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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60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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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1][2] 重要声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披露报告是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相关人员对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负责 [1]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6家子公司,纳入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 [3][4]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等多方面,涵盖公司经营管理主要方面,无重大遗漏 [4][5]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评价工作 [10] - 董事会结合多种因素确定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0]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有定量和定性标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也有定量和定性标准 [11][12][13]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发现的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整改,不影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4]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 [16]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无相关适用事项 [17]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文章核心观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列出相关数据[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小计数据未填列 [1]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小计数据未填列 [1]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小计数据未填列 [1]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经营性往来 - 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2024年初往来资金余额10000万元,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44万元,利息无,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无,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10244万元,往来性质为非经营性借款 [2] - 广东东方海缆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2024年初往来资金余额5304.09万元,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35187万元,利息644.37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617.20万元,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40518.26万元,往来性质为非经营性借款 [2] 非经营性往来 - 关联自然人非经营性往来数据未填列 [2]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往来数据未填列 [2] 总计 - 2024年初往来资金余额15304.09万元,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35187万元,利息888.37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0861.20万元,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40518.26万元 [3]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要求和原则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汇报2024年度主要工作并提出2025年度工作要点 [1] 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监事会基本情况 - 胡伯惠为监事会主席,邱斌为职工监事 [1]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度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多项议案 [1][2] 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 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9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会议,参与重大决策讨论,监督议案审议、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执行情况 [2] 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和高管履职未发现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3] 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 公司建立较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执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 [3]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要求,合理且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4] 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4] 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股权和资产置换,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资产流失情况 [4] 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 - 注销全资子公司东方海缆有限公司符合公司规划和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 [4]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系正常经营往来,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规,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4] 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 -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规定,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资金源于自有资金,不影响财务和经营,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5] 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 履行职责,与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保持沟通,监督公司财务和经营,促进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经营管理规范 [5] - 规范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完成专项审核等活动并出具意见 [5] - 发挥监督力量,加强与股东联系,维护员工权益,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6] - 跟踪监管要求,加强学习培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 [6]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关于开展2025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公司紧紧围绕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把握国家建设海洋强国、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关于开展2025年度原材料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5-01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 度》的规定,在 2025 年继续开展铜和铅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 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一是期货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期货产品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 错误;三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风险。 监管机构对期货市场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导致期货市场的 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并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 一定的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 ...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 作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本人谨代表全体委员,现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本届审计委员会产生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刘艳森女士、阎孟昆 先生及董事乐君杰先生 3 名成员组成。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由独立 董事刘艳森女士、阎孟昆先生及周静尧先生 3 名成员组成。 公司召开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 案》,变更后的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艳森女士、杨黎明先生及周静尧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 为规范和完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 划(以下简称"本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 本原则,建立更加科学、持续、稳定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实现股东长期利益的 最大化。 二、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具体的股东回报计划 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的方式。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等真实合理因素。若公司业绩增 ...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为了满足生产、销售规模扩大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 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拟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5-01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二、综合授信具体方案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将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 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10 亿元(包含已授信部分)。本次综合授信额 度期限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授信期限内综 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 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的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 度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 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 舆情;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 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 ...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东方电缆: 东方电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20 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并进行审核,在认真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客 观公正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编制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 ...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艳森)
证券之星· 2025-03-26 18:23
文章核心观点 刘艳森作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严格履职,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报告介绍履职情况、重点关注事项并给出总体评价与建议 [1][10]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 刘艳森为女,195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担任多个协会职务及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获多项荣誉,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兼任其他公司独立董事 [1] - 刘艳森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利害关系,无影响独立性情形 [2] 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 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 刘艳森应参加董事会9次,亲自出席9次,无缺席和委托出席,出席股东大会2次,表决遵循原则并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3][4]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 刘艳森参加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 刘艳森对提交会议资料充分了解并谨慎判断 [4]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 刘艳森在各会议对议案认真审阅后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明确意见,拥有多项职权 [4] 与内审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 刘艳森与内审部、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交流,督促审计进度,了解公司财务和业务情况 [5] 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 刘艳森参加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也通过他人转述交流 [5] 现场考察情况 - 刘艳森借股东大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听取汇报并关注影响,为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5]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 公司为刘艳森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无阻碍其行使职权情形,管理层重视沟通,保证其知情权并征求意见 [5]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 2023和2024年度,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控制担保风险保障权益 [6][7] 利润分配事项 - 公司2023年度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方案考虑多因素,符合规定和利益,获独立董事同意 [7]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公司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且有效执行,评价报告客观反映情况,无重大缺陷,获独立董事同意 [7]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具备资格和能力,决策程序合法,获独立董事同意 [8]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关联交易为日常所需,定价合理,不损害利益,不影响独立性,获独立董事同意 [9] 重点事项的执行、披露情况 - 董事会有效执行决议,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遗漏 [9] 总体评价和建议 - 刘艳森履职认真,为董事会决策发挥作用,建议加强沟通,完善治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尽责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