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沪硅产业(688126)
icon
搜索文档
沪硅产业:沪硅产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1-07 20:42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广州 昆明 天津 成都 宁波 福州 西安 南京 南宁 济南 重庆 苏州 长沙 太原 武汉 贵阳 乌鲁木齐 郑州 石家庄 合肥 海南 青岛 香港 巴黎 马德里 硅谷 斯德哥尔摩 纽约 BEIJING|SHANGHAI|SHENZHEN|HANGZHOU|GUANGZHOU|KUNMING|TIANJIN|CHENGDU|NINGBO|FUZHOU|XI'AN|NANJING|NANNING|JINAN|CHONGQING|SUZHOU|CHANGSHA|TAIYUAN|WUHAN|GUIYANG|URUMQI|ZHENGZHOU|SHIJIAZHUANG|HEFEI|HAINAN|QINGDAO|HONG KONG|PARIS|MADRID|SILICON V A L L E Y | S T O C K H O L M | N E W Y O R K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27 层 邮编:200041 23-25/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 ...
沪硅产业(688126) - 沪硅产业2023年10月投资者调研报告
2023-11-02 16:38
行业和公司经营情况 - 硅片行业目前正处于企稳过程中,公司产品量价趋势也在逐步恢复[3][4][5] - 公司正在持续推动产能扩展,抓紧开发新产品,为未来行业复苏做好准备[5] - 300mm产品毛利保持稳定,200mm产品毛利有所下降,主要受国内新厂商和芬兰Okmetic影响[6] - 公司现有300mm硅片主要应用于存储和逻辑产品,同时正在积极开拓其他应用领域[7] - 公司技术能力可满足大部分客户需求,国外供应商优势主要在经验和客户资源积累方面[8] 产能扩展和毛利率 - 成熟硅片企业新建生产线满产后毛利率约20%,折旧完成后约30%[9] - 公司目前仍处于扩产过程中,毛利率会有一定动态波动[9] - 芬兰Okmetic扩产正按计划推进,预计明年可形成首批产能[10] - 新增12英寸产品验证周期较短,主要取决于客户要求[11] - 公司将持续推进逆周期投资策略,以应对需求未能快速恢复的情况[12]
沪硅产业(688126)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8 00:00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1,634.74万元,同比下降14.0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15.74万元,同比下降64.51%[4]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2,390,165,982.9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7.9%[19] - 公司净利润为190,086,429.92元,同比增长42.0%[20] 资产和负债 - 总资产为2,665,012.32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66%[5]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9,026,303,464.48元[24] - 公司所有者权益总计为10,177,384,671.70元[25]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流动资产总额为87.05亿人民币[16]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非流动资产总额为179.45亿人民币[17]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流动负债总额为211.56亿人民币[18]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非流动负债总额为431.04亿人民币[18] 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名股东中,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最高,为20.64%[13] -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9.87%[13] - 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27%[1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为4.62%[13] - 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36%[13]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5.67亿股[14]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5,492,292.63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26.3%[21]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662,752,302.63元[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485,384.7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70,488.85元[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7,532,504.55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838,830,526.31元[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594,789.0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208,466,392.06元[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25,420,819.71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71,703,109.71元[2] 盈利能力 - 研发投入合计为6,949.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51%[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09元/股,同比下降65.38%[5] - 公司营业利润为152,183,228.11元[26] - 综合收益总额为139,454,743.62元,同比增长5,282,147.62元[1]
沪硅产业:沪硅产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0-27 19:18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 --- |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2023 | |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 | 案 7 | |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8 | |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9 | | 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 | | 议案五:关于拟减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议案 11 | | 议案六: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 2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 ...
沪硅产业:沪硅产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3-10-27 17:01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3-046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 定开发集团")持有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56,581,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3%;上海中科高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科园区")持有公司 2,636,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公司 159,218,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3%。此外,嘉定开发集 团转融通出借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参与转融通出 借业务所涉及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 得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 | 1 | 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 | 5%以上非第 | 156,581,814 | ...
沪硅产业:沪硅产业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会议地点的公告
2023-10-27 17:01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会议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3-047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 --- | --- | --- | | 股 A | 688126 | 沪硅产业 | 2023/11/1 |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了《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5)。 现因会务安排的需要,为保障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决定将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云水路 1000 号 6 号 楼一楼 ...
沪硅产业:沪硅产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0 18:06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硅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形。 根据新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 为所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 要求,能够胜任董事工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确定的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独立董事:张鸣、张卫、夏洪流 ...
沪硅产业: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0 18:06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年10月修订) | 第一章 | | 总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 | 第一节 | | 股东 | 5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9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 | 第 ...
沪硅产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0 18:06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硅产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比照本制度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的权限报公司董 ...
沪硅产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0 18:06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所应披露 的信息。"披露"是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以 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 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要求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