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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石网络(688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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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石网络(688475)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3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总股本为562,500,00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281,250,000元,占净利润的49.96%[5] - 公司网址为https://www.ezviz.com/[10] - 公司股票为A股,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代码为688475[11]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483.97亿元,同比增长12.39%[13]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29亿元,同比增长68.80%[13]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06亿元,同比增长31.95%[13] - 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同比增长14.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8.31%[13]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00元,同比增长35.14%[13] - 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98元,同比增长50.77%[13]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5.10%,较上年增加1.10个百分点[13] 产品与服务创新 - 公司围绕智能家居摄像机、智能入户、智能服务机器人和智能控制四大核心自研产品线,积极引领创新研发,为消费者用户及行业开发者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19] - 公司发布了多款AI多目摄像机新品,包括宠物看护摄像机、4G和电池类智能摄像机,满足不同监控需求[21] - 公司发布了多个系列的人脸视频智能锁,支持幼童出门检测、包裹检测等算法,满足用户对产品便捷性和安全性的需求[22] - 公司发布了两款具身智能理念研发的清洁服务机器人新品,包括家用AI扫拖宝RS20 Pro和商用清洁机器人BS1,采用深度学习技术开启智能清洁时代[24] 市场拓展与品牌建设 - 公司持续在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采取因地制宜的本地化策略,不断推进渠道和业务优化,深耕立体化的渠道网络[35] - 公司持续围绕“暖科技”和“年轻化”两大关键词推进品牌建设,主要集中在内容传播、市场活动、品牌视觉、公关媒介四个方面[36] - 公司在海外积极发展数字营销,通过大型跨境电商平台和区域性本土电商平台的流量覆盖不同区域的线上消费者,同时结合多元化的推广方式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用户触达[35] 研发与技术创新 - 公司横向集中力量研发核心技术能力,纵向以产品线为基础进行资源拉通,不断实现产品迭代[58] - 公司的智能家居产品技术体系以视觉感知技术为基础,拓展了语音感知、识别、理解、生成技术,形成了“多维感知+AI交互”的技术双核心[73] - 公司在智能家居领域持续投入研发,截至2023年12月末,拥有1,352名研发人员,研发费用投入7.31亿元,新增授权发明专利90项,软件著作权3项[73]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 公司通过ISO 140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努力减少自身运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198] - 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化学品泄漏污染环境事故[199] - 公司推行环保材料选择,如替换含管控物质的硅胶、采用海洋回收材料等,减少环境污染[186]
萤石网络: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2024-04-12 18:16
% EZVIZ萤石 萤石网络 2023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股份代号: 688475 CONTENTS | 关于萤石网络 | 04 | | --- | --- | | 公司简介 | 04 | | 奖项荣誉 | 06 | | 管理层致辞 | 08 | | ESG 绩效摘要 | 10 | | 专题:科技有温度 | 12 | | 全屋智能,悦享生活 | 12 | | 用心洞察,智慧守护 | 14 | | 开篇: ESG 管理 22 | | | --- | --- | | ESG 管理理念 | 22 | | 公司治理 | 24 | | 合规运营 | 26 | | 利益相关方沟通 | 28 | | 科技赋能,绿色发展 | 30 | 携手共进,美好同行 | 56 | | --- | --- | --- | --- | | 1.1 低碳产品 | 31 | 3.1 多元包容 | 57 | | 1.2 绿色生产 | 35 | 3.2 员工成长 | 59 | | 1.3 绿色运营 | 41 | 3.3 健康安全 | 61 | | | | 3.4 员工关爱 | 63 | | 安全可信,品质保障 | 43 | 和谐生态,共生共荣 ...
萤石网络: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葛伟军
2024-04-12 18:01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葛伟军为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萤石网络: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4-12 18:01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 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以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董事 会秘书具备任职能力的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 ...
萤石网络: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2 18:01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17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杭州滨江区启智街 630 号 D 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9 日 至 2024 年 5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
萤石网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2 18:01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杭州萤石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保证投 ...
萤石网络: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12 18:01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14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 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条款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 --- | --- | | ...
萤石网络: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2 18:01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07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 换届选举的公告》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2024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4年4月1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女士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 ...
萤石网络:关于2024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公告
2024-04-12 18:01
关于 2024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13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一、交易情况概述 1、 投资目的:进出口业务是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物料采购进口支付 产生的外币应付账款与出口收汇产生的外币应收账款会出现风险敞口,为防范 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计划采用外 汇套期保值交易工具对外汇敞口进行风险防范,以锁定汇率风险。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 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 相关规定。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 资/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将在不超过等值 3,500 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 ...
萤石网络: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葛伟军
2024-04-12 18:01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葛伟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萤石网络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1 / 5 业 ...