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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翔集成(60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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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翔集成(6039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18:5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2] 股权登记与会议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费用承担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董事选举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13]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2]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23]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一种,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24] 表决结果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4]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及提案表决结果[25]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30]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3]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需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33] - 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33] - 规则与《公司章程》抵触时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3]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修改亦同[3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亚翔集成(60392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30 18:50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是关联人[7,8] -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是关联人[7,9]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法人发生300 - 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5%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特定程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考政府定价等[13]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有成本加成法等[13,14] - 无法按原则和方法定价需说明相关情况[14] 其他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可不进行审计或评估[19] - 已履行股东会决策程序的不再累计计算[2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1]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审议批准[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实施[26]
亚翔集成(6039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18:5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1]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应提前三日发出[14]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8]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3] - 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5] - 公司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 - 董事回避时,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6][27] 其他规则 - 董事会应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8]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0]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31] - 秘书做好会议记录并签字,记录含多项内容[32] - 秘书可按需安排人员做纪要和决议记录[33] - 与会董事对记录签字确认,有异议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同意[35] - 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公告前相关人员保密[36]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8]
亚翔集成(603929) - 亚翔集成—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30 18:18
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新增,涉及11项制度[1][2] -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项制度,无需提交6项[1][2] - 新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
亚翔集成(603929) - 亚翔集成—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0-30 18: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336万元[7] 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3] - 拟修订《公司章程》,统一“股东大会”表述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2][5]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董事等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0] 股东与股东会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7] - 兼任CEO或其他高管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9]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有权决定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 - 30%(含)的对外投资方案[33] - 董事会有权决定收购出售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 - 30%(含)的事项[33]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8]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8] 利润分配 -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45] - 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60%[46] 信息披露与通知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3]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48]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50]
亚翔集成(603929) - 亚翔集成章程全文
2025-10-30 18: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经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36万股[8] - 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336万元[8] - 公司十位发起人认购股份总数为16000万股[16] - 2016年11月25日经批准发行后的普通股总数为21336万股[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33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特定情形下,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股东权益与维权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规定[2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违规董高[29]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起诉,股东有权自行起诉[29]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维权[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均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3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77] - 董事会有权决定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 - 30%(含)的对外投资方案[78] - 董事会有权决定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含) - 50%(含)的资产抵押事项[78] - 董事会有权决定向银行申请单笔贷款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含) - 50%(含)的银行贷款[79] - 董事会有权决定理财范围内全部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 - 50%(含)的委托理财事项[79] - 董事会有权决定投资范围内全部资金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风险投资事项[79]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10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10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102] -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60%[105]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6] 其他规定 - 公司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10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0]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10]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7] - 公司合并、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7]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困难的公司[122]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董事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2]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45日内)申报债权[124]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30]
亚翔集成(603929) - 亚翔集成—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
2025-10-30 18:18
人员变动 - 2025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兼COO吕信宏辞职报告[3] - 吕信宏因个人原因辞职,离任时间为当日,原定任期到2027年2月21日[3][4] -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自报告收到日起生效[5] 影响说明 - 吕信宏辞职不会使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行[5] - 截至公告披露日,吕信宏无未履行完的承诺事项[5]
亚翔集成(603929) - 亚翔集成—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30 18:17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5-043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 33 号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1 月 18 日 至2025 年 11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
亚翔集成(603929) - 亚翔集成—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10-30 18:1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5-039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 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富琳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情况如下: 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季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亚翔集成—公司 2025 年第三 ...
亚翔集成(603929) - 亚翔集成—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10-30 18:15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5-038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并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涉及的部分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