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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天励飞: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22:56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3亿元(合并报表)[1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73亿元[18] 资金管理 - 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3] - 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5] 授信与担保 -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多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37]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9] 会议与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2]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包括2023年度相关报告及2024年相关方案等议案[4][5][9][13][17][40][42][44][47][50] 激励与报告 - 2024年4月25日为授予日(第一批次),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7.1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8.14元/股[42] - 董事会同意《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45] 未来安排 - 公司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41] - 公司将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49]
云天励飞: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5 22:56
公司代码:688343 公司简称:云天励飞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
云天励飞: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5 22:56
2023 年 1 月-7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冯绍津女士、 邓仰东先生及董事邓浩然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 独立董事冯绍津女士担任。 2023 年 7 月,因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冯绍津女士、邓仰 东先生及董事邓浩然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 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冯绍津女士担任。 2023 年 12 月,根据《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据此,公司董事会对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由独立董事冯绍津女士、邓仰东先生及董事 李建文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冯绍津女 士担任。 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人员结构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以及《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 ...
云天励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22:5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23年3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8878.3430万股,每股发行价43.92元,募集资金总额389936.82万元,净额358353.77万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6467.58万元,余额285242.50万元,专户余额30742.50万元,现金管理余额254500.00万元[2] - 2023年9月25日,公司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8182.95万元,截至12月31日已完成置换[9] - 2023年4月28日及5月26日,公司同意将15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12月31日已使用[13] 项目投资进度 - 城市AI智慧应用研发项目承诺投资80000.00万元,2023年投入29865.80万元,累计投入进度37.33%[21] - 基于神经网络处理器的视觉计算AI芯片项目承诺投资50000.00万元,2023年投入9898.35万元,累计投入进度19.80%[21] - 面向场景的下一代AI技术研发项目承诺投资30000.00万元,2023年投入9954.61万元,累计投入进度33.18%[2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140000.00万元,2023年投入11748.82万元,累计投入进度8.39%[21]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15000.00万元,累计投入进度100%[21] 资金管理与存储 - 2023年4月28日,公司同意用不超过3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1] - 公司在多家银行有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券商收益产品,涉及金额和收益率各有不同[24][25][26]
云天励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22:5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 号),公司获准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878.343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43.92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89,936.8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8,353.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出具 了天职业字[2023]2492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已与保荐人、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优 先级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规模 | 拟投入 ...
云天励飞: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22:5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23年3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8878.3430万股,每股发行价43.92元,募集资金总额389936.82万元,净额358353.77万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6467.58万元,余额285242.50万元,专户余额30742.50万元,现金管理余额254500.00万元[2][3][4] - 202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8182.95万元,年底完成置换[10] - 2023年公司将15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年底已使用[15]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与相关方签署三方监管协议[5] -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按规定披露存放与使用情况,无重大违规情形[11][17][18] 募投项目进度 - 城市计算中枢及AI智慧应用研发项目承诺投资80000.00万元,累计投入29865.80万元,进度37.33%[24] - 基于神经网络处理器的视觉计算AI芯片项目承诺投资50000.00万元,累计投入9898.35万元,进度19.80%[25] - 面向场景的下一代AI技术研发项目承诺投资30000.00万元,累计投入9954.61万元,进度33.18%[2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140000.00万元,累计投入11748.82万元,进度8.39%[25]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超募资金15000.00万元,累计投入15000.00万元,进度100%[25] 募投项目风险 - 公司募投项目因立项与上市间隔长、市场需求和供应变动、产业政策变化等因素,存在无法按预定进度完成的风险[25] 资金存储与收益 -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进行40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期限2023 - 12 - 12至2024 - 03 - 12,收益率1.15% - 2.7%[28] - 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前海湾支行进行25000.00万元定期存款,期限2023 - 5 - 19至2024 - 5 - 19,收益率2.15%[28] - 多笔不同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等有不同利率和期限[29][30] 审计意见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19]
云天励飞: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22:56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4]28972 号 目 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在线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职业字[2024]28972 号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 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励飞")2023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云天励飞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 ...
云天励飞: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2024-04-25 22:56
为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2024 年,公 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具体采取措施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公司质量 2024 年,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营业务,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经营质 量,全面强化公司市场竞争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深耕 AI 赛道,拓宽市场领域 经过多年的深耕与积累,公司已经在人工智能领域形成了深厚的技术底蕴和 全面布局。目前,公司 AI 解决方案已经在城市治理、公共安全、商业园区、智 慧交通等多个领域落地。2023 年,公司开始涉足 AI 基础设施运营创新业务,并 于当年落地了超大规模异构高性能算力集群,为各类大模型应用类机构提供算力 支持。同年,公司与华为昇腾合作,发布了云天天舟训推一体机,内置"云天天 书"千亿级大模型,满足面向多业务场景的高并发高能效需求。目前,"云天天 书"大模型达到千亿级别,其泛化能力、多模态信息融合理解能力、超长文本生 成能力进一步加强,使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可以覆盖更多场景。公司基于自研的神 经网络处理器(NNP400)架构自主设计开发的新一代边缘计算芯片 DeepEdge10 系列 SoC 芯片, ...
云天励飞: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5 22:56
关于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 职 业 字 [2024]28971-2 号 目 录 关于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1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3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京24CBGYTZ26 三、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认为,云天励飞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已按照上市规则的 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云天励飞 2023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 收入金额。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要求,云天励飞, 编制了上述扣除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扣除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 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云天励 飞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云天励飞管 ...
云天励飞: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22:56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交所业务规则 及《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从事相关证券服务业务所需的资格或资质; (二)具有固定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