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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603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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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1: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 简称"《披露指引》")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如下人 员和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1:0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 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五条 除非经过培训并得到明确授权,否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 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1:0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 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1: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1: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为增强对子公司 的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 母公司指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指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母公司的组织、资 源、资产、投资等和母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母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 险能力。 第三条 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 的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在母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 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 股权管理 第五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 理结构和运作制度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1: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五洲新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 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 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一条 第五条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1: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董事会的高效 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第四条 本细则是董事会秘书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第七条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第 1页 共 4 页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浙江五洲新春集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1: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对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约束力。公司 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聘任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总经理任职应具备的条件: 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行业各种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1:04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 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了获取未来的收益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兴办经济实体、收购兼并、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委托贷款、 委托理财、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投资活动。 按照投资期限分类,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 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 基金等;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 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 ...
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1:0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事机构 董事会下设办事机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具体办理董事会 相关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机构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设 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规则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