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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1][2] 重要声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披露报告是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相关人员对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负责 [1]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6家子公司,纳入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 [3][4]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等多方面,涵盖公司经营管理主要方面,无重大遗漏 [4][5]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评价工作 [10] - 董事会结合多种因素确定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0]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有定量和定性标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也有定量和定性标准 [11][12][13]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发现的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整改,不影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4]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 [16]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无相关适用事项 [17]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1]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审议程序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与上海福缆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夏善忠回避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与宁波广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XLCC Limited、Xlinks First Limited的关联交易,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 - 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 预计金额和类别 - 涉及向上海福缆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施工服务、向宁波广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电费、向XLCC Limited和Xlinks First Limited提供技术服务等关联交易,但文档未给出具体金额 [3]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海福缆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广,注册资本6800万元,2020年11月18日成立 [3][4] - 主要股东有上海爱缆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众赢海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 - 主营业务包括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注册地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860号10幢 [4] -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其45%股份 [4] 宁波广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法定代表人王晶,注册资本2145万元,2022年4月8日成立 [5] - 主要股东有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5] - 主营业务包括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注册地址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路亭村菜场路221号1幢3号楼205室 [5] - 公司持有其49%股份 [5] XLCC Limited - 注册号为13057883,主营业务是开展HVDC(高压直流)电缆的生产、供应及安装业务,注册地址在英国 [5] - 公司持有其3.91%股份 [5] Xlinks First Limited - 注册号为13604828,主营业务是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远程输送能源,提供可再生能源解决方案,注册地址在英国 [5][6] - 公司持有其2.23%股份 [6] 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偏离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7]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能利用关联方资源为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符合原则,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主要业务不会依赖关联人 [7]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关于开展2025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 公司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把握国家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倡议、新基建等战略机遇,构建国际国内双向开拓的市场格局,在新能源海上风电和高端陆缆系统领域成效显著 [1] - 铜和铅是公司海缆系统和陆缆系统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减少产品成本波动 [1] 2025年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期限 - 铜期货最高持仓量40000吨,最高保证金43000万元;铅期货最高持仓量30000吨,最高保证金7000万元 [2] - 业务期限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 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 期货行情波动受行业政策、利率、现货价格等因素影响,公司严格执行制度,不做投机性交易,风险可控 [2] - 主要风险包括期货市场系统性风险、价格预测方向性错误、期货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 [2] - 监管政策修改可能导致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合约活跃度低可能导致交易结果偏离预期 [2] - 系统故障、网络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指令延迟或中断,带来风险 [3]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 保证金规模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的一定比例,仅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进行场外交易 [4] - 公司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和代理期货业务,不进行投机,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 [4] 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 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用少量资金锁定大批货物和库存,加快资金周转,节省资金成本 [4] - 通过期货和现货市场的价格主动管理,规避铜、铅价格风险,减少产品成本波动,稳定产品利润 [4]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 本届审计委员会产生于2022年8月23日,由独立董事刘艳森、阎孟昆及董事乐君杰组成 [1] - 2024年3月19日调整后成员变更为独立董事刘艳森、阎孟昆及周静尧 [1] -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最终成员为独立董事刘艳森、杨黎明及周静尧,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度共召开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2] - 会议审议事项未具体披露,但明确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 [2] 2024年度履职情况 - 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审计范围、计划及关键事项,确保审计有序开展 [2] - 审计委员会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建议续聘其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通过董事会审议 [3] - 审阅并认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执行并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未发现重大缺陷 [3][4] - 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保障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4] - 指导内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完善且执行有效,符合监管要求 [4] - 审阅财务报告后确认其真实、完整、准确,无欺诈、舞弊或重大错报,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4] 总体评价 - 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监督评估职责,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维护股东利益 [5] - 通过专业决策和持续学习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 [5]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股东回报规划基本原则 - 公司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1] - 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建立更加科学、持续、稳定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实现股东长期利益最大化 [1]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 -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 -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需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 - 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可在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或现金与股票股利分配相结合的预案 [2] - 现金分红条件包括: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 -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根据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中期现金分红 [2] -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2]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40% [2]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 [2]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 [3]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需研究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独立董事有权发表明确意见 [3] -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需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充分听取意见 [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 规划实施与解释 -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4] -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 [4]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公司资金需求与授信额度调整 - 公司拟将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从不超过9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110亿元(包含已授信部分),以满足业务扩张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1][2] - 现有90亿元授信额度已无法满足公司发展需求,主要因营业收入快速增长(2024年90.93亿元,同比增长24.38%)及在手订单达180亿元 [1] - 新增资金需求包括:保函开具占用授信额度、东方中央研究院•总部项目建设、高端海缆系统北方产业基地项目投资 [1] 业务发展动态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73.10亿元,2024年增长至90.93亿元,同比增速24.38%,显示业务规模快速扩张 [1] - 公司在手订单近180亿元,国内外重大项目持续中标,需通过保函等方式支持项目执行 [1] - 公司正重点布局新材料、新技术研发及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并通过建设项目强化研发能力 [1] 授信方案细节 - 新增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可循环使用 [2] - 授信品种涵盖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2] - 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资金需求在授信额度内确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2]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文章核心观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列出相关数据[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小计数据未填列 [1]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小计数据未填列 [1]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小计数据未填列 [1]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经营性往来 - 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2024年初往来资金余额10000万元,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44万元,利息无,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无,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10244万元,往来性质为非经营性借款 [2] - 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2024年初往来资金余额5304.09万元,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35187万元,利息644.37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617.20万元,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40518.26万元,往来性质为非经营性借款 [2] 非经营性往来 - 关联自然人非经营性往来数据未填列 [2]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往来数据未填列 [2] 总计 - 2024年初往来资金余额15304.09万元,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35187万元,利息888.37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0861.20万元,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40518.26万元 [3]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要求和原则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汇报2024年度主要工作并提出2025年度工作要点 [1] 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监事会基本情况 - 胡伯惠为监事会主席,邱斌为职工监事 [1]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度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多项议案 [1][2] 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 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9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会议,参与重大决策讨论,监督议案审议、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执行情况 [2] 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和高管履职未发现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3] 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 公司建立较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执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 [3]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要求,合理且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4] 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4] 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股权和资产置换,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资产流失情况 [4] 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 - 注销全资子公司东方海缆有限公司符合公司规划和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 [4]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系正常经营往来,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规,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4] 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 -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规定,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资金源于自有资金,不影响财务和经营,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5] 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 履行职责,与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保持沟通,监督公司财务和经营,促进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经营管理规范 [5] - 规范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完成专项审核等活动并出具意见 [5] - 发挥监督力量,加强与股东联系,维护员工权益,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6] - 跟踪监管要求,加强学习培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 [6]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负面报道、社会不良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1]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两类,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已造成或可能造成股价变动的负面舆情 [1]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 -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其他高管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2] - 舆情工作组负责决策和部署舆情处置工作,包括启动/终止处理程序、评估影响范围、协调对外信息发布、与监管机构沟通等 [2] - 证券部负责采集媒体信息,跟踪股价变动,研判风险并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2]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 - 采集渠道涵盖公司官网、网络媒体、上证e互动、股吧及行业网站等互联网信息载体 [3] - 各职能部门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工作,及时通报内部发现的舆情,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客观、真实 [3] 舆情处理原则与流程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真诚沟通、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公平公正 [4] - 报告流程:职能部门知悉舆情后立即汇总至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必要时上报董事会或监管机构 [4] 舆情分级处理措施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灵活处置 [5] - 重大舆情需召开工作组会议决策,措施包括调查事件真相、加强投资者沟通、发布澄清公告、依法维权等 [5] 保密与责任追究 - 内部人员及知情方需履行保密义务,违规泄露将面临公司处分或法律追责 [6] - 媒体编造虚假信息导致公司损失的,公司保留法律追诉权 [6] 制度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艳森)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文章核心观点 刘艳森作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严格履职,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报告介绍履职情况、重点关注事项并给出总体评价与建议 [1][10]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 刘艳森为女,195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担任多个协会职务及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获多项荣誉,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兼任其他公司独立董事 [1] - 刘艳森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利害关系,无影响独立性情形 [2] 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 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 刘艳森应参加董事会9次,亲自出席9次,无缺席和委托出席,出席股东大会2次,表决遵循原则并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3][4]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 刘艳森参加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 刘艳森对提交会议资料充分了解并谨慎判断 [4]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 刘艳森在各会议对议案认真审阅后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明确意见,拥有多项职权 [4] 与内审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 刘艳森与内审部、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交流,督促审计进度,了解公司财务和业务情况 [5] 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 刘艳森参加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也通过他人转述交流 [5] 现场考察情况 - 刘艳森借股东大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听取汇报并关注影响,为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5]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 公司为刘艳森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无阻碍其行使职权情形,管理层重视沟通,保证其知情权并征求意见 [5]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 2023和2024年度,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控制担保风险保障权益 [6][7] 利润分配事项 - 公司2023年度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方案考虑多因素,符合规定和利益,获独立董事同意 [7]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公司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且有效执行,评价报告客观反映情况,无重大缺陷,获独立董事同意 [7]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具备资格和能力,决策程序合法,获独立董事同意 [8]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关联交易为日常所需,定价合理,不损害利益,不影响独立性,获独立董事同意 [9] 重点事项的执行、披露情况 - 董事会有效执行决议,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遗漏 [9] 总体评价和建议 - 刘艳森履职认真,为董事会决策发挥作用,建议加强沟通,完善治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尽责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