计项目需提前3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可直接实施[21] 审计部职责权限 - 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内控、审计财务资料、协助反舞弊等[9] - 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检查经营内容、制止违规行为等[11] 审计相关保障 - 公司应配备审计人员,保障审计经费[14][15] 审计范围程序 - 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可直审或委审[17] - 工作程序含准备、实施、报告、监督整改四阶段[20] 审计部管理 - 审计部应确定年度目标、制订计划,建立激励约束制度[24][26]
鸿远电子(603267) - 鸿远电子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8-22 17:31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于2025年9月1日15:00 - 16:00举行[2][4] - 召开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2][4] - 召开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2][3][4] 提问征集 - 2025年8月25日至29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2][5] - 预征集提问方式为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发邮件[2][5] 其他 - 参加人员包括董事长郑红、董事兼总经理刘辰等[4] - 联系人是单思齐、张成,有联系电话和邮箱[6] - 2025年8月23日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