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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硅产业(68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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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硅产业:沪硅产业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4-05-24 17:40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5 月 24 日,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傲科技")使用募集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7.65 亿元向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傲芯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傲芯翼")实缴注册资本,并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以募集资金合计向新傲科技、 新傲芯翼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借款,以专项实施募投项目"300mm 高端硅 基材料研发中试项目"。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权及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监事会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 ...
沪硅产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5月)
2024-05-24 17:4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 分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硅 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二章 关联人界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3.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4. 与本条第 1 项、第 2 项和第 3 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 ...
沪硅产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5月)
2024-05-24 17:40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所应披露 的信息。"披露"是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以 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 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 ...
沪硅产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5月)
2024-05-24 17:40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无须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 ...
沪硅产业:沪硅产业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24 17:4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6月14日14点召开[4] - 现场会议在上海嘉定区新徕路200号一楼会议室[4]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4] 议案相关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2项议案[6] - 议案于2023年4月13日和2024年5月25日披露[7] - 特别决议议案为第10项[12] 股票与登记 - A股股票代码688126,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7日[14] - 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特定时段[17] - 登记地点为上海临港新片区云水路1000号[17] 公司议案 - 有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24] - 有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24] - 有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24]
沪硅产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5-24 17:40
资金募集 - 2022年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40,038,399股,募资4,999,999,851.17元[1]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824,772.00万元,使用募资500,000.00万元[4] 主体变更 - 2024年4月11日同意增加新傲芯翼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5] 资金安排 - 新傲科技向新傲芯翼实缴不超7.65亿元注册资本[5] - 同意向新傲科技及新傲芯翼合计提供不超12亿元借款[6][7] 审议情况 - 2024年5月24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11]
沪硅产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5月)
2024-05-24 17:40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 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沪硅产业:沪硅产业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5-24 17: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 年 5 月 24 日,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在执行完本公 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 续8年 ...
沪硅产业:沪硅产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质押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2024-05-24 17:38
担保事项 -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Okmetic提供不超15亿元担保,以股权质押[3] - 2024年5月24日董事会通过担保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未与银行签担保协议,实际内容额度内协商[8] Okmetic财务数据 - 2023年末资产297,530千欧元,净利润1,562千欧元[7] - 2024年3月末资产325,758千欧元,净利润 -6,289千欧元[7] 公司担保情况 - 截至披露日,对外担保总额492,103万元,无逾期[12] - 对外担保总额占净资产和总资产比例32.56%和16.95%[12]
沪硅产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4年5月)
2024-05-24 17:38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董事等人员变动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债券影响信息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制度管理 - 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7]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签名确认[14]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报当地证券监管部门[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5]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相关档案及备忘录至交易所[15] - 重大事项变化及时补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自查处罚并报监管部门和上交所备案[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致损视情节处罚,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7]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1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